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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第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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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陈由瞧清了这词,确定了填词者的字迹,三魂七魄全吓飞到九霄云外了,他知道,前两天在此地大闹一场,杀死不少团员的人是谁了,这字迹,他曾在白鹿洞看过,这下大事不妙了。

“头儿,头儿,不好了,咱们惹上大麻烦了”陈由大声惊呼,跑去报信去了。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兔儿坑

平静的午后,因为天气已凉,显得有些萧条。

二十几个骑士,负责在广场上守备,他们待在往地下建筑的门口前,三五成群,喝着老酒,玩牌嬉闹。

负责搭建东西的奴工,已在昨天晚上通通灭了口,善后处置也做好了,只待今晚月圆,契约时间便告终止,他们便可以扛着能源块,打道回府,过舒舒服服的日子,不必再困在这鸟不拉屎的荒山野岭了。

由于上次的怪异爆炸,骑士团炸死了四分之一的组员,损失惨重,有鉴于人手不足,外头的搜查网全部撤回,守好大门口就行了。

突然损失这么多成员,对狼嚎骑士团的伤害非常大,但大多数的骑士对此都无动于衷,反正他们本来就是为利而聚,少个人便可以多分点,自是上上大吉。

不过,那个敌人也真狠毒,居然用这么厉害的火药,实在是太卑鄙了。

蓦地,一声尖啸,似若九天龙鸣,清亮震耳,由远至近,打远方传了过来。

几个骑士抬头张望,却见远处天边,好像有什么东西,以极高的速度飞射过来。

影像渐渐清晰,一个骑士眼尖,看到飞来物竟似个人形。

“仙人,是仙人啊!”

大陆上,有飞行能力的人形种族,虽然稀少,却非没有,不过,要以如此高速飞行,那是万万不能。

传说中的天位高手,也能凭特殊功法飞行,但这骑士乍见人形急飞,第一个反应便是天仙降临。

骑士揉揉眼睛,正想再看清楚些,只见那物体已然不见,跟着,很难以想像的,左方山上,传来一声山摇地动的巨响。

轰隆!

骑士吃了一惊,推了推同伴,说道:“不得了了,有仙人飞在天上撞山啦!”

同伴的手气正顺,给这么一推,没好气地道:“你发什么神经,这种地方连老鼠都不肯来,哪来的仙人,去去去,别碍老子发财。”

那骑士自己想想,心里也觉得好笑,哪有仙人还会撞山的,就是魔导师也没这么蹩脚的。

不,怕是自己眼花,把流星当成仙人了,大白天见到流星,嘿!不知是什么兆头。

一行人吆喝几声,重新又玩起来。

过了一会儿,左侧的草丛,发出“沙沙”声响。

听到这声音,骑士们纷纷停止动作,累积的经验告诉他们,有东西接近了,而且从声音来判断,是人。

几个骑士站起身来,正要去搜查,却见如人高的长草向两边分开,一个银发男子缓步踱来。

这男子的脸色很差,虽然银色长发遮住了他的面容,狼嚎骑士们还是有这种感觉。

他的呼吸,好像拖车的老牛般粗重,走起路来微微摇晃,连身体都在发抖,彷佛随时都会倒地似的,完全是一副身染重病的样子。

(哪里来了个死病鬼?)

狼嚎骑士们皱起眉头,他们当然不是善男信女,不过,看到这样的一个病汉,还是让这些人的心头一阵不快,总是怕自己给传染了什么怪病。

银发男子缓缓站定,又好像站不住脚似的,连忙用手里的剑拄地,撑住身子。

众人这时才注意到,他手里原来还有柄剑。

不是光剑,那么,是什么宝剑吗?

骑士们定睛看去,但见剑长数,远较一般的长剑为短,像柄匕首似的,剑身黝黑,黯然无光,隐然有锈掉的斑驳,当他们仔细一瞧,赫然发觉,这男子手持的,竟是柄木剑。

会在这时候到这种地方的人,不管外形如何,都不会是普通人,可是,单只是眼前所见,这男子根本不劳他人动手,自己就奄奄待毙了,再看他手中长剑,废人持木剑,狼嚎骑士们实在提不起多少的警觉心。

更重要的一点,他们感觉不出,这男子的身上,有多强盛的气。

气,可以说是“能量”的简称,也是大陆上判断强度等级的通用知识,凡是水准以上的高手,无论是骑士或是魔导师,身上都会有强大的气,即使身在伤病中,气仍然是凌厉盛大。

尽管高手们往往会对自己的气息加以掩饰,精华内敛,不形于外,但是,从这男子的一举一动,骑士们可以清楚的感到,他没有隐藏。在这病鬼的体内,连一点可观的气都没有,他病得就快没命了。

男子重新站定,开口问道:“两天前的那个女孩,现在还在吗?”

令人奇怪的,尽管身体摇摇欲坠,男子的声音仍然悦耳悠扬,恍若乐器鸣吟。

“她在……”

一名骑士本能地回了口,话甫出口,立刻惊觉不对,只见同伴们怒目以向,讪讪地退回队伍里。

听闻爱菱无恙,李煜笑了,当初弃下爱菱,纯是冒险之举,不得已而为之,并没有多少把握狼嚎骑士团当真会救治她,现在知道她已然获救,心头一块大石落了地,接下来的事,就简单了。

剑气已然发动,自己没有太多的时间,要尽速料理此事。

“交出那女孩,再交出黑曜镜,大家便可相安无事……”

说到一半,李煜苦笑,为什么要问明知道结果的问题呢?

而自己所用的言词,也实在是了无新意啊!

果然,还没等他说完,骑士们先是一呆,继而爆发了活火山般的盛怒。

“臭小子,发什么神经。”

“你是活的不耐烦了,来找死的是不是?”

“罗唆什么,马上宰了他。”

讲归讲,这男子的诡异现身,总让他们忌惮几分,加上人人都是自私,希望由同伴抢先出手,因此,骑士们骂声连天,却没人肯率先动手。

李煜摇摇头,叹道:“真是有辱骑士精神啊!不想动手的话,也可以,你们让开一旁,我就这么进去,大家两不相干。”

说罢,也不管他们回应如何,开始慢步前行。

骑士们均是一愣,这家伙实在是胆大包天,自己不杀过去,他已该酬神谢佛,现下居然主动靠过来,真是不要命了。

不过,因为这样,骑士们更是不愿主动出手,怕这痨病鬼是真的身负绝技,自己贸然上前,可大大的划不来。

可是,他仅孤身一人,自己这方却有二十来人,要是就给他这样虚张声势唬过,别说到时候头儿责罚,日后传出去,自己这伙人脸上无光,还怎么做人啊!

正当局面僵持不下,一个骑士瞥见了李煜右手的伤痕,喜道:“大家不要给他唬住,这人的右手早就废了,还用什么剑?”

狼嚎骑士们闻声,看向李煜右手,只见白皙的手掌上,布满了歪七扭八的伤痕,显然早给人挑断神经,没有使剑的能力了。

也有人猜想,这人会否使左手剑,但自始至终,李煜一直是以右手持剑,看来不可能是左撇子。

再看他有气无力的动作,所有的骑士都不相信,这人还有办法举剑迎敌,这样一想,原本压下的愤怒,现在全爆开了。

“兀那小子,胆敢欺骗你家大爷。”

为首的一名骑士,将光剑抽出,对着这可恨的骗子,一剑劈下。

“刷!”

没见到李煜有什么动作,只是把木剑斜斜抬起,随手一刺,也不见得有多迅捷,却是后发先至,在那骑士的咽喉,开了个血洞。

骑士闷哼一声,颓然而倒,后面的同伴见了,还以为他招数太过明显,给人家碰了巧,一剑杀毙,当下改变战术,光剑半空挽了个剑花,招数灵动,剑光笼罩李煜胸腹间五处大穴,同时伏下三记后着,只要李煜闪躲来势,便立刻将他砍做两截。

哪知李煜虽还是一副束手待毙的模样,对着来招,只轻轻一剑上挑,穿过来招。

这没啥力道的一剑,竟还是后发先至,刺中骑士眉间,当场毙命。

连连丧生两名同伴,后面的骑士吓了大跳,估不到这小子的剑法如此诡异。

“小心,这小子的剑法有古怪,大伙并肩子齐上。”

几个眼力好的骑士均已瞧清,这银发男子,步履虚浮,出剑时软弱无力,显然不知为何,弄得身上半分内力也无,只是凭着一手诡异的剑招,脱得大难而已。

此时,人人都是同样的想法,暗道:“你剑法虽怪,但经脉既断,剑上无内力随附,招数再妙也是有限,手上拿的又是木剑,一碰即折,只要运力于剑上,逼你硬碰硬,管你剑法再高,也是死路一条。”

存着这样的想法,七个骑士相互一瞄眼色,大喝一声,将李煜围在中央,共同出招,人人均提起了十成内力,横劈直砍,想说如此一来,双方无异比较内力高低、兵器优劣,又是七人同时出招,任这小子剑招再妙、出剑再快,了不起能伤个一两人,乱剑之下,也必给砍成了肉泥。

剑如暴雨骤下,这七人中,有两名内力甚佳,七人合力,更是势不可当,剑刃上甚至隐有风雷之声。

只一时之间,四方都是剑刃劈风之声,声势惊人。

却闻七声闷响,劈风声嗄然而止,骑士们着胸口,先后倒地,他们左胸心房,给一剑洞穿,位置竟是毫无二异,人人面上都是一副惊恐之色,彷似在刚刚的战斗里,见着了最难以置信的东西。

适才,当数柄光剑,或攻胸腹,或削足履,自七处先后攻来,便当剑刃将及身时,李煜抬起手来,递出七剑。

本来,七处攻击虽分先后,但及身时间却是相差无几,任你速度再快,连挡带闪,身上也难免被刺出三四个窟窿,就算是遇到绝顶高手,闪退格挡之际,也必然有迹可寻。

但李煜就这么举手发剑,去势不急不徐,却抢在所有光剑之前,刺穿了骑士们的胸膛,而且,每个人的剑伤落点,都是同样的位置,不失分毫。

更惊人的是,当其中两名骑士惊见如此神技,连忙撤招急掠,而李煜的剑长未满两尺,再加上手臂长度,也不及两丈,敌人退至丈余开外,又是分两个方向而退,照说,该是再也伤不着他们,哪知道脚方落实地,两名骑士胸口一凉,就此人事不知。

余下的十来名骑士,乍见此景,都惊的说不出话来。

他们都不是初出茅庐的生手,可却也从没见过这等剑法。

从倒地的尸体看来,每个人都是单纯的被剑刃穿心,并非是被内家高手震断经脉而亡,这人的剑上确实是没半点内力。

要说是剑招精妙,令人招架不住吗?

这也不对,他出的每一剑,平平无奇,全无半分奥秘之处;那么,是出剑太快,挡无可挡吗?

这更加荒谬了,刚刚他一剑毙七敌,速度虽不慢,可也绝对谈不上迅捷两字,一招一式,全给看的清清楚楚,何快之有?

从头到尾,这人的剑法,既非威猛绝伦,也非轻翔灵动,与一切上乘剑法的要诀大相迳庭,可偏生就无人能招架他一剑,这样的剑招,只能用神奇两字来形容。

不,他的剑,甚至连剑招都算不上,就只是重复提腕、递出的动作而已,这等三岁顽童也会的动作,怎能算是剑法?

这究竟是怎么样的一种剑法?

现场鸦雀无声,这诡异莫名的剑,让骑士们都傻眼了。

李煜闭目站定,轻轻抖去木剑上的血渍。

自他收剑的那一刻起,银发之下,脸色忽地恢复了光彩,身体的颤动也渐渐停止,整个人站的笔直挺拨,一扫适才奄奄病容,全身上下,竟尔散发出横扫千军、锐不可当的气势,神彩飞扬,完全是高手的姿态,他睁眼横视,迈开大步,昂然向前走去。

见到李煜前后判若两人,骑士们的心里凉了半截,估不到这人扮猪吃老虎,先示敌以弱,再暴起伤人,自己可上了大当啦!

这人用的不是剑法,世间哪有如此剑法?定是使了什么妖术,对,这人使的是妖法……

这人是魔导师!

一想到这个答案,骑士们纷纷点头称是,斗志全消。

败在这么厉害的妖法上,再怎么看都是理所当然的。

其实,以他们十位数的人数,全体再一次上前围攻,未尝没有一拼之力,但狼嚎骑士大多都是自私自利之人,只要想到有送命的可能,珍惜皮肉犹恐不及,哪里还敢上前硬拼。

再加上,只要一想到对手是魔导师,大陆上的骑士都会有一种几近是惧怕的厌恶感,那是对未知事物的正常反应,而现在,当骑士们把未知和魔导师划上等号,强烈的恐惧感立刻紧攫住他们,只见几个骑士脸色倏地变白,大叫一声,向后逃去。

“大敌当前,临阵退缩,该杀!”

后方大门传来一声暴喝,一柄两尺余长的厚背长刀,打横斩出,将正自奔逃的数名骑士,拦腰斩作两段。

“副……副团长!”

见着长刀,骑士们均知来者身份,恭谨地弯腰行礼。

“平时只晓得吃喝玩乐,仗着光剑耀武扬威,全然没想过提升实力,哼!光一个来路不明的小子,就让你们屁滚尿流,真是一群饭桶。”

一个铁塔般的高壮汉子,从洞门大步走出,声若宏钟,又是蓄力喊出,只震得众人耳中嗡嗡作响。

这番话大有见地,狼嚎骑士团成员,虽是大多配戴光剑,但能发挥其真实威力者,十人也不见二三,换言之,光剑仅不过成了华美的装饰品,遇着大敌,非但无法克敌致胜,自身反遭其害。

李煜停下脚步,见着此人相貌,心下一凛,认得他是朱鸟骑士团的成员,名叫公孙雄,曾随王五学刀一年,算是武炼西南一霸,名头颇响,却不知怎么会到这里来当副团长。

骑士们见到副团长亲至,如吃了定心丸,知道这副团长武功甚高,有他压阵,管他是什么妖法,也只有碎尸万段的份。

公孙雄走至李煜跟前,见他手持木剑,登时面露不屑之色,对左右道:“你们拿把剑给他。”

跟着对李煜说道:“报上名来,本座刀下不杀无名之人。”

一面说,一面轻抚长刀,他这刀几乎有一个人高,若非他这样的巨汉,当真是谁也使不动。

刚才李煜连挫多人,公孙雄在旁看的清清楚楚,虽想不透其中奥妙何在,但他武功本强,又有独门绝技傍身,自也不将这小小战果放在眼里,认为最终理由,还是这班酒囊饭袋太过脓包所致,自己亲自出手,哪怕这银发小子不手到擒来。

拨开掷来的光剑,李煜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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