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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相公要问斩-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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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只能在一边等皮子出来了包上早就调好的馅——这是个清闲的活。

其实郑华强烈怀疑春卷和墨西哥鸡肉卷有一腿,外面包的皮太像了,只不过,墨西哥鸡肉卷比较大方,两头是露的,而春卷比较害羞,把自个儿全包了起来,还要炸到金黄才好吃……

桌上早就调好的馅有三种,猪油豆沙、猪肉,还有咸菜的,用筷子捞上许多再包起来就好了,而坐在一边的明王爷的眼神太过炽热——如果他看的是郑华而不是郑华手上的春卷……很可惜那只是一个假设。
于是,明明才做出几个来,郑华便让情儿先去炸了给明王爷吃。

“小心点,很烫,要慢慢吃……”情儿极有耐心地照料着明王爷,郑华倒是有些佩服的,情儿确实是一个会照顾人的人,当初她成亲那会儿,她不也是小心地偷偷给她吃了东西的么?
明王爷一脸的满足,其实这些日子明王爷的日子很不好过吧,今天他绝对有暴饮暴食的倾向。

“可惜家里没有孩子,不然一定会很热闹。”戚素心笑眯眯地开口,目光却是留在郑华的肚子上。
郑华微微低下了头。

“老夫人,这孩子可是顽皮的紧的,我家那五六个小子,都能吵翻天。”一直在厨房帮忙的赵婶开口,她是于家的佣人,他的丈夫却是于家的管家,一家人就住在于府,所以大年夜还在忙着,不然是能和其他人一样回家过年的,她是个能生养的女人,一共生了七个孩子,只是有一个没养活,那些孩子,终究因为前面是主屋的缘故,不能跑来玩。

“总要热闹些才好,想到扬儿小的时候,摸鱼爬树无所不会,常常溜出去一整天,就能带回一些东西加菜。”戚素心想起没有进宫前于扬的顽皮,会心一笑。

“相公,你很顽皮?”爬树摸鱼,她两辈子都没试过的啊,郑华有些羡慕地看着自己的丈夫。
今天大家都是毫无顾忌地在厨房忙碌的,于扬和于德也在门外喝茶,在佣人都回去团圆的日子,于扬都挽起袖子劈过一些柴了,郑华很喜欢这样的气氛,在郑府过年的时候人更多,但是那些人多半是买了身的,而他们这些主子全然不曾参与,毫无过年的感觉。

“顽皮?”于扬的轻笑:“当时年纪还小,要是我说那时候我整天想着吃的……这也是事实,抓个泥鳅还能蒸着吃呢。”
一条泥鳅没什么肉,滴上一滴酱油在烧饭的时候蒸着,也能尝个鲜,那时的生活……住在京城的角落里,于德几年也不见得能回家一次,而那些死去的、受伤的战友都有家人,都有难处,于德常常回到家的时候身上分文不存——戚素心是一个坚强的女子。

“其实说起来,也就我没受过什么苦。”郑华开口,这里,只有她的人生最平凡,其他人那些跌宕起伏的人生倒是都是引人入胜的,但是她,乏善可陈。

“难不成还有人喜欢受苦?”于扬走过来拍拍妻子的脑袋:“没成亲那会儿,也过过苦日子了吧?”

“那时的生活,其实挺不错的。”郑华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于扬这些天的话明显变多了,因为即将分别吗?所以,格外珍惜最后的日子,只留下欢笑。

“夫人,其实过苦日子,就是过苦日子,熬得过就熬着。”情儿接话,这会儿明王爷正看着赵婶拆卸祭拜祖先用过的咸猪头,赵婶正把一个个大骨头取出来,几个骨头还是带着猪牙的,明王爷正好奇地看着这一切。

“这倒也是,人的一辈子,终究是不可能事事如愿的。”郑华笑笑,将一只猪耳朵递给了明王爷,看着对方嚼的津津有味。

晚上的饭菜是极为丰盛的,只是极为可惜的是明王爷已经吃不下什么了,他唧唧哼哼地挑剔地看着那些精美的食物,不动一下筷子,却似乎忘了,刚刚是谁吃那些边边角角吃的津津有味的。
赵婶也到后面去跟丈夫孩子过年了,郑华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人人平等,只是幻想罢了,终究是做不到的。

吃过晚饭,明王爷就开始昏昏欲睡,他过的生活倒是真的像……咳咳,吃了睡睡了吃的……

然后郑华想到一个大问题:“今天晚上怎么办?”
可以让王爷住客房吗?可以吗?于府的客房实在简陋的很……但是总不能他们把自己的卧室贡献出来吧?

很庆幸,那个皇帝还是有些“识相”的,在入夜之后,有人来接明王爷了,两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没有惊动睡着的明王爷就将他抬了出去,绝对是有着功夫的。
郑华很高兴这样的情况,打扰一对即将分离的新婚夫妇是不道德的,明王爷,等到以后就可以去抱着情儿睡了,现在,还是回去的好。
然后突然想到那个后宫妃嫔无数的皇帝,今天,不知道会不会发生不认得自己的妻子的事情,当然,会有人提醒他的,说不定,那个“谁谁谁见过皇上”的请安话就是这个用处……

然后郑华也开始昏昏欲睡了,其实现在看来她的生活也像猪……等生下孩子,她发誓一定要改变这种情况!

初一的早上,郑华是被鞭炮声吵醒的,是吵醒不是惊醒,郑华看着帮自己捂住耳朵的睡在一边的于扬笑:“相公,我真的不想你去边疆。”

“我不能不去。”于扬也知道对方已经睡不成了,放开了手,亲了亲自己的妻子的头发。
这个动作让郑华呆了呆,于扬很少会有这么温情的时候,就是这样,所以更可贵。

“相公,你说孩子将来叫什么名字好?”这一去也不知道要多久,孩子的名字或许应该早点取好,其实人就是这样吧,越是亲近的人,越是会让人胡思乱想,也许还有怀孕的缘故在内,郑华常常想到不好的东西……要是……刀剑无眼……
只是她从来没有说过什么,说了也无济于事……

“男的就叫于丰,女的就叫于媛。”

“鱼圆?”郑华笑起来:“我倒是很喜欢吃的。”

初一自然有很多人上门拜访,于扬被派到边关,子承父业,来恭喜的人不少,而消息更灵通的,就是那些打听到了情儿和明王爷的事的人了,形形色色的面孔,到最后几乎就只有那么一种表情。

然后,郑凯也来了。

  初八出征
“大哥,你怎么会来?”看到前来拜访的郑凯的时候,郑华是惊讶的——郑凯前来拜访,没有在大厅等着,而是直接就到了后院了,自己的大哥虽然无罪了,但是这些日子不是忙着寻门路吗?
特别是前几天父亲向于扬寻求帮助,但是被拒绝了,那时明明不欢而散……以郑凯的脾气,今天也不该上门。

“阿华,”郑凯的脸上没有了以往的意气风发,但是却又着以往没有的沉稳,“是不是不欢迎?我也知道,前几天爹的话有些过分。”
郑华突然有些感慨,或许,受点挫折对自己这个大哥来说也是好的。

郑维前几天跑来想为郑凯谋个出路,一开始是非常恭敬的,以长者的姿态表示希望能得到于扬的帮助。
只是于扬就要离开京城,而他在朝廷的朋友……于家,从来,不曾有什么朋友,或许于扬认识那些暗中的,那些江湖上的,但是他没有其他的办法。
郑维的口气似乎是理所当然地越来越差,郑华在一边都觉得自己的父亲太过分。
于是第一次顶撞自己的父亲,没有什么胆怯,无妨,不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么?
郑华现在还记得当时于扬有些惊讶的眼神,只是后来于扬没有多说什么,而是静静地摸了摸她的头——关于这点郑华一直有怨念,但是对于一个身高绝对在一米八以上的人,她无力反击……于是,认命?

“大哥,你是来道歉的?”郑华眼睛一个“转弯”,就看到了于扬在向这边走来,连忙开口,自己大哥,以前可不是一个愿意吃亏的主,这次……她不希望郑凯和于扬有摩擦,真到了那个时候,她会选择像上回一样——赶走郑凯。

“不是,还是有点事情想要拜托妹夫。”郑凯对自己这个妹妹笑笑,还记得对方以前那个规规矩矩的样子,现在,感觉完全不同了,又想到自己的妻子,那个一直以来扮演着最合格的妻子的女人在自己公审那天的作为,自己,真的小看这些女子了。

“大哥有什么事情吗?”于扬已经过来了,正好听到了这句话。

“我想跟你去边关。”郑凯在郑华开口前说出了让人惊讶的话。

郑凯竟然想去边关,一个文弱的书生,没有功名在身,他去边关又能做什么?
“哥!”郑华有些担心地开口,郑凯的决定,想来也绝不是得到了郑维的同意的。

“我想,重新来一次。”郑凯的话很平淡,但是,又说不出的坚定。

“我不同意!我绝对不同意!”郑家的大厅里,郑维满脸的愤怒,对着自己的长子开口,无论如何,郑凯都是他的第一个孩子,也是他花费了最多的心思的孩子,不能否认在所有的孩子里,郑维最看重的就是郑凯了。

“爹,我想走走自己的路。”三十来岁的郑凯对郑维还是不敢有丝毫不敬的,在郑家这样的地方,人们对辈分什么的尤为看重。

“你自己的路,你自己的路,你走得好吗?”郑维板着脸开口。
在这个世界上多少人为自己有一条被安排好的路而高兴?跟着郑凯回来的郑华有些怔愣,她曾经,也是如此的,不曾觉得,自己该换条路走……

“爹,我希望能试试,我想看看,自己到底可不可以。”郑凯是铁了心的。

“战场上刀剑无眼,说不定……”郑维皱紧了眉头。

“官场上呢?还不是如此?真的有什么事情的话绝对会比战场还要恐怖!”郑凯看了一眼一直呆在一边的于扬。

郑维有一瞬间的黯然,郑凯真的出事的时候他是什么忙也帮不上的,官场上的险恶绝不比战场上少,只是……
“凯儿,你是郑家的希望。”

“爹,还有弟弟,”郑凯开口,接着又想到了什么,“家里的人,我也安排好了,想来是不会有什么大事的,何况我也不准备离开太久,呆上一两年,我会回来的。”

郑维几乎在一瞬间颓丧了,其实,他该看开了……其实经营了那么久,连自己的儿子都保不住的时候……
而郑凯,几乎没想到会那么轻易地说服自己的父亲。

明王爷连着几天都来于府,情儿很会照顾人,总之明王爷是过的极为开心的,而郑华,现在所有的心思都在那两个即将出征的人的身上了,一个是自己的哥哥,还有一个,是自己的丈夫孩子的爹。
郑华的大嫂钱绣着实好好地哭了几回,然后就缓过了劲开始作着各种准备,郑凯是以于扬的亲卫的身份要跟着去的,带不了家人,于是只能收拾出一个包裹,而在种种忧心之下,那个包裹一天比一天“丰满”。

情儿的事情没多久就完成了,于府多了一个小姐,算是悄无声息的,但是又惊动了太多人。
在各个官员之间流传着的关于明王爷的闲言碎语一直以来就没有少过,这次的事件,明王爷被未婚妻嫌弃又要娶个丫鬟,想来会是很好的八卦吧。

初八转眼就到了。
那天,原本因为怀孕的关系嗜睡的郑华起的非常早,亲手做了早饭,最后一次整理了于扬的行李,然后就开始跟着于扬念叨。
很无语地发现自己有向老妈子发展的趋势,很庆幸于扬不是处于叛逆期的孩子,他很认真地听着妻子的每一句交代。

金戈铁马,至少,出征的部队是无比鲜亮的,只是等他们回来的时候,会不会是穿着沾满了血迹的破烂的盔甲?
这,或许是每个士兵心里的念头。
于扬骑在一匹高大的马上,向天地敬酒,然后照例是一番鼓舞的话,那些话,是昨天郑凯写好了给他的,确实,不得不说郑凯在这方面有些本事,如果是于扬,就绝对想不到这样的话。

郑华没有去送行,其实送别是很残忍的一幕,要站在那里,硬生生地感受离别。

“如何?”行军一天,骑着马的于扬问身边的郑凯,在马匹缺乏的齐朝,他可是走着的,战马,大概也只有边关才有,他们一共两万人,能骑马的不到一百。

“很累。”郑凯说的是实话,原本只是一个弱书生,现在却要走那么远的路。

“坚持。”于扬开口,别人帮不了郑凯。

“我知道,其实于扬,我常常想,以前做错了很多了,当初当官的时候,我绝不是一个好官,收上来的税我会单独扣下一部分,处理那些事务也不用心,然后这次,不想让自己失望。”郑凯背着那个大包袱,步子有些乱,但是背是挺拔的。

于扬的那匹马叫飞鹰,皇帝赏赐的绝世好马,其实这个“绝世”也就在齐朝说说,稍有经验的人都会知道,在齐朝称得上绝顶的好马在那些游牧民族是随处可见的,而这个“绝世好马”,想来那边能骑上的人多了。
拍了拍马头,还有那样柔顺的毛发……于扬无奈一笑,他竟然想起郑华的脑袋了……

小心翼翼地打开马匹左侧挂着的一个包裹,里面是各种吃食,还有形形色色的衣服,一件件都是郑华和戚素心做的,衣服角落里绣着不起眼的花草,但是那分明是保佑平安的……

这一去,到底要几时才能相见?

作者有话要说:上一章错字太多了,抱歉,话说,作为一个打字还用“二指禅”的人来说,我速度一快,就会只看键盘不看屏幕,于是……囧个 
  家书万金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也不知道合不合景,郑华早上起来的时候就想到那么一首词,是谁写的?过了那么多年,当初高中学的东西确实忘的差不多了,何况她也不是聪明人,不然也不会只考了个护理专业的专科院校……

于扬离开已经三个月了,现在正是春夏之交,虽然水草茂盛起来了,但是毕竟,还是“青黄交接”的日子——郑华是不清楚为什么游牧民族也有这么个日子的,只是很清楚的是,于扬还在打仗。
边关传来的每次都是捷报,但是又不时的调动一些军队前去边关,郑华也知道那些传来的消息是做不得准的,可是偏偏,于扬不曾传来什么消息,只是能知道于扬一直是好好的罢了——于扬真出了事情,他们不会听不到消息,于是,有时候没有消息比有消息还好。

于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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