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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传奇-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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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就不同了,‘英雄也有落难时’,谁没有个困难的时候呢?

我照着原来的电话打过去,同事们果然都还热情,连声问我现在在哪发财,当我说明我现在还没有找到工作的时候,他们又同样热情地‘客气,客气,那准是单干,自己给自己做老板,不比我们还是打工仔一个。’当我再次强调,我还没有找到工作,并且手头紧张的时候,电话已经挂断。我又试着拨了几个以前关系不错的同事,他们的态度竟像是经过统一培训的,千篇一律,无一例外。他们行为的整齐划一真是一个蛮奇特的现象,若不是我现在这样窘迫,自顾不暇,一定要好好研究研究,倒可省去某些企业专设培训部门。

我也曾反省,为何平常笑容满脸的‘哥们’会这样翻脸无情?有一天清晨,当我在清寒中难以入眠的时候,我突然恍然大悟,他们以前之所以对我热情有加,甚至说得上殷勤,是因为白尔拉、詹姆士赏识我,重用我。所以他们也都一直在或明或暗的巴结我,讨好我,而我这个傻瓜竟然还蒙在鼓里。现在我已意气用事的离开,跟他们再无厉害关系,谁还会再来鸟我?不是听说,甘国平还特意下了三天的酒馆来庆祝我的离开嘛。

这让我除了钱的重要性之外,还明白了权的重要性(白尔拉重用我也算是我跟权沾了那么点关系)。

我的工薪要求开始倒撤且如洪水一泻千里,无法控制。最后只在那一栏可怜兮兮地填着‘包食宿,薪水随意’字样。我也不再强调机器维修和设计这方面的工作,而是扩展到了所有一切工地、劳务、苦力等活,可是,虽然我个头不矮,骨架也很结实,也许是因为我的面目偏于清秀,竟连这些力气活也捞不上。

很多读者来这里都是想图个轻松,不想参加我召开的专题诉苦大会,虽然那段时间我穿梭于大街小巷,出没在大企小厂真的是非人的日子,可是那段日子毕竟已成过去。我只是在回忆中总结得出,一个人真的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艰苦的生活在令我辛苦熬过的时候已经给了我最好的奖励,它在我不知不觉中锤练了我的性情,冶铸了我的意志。‘铁不炼不成钢,玉不琢不成器’这样的老话真是至理名言,读者们千万不要误我我是在沾沾自喜现在成了个什么气候,但我敢肯定的是,如果我现在算是小有成就的话,那也要部分归功于当时的磨练,现在想来,至少我的个性、品格、理念在那段时间里就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就像蛇褪皮那样,我除去了青涩的幼稚,换上了成熟的外衣。

第一卷 第七章 灯红酒绿

第七章灯红酒绿

在我高不成,低难就地找了两个月工作后,已经山穷水尽的我终于有了一个落脚处,那是在一家特区很有名的酒吧(酒吧名我不想说出来,免得打官司)分店里做侍应生。这时候的我有如乞丐,能找到这么一份工作已经是谢天谢地了。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干。

实际上我在这里的具体工作情况实在有损我的男儿气概,这一段并不长的时光我本来是很想隐瞒下来,给自己塑造一个比较完美的形象的,但,还是算了吧,在真实叙说我那并不那么令人愉快的亲身经历的时候,也许也能反映出社会的一点什么。就当是我为社会、为后辈们做出的一点小小牺牲吧。

首先,侍应生的工作并不像我所想象的那样端盘子涮碗,甚至冲洗厕所,那些都另有阿姨在做。结帐、上酒等事也多半有女孩子在做。酒吧里的男女侍应生白天的工作一般很少,在晚上,灯红酒绿的时候才活跃起来。这些人无论在长相还是身材方面都达到了一定的层次,应当是给人以美感才对,但是,总有一股我说不出来的怪怪的味道。撇开女的不谈,单说那些男的看起来就——不男不女,对,就是不男不女,这些人的头发总是抹得油光水亮,肤色也是白里透红,给人油头粉脸的感觉,最令人反感的是,他们,这个时候应当说是我们,我们身上洒的那些香水,用香气熏人都难以形容。但是,有一点我还是跟他们不一样,我无法像他们那样露出那种职业化的笑容,不是空姐和服务行业人员那种大方甜美的笑容,而是暖昧、腻味的笑。

这个时候我已经意识到了生存下去的必然条件,我害怕再次失去工作,虽然我对我现在的工作有点戚戚然,但是,我必须去面对它。

我也开始把头发抹得油光贼亮,也往身上喷着香气四溢的古龙水,这一些,我同房的阿文帮了我不少的忙。他是一个长得挺漂亮的男孩子,个头比我还要高一些,不过比较瘦,骨感的那一种。皮肤,尤其是那一张脸白得有点不正常,他经常都会在脸上擦一些香粉掩饰。

这个房间他也只是挂个名而已,实际上,他根本就没有住在这里。至于他究竟都是住在哪里,我也就不得而知了。他也几次都告诉我,他根本就用不着在这里做下去了,他的手里已经有了几个比较稳定的‘客户’,自己单干的话还会自由一点。

我知道他是干什么的,说穿了就是男妓而已,然而他却很自然:“这有什么大不了?这种事情男女都需要,大家HAPPY就OK啦,当然最重要的是,你可以赚多少钱?”

“没有感情也可以的吗?”我问了他一个很逊的问题。

“如果你有经验的话,不管是和谁,你都可以把它变成一件很有乐趣的事。”

我避开视线,不再看阿文那已经坦然无耻的眼神,但是,如果真要让我也变成那样,我也无所谓。

阿文预言我会很抢手,这一天果然来得比我想象的要快。这天晚上,酒吧没有安排什么特别的节目,但是昏暗的灯光中客人依然不少,我真不明白这些人哪来那么多钱浪费在这种‘高消费’的地方,现在我已知道,那种50元一杯的所谓‘奶茶’,成本还不超过5毛钱。可偏偏有不少人都喜欢在这里千金一掷。

有两个女人在‘欢迎光临’声中大大咧咧地走了进来,走在前面的一个约三十几岁年纪,矮矮胖胖,壮壮实实,显得有些蛮,虽然穿着打扮都很随意,但是比这里工作的男人反倒更像男子,看起来挺气派的。后面的是一个长相普通的年轻姑娘。两人面对面地在桌旁的吊椅上坐下来。那女人一坐下来就把穿着休闲短裤的一只脚踩在椅边上晃荡,露出结实的小腿肚,看得出来她是熟客。

她给那姑娘点了一些吃食,自己只点了一壶咖啡,慢慢喝着陪着她吃。那姑娘规规矩矩地坐着吃,不一会儿就吃完了。

阿文把点菜单子从阿红手里抢过来递给我,指着那女人说:“那是彩姐,是香港人,我们都从她身上得到过好处,凭你的条件,没有个十万八万不要收手。”

我硬起头皮,拿起单子走到她们桌前:“谢谢,共两百一拾元。”

彩姐抬头望了我一眼,拿出一个小包,那是一个长方形的红色直包,不是折叠的那种,想是折叠的钱包装不下她厚厚的钞票。她打开包,应该是故意的,让我看到里面厚厚的百元大钞。然后抽出几张放在我的菜单本上。我看了一下,一共是四张,我以为是她拿错了,就退给她一张,然后拿着剩下的三百元到柜台前买单。

我把找剩的九拾元和单据拿回时,彩姐只拿回了单据,她又望了我一眼,然后头也不回地叫住了身边的另一个服务员:“去叫阿文过来。”

那服务员正是阿红,她答应着去了,不一会儿,阿文就几个大步跨了过来,人还未到,一阵香气就袭了过来,一连声地叫阿红:“端四杯奶茶过来,记在我帐上。”又问:“彩姐这段时间到哪去了?”

彩姐也不拦他,只是对他说:“不用了,”——针对奶茶一事说的,然后望了望对面的那个姑娘,对阿文说道:“我小妹妹要回家了,我还不想走,你帮我送送?”

“没问题,没问题,”阿文爽快地连声答应:“这是你妹妹?没见过的,现在就走吗?”

“她是小姑娘,你不要打她主意啊。”彩姐警告阿文。

阿文一副百冤难辩,哭笑难分的模样:“彩姐,您这怎么说的?”我望了阿文一眼,男人做到这份上也算是到头了,说实话我这人的思想只怕还有些封建残余,说穿了就是男权主义,否则我就不会在认为是甩了郭小玲的时候意气用事的把我所有的积蓄都留给她,这都是因为我那种男人是主导,女人是从属,男人是强者,女人是弱者的思想在作怪。

第一卷 第八章 幡然醒悟

第八章幡然醒悟

我在彩姐的对面坐下来陪她喝酒,我一开始有些拘谨,但彩姐天南地北的挺能海聊,我这人要说开了也挺会耍嘴皮子,渐渐地,我忘掉了自己的身份,和彩姐聊得挺欢,只在有时彩姐会旁若无人的哈哈大笑起来,才让我略觉尴尬,觉得周围的人都在看着我们。

彩姐站起身走到我这边,用她的膝盖顶了顶我的膝盖,意思好像是要我坐过去一点,我说过她穿的是到膝盖以上两寸处的休闲短裤,当时,我正把双手搁在膝上规规矩矩地坐着,所以在她那样做的时候,她的大腿裸露部分势必与我的手指发生磨擦,我知道现在我的手应该有所动作才对,但我只是缩回了手假装端起杯子喝了一口,然后把自己挪得远远的,空出一大块地方来给她坐。

彩姐倒不坐了,说:“我先走了,明天再来。”她又掏出那个包,也不数个数,拿了一小叠出来放在桌上,把手放到我肩上说:“别陪其他女人,我会吃醋的。”

还没等她出门,我就拿起钱数了数,一千三百元,现在这钱真他妈容易赚。

我表姐知道我在这当侍应生,竟然特高兴,(我说过这家酒吧在特区是很有名的),在电话中问我有没有特权,是不是能让她免费享受享受或是有什么优惠,我大大咧咧地说:“那你就过来吧。”

晚上,表姐果然打扮得漂漂亮亮,同着一个年纪跟她差不多,脸上长着不少痘痘的女同事一起过来找我。我把她们安排在沙发椅上坐下,学着阿文的派头朝服务员招一招手:“来两杯奶茶,记在我帐上。”

表姐和她同事隔着小木桌面对面坐着,阿红端过来两杯奶茶和一玻璃杯的清水摆在桌上。清水是阿红特意为我准备的,我也在我表姐的这一边坐下来陪着她们。

“这是我同事阿艳,”表姐给我介绍:“这就是我表弟郭励”,她显然有些得意忘形,介绍完了还伸手拍了拍我的脸蛋,对那阿艳说:“怎么样,没说错吧,是很帅吧。”

我对这个动作有点反感,虽然明知道她这样做和别的女人这样做时的意味并不一样。不过我仍然保持住我的笑容。客气地同阿艳聊了几句,在表姐用家乡话问我这泡奶茶是怎么一个程序时,又歉意地对阿艳笑笑,才也用家乡话同表姐说了几句并动手帮她冲奶茶。阿艳显然也不大懂,照着我的方法做。这时,我发现不知道是明知这桌是‘霸王餐’还是阿红忘了,竟然没有糖。但我看表姐同阿艳已经开始喝起来,显然并不知道,我也就懒得再叫阿红了。

表姐又用家乡话问我晚上这里有什么节目没有,我也用家乡话回她:“不巧得很,昨晚还有两个香港歌星过来唱歌,今晚上没有,不过这个星期六晚上还请了支乐队。”

表姐又用普通话把我说的翻译给阿艳听,一脸遗憾的表情。

“是啊,我知道的,外面挂了宣传牌。”阿艳说。

外面确实挂了星期六晚上的巨幅宣传画。我点点头,干脆用普通话跟她们说话。

阿红走过来示意我‘彩姐来了。’我坐着没动,又同她们聊了一会儿,但是看在那些不菲的小费的份上,我才向表姐和阿艳告了座,装出象是刚看到的样子走到了彩姐那边。

“那是你什么人?”彩姐望了望我表姐那边。

“我表姐。”我说“表姐?”彩姐似乎觉得很好笑:“那你暂时不要陪那个表姐,过来陪我这个表姐喝一杯?”她点了两杯红酒。

“你又不是我表姐,我不乱认表姐的,”我说:“我表姐今晚是第一次来,特意来看我的,所以今晚不能陪你了。”说完了我就走,我的态度有点冷淡,就这件事我跟阿文说过,他也不认为我做的不对:“不管男的,女的都一个样,越是难得到的就越是好的。你有点性格也好,只要不做得太过火了,我支持你。”

这天晚上,彩姐没给我小费,很早就走了,阿文警告我别太过份了,叫我别忘了自己是干什么的,我们是让客人满意的,不是让客人生气的。

我被阿文教训得服服帖帖,打算在彩姐再来的时候不再装出一副假清高的面孔,大献殷勤,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保证让她满意,我也多赚点票子就是。

现在想来,也许在人的头顶上真还有个冥冥上苍,我死去的父母也已变成无形的守护神守护在我的身旁,要不然,为何在我每次身无分文,已经想到死的时候,不管好不好,总会有一份工作出人意料的降临在我身上?而这次,当我已铁下心来就此混下去,按正经人的眼光看来是自甘堕落的时候,又会及时地出现这么一个插曲,让我在尚存羞耻之心下幡然悔悟,及时回头?

也许是我自己太敏感,但当我看到詹姆士、甘国平等包括郭小玲在内的一帮连达旧同事出现在酒吧时,我的第一个动作真是的马上蹲了下来,蹲到一张桌子后面,然后几乎是爬着溜出了酒吧。我跑回自己的房间,在酒吧经理的来电响起前关掉了手机,一个人在窄小空寂的房间里坐着。我想起甘国平他们的神采飞扬,欢声笑语,他们是酒吧的顾客,是至尊的上宾。而我?是个什么东西?我现在过的是人过的日子吗?我躺在床上发誓,我绝不能把这种不能见人,不能见光的日子继续下去。即使穷点,我仍然选择尊严。但是,我又想起那份寻工之苦,身体上的苦我能忍受,可是心理上的,那种绝望,那种飘泊无依的感觉,实在已经让我望而生畏。这两种思想在我的脑海里并没有斗争多久就已经决出胜负,我决定了,在没另外找到工作之前,晚上照常上班。然后白天,站在阳光下,走在人群中另外寻找一份属于自己的工作,任何工作都行。之间,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时间休息。好,就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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