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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斩天龙-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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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花一闪,箭簇从他的耳边呼啸而过,就像一条毒蛇在自己的耳边嘶鸣,他甚至能够闻到箭杆子的木头香味!
借着刀光,箭簇终于成功射向了那名戴面具的少年杀神!
熊周没想到罗克敌这样的纯粹刀客,居然会放弃正面对抗的尊严,为杨漠羽的偷袭提供机会,但他刺剑一百三十八万二千三百四十六,身体的本能已经锻炼得敏锐如灵感和预知,身子一片,肩头一阵麻木,而后才是炽热,紧接着才是钻心的牵扯痛。
燕翎箭没入三分之二,透出后背,熊周紧咬牙关,“夜雨”轻轻点在袁红侠的眉心处,渗出一朵艳红,就像新婚燕尔的夫君,为自己的娇妻描上了花钿。
而此时,罗克敌的刀,搁在熊周的左肩,没有一丝颤抖,却充满了锋锐和力量,就好像一股清风吹过,就能推动那柄刀,割下熊周的头颅。
破庙之中能站着的人,已经不多,但没有人再敢乱动,因为红娘子不敢动。
“刀不错。”
熊周的肩头不断渗出鲜血,大半边衣服都染透,但他还是由衷的赞了一句,因为他知道,罗克敌把自己的刀,看得比自己还重要,赞人,不如赞刀。
罗克敌嘴唇翕动,但最终还是没有开口,因为他知道,最容易死的,往往都是多嘴多舌的人。
熊周也算多嘴,但他的剑抵着袁红侠,所以他根本就不会死,也不在乎这一句半句话。
“放下吧。”
这句话是谁说的,已经不太重要了。
重要的是,熊周放下了自己的剑。
杨漠羽无法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就像六岁那年,第一次用小短弓射死了隔壁乌鲁阿大的土狗,就像十二岁那年,将轻薄姐姐的撒拉尔克钉死在墙上。
别人只会记住他射天狼的绝技,却忘记了他同样能够飞猿上马,轻若惊鸿。别人只看到他射死猎物,却没看到他用短刃给猎物开膛破肚剥皮抽骨。
红娘子就是红娘子,从出发前的那一刻,就已经看准了熊周的软肋。
岚虽然抱着“水鱼”,但连自杀都做不到,任由杨漠羽躲在她的身后,用短刃顶着她的后颈,来到了庙门前。
罗克敌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感,因为只有他的刀喝到鲜血,才算胜利,现在,显然还不是。
“逍遥子葬在哪里?”
袁红侠身上已经没多少衣物,但她丝毫不在意,走到熊周的身前,直视着青铜面具那两个窟窿,就好像看着能够通往童年的时光隧道。
原来,他们想要的,并不是熊周,而是逍遥子。
不得不说,有些人活着,却没有任何价值,有些人死了,却仍旧倾国倾城。
“你怎么就知道东西不会在我手里?”
熊周并不知道九道山庄想要找什么,但既然连那老头儿死了都不放过,足以说明老头儿手里有他们想要的东西。
袁红侠轻轻揭开熊周的青铜面具,而后用滑腻的中指,沿着熊周脸上的疤痕,轻轻一路摸下来,而后拍了拍熊周的脸,说:“因为逍遥子从不会相信任何人。”
“也对。。。不过呢,我是他徒弟,你怎么就相信我?”熊周舔了舔嘴唇,很隐秘,袁红侠的胸膛却悄悄的起伏了一下。
袁红侠走到岚的身前,将岚的衣服扒下来,穿在了自己的身上,这才转身朝熊周说道:“我相信她。”
熊周眉头微皱,沉声道:“她什么都不知道。”
袁红侠看着岚的脸,就像在观摩一件艺术珍品,当眼光滑落到对方的胸脯之时,嘴角却不自觉的浮现一抹弧度。
“只要她死了,我就什么都知道了。”
罗克敌很烦躁了,因为他最讨厌唧唧歪歪,他不想说话,因为刀从不说话,而他,迟早会成为一柄刀!
“要么她死,你再死;要么你说出答案,她不死,你死。”听到袁红侠说出这句话,罗克敌的心情总算好了一点。
熊周的眉头皱得更厉害,他可以被威胁,但却不能被人用岚来威胁。
他直视着袁红侠,眉头却舒展开来,轻笑道:“我可以死,我也可以相信你们不会杀她,但地点,我只能告诉你们其中一个人。”
袁红侠闻言,朝罗克敌看了一眼,后者没有任何反应,但他的目光却告诉熊周,锦衣卫和九道山庄,似乎都想要这件东西。
这样就足够了。
他微微低头,看到罗克敌的脚尖稍稍打横,这是防御的姿态。
而袁红侠则眯起了狭长的桃花眸子,破庙之中所剩无几的高手,手中兵刃却对握得更紧。
也正是因为这一丝丝的迟疑,让罗克敌的注意力放松了半分,他不得不考虑厂公给他下的死命令。
罗克敌虽然只是放松了半分,但对于熊周来说,已经足够了!
“嗨!”
熊周闷喝一声,二指并如剑,闪电探出,点在了罗克敌的刀刃之上!
“叮!”
刀刃被弹开,一股碎刀子般的气流从袁红侠的左脸划过,“噗”一声从岚的发髻之中穿过,岚的头发披散下来,而熊周则游鱼般绕过袁红侠,环住岚的腰身,纵身出来庙门!
“呼!”
罗克敌的刀终究是慢了半步,当刀头落下之时,目标却由熊周,变成了袁红侠,他不得不停住刀口。
下一刻,他已经追出了庙门。
杨漠羽的额头上多了一个指头大小的血洞,后脑却被炸裂开来,红的白的不断落在地上,而他仍旧保持着站姿。
男人长得太高,其实也不太好。
“剑气!”
庙中高手倒抽凉气,手指都不禁颤抖起来!
“快追啊!”袁红侠如发狂的母狮子一般咆哮,捡起熊周的铜面具和夜雨剑,随着众人追了出去。
熊周将岚扛在肩上,另外一边肩膀还插着那根羽箭,而他的另一只手,从肩头到中指,裂开一道长长的血痕。
“老头子总是对的,看来还不能勉强。”
这是他第一次用剑气对敌,虽然暂时脱离了危险,但他知道,不许多久,就会被罗克敌追上来。
逍遥子是个奇怪的人。
别人练剑,先从木剑开始,而后轻剑,而后佩剑,最后重剑。
而他教给左卒的,却倒行逆施,最先开始用重剑刺太阳,而后用佩剑,再用轻剑,接下来才到木剑。
更离谱的是,最后,他小气得连剑都省了,还美其名曰,草叶竹木,皆可为剑,无剑胜有剑。
熊周一直表示怀疑。
但现在,正是因为老头儿的抠门,救下了他和岚一命,但也让他差点毁掉这条手臂。
罗克敌一直觉得自己是刀客,不是猎狗,所以他擅长杀人,不擅长追捕,之所以不当猎狗,是因为他讨厌别人说他是朝廷的鹰犬,要知道,狗,也是有尊严的。
但有时候就是这样,为了当刀客,你不得不先当一下猎狗,为了当厂公,你不得不先当太监。
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再给这个少年机会了,因为他已经在少年身上失手过一次,不想再失手第二次。
所以他如鹰一般展开双臂,高高跃起,力贯长虹,一招朴实的重劈,当头斩向岚的脑袋!
熊周能够感觉得到后面的动静,他的心在滴血,但他只能不停的跑,以最快的速度跑,担忧或者恐惧,只能影响他的速度,没有半点好处!
当身后传来一声金铁相交之声,而非刀刃砍骨头的声音之时,他终于放下心来,但他没有回头,也没有减速,仍旧不停的跑。
罗克敌看着眼前的丑陋男人,看着他手中的烧火棍,右手横刀于胸前,第一次开口道:“罗克敌。”
丑陋的男人没有按照江湖规矩,碰到旗鼓相当的对手之时,出于尊重,都会道出名号来。
他一向都不觉得自己是江湖人,所以他只是咧嘴笑,露出一口黄牙,就像。。。就像拿着镰刀,对着金黄稻子歪嘴笑的老农。
熊周终于明白过来,老头儿说得对极了,拥有共同的敌人,并不代表着你们就可以成为朋友!
他相信了夏芸,却成了诱饵,虽然他也没打算放过袁红侠这一队人马,但没想到袁红侠也想趁机收拾他熊周。
现在他终于知道,哪怕没有夏芸的指引,袁红侠也会想方设法将他引到破庙来,而夏芸,只是想让老九坐收渔利,取下罗克敌的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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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吾家有女嫌狼小 '本章字数:3036 最新更新时间:2014…09…09 08:00:00。0'
雨渐渐大了起来,一开始是熊周背着岚夜林狂奔,最后却是岚用瘦弱的身躯,背着熊周,一脚深一脚浅的探索着。
她的手脚头脸几乎被树枝和荆棘刮得不成样子,中途也不知摔倒了多少次,但每一次,岚总是将自己垫在下面。
所以,当来到眼前的林中猎户小屋之时,熊周的胸背没有任何泥点,而岚却像刚刚从沼泽中被捞出来一样。
岚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她只是一个无知的女仆,哪怕熊周陷入神志不清的状态,但他的手指总是在关键的时刻,给岚指明方向,就好像他宿命的最终归宿,就是这座木屋一般。
岚小心翼翼的将熊周放上床,而后才将“水鱼”剑放在了桌面上。
她憎恨刀剑,因为刀剑只会带来伤害,她不懂如何去使用这柄宝剑,但她还是带着,一路上一次次摔倒,却没有舍得丢弃。
因为她想着,如果遇到豺狼野狗之类的,总是能够拔剑保护少爷。
木屋的摆设很简单,床,桌子,酒葫芦。
她用“水鱼”将大葫芦剖开,到外面接了雨水,这才小心翼翼的脱掉熊周的衣物。
身上的伤痕触目惊心,罗克敌的刀,没有任何的留情,虽然已经将背后的箭头削平,但前肩还留着半截箭杆子。
岚不敢拔出箭杆,因为担心自己会害死少爷,她只是平静的替少爷清洗着伤口。
她很想哭,但她不能哭,因为眼泪会模糊视线,让她无法用最佳的状态来照顾少爷。
坚强的女人,从来没有哭泣的权力。
熊周的左胸有个拳头大的疤,这个疤,是个“捌”。
岚抚摸着这个“捌”,又想起了牢房里的日子,突然觉得能够在林中逃亡,是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她痛恨九道山庄,她痛恨庄主的阴险,当初没有把自己杀死,而是留着她的贱命。
因为他知道,少爷一定会回来救人,而岚最终会成为少爷的羁绊,成为少爷唯一的弱点。
然而少爷纵使看清楚了袁家的意图,仍旧毅然将自己带在身边,最终如愿的让岚,成为了自己致命的弱点。
她不敢点灯,没有灯,也没有火折子,更没有干燥的柴禾,少爷嘴唇死白,全身冷得直颤抖。
她曾经听少爷说过,那些大家闺秀会偷偷看一些情爱杂书,书里主人公昏迷发冷,女子就应该脱掉衣物,用自己青春热血的身体来温暖男人。
她也想,但她不能,因为会碰到少爷的伤口。
最后,她终于发现,少爷身上,唯一不会牵扯到伤口的地方,就是他握剑的手。
所以,她将少爷的手,放进了自己的胸脯,希望能够为少爷带来一丝温暖。
这个时候,她真羡慕袁红侠,羡慕那个妖娆的老板娘,因为她们的胸都很大,应该能够让少爷的手更温暖。
到了后半夜,她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大姑娘了,应该担起责任来,所以她拿起了桌面上的剑。
她恋恋不舍的将少爷的手轻轻拿出来,而后抱着“水鱼”,冲进了雨幕之中。
熊周做了一个梦,梦见咱家的小岚岚终于长大了,不是年纪大了,是真的“大”了。
然后他笑醒了,然后又差点痛昏过去。
外面阳光很刺眼,但对于他来说,没有任何的影响,因为他记得每一次直视太阳,刺出手中长剑的画面。
他闻到一股烤肉的味道,挣扎着起了床,走到屋檐下,看到岚正在烤着一只比她小不了多少的动物。
“水鱼”就倒插在火堆旁边,上面的血迹已经干涸,岚身上全部是泥水和鲜血的混合物,衣服早已成了碎布条,熊周甚至看到她后背上那一道“彡”形伤痕。
岚看着熊周已经醒来,满脸的喜悦,将熊周搀扶着坐下,连忙回到火堆前,因为害怕会把这只狗烤焦。
这个连鸡都不敢杀的少女,头也没有回,朝她的少爷抱怨道:“少爷,这条狗好凶的。。。”
熊周嘴唇翕动了几下,话没说出来,全部往上涌,将泪腺之中滚烫的液体不断往外推,而火堆上的那头雄狼,滴滴答答的流着金黄的油。
“少爷,别人都说狗肉邪气,咱们吃一点点就好了,岚下次给少爷掏鸟蛋吃。”
“嗯。”
这是熊周吃过的,最美味的一顿,虽然是他最讨厌吃的,狼肉。
岚实在太累,用雨水清洗了之后,缩在熊周的大腿上,很快就睡着了,嘴角还带着笑容,或许正在高兴,因为自己终于可以照顾少爷而开心。
“水鱼”薄若蝉翼,放在火上没多久就变得通红,就像城中大户装点窗格的西洋红琉璃。
熊周将“水鱼”用力压在伤口上,嗤嗤嗤的声音很细微,但他却仍旧担心会打扰岚的梦。
这是逍遥子最后的一个秘密据点,也是熊周送他离开的地方,这个男人总是嘱托熊周,说自己活得不好看,但一定要死得洒脱,坚持要将自己的骨灰撒到他心中那个地方。
熊周还取笑这个老头儿,笑他说得好听,其实就是怕被人挖坟鞭尸,那老头儿脸色愤怒,大声反驳道:“信不信我打十个!”
沉默。
熊周很严肃,对这个虽然四十岁了,但仍旧很帅气的老头子说了四个字:“师父,走好。”
现在,他带着岚回到这个地方,来到木屋的后面,那个土包上面的桃枝已经抽芽,来年说不定会满树红艳。
熊周用水鱼将小桃移开,挖开土包,取出了里面的木箱子,箱子里是逍遥子的遗物。
衣服的气息似乎还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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