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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世为狼 by 云烟澜-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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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少年林煜锦的那一年,已经让柳凌看到了他是如何的勤奋刻苦。勤奋也许不能造就一个天才,但是勤奋绝对能使人更上一层楼。
也许,正是林煜锦那些藏在阴晴不定的性格下,需要耐心和真诚才能发觉的努力和认真,让他不由自主的喜欢上的吧?
第 25 章
兔子烤好之后,林煜锦摆手示意他过去。柳凌站起来,抖抖身体,慢悠悠的向火堆那边的人走过去。
林煜锦将他身上的背篼打开,拿出一个小瓷瓶,在兔肉上撒了一些,又放回去重新系好。柳凌仔细嗅了嗅,原来是花椒盐,外出必备的调味料。
看来在这深山老林里露营林大少是早有准备啊,就不知暗处那些可怜人,有没有在偷偷的流口水!
柳凌咬了口烫嘴的兔肉,没怎么有诚意的感叹。
天渐渐黑了下来,柳凌趴在打坐的林煜锦身后,一双在黑暗中发着光的眼睛警戒的看着林煜锦观察不到的后侧。
他可以感觉的到,暗处的人在蠢蠢欲动。
原来不是监视,而是想趁着林煜锦外出的机会干掉他吗?
那林煜锦是怎么想的,非但不往人多的提防去,反而是把人往山上引吗?
柳凌仔细的观察了一番四周的环境才发现,他们所处的这个地方周围的树木很少,方圆十米之内只有零星几棵小树还有几块石头阻隔视线。就监视而言,没有遮蔽物暗处的人就无法靠近。若是打起来,被隐藏在暗处的敌人暗算的机会也很少。
该夸奖他很聪明吗?
柳凌暗想,下一秒却精神抖擞的站起来,就算意识还没有那么快,身体却已经做好了戒备,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来人的方向。黑暗中散发着盈盈绿光的眼睛,是对敌人的震慑和威胁。
林煜锦慢慢的站了起来,左手握着原本横放在腿上的剑,他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没有丝毫多余的动作。在四周汇集而来的人将他们团团围住之前,转身向最靠近他们的那些人冲去,拔刀挥剑干净利落,只有几秒钟的时间,他又站回到原来的位置上,地下则多了几具尸体。
那些围上来的人仿佛被这么快的剑法震慑住了一样,都停下了脚步,互相看了看,像是在评估自己是否是林煜锦的对手,然后又都扬起手中的利刃,大概是想起了他们是打的车轮战,意就在人多欺负人少。
空气中的血腥味刺激了柳凌敏感的嗅觉,他有些躁动的走了两步,隐在肉垫中的利爪不由得显现出来。嘴中虽然急剧的分泌着唾液,喉咙却在发干,让他十分想喝水。
不,也许他需要的不是水,而是别的什么液体……
林煜锦缓慢的抽出又插回鞘中的剑,像是在作秀一样,歪一歪头,眼神有些空然的看了看半空中皎洁的满月,然后,出剑。
整个山林中,似乎只剩下惨叫声和重物落地的声音。
空气中的腥味越来越浓,柳凌觉得自己越来越焦躁,身体像是里面有个巨大的怪物要突破他的控制冲出来一般的难受。
他神智有些不太清醒的盯着黑衣人的颈间,长长的舌头舔了舔干燥的嘴,尾部横直扬身低头。
熟悉狼的人一定知道,这是狼要狩猎的信号。
但是那些人正杀红了眼,没有人关心这只没有任何攻击力比狗还温顺的狼。
狼有着极佳的视力,尤其是在夜晚,丝毫的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刀光剑影在他的眼里犹如白天一样明亮,甚至连那些人临死前的表情,都一一映入他的眼底。
林煜锦游走在众多杀手之间,游刃有余,他每挥一剑,几乎都可以听到哀叫声。
就在他的右后方的树后,有人解下了背后的弩。这种弩杀伤力极强,百米之内,可以生生的把箭从人的身体中穿过,将人死死的钉在地上。
既然是群殴暗杀,那么能够杀死对方就是最好的结果,自然不必用什么光明正大的手段。
那个人并不知道一只狼在幽幽的盯着他,他或许观察过这只老弱妇孺青年壮丁都不咬也从来不叫的温顺的狼,只是将它当做富人的玩物而丝毫没有戒备。他轻手轻脚的动作着意在不让林煜锦发现,小心翼翼的把箭搭在弩上,端在脸前,然后一丝不苟的瞄准。
一股狂躁的气在胸腔中升腾,灰狼动了动前蹄。
这个手持弩弓的人下一秒就会知道,他将会是命丧在这只温顺乖巧的狼口中的第一人,甚至来不及哀号一声。
那只狼的动作太快,起跑、跳跃、扑咬……动作熟练的犹如演练过千百遍一样。
那只弩箭还是发射了出去,却偏离了主人设定的轨道,射在远处的一棵树上,深深的插进树干之后,箭尾还在剧烈的颤抖,发出嗡嗡的响声,引来林煜锦错愕的一睹。
将皮肤和肌肉犹如薄纸一般轻松撕裂的感觉,扑鼻而来的鲜血的味道,无一不让柳凌感到兴奋,他甚至觉得此刻自己的眼睛肯定也是血红色的。
血液的腥味让未沾过血腥的狼兴奋,占据理智的柳凌已经无法控制这具战栗的躯体。灰狼舔舔嘴角的血,闪着凶狠嗜血的光芒的眼睛,将视线重新投注到血还热着的活人身上。
满地的尸体。
大多数身上都是剑伤,有一些死状则凄惨,脖子上开了一个血淋淋的大口,创口并不整齐,好像是被野兽撕裂的痕迹。
柳凌站在原来趴过的巨石上,狼眼冷冰冰的扫过一地的尸体,在看到那个唯一挺立的身影时,身形微微的向前动了一下,却又马上退了回来。已经冷却的鲜血顺着他脖下的长毛不断的滴在地上,整个前身都是湿淋淋的,像是在血里泡过一样。
皎洁的圆月就在他的背后,此刻的灰狼,有谁还会说他乖巧可爱?
冷酷的眼神比林煜锦的眼神更加冷冽千百倍,当视线落在人身上的时候,仿佛能在上边挂下一层肉来。
他扫视一圈四周,灵敏的耳朵动了动,感觉到周围再也没有危险之后,低头舔了舔仍然挂着肉丝的右前爪,将挂在上边的肉丝拨弄到地上。
传说人肉是酸的,一点都不好吃。
林煜锦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他一直看着清理完爪子之后就趴在巨石上一动不动的柳凌,眼中闪动着怜惜的光芒久久未动。
也许他从来都没有想到过,一向温驯的连嚎都不嚎一声的小灰,竟然会为了他大开杀戒。
天边的星星眨了眨眼,林煜锦叹了口气,收起长剑负于腰后,走到巨石边微微弯下腰,满是老茧的手心温柔的抚摸着灰狼的头。
“啊呜。”
灰狼转头看了他一眼,接着低下头,发出一声小小的哀鸣,接着又恹恹的趴下头去。
林煜锦小心的把他背上的背篼摘了下来,挂在右臂上,然后轻声在他的尖耳朵边上说道:“变成|人。”
柳凌动了动敏感的耳朵,依旧是狼形未动。
“小灰,变成|人。”
动动耳朵不理睬。
叹了口气,林煜锦无奈的用掌心打了下额头,轻轻揪着尖尖的耳朵,道:
“柳凌,变成|人。”
不消十秒钟,灰狼消失,变成闭着眼不知昏过去还是睡过去的灰发少年趴在巨石上,灰色的头发上染了不少的血渍。
四下无人之际,林煜锦垂下沉重的脑袋,一脸少年人的无奈,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会有狼这么执着的纠结于一个名字。
打开背篓,林煜锦从里面取出一件雪白的里衣,小心的把柳凌脸上身上的血迹一点点的擦掉,然后把沾满血的里衣扔到还在燃烧着小火的火堆里,看着它燃尽。然后又拿出一件他穿着明显太小的外衣,给变身之后就会赤条条的柳凌穿上。之后又取出一块跟衣服同样颜色绣着相同图案的布,将柳凌长长的头发包裹在里边盘在头上,既掩饰了他异样的发色,又遮盖住他头发上的血迹。不过这样打扮的柳凌看起来简直就像是印度阿三。
可惜林煜锦并不认识印度阿三,柳凌也无缘看到自己现在的蠢样,要不然他肯定早就发飚,死也不肯把头包成这样。
背篼里取出来一件做工精良的披风之后,就软软的瘪了下去,只剩下几个瓷瓶在里边。林煜锦把柳凌抱离冰凉的石头,将他整个人用披风包起来抱在怀里,用轻功向山下而行。
下到山脚下,林煜锦停下脚步吹了一声口哨,不一会的功夫,只见踏云悠闲的从树林深处跑了过来,停在他的面前,亲热的喷着气蹭蹭他的脸。林煜锦赞许的拍拍马头翻身上马,将只露出一张小脸显得无比脆弱易碎的柳凌小心的护在身前,一手拉着缰绳,两人一马很快就消失在了夜色中。
第 26 章
柳凌其实并未昏迷,当他舒服的躺在林煜锦的怀里在马背上颠簸的时候,他的脑子甚至还能清楚的知道,1+1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不等于2。
只是不想睁眼而已,不睁开眼看不见发所生的一切,就能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这是人类有名的鸵鸟行为,仅次于掩耳盗铃的愚蠢。
但是不可否认,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在失神,魂游不知何方,就是不肯回到被鲜血染满的身体里。让林煜锦叫他的名字,也许只是一种莫名的执念,是种无意识的行为。
在二十一世纪,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尝试一下杀人是什么感觉。
现在柳凌才知道,当一个普通老百姓第一次杀人,也许他会恐惧,但是如果他第一次就杀了一堆人,他就已经不知恐惧为何物了。
变态杀人狂,也许就是这么出家的吧?
柳凌现在的脑子清醒的很,一点都没有要发疯或者歇斯底里的迹象。
每个人的心底都有自己意想不到的冷酷。
在中国这样的报道也许每个人都看过。见义勇为的勇士被坏人打伤甚至打死的时候,周围往往会有一堆的“好人”冷眼旁观,眼睁睁的看着勇士的负伤和死亡而不肯伸出手帮一把,尽管这个勇士可能是为了自己出头。
在事不关己的时候,人们会把自己当成“好人”,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上痛斥“坏人”的冷血无情,但是真的轮到自己该挺身而出的时候,很多人会选择怯懦的回避,或者抱着“别人也许会帮忙用不着我出头”的心态。
他们恰恰是忘记了,见死不救跟亲手杀人,其实没什么区别。
这不是柳凌第一次涌起要杀人的冲动,却是他第一次真正杀人。
前世的柳凌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有一对漠视女儿自私自利的父母,有一个被自己和父母赡养着却总是想着没有养过自己的大儿子和二儿子的奶奶,还有一个跟自己同样生为女孩却比柳凌受重视不少的妹妹。
柳凌曾经无数次的想过,是不是自己生为男孩,一切是不是都不一样了?
都说80后是备受溺爱的一代,但是柳凌却从来没有在父母身上感受过家庭的温暖。
小的时候,每个亲戚都会说,柳凌你真是太享福了……别人会觉得他享福,是因为他家的经济条件还不错,真正是怎么样的,大概只有他自己知道。
从他很小的时候,就记得妈妈动不动就拿那些难听的话打骂自己,让幼小的心灵蒙受了太多的阴影。爸爸年轻时开着自己的工厂挣钱不少,每天都会请一堆狐朋狗友下馆子,却舍不得给自己的女儿一分零用钱。奶奶就坐在椅子上,看着二爷家的两个女儿把自己打的满脸是血……
女儿身的柳凌脸上和手上有很多的伤疤,一点都没有女儿家该有的细腻和精致。
妈妈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你比谁谁谁差远了,早知道就不该把你生出来。
这些童年最深刻的记忆,足以改变一个人的性格和思想。
妹妹比自己小九岁,虽然不是想要什么就要什么,但是爸妈却大部分都会满足她。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别呢?难道妹妹是亲生的,自己就是抱养的?
最深刻的记忆,是爸妈在门口打牌,却让刚刚十二岁的大女儿把很沉很沉的货物搬进仓库里。烈日炎炎,没有人帮他,当他全部把东西搬到仓库里之后,全身都已经脱力了,裤子湿嗒嗒的,初潮的经血已经完全将整个裤子湿透了。
以后每月的那一天,都会痛得死去活来,恨不得马上死过去。当他在家里因为痛经而痛哭的时候,没有人会过来问一问他怎么样,需不需要看医生……
他在北京上大学的时候,每月生活费三百块,在物价奇高的北京,这样的生活费甚至连吃饱都难。就连这样,每次回家,爸爸都会絮叨每月三百一天花十块钱吃饭。生活费有点太多了。
难道人除了吃饭之外,就不需要别的了吗?一个女孩子日常的开销有多少,没有人会去想这个问题,因为没有人会关心。
等他毕业之后,却被不由分说的召回家做一个初中生都能做的工作。因为得照顾因伤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妈妈而不能有丝毫的怨言,不照顾就是不孝,每天每天都有不相干的人来“教育”她,得多干活得多受苦得照顾妈妈得照顾奶奶得照顾妹妹得照顾爸爸……
因为妈妈体弱因为妹妹还小因为奶奶老迈因为爸爸曾经因为心脏病花了一大笔钱现在家中负债累累……
总之有无数无数的理由让一个他们曾经那么轻视的女儿背负起家庭的重任。
他在爸爸的工厂里打工,但是一分钱的工资都没有,家里所有日常开销的东西都是他购买,每次跟爸爸要钱的时候,爸爸都会一脸烦气的翻白眼,说给你那么多钱你都花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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