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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雪漫-离歌(3部完整版)-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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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难道不是自私的么?”她仰起脖子问我。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她。
有了肖哲的帮助,加之我成绩一向不错,美国大学的申请办的异常顺利。办完签证的那天,阿南也来到北京,开始为我预订机票打点行李。而我只是把学校寄来的材料和报到日期再看了一遍,就把它塞到抽屉里了。
无人值得相告,也不觉得有什么好庆祝。
毕竟,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其实是要奔赴一场逃亡,一场逃离错爱的远行。
倒计时十天的时候,我才开始着手收拾行李,将所有东西都塞进了皮箱,还反复检查保证他们既不会超重也不会因为被塞进了过多的东西而在中途就地崩开。办妥一切手续,又与颜舒舒几翻告别之后,空荡荡的房间里唯一摆着的一个日历上那个被圈起来的日子,竟然就在眼前了。
虽然出国的是我,但阿南比我更忙碌,他忙着收拾房子,彻底大打扫,给各个橱柜放樟脑丸,做最后的整理。
“爸,你不用这么着急,”我说,“等我走了你再慢慢收拾,又不是非这一两天不可。”
“你走了,我一天也不在北京多呆。”他的脾气比以前执拗多了,他执意要把这里留作我归国后结婚的“新房”作为同意我出国的唯一条件,而他自己,决定回老家陪着奶奶。
“你忙得连话都没空和我说,我出去以后可没这么好的机会了。”我说。
他的脸上露出久违的微笑:“可以用网络摄像头嘛,我们家电脑上不是有一个,难道你忘了?还是肖哲替我装的。”
我知道他故意提到肖哲是想探探我的口风,但我没接腔。
在他心里,肖哲是最适合我的人,就像他之于林果果。他经典的那句话“这是她最爱的人,而最爱她的人是我”我永远都记得。而他这次能爽快的答应我出国读书,除了他对我一贯的宠爱和支持,也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肖哲,和肖哲在一起有个照应,他才能放心。
那是他希望我过的生活。至于毒药,聪明如颜舒舒、肖哲、阿南,都对他的名字绝口不提。只有洛丢丢偶尔才对我提起。
“帅哥哥茶社的朋友说他再也不会来北京了哦。”
“帅哥哥遗落名片一张,我总算搞到他号码了!”
“帅哥哥说他没钱给我打电话,我就给他手机充了一千块,结果他关机,NND!”
没心没肺如洛丢丢,才可以这样置我的分手旧伤于不顾,快乐的信口开河。
我不知道洛丢丢是怎么找到毒药的,但我唯一确定的是,自从夏花去世以后,他就再也没回过北京。
这样想来,之前说的什么常来北京做生意的话,大概也是说出来哄哄我的吧?其实我并不怨他骗我,从认识他的第一天起,我就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只是每一次,我都选择相信他的甜言蜜语。明知道只是还未醒的梦境,仍是固执地闭紧双眼,以为这样就能把梦延长到它成真的一天。但是这一次,在他已为人父之后,在那个小生命面前,连交锋都不必,我已经输得彻彻底底。除了头也不回的离去,做什么都只会显出我的愚蠢并让我厌弃自己。
出发那天,阿南替我拉着行李,和我一起匆匆进入候机室,还没换登机卡,忽然听到有人高喊我的名字:“马大姐!!!”
不用问,洛丢丢。
“马大姐,”洛丢丢说,“你就打算穿着这身去美国?”
阿南还没有习惯洛丢丢的风格,不由地说:“这位是……”
“洛小姐。”我说。
“有礼物给你哦!”洛丢丢面对我,忽然甩出一封信,“上了飞机才能看,别说我没警告你。”
临别赠言?什么时候,她也学会了这一套。
见我把信收进随身的包里,她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又晃着膀子说:“你爹挺帅的哈,看上去很洋气,要不介绍给我妈得了。”
胡说八道一流,真拿她没辙。
颜舒舒怕她来送机会伤感得水淹首都机场就连机场都不肯来,只是非让我带上一件她老公家最热销的皮装才罢休。不过我们说好,回国的时候,她一定来接我。
我在机场接到她的电话,她说:“下次两个人一起回吧,要知道,这是我从高一起就有的最大的希望。”
“那怕是要变成你一辈子的失望了。”我打趣她。
“他真的好爱你。”颜舒舒说,“还记得那晚他喝醉了吗,在我家,他喊你的名字,喊了一夜。马卓,别傻了,珍惜啊。”
“嗯,你也保重。”我说完,挂了电话。
最后与我告别的,只剩了阿南一人。他一直走在我后面,也不说话。我在安检口前停下,转过身与他告别。分离迫在眉睫,我看着他,他老了,不是斑白的头发,也不是刀刻般的法令纹,而是眼神。那眼神如此安详,又如此疲惫,好像在默默地告诉我,我这么多年来欠他的每一笔他都不曾放在心上。面前这个与我毫无血脉之亲的男人,其实我对他的依赖的种子,早在幼年时第一次在他摩托车后座上的那一刻起,就已经种下了,可我却用了那么长的一段时间埋怨他,挣脱他;直到此刻真的要走了才明白,我错了。想要给他一个拥抱,却僵硬着身子无法向前。终于,是他上前来将我抱在怀里,那样温暖而安全的怀抱,一如我童年时渴望的那样。
他拍拍我的头,说:“傻丫头,别哭。一路小心,到了记得马上跟我联系。我也在学英文了,学会了,就去看你们。”我把脸埋在他的肩头,又哭又笑的点了点头。
上了飞机之后,我拿出那封信,看到洛丢丢潦草无比的字体,她竟然用荧光笔写信,闪得我眼睛疼:

马大姐:
有一个秘密被我保存至今,希望你念在最后我还是愿意告诉你事实的分上原谅我。
毒药的小女儿不是他亲生的,而是那个叫晶晶的黄脸婆和她前夫所生。
我本来不打算告诉你这个,我本来想争取一下,让他爱上我。
但是我失败喽,他心里只有你。
别问我为何这么认真又确定,我可是无所不能的丢妹妹。
祝你旅途顺利,用餐愉快。

我将这封信反复读到第七次的时候,才撕掉它。
飞机正穿越气流层,高高的云层竟是烟灰色的,像静止不动的一抹污痕,往下望去,什么也望不到。是这样让人失落又迷惘,如同被错过的爱情和无法直面的内在。多希望永远都漂浮在这不可触摸的天际,不用思考对错,不用剖析自白。
整个机舱都暗了下来,我拉下挡风板,关了头顶的小灯,闭上眼睛准备睡觉。我突然好渴望能够梦到她。她已经好久不愿入我的梦来,好像在抗议我与她越来越像又越来越不像。我好想问问她,那个叫我挨打一定要还手的妈妈,你为什么没来得及教教我,该怎样勇敢面对自己心里那块阴暗的部分,该怎样将逝去的伤痛活成一种成全?
其实你也不懂吧,对不对?
黑暗之中我知道自己仍然没有忍住懦弱的眼泪,正如我知道自己这一次再也没有退路,虽然我已知道真相。
对不起,我的爱人,我那不允许被窥探的过去和与生俱来的倔强最终将我们的爱情推入无可挽回的境地。
谁叫我相信命运,相信冥冥之中一切都有安排。它叫我相信我们一次次相遇又分开,只是为了踏上今日这场无法逆行的旅程。
即使这样,我依旧感谢能与你相遇,如同感谢命运让我们再次分离。
当我飞行在三万尺的高空,我知道我正飞向一片新的海洋,一个没有你的世界。就像过去的每一次,我背负着新的希望和期许迁徙到另一个崭新的地方,12年间从西到东,从南到北,这一次,又从大洋的此岸飞往彼岸。让我坦诚的告诉你,在我23年的生命中,最值得期待的事其实是我的每一次离开。
因为只有离开,才会遭遇奇迹,宁可飞跃千山万水,我也不愿在梦里孤独徘徊。
别忘了,我是马卓。只有向前,向前,不会停,不能停。
希望终有一日,你能够亲手替我放一只纸船,微风拂过,至少你依旧记得我们曾相携云游过这段青春的日子。毕竟在千万次的相逢和告别之后,你和我的爱曾到过那么远的远方;只是现在,船夫摇桨,我已航向他方。
我终于明白,诺言与真相,命运与预言,都是乱象。不再重要,也不值得心有不甘。
这最后的断肠离歌,就让我当成无字的情书,只对你一个人轻轻讲述。
一辈子,不说后悔,不诉离伤。
饶雪漫《离歌3》后记(节选)


有时候结局只能是唯一

    《离歌III》完稿,是在六一儿童节。一个可以欢天喜地没心没肺的日子,我却给出了一个我知道你们都不会喜欢的结局,并在多位试读者潸然泪下之后,成功飙升至“文坛后妈”排行榜NO。1。
不要怪我。五年前,当我在某个空白文档敲下“马卓”这两个字以后,就已经注定了这样的结局,我改不了,你改不了,谁也改不了。
    所谓“命中注定”,大概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不然,这本书别叫《离歌》,直接叫《爱歌》得了。(如果要扔砖头,麻烦直接扔向方悄悄!——为什么!凭什么!方悄悄注)

    就像远在美国的许诺儿,我曾经极度怀疑她之前连《离歌》I和II都没看过,不然去年夏天在我的书房她也不会一直指着陈意涵问我这个美女是谁,气得我差点要对她很没有风度地翻白眼。不过在写《离歌III》的时候,她耐心解答了我这个出国盲在肖哲和马卓留学方面的各种问题,还热情地介绍了很多关于留学生的事,除此之外,她一直在做的事情是N+1地怂恿我为马卓设计一场ABC恋情(我知道她得ABC病了)。当然除了她,还有很多人都给了我很多关于结局的好建议,但结局真的,早就这样了啊。
    那段时间,每天睡前我闭上眼睛,脑子里浮现的都是这个我在想象中描述已久的场景。分离,不诉伤悲。远行,追寻自由。
    因为只有这样,马卓才依然是我的马卓。
面对分离,我们每个人如果都多一点勇气少一点胆怯,才可以多一点幸福少一点痛苦吧。
至少,这是我美好的希望。
    在这本书里,最扬眉吐气的人算是肖哲吧。他给人的榜样是,就算是“炮灰男”,只要永不放弃,就总能抱得美人归。肖哲和马卓在机场告别,肖哲大喊“我永不放弃”的时候,还感动了很多不知内情的旅客呢。

    算一算,五年过去了,《离歌》系列一共出了三本书、两首歌、一部电影和无数番外(网友原创)。无论走到哪里,总会有人问同样的问题:“马卓后来嫁给谁了?”拍摄《离歌III》大片的那几天,我们在“天中论坛”上开了直播贴,几万个网友蹲在那里,等结局,等演员曝光,等花絮八卦。当我看到“马卓”穿着婚妙在花海里奔跑的时候,我也会有一种错觉,如同她真实存在于我的生命,而我只是一个旁观者和记录者,我当然希望她幸福,无论是什么样的结局,我亦相信她幸福。
    因为在经历许多的生死离别后,再也没有什么,比好好地活着更重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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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读手记一】节选

后妈是怎样炼成的
文/果子李

    晚上11点,饶坏坏把刚刚写完的热气腾腾的《离歌3》传给我,我光荣的与米果韩小暖阿妤组成了试读小分队,当我激动万分地打开文档的时候,饶坏坏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米果看完以后已经哭背过气去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言下之意似乎、好像、也许、大概结局是个悲剧哦?于是我默默拿了两盒纸巾放在手边,琢磨着应该够用。
    凌晨3点,我关掉文档,眼泪婆娑地爬上微博寻找我的战友,发现那里已经哀声四起鬼哭狼嚎被杀得片甲不留,我方毫无悬念的全军落败。
    不得不说,不是我军泪点低,而是对方太后妈啊!
    是的,如果一年前,饶雪漫这三个字还只是“吊胃口”的意思,那么时至今日,饶雪漫她已经彻底成为令人发指的后妈的代名词。
    你见过比这更虐的故事吗?

    且不说马小卓和毒药这对苦命鸳鸯一段恋爱谈得走遍两岸三地从雅安到天中,从北京到美国,单说离歌三部曲时跨整整五年就足够让人抓狂,然而这个恶劣的后妈明显觉得抓狂是不够的,她还要让你崩溃才能满足,于是,等了五年,盼了五年,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眼巴巴的望来了结局,可它竟然是这样一个结局!
    看到夏花临死前说“我想这口酒很久了,喝了交杯酒,我就是你的新娘子了”的时候想泪奔的请举手!
    看到“毒药的小女儿不是他亲生的,而是那个叫晶晶的黄脸婆和自己前夫所生”这句话想杀人的请举手。
    难道你不想抓狂吗?不想崩溃吗?不想抓着某个人的领子大骂你是个丧心病狂的后妈吗?
    好吧,后妈,你赢了,我已经被虐得奄奄一息了,革命的大旗交与后人,一个果子李倒下还有千千万万个果子李站出来。
    ……



【试读手记二】节选

再见,王子
By 许诺儿

    五月,放假。我一如既往地宅在家里,一稿又一稿地读《离歌III》。
    最早看到《离歌》,还是我高中毕业前,印象最深刻的不是马卓也不是毒药,而是林果果。而真正读到实体书,已经是我出国两年后回来过暑假,在雪漫家小住的时候。那几天她几乎二十四小时都在电话上,电脑屏幕上是还没定稿的《唱情歌》封面,MSN上叮叮咚咚的声音不断,我就一个人坐在旁边的单人沙发上,一本一本地看她书架上的书,然后,在她那堆满了书的车库里,寻寻觅觅,找到了《离歌II》,带回了上海。
    这个五月,在夏天即将再度到来的时候,她突然在MSN上发来消息,问我国外的读书生活如何。
    原来她在写《离歌III》,要安排那个炮灰无比的男二肖哲来美国找我呢。
    从那之后,我便每天都在读《离歌III》,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接过今天的稿子,随着剧情的发展时而惊呼时而叹息时而大笑时而怒骂。有时候我会为我自己心目中的剧情与雪漫据理力争;有时候也会看到最后反而自己生起闷气来,就央求她把某些主角的结局写得悲惨些以纾解我心头幼稚的小忿恨,譬如看到中途就在MSN上抛下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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