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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相公要问斩-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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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虽然心潮澎湃——郑华也知道这个词很诡异,但是那些翻飞的想法……
这般想着,郑华的手脚却更加麻利了,三两下就将伤口包扎好了,然后才开口:“我下去看看。”

这是方芳第二次失去丈夫,冯四毛这样去世的,根本连尸体都没有,而此刻,方芳正和很多人一样嚎啕大哭——在这种时候,也不必在意什么形象了。
血腥的气息,吹过的北风带起的尘沙,郑华觉得肚子里在翻江倒海。

哀嚎的士兵、哭泣的女人,第一次,明明白白地看清了死亡。

人,其实是脆弱的,有时候,真的要想想,错过了会不会后悔,再也不能见面,回忆起点点滴滴来只会心痛,周围的哭号能带动人的情绪,郑华眨了眨眼睛,然后回家。

春花和姚姚都不在,也不知道,她们认识的人会不会也出了事情,郑凯倒是坐在房里,脸上还有擦伤,安慰着哭哭啼啼的钱绣,看到郑华的时候,他只是叹了口气。

“哥,你没什么事情吧?”郑华问他。

郑凯开起来很憔悴,又似乎老了不少:“我没什么事情,只是……当初你们不该来边疆的。”

“都已经来了,说这个也没用了。”郑华想想笑笑,但是笑不出。

“别哭了,媛媛一直在闹腾呢。”郑凯又叹了口气,钱绣却是埋在他怀里没说话。

“我没哭,”抹掉脸上的眼泪,郑华开口,“只是掉点眼泪。”然后于媛的哭号再次响起,她忙不迭地过去了。

换好尿布,喂了奶,于媛笑的露出仅有的四颗牙,小孩子的快乐,就是这样简单。
郑华想了想,终究还是翻箱倒柜将家里有用的东西找出来,然后把于媛哄睡了,再次往城墙走去。

这次的状态更好一点,也并没有刚才那样的仿佛能感受到自己的心跳的悸动和窒息的烦闷。
郑华没有再去找于扬,对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她也不好打扰了对方,而现在,或许该去的是能帮上忙的地方。

春花在城墙边的大房子里支了个锅子煮汤,向每一个来盛汤的人微笑,姚姚还有其他的很多人也在帮忙。

“春花嫂子,军医在哪里?”郑华开口询问,军队里都是带着军医的,不过,军医多半也只会给重伤的人治疗——他们忙不过来。

“就在那个帐篷里,丘先生说要干净些的地方,都是拿热水洗过的。”春花挥舞着勺子指着一处地方开口,她原本十个守礼的人,现在却是特殊时刻。

郑华也不再打扰对方,便进了军医的帐子。

“你是什么人?这边是谁都能来的吗?!”刚进去,郑华就听到了不满的喝斥声:“都说了,这些地方,用不着帮忙!”
里头的人不少,全都忙个不停,就连出声的人也在帮人包扎,地上横着竖着躺了不少人,都是衣衫不整的,郑华知道按礼教她最该做的事情就是避开,但是现在不同。

“先生,我学过医,能帮忙包扎……”郑华开口,中医的草药她没研究,但是包扎伤口还是可以的:“先生,我也处理不了重伤的,但是可以给一些伤势不重的人包扎。”

其中一个年纪有些大了的军医抬头开了郑华一眼,指了指旁边的一堆东西:“这些现在不用,将来……但是还是不能浪费了,好好用。”

郑华也知道对方的意思,拿了东西就出了帐子——像于扬这般的受了伤还在城墙上的人多了。

上千人,多多少少都受了点伤,郑华一个人也忙不过来,事实上就这样拿了伤药和纱布给人包扎也不是难事,于是便找了些手脚伶俐的帮忙。

那些士兵终究不是铁人,大大方方地让人包扎,但还是骂骂咧咧个不停的,不过这种时候,也没有人会在意一些口头上的东西了。

“华儿。”
郑华帮着一个看不清面目的士兵包扎的时候,就看到了于扬和郑凯。

“相公,怎么了?”现在这种时候,怎么会专程来找她?

“在南门有几辆马车,城里的妇孺全部离开,向着狼头山去,那边全是山路,骑兵也不好走……还有人专门拦着的。”于扬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然后拽住了郑华的手就往南门走去。

“不可能所有人都走吧?”郑华愣了愣,有点想哭的感觉:“媛媛……”

“赵婶已经带着媛媛在那里了,不是所有人都走……”于扬的声音有点轻,现在是走不掉多少人,而且很多人自愿留下,再者,他也有私心……
现在,他们还不是在绝境,守城终究比之前的交战容易,但是若是援军来得慢……
在城里,死还是活只有五五之数,但是离开,多半是能逃掉的。

“相公,我留下来。”

“他们马上就要离开了,不会等。”于扬也不管郑华的话,只是向着南门走去,郑凯却是在一个拐角转头了——他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相公,我留在城里吧!”郑华难得地坚决,这种情况下,真的就出来一些民族使命感了,或者是更加复杂的情绪……原本或许是贪生怕死的,这时却不想退缩。

“你留下来也没用!”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战争结束…… 
  援兵到来
“相公,留在城里吧!”

于扬看着自己脸坚持的妻子,只是明事实:“留下来也没用。”然后出手,打晕。
战争,不应该让人上场。

抱着郑华,飞快地赶到南门,十多辆马车已经坐满老老少少,就要出发。
于扬自然是认得自家的那辆马车的,老庄正在车前焦虑地望着他,于扬几步上前,将怀里的人放进马车。

“赵婶,照顾好。”于扬的脸上露出个笑容。
“爷……”赵婶抱着于媛,神情复杂,而小于媛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更不会知道现在的情况有多紧急,只是挥动着小手——向着边失去意识的母亲。
于扬手抓起自己的儿,也不顾脸上的脏污,亲下孩子粉嫩的脸颊,然后放下孩子转身离开,身后,是于媛突然爆发的哭声和马匹的嘶鸣。

于扬可以肯定,他样做是最好的。
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儿,他不希望他们出任何的事情。

人,从出生开始就会与周围的人产生纠葛,亲情、友情、爱情……
些感情都是虚无的,但是又都是深刻的,于扬站在城墙上等待古坦族的到来的时候,想太多太多。
他如果死,会有很多人伤心吧,他的妻子、他的父母、他的朋友……

“们定要活下去!”声音是嘶哑的,但是出太多的人的心声。

前方那些修建的工事,留下来断后的人,终究还是将古坦族的人拦住整整两,那些马车,想来已经走远,而古坦族,也不可能追到他们……

飞奔的马跑在草地上,带起块块草垫,几千人的队伍掠过,几乎可以肯定那里将没有丝绿意——切都被破坏殆尽。
就像被他们劫掠过的村庄。

“次,不管怎么他们都二十年不能侵犯边境。”于扬深深地吐出口气,声音不出是激动还是悲哀。

“确实,只是他们若是没带攻城工具,是绝对会选择绕过宜城向别处去的。”郑凯话的时候眼睛里只有然,他们,须要有人出城迎敌。

刀光剑影、腥风血雨。

刀口早就卷,于是只是机械地砸着别人的脑袋;长枪已经被打掉头,于是只是当棍子将对方扫下马;箭矢早就用完,长弓的作用只是砸人……
于扬方的人数更多些,还有很多宜城里的子,不时有受伤的人被拖下去或者又有人冲上来,但是显然对方的那些精通马术体力惊人的士兵更胜筹,几乎能以当十。

两方的仇恨只能用鲜血洗刷吧?根本没有回旋的余地。

个古坦族的士兵用刀“砸”死个齐朝的士兵,然后他的马被人扎刀,落到地上,他却死死抱住另个齐朝的士兵,两人用身体的每个部位攻击,然后渐渐没有声息……
个没有马齐朝的士兵被砍掉只手臂,然后用牙齿咬住个古坦族的人的腿,等着战友趁此机会出手……

于扬庆幸自己的长久以来的锻炼,个时候,他已经不能在后方看着,在个时候也不需要计谋,他和郑凯样,都已经在和人拼命。
只是他终究是将军,身边汇聚的齐朝的士兵够多,可以肯定,他不会先死……

倒下的人越来越多,战争持续的时间也够长,很多人体力不支,或许仅仅被地上的尸体绊倒就会倒地不起,也有些人,在地上躺些时候,还会身鲜血地爬起来……

砸吧下没有丝水分的嘴巴,于扬机械地挥动之间的手臂,他可以被称为高手,但是,在种时候,只有最直接、最有利的技巧才有用。

“将军……”再次砍掉个古坦族人的脑袋的时候,于扬的腿被抓住,那是个刚刚就受重伤的齐朝士兵,他是费劲所有的力气才站起来的:“将军,有人来,有人来……”

远处,传来轰鸣声,很轻,但是敲打在每个人的心头。
然后露出面大旗来,红色的大旗。
会举着旗子的,必然就是齐朝的军队。

“呵,哈哈,哈哈哈……”从地狱到堂,绝对真心的笑容,于扬知道自己只是凡人,能活着,真好!

在弯弯曲曲的山路上,正有长串的马车依次行走着,条路并不宽,但是按着齐朝的律法,马车是可以通过的。

郑华是被颠醒的,然后就发现自己在个拥挤而沉闷的空间里,睁眼,看到赵婶,看到春花,看到那些曾经在院子里的孩子,谁都会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
于是,还是没有在战场上挥洒汗水拯救士兵的机会啊,也对,个体力够差的人,在战场上绝对会是累赘,的身体其实比现代好上太多,但是,和别人比依旧太差。
郑华觉得自己挺没用的,穿越,和原本想象的相差太多,事实上已经庆幸自己是从小穿的,不然,刚到里大概连话都不利索。
见识过很多新式的观念,知道很多科学常识又如何?能告诉别人地球是圆的吗?

郑华上辈子有个奶奶,对极好,是个信佛的慈祥的老人,然后,郑华曾经希望不要吃素亏待自己,却被训的狗血淋头——老人家坚信,人死就有灵魂,坚信有阎罗王有判官,容不得多。
那时的郑华十个彻彻底底的唯物主义者,不厌其烦地举例论证,最后的结果只是的奶奶自此不愿和些罢,而老人,素照吃佛照念,身体吃不消还让挂瓶氨基酸或者葡萄糖——样的死脑筋,在二十世纪还存在,而个年代呢?
先进的学是不可能出现的,现在是封建社会最严苛的时候,当初中国,可是在上百年的列强侵略内忧外患之中才终于“打倒封建势力”的,而现在,齐朝却是周围国家中最强大的存在,每个人都有着国家的自豪感,人民也没到水深火热的地步,郑华没本事揭起场革命,更何况那些伟大的革命前辈的下场,都不会好……
商业是走不通的,先不是低人等的,自己真的有把握弄出什么?连沈万三都没有好下场……在那些官员的眼里,商人,就像牛羊似的,放养,然后有的要毛有的要奶有的要干活,若是不从,就直接宰。
甚至郑华很清楚,就算真的有本事弄出个纺织厂什么的,别人跟风之下,那将有多少的农民会少项生计而面临困境?
而其他的呢?
艺术方面?水墨画等等郑华都是不会的,毕竟当初家境也不好,从小到大都没在学校之外上过什么补习班,而看到家里那些雕刻精美的窗户、绣好的屏风、精心摆放的每件家具,连碗筷都是艺术品似的,郑华不觉得自己能做的更好或弄出摆设什么的……
厨艺方面?做菜吧,懂些新式的菜肴又如何?根本没有材料,别蛋糕,连个面包都烤不出来,馒头倒是满大街都是。
农业呢?
郑华上辈子就是地地道道的城里人个,麦子水稻是绝对分不出的,知道西红柿的十种做法但是绝对不会知道西红柿的秧苗长啥样,而其他的很多东西,更是窍不通——当初可是买个鱼也帮刮鳞去内脏的。
那些古诗古文呢?可以背,但是记下的终究不多,今背,明呢?后呢?何况若真的被人当成来才,人家出个题让写个骈文啥的,个语文在高考之后就丢的人大概连押韵是什么都不知道……戏剧?小?上辈子就是个俗气的普通人,看京剧会睡着看小三就忘。
来到古代的时候,郑华清清楚楚地发现,自己前面二十几年学的东西几乎没什么用得上的……
为什么要来古代?几乎就是让来受苦的,不是无病呻吟的苦,而是实实在在的——仿佛就是想让体会下个年代之下的喜怒哀乐,现在为止,那些层出不穷的事件里,还有于扬,都不过是配角,在个大环境下的配角。
不过,也见识古代的纯粹吧?
是的,阴谋诡计并不少,但是,依然是纯粹的,认定,就不会放手,就连王云——的母亲,个方面不过是个愚蠢的妇人,但是另方面呢?
而最最重要的,是也找到爱惜自己的人。
于扬……
在现代于扬样的人绝对是不受待见的,大子主义还不会谈情爱……
但是现在郑华很庆幸。

马车里没有人话,看到郑华醒,只有赵婶微微张张嘴,然后继续低下头哄着哭个不停的于媛——现在于媛的声音都已经变,直被颠着,还饿好久,早已哭很长时间。

“他们会活下来的。”郑华开口,是陈述句,然后没有大吵大闹要回去或者别的,只是将于媛抱到自己的怀里。

们是安安稳稳地行日,古坦族并没有追上来,翻过几座山,几乎可以肯定他们已经安全,然后,却遇到更糟糕的事情。

群劫匪。
不是什么来去如风的知名大盗,没有喊什么“此路是开,此树是栽”,只是群饿得皮包骨头的举镰刀什么的窝蜂冲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因为V了,等等应该还有更新~~~
1 
  齐朝易主
当朝两个最让人放得下心的王爷,个是明王爷,另个便是福王爷。
福王爷齐真,直便是吃喝嫖赌无所不能无所不做的,甚至,已经到怒人怨的地步。
几乎每个月,福王爷都要来那么出强抢民或者强占百姓利益的事情,而当今圣上,却乐的福王爷么做,相比于低调的明王爷,相比于百姓都不知道的个傻子,弄得声名狼藉的福王爷更能衬托出他的英明神武来。
可是,他却不知自己养只白眼狼,或者更应该,只白眼狼的出现是必然的。
当今皇上是嫡子,自幼就被立为太子,他对于其他的兄弟,是能打压就打压的。

于扬等来救兵,还有新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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