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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相公要问斩-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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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郑府的一路上,那位郑大人一直在问些问题,还有对自己的女儿的担忧,也是三品官的郑维,让情儿有种见到自己的爷爷的感觉。

郑府的小姐确实不是貌美的人,但是做事什么的却一向恰到好处,几天的相处,让情儿也明白对方并不简单,只是,似乎单纯了,也是,不曾经历过苦难的人,不曾为了更好地生活去揣测身边每一个人的感情的人……
原本,她也该这样,等着嫁给一个如意郎君……

成亲的那天,她就开始交好自己将来的“主子”了。
对方倒是挺感动的样子,但是却又没让她做什么,去协助管家,房里不用自己伺候?
这样子能抓住丈夫的心吗?情儿没怎么在意,只是觉得对方单纯了。

不过于扬对郑华确实不错,没有多余的语言,没有以前那些纨绔子弟看上了教坊的人一样的送些首饰、值钱小玩意儿这样的行为,但是很多时候一举一动,却是让人清清楚楚地知道,他在乎自己的妻子。

情儿是相信自己的美貌的,但是于扬却并不在乎,当真是一个粗人么?偏偏又在很多时候很细心。

于府的感觉和郑府,和以前的魏府都不一样。
情儿觉得这里,才是真正的家的感觉。

于扬看似一个粗人,但是似乎还有别的桃花债,只是这并不影响什么罢了,情儿也是个识趣的人,知道看人脸色,于是既然对方没有什么感觉,那么她也不会贴上去。

然后那次,于扬受伤了,情儿第一次看到郑华那样害怕的样子,其实她家这个小姐和于扬倒是挺般配的。

在然后,情儿遇到了那个人,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只是她不后悔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继续改错字…… 
  番外:情儿(2)
作者有话要说:呜,于是自己也觉得有必要改进一下,话说,五一该抽空好好看看自己的文了……
PS:这章写的挺纠结的……很可能会改……明王爷齐封和于家的关系不一般,于扬受伤的时候,情儿看到了他,胖胖的样子,层层叠叠的肥肉,那时她只是跪着,不敢多说一句,自小的教育让她对上位者有着与生俱来的恐惧。
皇权,深入人心。

“明王爷也挺可怜的。”郑华在那个王爷离开之后跟她说,对方脸上竟然是同情,自己的这个小姐……情儿有种见鬼的感觉,再怎么样那也是王爷啊,比别人好上太多太多!

“人家是王爷,又有什么好可怜的。”

“王爷就不能可怜吗?”

“可以……”她也不想争论这个,但是她却是羡慕的,生在皇家,一生无忧。

结果自己闲来无事做的咸菜饼还被王爷看上了?她几乎不敢相信。

“明王爷是王爷,平常谁该饿着他?上回在这儿却是好好地饿了一顿,于是多半觉得那几个饼好吃了。”情儿觉得自家那个看来规规矩矩的小姐这个时候有种恶魔的感觉,这种感觉在对方说了一堆注意事项之后更甚……
“情儿,你也知道,世道艰难……”

世道艰难么?让这位没有实权却有地位的王爷多来于府走走,也没有坏处,那时一个王爷,多少人想尽了法子要接近的人?

“王爷,这是最好的粥,我花了那么久才熬出来半碗的,只有半碗……”情儿的口气是小心翼翼的。
此时她拿着半碗粥,已经在灶台边忙了半天了,小白鱼熬的粥,撒了翠绿的芹菜,煞是好看。
只是做法却麻烦,汤水是一只老母鸡熬的,从最先开始的熬鸡汤到后来的煮粥,确实花了不少时间了,明王爷从一开始的好奇到最后的催个不停,看来是真的饿了,情儿终于将粥煮出来了。

然后看着那个王爷没有一点贵族风范地狼吞虎咽,只是几口就全没了,因为脸上太多的肥肉而被挤得小小的眼睛泛着希冀的光芒:“我还要……”

那种像孩子一般的,带着讨好撒娇的要求,让她有些不知所措,那可是王爷!怎么,怎么会这样像一只摇着尾巴等饭吃的小狗?
于是情儿开始收拾那只鸡,将鸡肉、鸡杂切丁,又准备了不少蔬菜,再次忙乎了半天,做了一小碗汤。

一饮而尽。

揉面粉,剁肉,做出一只只兔子状的包子——这是心血来潮的做法,似乎让人非常满意,再花上一个时辰。

一口一只。

明王爷在于府呆了一天,最后终于在得到几张分量够足的大饼之后离开了于府,而她有点相信郑华的话了,也发现,王爷也是人。

“情儿做的东西很好吃!”明王爷不是全傻,只是有些笨——当然这只是她的看法,那个笨笨的王爷,常常跑到她这里饿肚子,然后觉得她一般的手艺是天下第一美味。

皇室对明王爷管的确实很宽,明王爷常常会呆在厨房里看她做菜,好在,因为跟着的侍卫比较多的缘故,都呆在外面,几天下来,她也就觉得这个王爷没怎么样了,距离产生隔阂?近距离的相处之后只会觉得明王爷像个要别人照顾的孩子。

一盆水蒸蛋,又是浪费柴火的产物,她看着那个王爷迫不及待地将这蛋塞进嘴里,然后立刻抓住了自己下巴上的肥肉苦着脸。
“呜……呜……好烫!”发出模模糊糊的声音,吐出舌头吸气,好像受伤的小兽,这只小兽还特别肥!

“还很烫,要吹吹才能吃,”她挖了一勺就开始吹气,“现在就能吃了……”

“乓!”勺子摔在地上,门口的侍卫板着脸。

她看着手上猛然出现的红痕,剧痛袭来,却又有种明悟,她终究只是一个卑微的丫鬟,和一个王爷千差万别,即使这个王爷再名不副实,他依然是王爷,就是因为那份血缘。

没有什么好抱怨的,自然地和对方拉开距离,恰到好处地把握着不让对方有什么不满,再笨,那也是一个王爷,和她千差万别,不能攀龙附凤?

“您是王爷,还是到外面餐桌坐着吧。”明哲保身,牵扯太多只会害了自己,以退为进,或许……

“情儿……”那个王爷乖乖地听话,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终究只是一个什么也不懂的人,不会保护身边的人,甚至不会保护自己。
而她,一直想要的,就是可以保护自己的力量……
“我们走的近了,别人会说闲话。”他听得懂还是听不懂?他听不懂他身边的人听得懂。

消失了几天,终于还是回来了。

“情儿,情儿,情儿你等等。”呼呼喘气的王爷,却好像特别喜欢她,只是这名字,若不是,也不会这么被称呼吧?女子的闺名素来不能乱叫,她总是觉得悲哀的。

胖乎乎的明王爷,因为胖也自然有种种毛病,但是天天跑于府,却让他的气色好起来了,人也瘦了些。
“情儿,呼呼……我觉得,虽然,很累,呼……但是,挺好的。”

“什么挺好的?”她倒是奇怪了。

“我,呼,我不闷了,胸口……”

于是果然是太胖了,情儿看着对方壮观的胸围臀围,有种无力的感觉,肥肉太多所以闷,还是想她?大概永远没有答案。
“今天要做的才很复杂很复杂,你要慢慢等!”
是啊,他是王爷,但是,这样单纯的人,真的太少,身上,没有一点的污垢吗?
但是她不一样……

王爷对她很依赖,而她的表现也很好,终于,没有什么人会对她不敬了,只是同样觉得悲哀,权利……

“情儿,有了孩子的感觉真的很神奇!将来会照顾一个小宝宝!”即使因为种种事情欢快不起来,怀孕依然是大事,情儿也觉得是神奇的。

然后,照顾孩子吗?那个王爷很多时候倒是像个孩子。

去朝云禅寺的路上看到明王爷,他照旧可以睡得像猪,没心没肺,但是终于发现,他瘦了不少。
有种欣慰的感觉。

在遇到孙秀之前,她从来不知道那个王爷也会有定下的妻子。

只是,“我要情儿做我的妻子!”

真的是一个傻子。

郑华问她的时候,她没有多说什么,不做妾,确实,在明王府的话妾室是不会安全的,因为那里没有一个平衡一切的顶梁柱,何况孙秀,已经不可能再成为王妃了。

婚事她答应得很快,看到那个王爷饿瘦了的样子,也会感动。
无关爱情,但是绝对有感情,她会撑起明王府的天,她也需要明王府的势力,她想要活的好。

当年流放的人,陆陆续续都去世了,活着的,只有她……

  宜城情形
作者有话要说:继续改错字……“多半是那个将军急着来接自家老婆。”刚才开口的那个小兵接话,他们一路辛苦,人家却是坐着马车,他倒是有些不平了。

“你小子!”洪大敲了一下对方的脑袋:“也不打听打听,和蛮夷打仗我们年年输,好不容易来个将军能控制局面呢,现在不少人盼着那个于将军能带兵打退了蛮夷,像先祖皇帝一样逼他们不能来这边。”

“说不得是借了自己的老爹的威名,不是才来了一年么?”那个小兵有些不服气。

洪大终究是见过世面的:“正是才来了一年才难得,于是只用了一年便得了民心,也是难得的了。”

两人说话说话间,那个马蹄声便近了,这边常常走了一天也不见人影,这样的声音自然所有人都听到了。

“夫人,多半是老爷来接我们。”赵婶笑起来,她抱着被包成一团的于媛,小小的于媛这一路都被包的紧紧地,马车上的晃荡纯粹当摇篮了,倒是没什么问题,这一点郑华也是庆幸的,原本她也不想带着这么小的孩子出门,但是错过了这次便是大冬天,太冷了,再等等的话,每逢春季都是粮食紧缺的日子,也不知道会不会还有粮食运去,而且那时,每每都是和蛮夷打得最热闹的时候。

从马车旁边的小窗往外望,其实被前面的人挡住了也看不到什么,只是这马蹄声……终究是兴奋的。

那对骑兵不过百来骑,遇到最前面的洪大等人便停下了,一个个下马,却并没有于扬在内,连郑凯都不在。

“将军夫人呢?将军让我们来接她。”当先的一人似乎郑重打理过自己了,可是走路的时候还是瘸的,擦过几下的脸上黑白交错,那些胡子似乎是匆忙间修的,乱七八糟,说话的时候声音很大,那样沙哑的嗓音,还能看到缺了几颗牙。
战争是残酷的。

洪大看到这群人都不是盔甲鲜明雄赳赳气昂昂的士兵,倒是更像是一群老弱病残,没有什么鄙视的眼神,反而敬佩起来了。
“那两个夫人在后面呢。”看到郑华和钱绣没有分什么尊卑,洪大倒是以为有两个夫人了。

“我家将军只娶了一个的,虽然他不怎么说,但是郑传令说了不少。”为首的汉子咧嘴笑了笑,瘸着脚一步一摇地往后去了,那个一直在说着什么的小兵都没有继续开口。

“小伙子,坐上来吧,你那马就让别人牵着。”老庄也是战场上受了伤退下来的,一看到那个人便开口。

“好咧!”那个汉子看了一眼马车,然后冲着不远处喊:“大家上马,跟着大伙上路!”接着就爬上来做到了老庄的身边,他虽然瘸了一条腿,但是似乎不怎么影响行动。

外面的情况郑华也看到了,情形了解大半,于扬没有来,失落是少不了的,但是那个看起来有些古怪的大汉却是让她有了好感,这个人,和于德一样瘸了脚,战士,是值得尊敬的。

“你叫什么名字?”郑华开口,也急着想问问于扬的情况。

“我叫四毛,冯四毛。”哑哑的干巴巴的声音响起,冯四毛露出一个有点吓人的微笑,只是他这会儿坐在了马车前,没揭开帘子的郑华是看不到的了。

“不错的名字。”郑华有些违背心意地开口,四毛,不会还有三毛吧?不过总比狗儿牛粪儿什么的好听,现在这社会,为了好养活叫这样的贱名的人挺多的。

“是不错吧,我大哥就叫大毛,我二哥叫二毛,我姐叫三毛。”冯四毛乐呵呵地开口。

“……”郑华寒了一下:“冯士兵,现在前线怎么样?”

“夫人……”冯四毛有些不习惯:“你叫我四毛吧,冯士兵……这个我听着不习惯,前线现在没有什么战事,但是夫人你们是要呆在宜城的。”

宜城郑华也知道,这一路听过不少回了,宜城算是边疆的一座大城,曾经商人云集异常繁华,现在却是萧条的紧的,据说全是些老弱病残住着,能上战场的不是在前线就是被杀了。
“相公……于将军在哪里?冯……四毛你是在宜城的吧?”

“将军在前线呢,原本我也是在前线挖战壕的,只是将军怕夫人出事,便让我和一干兄弟来接了夫人,然后去宜城。”冯四毛还是有些不乐意的,但是郑华也看到原因了,其实也是这些受了伤的人不想离开战场,于是于扬便找了个借口吧。

“这,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见上……”郑华开口,又问了些别的,只知道现在还没有什么战事,但是于扬一直带着部队在做准备。

又行了不少路程,就到了宜城,洪大的运粮队到了城门口也与他们分开了,郑华撩起了旁边的小帘子往外望,虽然早就知道在宜城没有什么鲜活的色彩的,但是看到萧条的街道,路上路过的两眼无神的人,还是吓了一跳。
仿佛是一座死城。

“以前战事紧的时候,能来休息一下,大伙儿都会兴奋的紧。”冯四毛开口,郑华却觉得悲哀了。
怪不得和平,一直是那么久以来永远的追求,她还没有见过真正的战争,只是看到了一对从战场上下来的士兵,看到了这个边关的城市的一角罢了。

破败的房屋,好些有被烧过的痕迹,路边常常会有人躺着,不过都不是乞丐,在这个城市里没有乞丐,或者说,大部分人就是乞丐,那些穿着破旧的人……京城的乞丐还能捡些好衣服穿。

于扬在宜城是有个府邸的,那原本该是个漂亮的地方,现在却面目全非了,引了水似乎原本按着江南园林布置的花园里现在种满了蔬菜,还有些孩子出入,曾经精致的门窗被卸下了不少,草草地用兽皮钉上了……

“夫人,”冯四毛抓着自己那头不知道多久没洗的头发开口,“战事吃紧的时候都不能出城,免得碰上蛮夷的骑兵,就有人找到地儿种菜了……那些孤儿寡母是将军让住着的……门窗,拿来当柴烧了,但是不会漏风,够暖和了。”

郑华不能多说什么,于扬这样做,是很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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