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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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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不错,后方立刻响起剧烈的抄兵器声、破门声、脚步声,显然有大批人马自后追来,小草头也不敢回,加速逃命,转过两个弯,耳中隐隐传来一声急气败坏的吩咐——

“有奸细,给我格杀勿论。”

“为什么又被人追着砍?”

“他们控告你行为不检,拐带良家妇女,妨碍风化,另外再加控一条‘好色的猪’。”

“这是哪门子的鬼话!”

兰斯洛杀猪也似的大叫起来,“喝了半晚上的酒,除了亲亲摸摸,连半根毛都没碰到,哪里妨碍风化了。”

“你要是不信,可以停下脚步去问他们啊!”小草回嘴道。

“停下脚步!那会不会死的很难看?”

“不……会!顶多被砍个八九十刀,面目全非,就像是从刚绞肉磨里面出来一样。”

两人背后,百来个便装打扮的状汉,穷追不舍,看对方的架式,就知道他们不是要活捉,而是要彻底灭口,若是被追上,那可真正是乖乖不得了。

相识还没几天,要是问起什么是两个人最常做的事,小草与兰斯洛必定异口同声的回答:“拔腿逃命”。

此刻两人嘴上说话,脚底却是半点也不停,显示出这些天来良好的训练。

由后门冲出了朱门居,在几条小巷中穿梭来去,紧追在后的人,半个也没减少,在持续将近一刻钟之后,看似漫长的追逐战,终于到了落幕的时候。

“糟了,是死巷子。”

“你怎么跑进这种地方。”

“你还说,是你拉着我跑的。”

“谁教你一直讲话,让我分心。”

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条狭长的死巷子,巷子的最末端,是一道厚重的铜门,只要打开,就有通到外面的路,可是,这道最后的希望,却被一把南京锁给封死,求救无门。

眼见敌人步步逼近,兰斯洛收起了嘻皮笑脸,把小草推到身后,随手拾了根木棍,一夫当关,站在巷口,道:“我在这里顶一阵,你想办法把门打开,逃命去吧!”

“你顶的住吗?他们这么多人…”小草焦急道。

“顶不住也要顶啊!我是老大,又学过功夫,怎么说都轮不到你去顶啊!”兰斯洛正色道。

正确说起来,兰斯洛可说是没什么武功,正面搏击,确实比一般的人要强,但怎也不可能同时面对这许多人,审视了敌我状况,小草判定,情势糟的无以复加。

“你会死的。”

局面是一面倒,小草急的都快哭出来了。

“放心吧!没追到紫钰小姐以前,我是不会死的。”

兰斯洛面上露出笑意,“倒是你啊!开了门就快点跑,不要留下来碍手碍脚的,害本大爷用不出绝世的武功。”

“大哥。”

两道泪痕无声地爬上脸庞,小草哭了起来。

“快滚吧!大男人一个,不要没事哭哭啼啼,婆婆妈妈的,会找不到姑娘要的。”

虽然是情况危急,兰斯洛仍保持着相当程度的幽默感,在他的思想里,一个男子汉,平时怎样是一回事,倘若危险时不能挺身而出,要累别人去送死,那可是猪狗不如,所以,在情在理,他没有理由回避这一战。

“喂!混帐们,你们的对手是武功盖世的兰斯洛大爷,想要吃到明天早餐的人,赶快丢下刀子,回家睡觉去吧!”

面对敌人,兰斯洛决定先声夺人,开口宣战。

“巴老大,你看看,这小子以为自己是谁啊!”

“他失心疯了。”

“别管那么多,取下他的脑袋,向赤先生覆命。”

“小子,去见阎王爷吧!”

亮晃晃的刀刃砍来,兰斯洛这才想到“对了,忘了问他们,杀我的理由是什么?”,刀临面门,不及细想,提起木棍,便是一格。

“刷”的一声,半朽的木棍,不堪一击,刀刃断木而下,兰斯洛急忙把头一偏,避过要害,血光飞溅,给砍中肩头,一阵剧痛传来,兰斯洛忍痛反击,趁敌人还没有下一步动作之前,飞脚踢重对方小腹,把人给踢的飞了出去。

才解决一个,一柄长枪当胸刺来,兰斯洛侧身避过,却给枪尖划破了腹侧,奋力夹住枪柄,当敌人用力回夺,劲力稍分时,兰斯洛一拳结结实实地轰在他面上,清脆的骨碎声,登时响起,敌人鲜血如泉,仰天倒下。

足以被称为惨烈的战斗,持续进行着,兰斯洛的作战方法,极为骇人,每当受到攻击,他设法避开致命要害,以别处肌肉承担伤害,再趁对方旧力已老、新力未生之际,重招反击,造成了一击倒地的惊人战果。

兰斯洛未受过正统的武术训练,内功、招数均是一窍不通,满身矫健功夫,全是生活在山林之间,与猛兽搏斗上千次,所得到的经验。

而无数次死里逃生的狩猎,给兰斯洛莫大的启示。

“与其一味防守,不如全力反攻”、“攻击务求确实,与其轻轻摸敌人十下,不如全力给对方一击。”

在这种劣势,倘若兰斯洛只想保命逃生,拼命防守,只怕早已给敌人乱刀分尸,所以才以攻代守,第一时间反击,同时全力而发,务必做到一击必杀的地步,用以创出一线生机。

战场实战,与比武竞赛不同,生死只差在一瞬之间,一但错手,便再没有第二次机会翻本,兰斯洛清楚地把握到这些原则,是以能以一敌十,僵持多时,他的动作,虽然没有什么美感,甚至几近无赖,却具有高度的实战性,是以兰斯洛虽然武功不精,但在实战时所发挥的杀伤力,却远较一般武林好手为强,这不是普通的武馆锻练,所能修练出来的。

一旁观视的小草,暗暗惊心,她再次得到了肯定,兰斯洛的老师,绝对不是寻常人物,那种直接、确实致命的动作,不是以打倒对手为目的,而是百分之百达到了让对手再起不能的效果。

这是纯为实战所开发出的技巧。

由于决战的地点是窄巷,敌人攻来的方向只限于前方,省却了被四面围攻的危险,却也因此,敌人的阵容显得相当厚实,无法突破,亦被堵死出路,失去了趁乱突围的可能。

然而,不管兰斯洛怎么善战,人数的差距,是致命性的决定,兰斯洛打倒了二十个人,身上就多了二十道伤口,虽然不会致命,但长时间的失血,无疑造成了等量的伤害。

盏茶时分后,兰斯洛用折断的枪柄拄地,一滴一滴的鲜血,自身上各处滴落,在脚边形成了一个水滩,他大口喘气,胸腹之间,血迹殷然,全都是他自己流出来的,他的敌人,早在能流血之前,就给伤筋断骨,重伤倒地了。

兰斯洛身上,几乎找不到一块完整的地方,过多的失血,让他的视线开始模糊,被击倒的敌人,已经可以堆出一道肉墙了。

“还有谁敢过来?谁要当兰斯洛大爷下一个杀死的对手?”

尽管脚底已经发软,兰斯洛依旧坚持所谓高手风范,虚张声势。

围攻的一方,面面相觑,他们已经失去了近三十名同志了,虽然不见得致命,却在被击倒地后,再也没起来,这令他们感到某种超越认知的恐惧,对手的武功并不强,身上受的伤,也足以令一头猩猩颓然倒地了,可是他不但屹立不摇,自己这边却出现了难以想像的伤亡,这简直不可思议。

在他们心底,此刻正盘旋着一个问题,“他为什么不倒?他为什么不倒?为什么……”

“大哥……”

小草掩住脸,低泣出声,在诅咒自己无能的同时,亦为兰斯洛的气概所震惊,在她眼里,满身血迹斑斑的兰斯洛,无疑是斗神阿修罗的化身,他全身血污,威风凛凛,恍若由炼狱中爬出来,为了所守护的东西,一直奋战到最后一刻。

看着兰斯洛厚实、充满大丈夫气概的背影,小草知道,在自己有生之年,永远不会忘记这幕光景。

“这小子好强啊!”

“简直是怪物,流了那么多血,居然还能坚持在那里。”

“没用的东西。”为首的人怒斥道:“百来个人杀不了一个乡下小子,回去怎么面对赤先生。”

想起主子的严厉手段,叫人不寒而栗,众侍卫只得相争向前,把兰斯洛乱刀分尸,完成任务。

“长短兵器齐上,教他躲得了一,躲不了二。”

“扁嘴鸦、金枪张,你二人同时夹攻。”

“是!”

“是!”

扁嘴鸦、金枪张,是他们之中的好手,安全起见,由他二人联手,这次,该是万无一失了。

“去!看来人类真的是比老虎狮子厉害啊!”兰斯洛喘息道。

他此刻手酸足软,光是站着都很吃力,已经没有力量再战了。

“他妈的,就这么死的不明不白,真是冤枉,何况为保护这臭小子而死,更是不划算,说不得,只好拼命自己先溜走,待本大爷武功大成,再来为兄弟报仇便是了。”

左思右想,兰斯洛决定突围逃命,转头望向小草,暗道:“兄弟啊兄弟,不是做哥哥的对你不起,只是形势比人强,英雄难免落魄,你若真的讲义气,就保佑本大爷杀出重围,省得日后连替你报仇的人都没有。”

“大哥,你不要管我了,自己先逃吧!”

没发觉兰斯洛的念头,小草审观局势,发觉兰斯洛如果弃自己而逃,当有一线生机,决定舍己存人,劝告兰斯洛逃走。

“说什么鸟话。”兰斯洛骂道:“我答应过你,不会丢下你不管的,你当我是那种说了话不算的小人吗?”

本来打定的主意,被小草一说,兰斯洛反而放弃了这个念头,决定与兄弟生死与共。

“大哥。”看到兰斯洛如此重义,小草感动的不能自己,深深发誓,有生之年,必定不负这份恩情。

面对攻过来的敌人,兰斯洛脑筋转过无数念头,但是,一直到最后,他的脚还是没有离开巷口一步。

敌人的钢刀斩下。

有人说,当生物面临生死关头,会产生难以想像的大力量,使跛足之人狂奔百里;妇孺之辈力举千斤。

也有人说,当一个人弥留之际,回光返照,脑子会特别清明,可以想通许多平时难解的迷团。

这也就是说,当生命受到极度威胁,徘徊于生死之间的时候,基于求生的本能,生物会激发出平时积蓄于体内,终其一生未有发挥的潜力。

那么,兰斯洛呢?

这个自小便在生死关头,流连无数次的男人,当他的生命真正的面临死亡,又会有什么样的力量出现呢?

奇异的事就在瞬间发生。

本已气竭力枯的兰斯洛,顿觉一股炽热的气流,自腹部冉冉升起,迅速流遍全身,所经之处,暖洋洋地甚是舒服,全身悠悠自生一股新力,盖过了所有伤疲感觉。

热气窜流全身,除了止血镇痛外,兰斯洛的各项感官,视觉、听觉、嗅觉,甚至触觉,全都以倍数敏锐了起来,更有甚者,兰斯突然觉得,天地四方,一切的事物,全慢了下来。

所谓的“慢”,并不是时间上的动词,而是一种超越感官的知觉。

风的吹拂、左侧枯叶的飘落、三十丈外传来的猫叫,全被五感所捕捉,经过大脑分析传达后,兰斯洛可以清楚的洞察,周围事物变化的轨道。

比如说,敌人两脚踏地所溅起的水声,钢刀劈下所引起的大气流动,激烈喘息的心跳,长枪尖端发出的闪光,经由这些感觉,兰斯洛蓦地发觉,自己可以完全掌握对手的攻击路数,以及他们招式的下一招变化。

那是种很奇异的感觉,兰斯洛没有学过任何武功,也不是刻意计算对方的动向,但他就是知道,敌人一刀砍下,必定变招横拖,而另一把长枪,亦会在此时刺到腰间,先后夹攻。

他就是知道呵。

敌人的钢刀斩下。

兰斯洛两眼一张,左手的木棍笔直刺出,所取的时刻甚是刁钻,那恰好是对方钢刀举到最高点,正要劈下的当口,木棍刺到,那人连哼也没来得及,便给刺穿喉咙。

兰斯洛微一侧身,将右手的半截木棍,斜斜垂下,那使枪的汉子,一枪刺空,身体前倾,刚好把小腹送到木棍之前,给刺个洞穿。

只听他惨呼一声,倒地毙命,眼中满是惊异之色,压根就没想到,自己会如此死在一个名不经传的小鬼手中。

敌方众人一片哗然,那个原本已伤疲不堪,垂垂欲毙的乡下小子,突然之间,变得龙精虎猛,还宰掉两个同伴,怎不教他们下巴掉到小腹去,而他们又哪里知道,兰斯洛的体内,刚刚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

适才厮杀多时,虽然被这年轻人的不死斗志所震慑,却还不觉得什么,反正他们占了绝对上风。

无论兰斯洛怎样支撑,到最后,也不过是头比较顽强的困兽而已。

现在就不同了,两个一流的好手,星驰电闪间,被一招杀掉,而且对方的手法,处处料敌机先,那两个人可以说是自己撞死在木棍上的,完全是高手架式。

不倒的斗志,加上高手的的能力,这根本就超出了他们的应付范围了。

看着兰斯洛眼中,越益凌厉的精芒,好似雄鹰盯住猎物般的眼神。

心理上的堤防,开始崩溃,也不知是谁先喊了一声,所有人开始向后退去。

“哪里走!”

兰斯洛一声暴喝,捡了把长刀,趁胜追击,敌方人数虽众,但被他气势一逼,竟是无人胆敢揽其锋,相争逃命。

兰斯洛几个箭步窜上,手中木棍挥舞,没两下,就打倒了五六个敌人。

“好啊!大哥,大哥加油,把他们全都宰光。”

一旁观看的小草,也想不通兰斯洛怎么突然变成一副高手模样,当下只是眉飞色舞,大声呼喊,就差没跳起舞来。

战斗时候的兰斯洛,大异寻常,平时的粗蛮不羁,升华成了霸气凛然,虽然身上血污处处,但却难以掩饰,那股顾盼生姿的大丈夫气概。

小草看得心醉神驰,一缕芳心,完全的深系,再也不能自拔了。

恍惚中,小草仿佛看到,兰斯洛身披黄金战甲,纵马奔驰于沙场,斩敌于马下的景象,她心底有个声音,比起这种小规模的争斗,争夺天下的战场,才是最适合这个男人的舞台。

当然,那时候的小草,还没有自觉到,这样的想法,并不是以一个倾慕者的角度来看,而是一个谋略家了。

“咽喉!”

“胸口!”

“小腹!”

“脑袋!”

兰斯洛,体内真气运转,直冲破好几处郁结的经脉,镇痛疗伤,真气越走越快,在各处大穴中旋绕,全身充满精力,不吐不快。

兰斯洛连声呼喝,指东打西,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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