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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雪漫-离歌(3部完整版)-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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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夜,他带我到南二环一个环境不错的商务宾馆。第一次来这样的地方,我有些拘束,甚至不安。他倒是很自然,邀我坐下,并给我泡茶喝。我没想到,他拿出来的竟是雅安的藏茶,小巧的金色的茶砖,融入开水里很快就散发出久违的来自家乡的特殊香味,我的鼻子莫名其妙就酸了。
更没想到的是,他居然随身带着小巧精美的茶具,沏茶的动作,专业极了。若不是亲眼所见,实在很难想象一个像他这样以前整天只知道打架和装酷的人,能对茶这种安静的东西有如此的耐心和兴致。
“我喜欢藏茶。”他递给我一小杯说。“每次喝,都想起你,和茶待久了,你就知道,人也如茶,这茶就像你,味浓,犟得很,但喝起来有劲道。”
“那什么茶像你?”我好奇地问。
他坏笑:“我的味道,最清楚的难道不应该是你?”
不得不承认,深夜两点,在陌生的宾馆房间,与说好永不相见的冤家对坐喝茶,这种对话的尺度对我而言还是多多少少有些挑战性。 
好不容易,我鼓起勇气迎向他的眼光说道:“当然不。”
他笑:“我怎么感觉你喝的不是茶,是醋?”
“因为我很介意。”我说,“介意有别的人,比我更重要。”
“难道你今晚的所作所为,我就不介意么?”他喝口茶说,“你是学法律的,应该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公平公正也很重要。”
“他只是朋友。”
“你可以替他围围巾的朋友?”他说,“我记得我从没有过这样的待遇。我是不是可以认为他在你心中的地位比我更重要呢?”
他不当律师,真是可惜了!懒得跟他胡搅蛮缠,我只能问他最最重要的问题:“你为何突然出现在我家楼下?”
“你得先回答我,是你的家,还是你和某人的家。”
“他只是送我回家。”
“那夏花是住你家楼上,还是楼下?”
“我们住一起。”我说。
这显然是他没想到的答案。
“她逃了婚,又长时间不跟我联系,我就估计着她出事了。但说实话,我无论如何都没想到这事与你有关。马小羊,能给我一个解释?”
我问他:“夏花谈恋爱的事,你知道吗?”
他对我摇头。
“那她真正喜欢的人是谁你知道吗?”
他说:“反正肯定不是于秃子。”
此时此刻,我觉得再隐瞒他已经没有任何必要,于是,我坐直了身子,决定告诉他真相:“你听我说,夏花喜欢的那个人,是我爸爸。”
我的话显然惊到他了,在他五官易位又重新归位以后,他点燃了一根烟,坐在那里狠狠地吸,半天不说话。
“其实他们,挺合适,挺好的。”我说。
“你的意思,是要我给他俩发封贺电么?”
“你别怪她,她不是故意瞒你的。”
“那是怎么样的?”他扔掉烟头说,“或者你可以教教我,如果我现在站在你爹面前,我应该叫他爸爸呢,还是姐夫呢?操!”

(21)

清晨醒来,侧目看他,他还在沉睡。
昨晚忘记了拉窗帘,冬日的阳光直射进来,柔柔地照在他的鼻梁上。我伸出手去轻触他的脸,他一定累极了,竟然毫无反应,转个身继续睡。
我起身,背对着他打开手机,首先跳出来的是肖哲的短信:“谎已替你撒好,下不为例。”
再一条:“我决定回家过年了,新年快乐!”
再再一条:“爱情是伟大的,失败也是伟大的!”
他的短信一条一条的来,像个话唠,好不容易中间夹了一条颜舒舒的:“肖哲喝高了,在我这里鬼哭狼嚎了一整夜。”
怪不得。
我正考虑着要不要给颜舒舒回个短信,忽然有人轻拍我的肩,原来是他已经醒来。我吓一跳,手机下意识地藏到背后。他应该是看到了我这个小动作,但他没说什么,只是伸长了胳膊,让我躺到他怀里去,我顺从了。他的脸贴着我的脸,温暖舒服。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到北京的天,雪后的天空,干净得像一面镜子,招的人心里也亮堂堂的。
他说:“过完年,我也搬来北京。“
“一个人?”
“那你希望我几个人?”
我沉默。
我们当然知道彼此心里想的是什么,经过昨晚,我更深刻地明白一点。拥有便得知足,人生前三百年后四百年,问也问不清楚,好多事就算问清楚了只徒留伤悲。在我以为将永世放手之后,还可以在一起,哪怕只有一天一夜,哪怕只是面对面坐着共饮一杯家乡茶,我亦有足够的幸福。
“对了,夏花骗于秃子几百万的事你知道么?”他忽然问我。
“知道。”我说。
“那你告诉我,那些钱去了哪里,该不会是存到你老爹的户头上了吧?”
什么话!我简直被他气得头顶直冒火花。白天的我,理智尚且健全,我忽然想明白了一点,难怪他这么晚从深圳飞来北京找夏花,等在冰天雪地里还毫无怨言,或许他根本就是冲着那些钱而来的吧?原来这些年来,他没有变过,从来都没有,他还是那样的一个人,自我,狭隘,唯我独尊,要钱不要命。
从梦境瞬间跌到现实的谷底,我只能想到离开。 
我拿着我的外套走到门边,手刚碰到门把,他已经冲过来,把我的两只胳膊牢牢地扣在身后,让我动弹不得。他力气真大,我的反抗一点作用都没有,不过是转瞬之间,我已经被他压到了床上。
我试图想要挣扎,就听到他警告我说:“我没有那么多的耐心,你最好给我乖点。”
我闭上眼,等候他的暴力。我知道,这是宿命,谁叫我咎由自取,甩了肖哲奔他而来,所有的伤害都有预警,我却统统视而不见。
“看着我。”他命令我。
我睁开眼,看着他的脸,离我那么近,又熟悉又陌生,我真不敢看。那一刻,恍如在梦中,或许这才是我们最适合的关系,只有在梦里,才能不费力气的拥抱那些甜蜜和美好。一旦进入现实,费尽周折却只是互相伤害,越来越远。
多可悲。
他问我:“是不是很想知道夏花结婚的前一晚,我为什么非要赶回深圳?”
他整个人重重地压在我身上,我很痛,呼吸困难,根本就说不出话来,连点头都困难。但我不会流泪,也不想屈服求饶,不想在他面前失去最后的一点尊严。
还好他终于肯放开我一点点,继续对我说道:“其实,夏花挪于秃子几百万的事,于秃子早知道了,只是他猜错了,以为他会把钱都交给我。就在他们结婚前一夜,于秃子找人去我家,想把钱偷回去,他们以为家里没人,其实有人在睡觉。她怀有五个月的身孕,受了惊吓,往外跑的时候从楼梯上摔下来,孩子流掉了。那孩子,是我的。”
原来,是这样。
“马小羊。”他在我耳边说,“我其实一无所有,你要敢离开我,我就跟你同归于尽。”
我欲哭无泪。
原来爱情就是明知故犯,不计前嫌。我终于明白,为何多年以前的于安朵和他在悬崖上,表演那一幕华丽的吻的时候,几乎同时,我被刺痛的心就已经原谅了他。
所以,虽然我逃了那么多年,却难逃一次次被他捉在手心的命运。
但又有哪一次不是我心甘情愿甘之如饴呢?
在我的眼泪掉下之前,我唯有紧紧抓住他的手,与他十指紧扣,希望他能通灵我的心。
“我跟她,没有婚约的。”他主动交待说,“当年她卖了店,和我一块儿到深圳,我们吃喝玩乐了一整年,加上我又赌,钱很快花光了。后来我下定决心痛改前非,是她到夜总会做小姐,赚够了本钱,让我开了一家茶叶店。现在,店已经开到第三家了,生意也算不错。孩子流掉后,她患了抑郁症,整天不说话,我找了专人护理她,但我们之间的共同语言,越来越少了。”
“可是,”我说,“她离不开你,不是吗?”
“这不是你关心的事情,”他说,“相信我,我会处理好。今晚我就回去,你要做的,就是等我回来,好不好?”
“不好。”我说。
我不喜欢他这样跟我说话的语气,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与我无关。更仿佛每次这么一说,就是长久的分离,再见不知哪一天。
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心里的阴影。
他仿佛看出我的不安,再度搂紧了我。
“可是,你来北京不是来找夏花的吗,难道不见她就走?”
“既然你告诉我她还活着,我就放心了,见不见无所谓的。她一直怨我到深圳那几年不理她,她哪里知道,我混得那样背,是怕给她添麻烦。现在好了,她倒是不客气,反过来给我添个大麻烦!别的我都不怕,我就怕她因为钱,活活丢了性命!”
“夏花知道于秃子找你麻烦的事吗?”我问。
“她还不知道,”毒药说,“算了,你也别提,省得她心里堵得慌。她那个性,弄不好又去找于秃子打打杀杀的。我也想通了,孩子流也流掉了,那些钱就让她留着,当我没出世的儿子替我这个不争气的爹还债了,我这辈子欠她的,真的太多了。她要不是为了我,也走不到这一步!”
我真受不了他用这样的语气跟我说话,唯一能做的,就是再一次把头紧紧地抵在他怀里,两只手伸直了搂住他的脖子,不让他喘气,也不让我自己喘气。
他容忍着,一声不吭,直到我自己筋疲力尽败下阵来,他才捏着我的下巴说道:“我必须承认一件事,我这人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你。”
我得意地微笑。
“我饿了!”他起身套上衣服说,“我要出去吃个早餐。”
我可怜巴巴地说:“我也饿。”
“限你五分钟打扮好。”他还是那样凶巴巴。
而事实上,我三分钟就把自己收拾的妥妥帖帖,让他没什么话好讲。我们来到宾馆三楼的餐厅,那里是广东早餐,点心,粥,面条,一应俱全。
“每次来北京,我都住这里。”他说,“就是喜欢这里的早餐。”
“你怎么越来越像个中年人。”我点评他。
“你是说我长得不像老公像叔叔么?”他又在哪壶不开提哪壶了,心眼真小!
当他喝完一碗粥,吃掉一笼叉烧包,继续向一碗面条进军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决定把真相告诉他。免得他整天黑着一张脸,像我欠了他一千万!
“你对夏花有误会。”我说。
“这面不错,和天中那个小面馆有的比。”他像没听见我说话一样,招呼我说,“来,你也来一碗。”
“夏花真的不是因为跟我爸在一起,才不跟你联系的。”
“快吃吧,瘦成这样,以后我养着都费劲!”
“你听过一种病,叫红斑狼疮么?”
他的筷子停在半空中。
“夏花之所以与你断了联系,并不是因为她跟我爸爸在一起,而是因为,她得了这种病,她认为自己活不长了,她不希望你为她伤心为她难过,所以,她才处心积虑的瞒着你。她以前跟我爸借过一大笔钱,在嫁给于秃子之前,她就知道自己的病了,她骗了于的钱,全都给了我爸,准备一死了之。我们在艾叶镇的悬崖边找到她,要是再晚一步,她恐怕就真的没命了。但是那些钱,我爸没要,全还回于家了,是我亲手交给于安朵的。我本来答应她,不告诉你这些的,我只希望她不会怪我,因为我更不希望的是,你生她的气。你就这一个姐姐,一个亲人,我不希望你们之间有任何的误会。”
他看着我,筷子放到桌面上。
“不过她没事。”我安慰他说,“医生说,只要好好保养,没问题的。”
“你懂个屁!”他骂我。
算算算,看在他心情不好的份上,我原谅他的无礼。我就不信,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我会收拾不了我眼前的这个粗人!

(22)

年夜饭,八菜一汤。
阿南说,这是“长长久久”的意思。他还说了一连串的规划,比如过完年后,就要开始在北京做生意,等有了钱再买一套房,把奶奶也接过来住,把老家的旧车卖了在北京买辆新车,今年夏天带我和夏花去巴厘岛度假等等等等。
“你放心拿那笔钱去投资吧!”夏花说,“我相信你的能力!”
“小心你的新衣服,别把葡萄汁洒在上面了。”阿南笑着提醒她。
夏花和我都穿了新衣服,这是我们昨天下午一起去逛街买的。买单的人当然是阿南,他不厌其烦的陪着两个女人逛商场,哪怕我们买双袜子也跟在后面笑呵呵地掏钱,卖衣服的小姑娘一口一个“大哥”的唤他,还很八卦的猜我们三人的关系,夏花指着我说:“没看出来吗,我是正房,她是小三儿!所以这件贵点的归我!”
小姑娘嘴巴张的老大,我把衣服统统塞到夏花手里说:“妈,你随便挑,挑中的我来买给你好了。”
阿南笑得,明明该付人家六百块,却给出去七百块。夏花把多的那一百块抢回来,亲一口说:“虽然我们很有钱,但是一百块对我们也是很重要的哦!”
瞧她爱钱如命的样子,真的是和林果果一模一样!一想到这个,我就忍不住替阿南担心起来了!
阿南给自己开了一瓶酒:“肖哲这小子也是,说陪我喝酒,又跑回家了。马卓,老实说,你们是不是闹别扭了啊?”
“肖哲没戏,”夏花说,“不是我家马卓要的那盘菜。”
“是缘分没到吧。”阿南憨厚地笑。
自从那晚之后我就没再见过肖哲,只是陆续还会受到他发的短信:
“已到家。”
“回天中看了一眼。”
“这里零度,比北京暖和。”
他的短信永远发的像电报,无悲无喜。我对他当然有抱歉,但我无从说起。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害怕看夜晚的天空,害怕想起他的“一生守候一颗星”的伟大理论。在肖哲面前,我永远都是那个亏欠的,无法理直气壮的角色。所以,才会看似常常占着上风,但从来都不是赢家。
年夜饭全是阿南张罗的,不肯让我俩插手。一桌子菜摆上来,真是色香味俱全,他厨艺日渐高明不说,一定精心准备过。有时我真不敢相信这个世界上还会有阿南这样的人。仿佛自己的一生是为了别人的存在而存在,有一颗近乎天使的心。最要命的是,他以此为乐,自己都不了解自己有多么伟大。开饭前,夏花埋头在发短信,我也在发短信。阿南看着我们叹息说:“你们俩坐在我面前,我是没什么人可以发短信了。”
“我给我那个死弟弟发的。”夏花说,“大过年的,打他电话也不接,整天神出鬼没的不知道忙啥。说起来,我这一生好多个年夜饭,都是跟他两个人一起吃的。我们姐弟俩相依为命十年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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