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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第2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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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雪惶恐地打躬作揖道:“不可惜!不可惜!求求几位大侠,放过我吧!”

“好啦!滚你的吧!”兰斯洛笑骂著把有雪赶回房间,道:“这一战过去,接著就是我和石存忠,只要我打赢石存忠,再输给花小弟,事情倒也简单。”

花次郎冷冷道:“简单?你以为自己稳赢吗?”

兰斯洛正欲反唇相讥,但念及石存忠一身化石劲强弱不定,浑不知死的打法,自己纵然内力远胜,可也没把握说必胜,稍有疏失,甚至还会伤亡在他手底。自己修练那半本经卷越来越顺,若是再过三月,便可十拿九稳,偏生决战就在后天!

源五郎和花次郎也自寻思,要靠武力强行抢人吗?不是不可,但往后必与东方家与石家结下天大梁子,自己当然不惧,可是花若鸿与他的小情人却首当其冲,这辈子都要躲躲藏藏。

“没什么好说了吧!我无所谓,横竖我也没打算从他身上得到什么。”花次郎冷笑道:“要抢东西的又不是我,装神扮鬼也不是我的主意,现在花小子完蛋,你们的游戏玩不下去,大家散伙走人吧!”

源五郎将目光瞥向兰斯洛,后者略微有些愧色,他的确想过,花若鸿受伤,那利用他掠劫东方家嫁妆的计画就泡汤了!

“我……其实,我也不是非抢那批东西不可,钱财身外物,为兄弟放弃一票生意,算什么呢?”兰斯洛道:“我是真的很希望看见小弟好事成双,只不过……如果不是让他自己亲手得胜,大家努力的意义便少一半;事情演变到破脸抢人,那也实在扫兴得很了……”

这话也是众人心声,源五郎与花次郎对望一眼,均是长叹。

“嘿!各位!”

有雪走出房来,看看三人,小声说道:“花小弟说,他有一事相求,希望能尽快见他的情人一面!”

“什么?”众人相顾愕然,不知他这要求的用意为何?

“所以,事情就是这样,花老二他们正在想办法,看是要把人送进去,还是把人带出来。”

兰斯洛对著风华叙述众人目前的处理,因为下午的失言,他心中很是有愧。而风华一直也没有说些什么,就像平常那样,温婉地微笑。

“呵,不说这些扫兴事了。”兰斯洛道:“仔细一算,我们的约定就快要满了,再过不了几天,我就可以带你离开这里,到时候,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很好吧。”

风华颔首一笑,笑靥中竟隐有凄然之意,兰斯洛尽管不甚了解,却也心中一跳。

“风华,你的笑,好怪啊……”

“唉;傻子大哥……”

再没几日,维持这形体出现的灵力就要殆尽,难道咱们真的还有几天后么……

兰斯洛一头雾水,只以为她是为了早上的不愉快,使著小性子,此事屈在己方,也想不出什么话来辩解。

“外头好热闹啊:好像有人在放烟花呢!”远处隐隐传来喧哗人声,风华侧耳聆听。

“喔,我听人说,明天是这里的泼水节,暹罗城会举办很大的庆典,有杂耍,也有放烟花,很热闹的。”

“有烟花看么?真好。”风华细声说著,脸上却露出一种向往之极的神情,兰斯洛、心中顿时一动。

“风华,你曾说,其实你现在已经可以离开这林子,只是出不了城而已,是不是?”

“嗯!可以这样说。”岂止离开林子,若非为你而留,我早已回到昆仑山了啊!“好!那明晚我带你出去!兰斯洛兴奋道:“你不是喜欢烟花吗?明晚我们一起去逛庆典,还有花小弟,咱们好事成双,两边约会一次办。”

风华微感愣然,正不知如何处理,但感受到兰斯洛掌心阵阵发热,于是便轻轻笑起来,点头道:“好啊!就随大哥说的吧!”

这次医治花若鸿的要求,同时难倒了西王母与雷因斯女王,那么,世上到底有没有医者,能将这次的需求做到完美呢?源五郎很是好奇。

数年后,在雷因斯稷下,他遇上了一位兼职大夫,那是青楼情报网中天下三大神医之一,黑肤黑袍的冷艳女巫师。

面对这问题,她稍作思考后,冷笑道:“这有何难?只要将他双臂砍下,以血咒接续上万毒魔尸的双臂,不但双臂运用如常,功力更陡增十倍,次日擂台定可战胜,不过……三日之后毒发无救,”

“这……姑且不论后遗症,仓促一晚间,我要去哪里弄到万毒魔尸的双臂呢?”

为了这个衍生出来的问题,双方陷入了一阵无解的静默。

结果,这个难题,最后竟是被一个非医者的技术员解决。

在稷下,一名绑著马尾的俏丽少女,利用随身工具,在一顿饭功夫内,组装出了第十代的手好壮壮多功能六段变速携带型义肢,简称仙得法歌十号,除了使用简便,上头最新式的微型阳电子炮,更可让石存忠一炮成灰。

那时看著眼前模拟人偶的灰烬,源五郎无语仰天长叹——

水木清华扫校

第一部 第五卷 第三章 鸿翼刀法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四月十三日自由都市暹罗

兰斯洛跑到前厅,将自己的想法说了,源五郎觉得无甚所谓,把通知的工作丢给花次郎。

“要见面就直接见,哪那么麻烦还挑日子!”

“话不能这样讲,既是男女约会,总要选个有气氛的时间场合,你索性好事到底,傍晚时候将那女的接出来,让他们约会一次,岂不挺美!”

“你们死到临头,还在作这种事!”

嘴上这样讲,花次郎终究是拗不过众人推劝,先往东方家通知女方准备。

当他一离开,有雪立即面无人色地,将下午发生的种种说出,兰斯洛这才晓得他们挑了石家别院的壮举。

逃出去的不算,盛怒中的花次郎,杀光石家别院内所有人,临走还放了把火,将偌大庭院烧成白地,有雪心疼里头的一些珠宝字画,曾想要劝阻。

“杀人也就算了,不必烧屋子吧!”

“不成,自古以来,谋财和害命就是两兄弟,杀了人哪有不放火的!”

到现在又已有几个时辰,石家别院大概只剩一片白地了。兰斯洛听得咋舌,怎也料不到花老二一旦半愤怒付诸行动,居然手段如此猛烈。

“幸好平常没有太惹怒他,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源五郎苦笑道:“这算得了什么呢?今次花二哥已经收敛许多了,他当年可远不止如此呢!”

剑仙又号“唐殇君”,是江湖四大公子之首,排名犹在“定远君”旭烈兀、“长乐君”石崇、“信陵君”白无忌之上。能以一人之力,排名胜过三大宗门的当家主,所依恃的绝对不只是绝世武功!

在他与艾尔铁诺对抗,剑试天下时,和那无双剑艺相偕扬名的,是他狠辣冰冷的报复手段。因为自身再也没什么东西可以失去、心无所惧,便成为旁人的最惧。

凡是贪图赏金,胆敢袭击于他的人,当晚就被他觅上门去,满门良贱鸡犬不留。

在那段时间里,常常听到某个中小规模的组织或门派,因为参与了对他的围捕,被他全派屠杀殆尽,就连七大宗门,也有不少分舵毁在他手上。绝对的以血还血,也绝对的冷血。

除了幼稚的自我情绪控制,他还有样特征亦是名闻江湖,那便是迁怒。若是在剑试天下的颠峰期,发生了今日这种事,止不住愤怒的他,说不定在挑了石家别院后,顺手血洗暹罗城,杀光城内所有生物,来平息狂怒。

自由都市的人感受不深,但艾尔铁诺境内却不知有多少人,因此家破人亡,对他闻名如见鬼。剑仙与天刀齐名,但后者俨然当今正道领袖,前者却是大陆上人人敬而畏之的超级煞星!

这样说来,自己还真是了不起呢:能一再撩拨他,却至今四肢健全,每回他喊打喊杀的时候,心中可是真的想宰了自己呢!

要作这个超级混蛋的朋友,真是天大的不容易啊!

兰斯洛再回后院,将这件事转述给风华听,大大感叹了一番。

“别看那花老二平时毛躁躁的样子,做起事来还真是又冷又狠,哈!想不到他这么有种,这下子石家受到教训,看他们以后还敢不敢惹到我们。”

这趟可是大大露脸了,报仇之余,又狠狠踢了石家一下,明日消息传开,众人面上必然风光无限。

心中喜悦,却发现风华没有附和自己,连脸上常带着的那抹平和微笑也不见,方自讶异,她已主动开口。

“大哥,我……我想这样不太好,我不希望你在我面前说这些,也不希望你去做这些事。”

在记忆中,向来都只是默默听话的风华,首次主动表示意见了。

“杀人是很不好的事,医术再好,也不能挽回一个人的命。今天在那屋里,还有很多不相干的杂役、仆从,他们都是不用死的。放火烧屋,看起来很痛快,但牵连到两旁房舍,死伤者又何其无辜,我……我不太会说,也不是想限制大哥你什么,只是希望你别把这样的事当作好事。”

风华婉约温柔,从不曾对人说过一句重话,这样的说法,已经是心中非常生气与难过的表现。

过往数年间,她走遍大陆各地行医,虽然没有亲身经历,但却从患者口中听见无数江湖仇杀、兵灾祸劫,内心为这些无辜受累者哀悯不已,这时听兰斯洛语气中,似是以杀戮威风为荣,心情激荡下,出言相劝。

“是,是,这样的确不好。风华,你不高兴了吗?”

兰斯洛嘴里不便拂逆,唯唯诺诺,心头却着实不以为然,斩草不除根,敌人反扑只会更厉害,那样日后为祸更大。

风华听兰斯洛言不由衷,知他心中不服,当下只是微叹,伸手轻抚他的脸庞,柔声道:“凡事别做得太尽,福泽才不会早尽。你……你开始练那门功夫之后,身上的戾气是一日重过一日啦!我好担心,要是有天我不在了,谁来抑制住你身上的杀气。”

“我只是杀敌,又没有滥杀无辜,这哪用抑制?”兰斯洛道:“你以后一直在我身边,你会看到的啦!”

风华轻抚他的脸,只是不语。

随着时间场合不同,道德的标准也不一样,自己讨厌见血,讨厌杀生,但长老们可喜欢得紧呢!

若她们见着霸气日重的兰斯洛,定会感到欣喜,戒训他不可、心慈手软。一名领导者身上若无凛然霸杀之威,必难以慑服手下,倘使不血流成河,如何能定天下,成为不世霸主?

历任西王母总是温恭慈爱,以扶定大陆和平为终生任务。但在令天下百姓安康和乐之前,却要先使他们流离失所、家破人亡,这……不是好生矛盾吗?或许自己便像长老们说的,是个资质驽钝的笨女人吧!这些事,委实是不明白呀……

心情恶劣,整晚没睡,兰斯洛一早就把有雪拉起,偷偷溜出城去。今天原本预定举行花若鸿与有雪的决胜赛,但横竖有雪放弃资格,花若鸿便可成功晋级。宣布放弃资格的工作,由源五郎去向主办单位提出。

“为什么不叫花老二去?””谁敢叫啊?老二从昨晚喝到现在,意识只剩一半,要是和主办单位一言不和,谁知道他会不会当场拔剑,干掉在场所有人!”

目睹一场屠杀,有雪犹自心存余悸。几个时辰前,众人轮番安慰花若鸿,话说得多了,难免有些错处,有几分酒意的兰斯洛哂道:“只是残废三年,算得了什么,就算你马子被抢了也不用怕,让花老二传你上乘武功,将来再把人抢回来,难道不行吗?这叫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旁边有雪摇头道:“这可未必。他马子被人骑走,三年后就算干掉奸夫,却牵一批杂种小马回来,让他作便宜老子,难道也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吗?老大你说得那么顺,你马子被人抢走过?夺回来了没有?”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那时候忽然笼罩下来的冷冽杀气,让有雪差点以为自己就要被宰掉了。一直到现在,花次郎还独自在后院,独酌痛饮,兰斯洛出门前偷瞥过一眼,发现他正对着后院东首墙上的两阙词,怔怔发愣。

兰斯洛一早便出门离城。一来,他听说石存忠躲出城外,想继续花次郎昨天未了功业,先和这人决一死战,若杀了他,明日就不用擂台相见了;二来,直至昨夜他才想起,自己进城本是为了打听消息,盗贼团的弟兄被扔在城外吹风,这么多天过去,不晓得是不是变成人干了。旁人也罢!那死丫头见了自己,一场风暴肯定难了……兰斯洛微打寒颤,不敢细想,迳与有雪往南而去。

石家别院位于城南,两人出城后也是往南边搜索,三里内很是有些青山绿树,这时日出不久,暖洋洋地甚是舒服,百花吐香,青草薰芳,若非身有他事,倒是个不错的赏景时刻。

搜寻一阵,不见目标踪影,两人正自烦躁,忽然风中隐隐有乐声,听起来还像是不只一人,侧耳听去,不是很明显,只听见有人高声吟唱。“天—朗日清,和风送闲可叹,那俊逸如我顾影自怜;潇洒多金,文武双全,问天下几人似我风采翩翩!”

语句很长,但最清楚的便是这几句,非散非骈,似歌似文,句子浅显得过份,偏生念起来又如此好听,可是细嚼话意,那股子自我陶醉的痴劲,却真叫人受不了。

兰斯洛大感好奇,觅声追去。他听力本来极好,方向自然不会有错,但发声之人虽非有意掩饰行踪,却移动极快,双方反向错过,待得发觉,已经走出一里,失去声音来源了。

“可惜!倒想看看是哪个自恋狂这么不要脸.”兰斯洛低声笑骂,正要回头,陡听见左侧山巅传来一声兽吼。

“好家伙!这附近有熊!”兰斯洛大喜,他生长山林,这数月来忙于奔波,已许久没有接近野外兽禽,这时听见熊吼,精神一振,领著有雪大步赶过去。

山巅巨岩生满藤蔓野苔,兰斯洛身手矫捷,浑不将这当回事,扯著有雪,钻过一道岩石缝隙,眼前豁然开朗,赫然是座隐蔽的小山谷。

“哈!这地方!”

一句话未完,兰斯洛给前方景象吓了一跳,花豹趴伏石上、猩猩捶胸、两只黄斑虎来回走动、碗口粗的巨蟒缠绕树干、枝头还停着数只老鹰……这山谷里不知什么缘故,竟是百兽群集!群兽间并未嘶咬扑打,反而自顾自地甚是悠闲,这等奇景,他长这么大从没见过。

方自诧异,却看见一头巨大灰熊扑在地上打滚,连连吼叫,身下隐然压着一人。兰斯洛一惊,以为是野兽伤人,奔上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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