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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来世之夫-第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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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时候,她已经分不清她是方初晴还是桑青了,只觉得为图国做事是理所当然的。于是,她也就不再挣扎,打算顺其自然。如果身份的认知是每一个穿越者或者重生者必须经历的,那么。。。来吧!

就在这种“商务旅行”中,她和齐山的感情变得很融洽,但那只是在朋友的定位上,可她的治国想法和她的现代思想却融合得非常完美。

转眼进了腊月,商队中人在图国腹地的一个名为百安镇的地方集结,打算腊月初五转身,约腊月十五可以到北境,带着这次满载而归的货物,大家都能过个红火的肥年。而因为今冬还没有一场大雪,北军不能回京轮休,想来沈澜也不能回家的。

回到江国的边界,会遇到沈澜吗?要去见他吗?这件事方初晴每天都会想几遍,不知道他发现她跑掉会有什么反应?带人追捕是一定的,但恐怕也想不到她会到图国来。她祈祷他不要猜到她的行踪,而半个多月后他还没有出现,她又有一丝失落。

第七十四章节 匪徒

他要追的话,以他的本事来说早就到了吧?除非他生了气没追来。其实不来更好,唉,真是矛盾死了。

但随后她又劝自己,他是个负责任的男人,怎么会扔下北军不管?再说他是全体图国人的眼中钉,亲身来图国实在太危险了,他一身担着江山社稷的重任,怎么可能爱江山更爱美人呀?而且他为她涉险,也不是她所愿。那种盖世英雄前来救她的幻想,还是留在大话西游里吧。

只是,他有没有想她?还是一气之下打算再不理会她了呢?每当想到这里,她也很害怕,怕失去他。

其实她根本不知道,沈澜安排好北军的军务后,已经一路追来,并深入图国内陆。不过他不懂经商的事,所以追的是庞大的商队,不知道进入图国后,商队已经解散了。正是因为他的判断又出现了错误,所以他带的十五个精兵虽然全是追踪的高手,却耽误了不少时间。到后来,当他终于修正了追踪目标,却又被齐山发现了踪迹。

拥有五国户藉的齐山没有向图国当局报告大江国的右师王已经深入图国的消息,他不想害人,但他也不想沈澜破坏他和方初晴之间的相处,于是巧妙的布下迷局,利用自己的人脉带着方初晴在图国境内东奔西走,致使每次沈澜都是差一步没找到人,只得冒着生命危险在他们后面穷追不舍。

这一天,齐山甩掉了沈澜,又听人说起了一件大事,兴奋之下决定返回加优城,反正如果马儿跑得快,距百安镇只有一天一夜的路程。

“初五前我必赶回来的,而且我只带大管事和几名长随去,其他商户和保镖都留在客栈,初晴安心等两天好了。”他笑眯眯地看着方初晴,想着那志在必得的东西就心头火热。

方初晴以为他是看到了什么巨大商机,当然不能耽误人家,连声地表示会照顾好自己,让齐山放心离开。于是齐山当天就走了,赶得很急的样子,方初晴则窝在客栈中整理笔记。她在现代时只是电脑工程师,对经商其实也没什么经验,好在有个朋友是公司高管,她耳濡目染也知道一些,希望以她目前的知识水平能对江国两国的和平有所帮助。

转天中午她做好文盲,放在贴身的小包里,刚打算到客栈的大堂去吃野山菌炖小鸡,忽然感觉脚下传来一阵震动,连墙壁上的灰尘也扑簌簌掉了下来,掉了她一头一脸。

她呆了数秒,还以为是地震了,心里痛骂她都躲到异时空了,地震却还躲不开。然后片刻后她明白她是猜错了,因为她听到马蹄声,看样子不下三五百骑。

三五百骑人是什么概念?听着数字是不大,但想想上中学时一个班四十人,十几个班站在一起是什么感觉?还一人骑一匹马,那声势,是相当的浩大。

她吓了一跳。

不是有劫匪吧?应该不会呀,这可是图国内陆,背靠站都城优加,一侧是终年积雪不化的险山,猛兽凶禽是不少,但土匪肯定生存不了。另一侧是其他村镇,有重兵布防。前方是通往江国的大路,哪里来的强盗?再说百安镇就是因为治安良好,才成了各大商队集合的地方,而且正因如此,齐山才把她放心留在这里的,现在怎么会有歹人出没?

耳听到马蹄声停在了客栈门前,方初晴仆到窗边,从窗缝中往外看,就见街上尘土飞扬,一只马队把挨近的两个客栈围得水泄不通,果然约有三五百骑之多。马上的人穿得破破烂烂,但脸上却蒙得紧,只有一双双黑森森的眼神放射着贪婪狂热的光芒。再看街上,所有的当地居民都愣住了,居然没有躲避,显然对这突然出现的意外也完全没想到,也没有经历过,全部当场傻了。

“客栈的人听着,老子们只是求财。立即放下财物,空身出来,到场院上集合。老子数十声,到时不出店的,格杀勿论!”当先的一人身材高大,声音洪亮,喊出的话震得人耳鼓嗡嗡作响,看起来像二号或者三号当家的,因为当头儿的不会出来喊 话。而当他开始数数,那声音更如催命鼓一样,令人惊慌莫名。

咦,他们说的是图语,本来她一个字听不懂的。可不知为什么,这一次完全明白了。难道,是恐惧激发了她灵魂深处的图国基因吗?

她“蹭”的一下窜上床,连忙地找钥匙开箱。要知道她重金坑蒙拐骗以及辛苦劳动的所有积蓄都在箱子里,如果被抢收了,她损失可大了!她满脑子惦记着自己的血汗钱,却忘记了倘若她是公主,这点小利怎么能放在眼里?

可是她连钥匙还没找着,门就嚯啦一下被拦开了,齐山的二管事飞一样冲进来,拉了方初晴就跑,一边跑一边叫,“我的方姑奶奶,保命要紧,这都什么时候了,怎么还舍命不舍财!”

他跑得奇快,从没这么快过,方初晴被拖得半点反抗之力也没有,一路磕磕绊绊地哪他跑到楼下,只勉强把面布蒙上,待他们在宽大的场院上站好,那高大的土匪刚好喊到十。

“好险!”二管事以袖子抹了下额头上的冷汗,暗道。

这次做生意的所得全被抢收也没关系,反正要损失也是损失老爷的,但这位方姑娘可千万千万不能有闪失,不然他有八条命也不够陪的。毕竟钱财身外物,老爷家资雄厚,赔得起。可方姑奶奶朋显会成为齐氏的当家主母,如果他连这点眼力见儿也没有,那真是白混了。

不过,怎么会有强盗出现呢?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就算有人要抢劫,也应该给齐氏面子才是,要知道老爷可是黑白两道通行无阴的人,就连当地的同民都不劫他们商队。那这帮人到底是什么路数,懂不懂规矩?这次的事万一不能善了,于老爷的名声大大有碍,下回谁还能信任齐氏商队呢?

他这样想,其他各人也都转着同样的心思,就连那引起随行的保镖也全傻了眼,认为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他们只负责商队分散后,保护各自的主人和货物,原以为到了客栈不绝对安全了,哪想到会有这么一出?所以他们连基本的反抗都没做出来,就已经被看押起来了。

当然,也有不顺服的,但立即就被那些匪徒毫不犹豫地杀掉,每个都是一刀砍掉脑袋,行为极之氏残蛮横。若不是方初晴看到过杀人场面了有可能会立即晕倒。而客栈中,也不时传来惨叫声,看来不是有人舍不得财物,就是还有保镖做零星的反抗。

“说了只求财,不要命的,怎么就听不明白呢?”匪众中,一个中等个子的公鸭嗓漫不经心地说,虽然因为蒙面而盾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但他语气中那种轻浮、视人命如草芥的意思,令方初晴格外愤怒。

这个人,才是当家主事的!

而且这些人明显踩过点,知道商队已经结束生意,正打算满载而归时才来的。不然,不可能进了镇后就直接到商队包下的两间客栈,一点也不迟疑。而且,看样子并不像是因为齐山有哪柱香没烧到才招来了瘟神,不然虽说是当强盗的,也不必如此摭摭掩掩。

再看那些马匹,虽然做了掩饰功夫,可一看就不是普通刀匹,倒有战马的气质。而那群匪徒也不像是普通人,行动整齐划一,训练有素,铁血利浇,倒像是当兵的。要知道匪徒再有纪律也不可能像军人一样行动,方初晴在要塞待了约半年时间,天天跟职业军人们混在一起,又深谙驯马之道,所这些别人很难发现的疑点被她看出来了。

她伸臂拐了下二管事的肋下,低低把自己的疑惑说了。二管事大为惊讶,还没说话,就听那个高大的喊话者大喝“都跪下,不得喧哗 。如果有人敢说一个字,照样是杀!”

二管事闻听,扑通一下就跪下了,周围的人也是一样,倒是方初晴“反应慢”,最后才勉强跪倒,要不是怕太显眼了,她根本不会跪,顶多双手抱头,蹲下就是。

唉,怪不得四国被图国打得抬不起头来,男人的雄怀气质全退化了,虽然此是不能逞匹夫之勇,但跪得这么快也太丢人了。如果是沈澜在,他一定不会这样,会以静制动,之后彻底反击。

光想想沈澜,方初晴就感觉平静不少,而那边的匪徒们也没闲着,除了领先的几个头目,其他人马迅速分为四队,队人数较多,进客栈去搜刮财物。另一队人数稍少些负责把东西搬出来,然后套车装车。第三队人看起来比较精干。在附近巡逻警戒,威胁镇民快回屋去。第四队人数最少负责看安跪在场院里的人,并有四、五个小兵样的前来搜身。

天哪,要搜到她身上可怎么办?不会被占便宜,甚至被侵犯吧?要知道全商队中就她一个女人,虽说以她现在的形貌来说,应该算是比较安全的,但谁知道这些人是不是丧心病狂,连胖大妈也不放过?

正不知如何是好,就见一个小兵发现了一位老爷子身上藏了东西,立即笑眯眯的一刀砍下,连声招呼都不带打的。狂喷的鲜血溅了周围人一身,立即就有人吓晕了,那颗花白头发的头颅滚了几滚,所到这处划下触目惊心的血迹,又有几人吓死过去。而更多的人看到这一幕,则乖乖地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双手奉给刽子手。

第七十五章节 只求财,不要命

“只求财,不要命。这下你们明白了吧?本爷爷说话一向是算数的。”那公鸭嗓子又傲慢地发话了。

方初晴犹豫了下,也脱下了手上那只缠丝双扣的宝石手镯,虽然她心中愤懑之极,倘若自己是男人的话,宁死也要反抗,但她更怕那些沾着鲜血的脏手摸到自己身上,那样还不如死了。

这手镯是沈澜送的,她一直戴 在手腕上,就好像跟他有一层牵挂似的,如今虽然一万个舍不得,但有轻重缓急,她只求能平安逃脱,以图后说。

“哟,这儿还有个女人呢。”一名搜身的小兵见到了方初晴,摸着下巴淫笑着,眼珠乱转。似乎是要拉方初晴到某个地方,单独搜身去。

二管事的一听,吓得浑身发抖,保不住方姑娘的清白是死,可违背了强盗爷爷的命令也是死。但相比起来,至少前者会令他死得晚一点,也不会死得太过残酷。于是,他选择了低头,半个字也不说。

“得了,这种又老又服的货色你也看得上?”幸好这小兵身边的人拉了他一把,“动作要快,多生事端的后果。。。不然你想死吗?”说着,还使了个急急的眼色,看来他们这次的行动是有时间限制的。

“我不过说说,这种老东西怎么入得了我的眼?有了钱,什么样的漂亮女人没有?”小兵低声踹了方初晴侧胯骨一下,手上同时夺过那只价值很高的手镯。

之后,他惊呼一声,不仅看出那手镯是手宝贝,还因为脚下的触感,居然很柔软,而且刚才拉过手镯时,眼角瞥到了白溜溜的光,似乎是一双娇嫩的小手。他疑惑地看了方初晴一眼,就要伸手拉下她的蒙面巾,看看到底这胖女人是什么模样,而他的手还没碰到方初晴,一声刺耳的尖叫响了直来。

“怎么啦?怎么啦?”一时之间,在场的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倒那小兵最先反应过来,对着方初晴抽出了刀。

方初晴猛地向退了好几步脊背撞到了院墙上,表现得极度惊恐,一边退一边大叫,“大王说了只求财,不要命!”她故意叫得很大声,一来引起那个头目的注意,二来把嗓子一下就喊劈了,再故意低哑着说话,令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年轻。

“谁要你的命了!”那小兵虚挥了一下刀,恶狠狠地道,有点不安地回头看了一眼。

方初晴这招死里求生,赌的就是那强盗头目举止傲慢,总以为自己是上帝似的,那么就算是对着一群在他眼里没有人格的肥羊,他也不会食言,不然怎么显得等级高呢?而她这样做当然很危险,可如果那小兵摸上她的身,发现她是个身材脸蛋都还不错的年轻女人后,只怕她的遭遇会极惨。

真那样,生不如死。

“我们西域女子,脸是不能给人看的。偏生我  是礼教最严之家的人,你看了我的脸,就等于置我于死地,也等于违背了那位大王的命令,冒犯大王的威严。我已经把最值钱的东西给你了,你还要。。。你还要。。。救命!救命!”方初晴冲着强盗头目喊 ,声音已经完全哑了,难听得很。

刚才那两个搜身小兵拉扯间,她看得清清楚楚,其中一名小兵的破烂外衣下是棕红色软甲,那可是图军的制服,以前她常听北军讽刺图军的士兵跑起来像一匹匹枣红马,就是因为他们的软甲颜色。所以,现在她完全可以断定,这一群是官匪,可能缺钱狠了,成然胆大包天地行抢,也所以,他们必须速战速决,要么一刀杀了她,要么不跟她一个又胖又丑的中年女人纠缠。

“带走,但是别碰她。虽然丑了点,好歹卖做苦力奴,也值一碗酒钱。”没想到强盗头目极为阴险,想了想说,“本爷爷说过,只要钱不要命的。”说完,哈哈大笑,其他匪徒也跟着大笑,伴随着“大哥英明”之类的如潮谀词。

强盗头目对自己想出的招数很得意,可方初晴却登时惊出了一身冷汗,没想到那强盗白做了军中的头领,连“盗亦有道”四个字也不懂。难道,她才摆脱一个危机,另一个更大危机就来了?难道,她就要被拐卖了吗?而且只值一碗酒钱。

她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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