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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墓女小晞-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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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又如何解释一个少女,会孤零零的在墓园里逗留呢?那个样子,绝不可能是扫墓的吧?



钱宝发着高烧,脑子像一团沸腾的浆糊,想的全是那个诡异少女的身影。他在意识模糊中不断猜测着她的长相:凄美的,有着哀怨的眼睛;丑陋的,有着恐怖的獠牙;血淋淋的,七窍见红……甚至,没有脸的。



可能因为他现在脑子不清醒,也可能因为躺在床上太无聊了,又或是吃了感冒药产生的错觉,他竟然觉得给那清瘦穿着灰白长裙披着枯黄头发的身影配上不同的脸,是件挺好玩的事……



在药效的作用下,钱宝渐渐昏睡了。模糊的意识里,他听到姐姐们来看他,在他床边压低声音争论他无端生病的原因。



他当然不会傻了吧唧的告诉她们,他是被吓病的。



这实在是有够丢脸。



他对“女鬼”有了感觉



钱宝毕竟身强体壮,虽然是因惊吓而病,修养一日,也好了。好了之后他觉得日子颇为无聊,想快点回到美国。



钱家乃戴孝之中,取消了一切娱乐活动,连看电视,都只限于看“新闻联播”和“天气预报”。姐姐姐夫们关上房门在干什么他不可能知道,但是打开房门的时候,各个都是神色凝重,眼露悲伤,还有些无精打采。



钱宝之所以参加完了老爹的葬礼还留下来,当然不是因为他病了,而是因为二姐三姐说,他至少要守七天的孝,等到头七给爸道了别再走。如果是以前,钱宝根本就不会理这些俗礼,但是因为见了墓地里那一抹魂,他又贪图老爷子保佑他,于是决定听姐姐们的话,头七之后拜别老爹,再回美利坚。毕竟,给老爹多上柱香,坐飞机也能安心些。



不过,想着那片公墓,他心里实在有点发憷。



钱老爷子的头七这天,天气特别好,万里无乌云,烈日当空照,应该是个吉日。



坐在后车座的钱宝忽然意识到认为自己老爹的头七是个吉日实在是有点不孝,于是赶紧双手合十拜了拜,口中胡乱念叨:“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坐在他旁边的五姐瞅了瞅他,又瞟了眼他胸前带的金佛,没做评论,继续用手机看她的股市快讯。



今日的公墓更冷清些,车子沿着墓园内的山路一直开,只零星遇到几队送葬的人,放着鞭炮,烧着纸钱,夹着哭声,自是远不如钱老爷子葬礼当日那般车水马龙。不过,即便是零零散散的人也让这寂静的墓园增了些人气,足以让钱宝觉得稍稍安心一些。



钱宝从进了墓园开始,手就下意识的总去摸那金佛。这金佛是N年以前他爹给他买的,据说还在S市最灵的一间寺庙里请主持开了光,说能驱邪祛魔,带来鸿运。钱宝以前觉得丑,觉得耸,不乐意戴,一直丢在房间里某个小角落。他这几日在家无聊至极收拾东西的时候,忽然翻了出来,大喜,立刻就戴上了。



如果再遇见那女鬼,就用这佛吓她!



钱宝摸着金佛很没出息的想。当然他也责怪过自己不该这么胆小,但是,那可是鬼啊,他又不是钟馗,没资本逞能。今天他想好了,只要老老实实跟家里人呆在一起,只要不去上厕所,肯定不会有事。



到了老爹的墓前,一干子女上香、焚冥、磕头,依次对着没有生气的石头墓碑抒发丧父之痛,抒发思父之哀,唏嘘悲叹此起彼伏,好不凄凉!而结束语当然都是希望父亲在天之灵能保佑自己如何如何。



如果钱老爷子在天有灵看到这一幕估计会觉得很妙,他在活着的时候,已多年未有子女跟他掏心掏肺了,而等他死了,孩子们在他墓前来了个坦白大会,比赛似的把一个个的心愿期望人生规划都跟他交代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钱宝作为家里唯一的儿子,是第一个祭拜父亲的,他跟老爹没说啥,就是让老爹保佑他平平安安,健健康康。跟老爷子磕完头之后他就站在一边等,希望大家动作能快点,好速度回家。一个是因为太阳实在太大,烤得人很热,二个当然是他不希望呆久了他想上厕所。



人生有时就是如此,越想的越没,越怕的越来。家里每个人都要跟老爷子的墓碑拉拉家常,就算一人一句加起来时间也短不了,何况大家都很啰嗦。钱宝站在大太阳底下汗如雨下,虽然他一直都是忍到渴得不能再渴的时候才喝几口水,然而却还是喝下去几瓶矿泉水。按理说他一直流汗,应该不会想要如厕,可惜,大概是因为他精神紧张,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已经憋不住了。



他本想拉五姐夫陪他一起去,然而转念一想,一个大男人找男人一起上厕所实在是件很娘的事情,于是他决定他宁愿很man的被女鬼给吓死。咬咬牙,他挺了挺那肌肉发达的胸膛,带着视死如归般的气势,上厕所去了。



去的时候他是用的小跑,然而在公厕尽情“放水”的时候,他进行了一下反思,觉得自己刚才实在有些耸,于是决定等下回去的时候一定要镇定自若,气定神闲。



于是他从公厕出来后,就十分气定神闲,目不斜视的往回走。然而在经过那片让他毛发倒竖的墓地时……他的余光……还是看见了一个不灰不白,上下蹦跶的影子……



而且这个影子……似乎越靠他越近……



钱宝忽然觉得他感觉到了传说中的某种“强大的威压”,压得他觉得抬脚都是件无比艰难的事情,感觉到一股凉飕飕的风吹向自己,他本能的扭头看过去……



还是那枯黄凌乱的齐腰长发,还是那被乱发遮住的脸,还是那一身不灰不白的长裙,还是那样僵硬蹦跳的节奏……



只是,鬼会吃冰棍吗?



是的,这只僵尸一般的身影正举着一只冰棍,沿着一条隐藏在墓碑之间的台阶蹦下山来,眼见就要到钱宝跟前了。



她一直低着脑袋,似乎蹦得很小心,长长的头发垂在身前,让钱宝看不清她的脸。



钱宝就跟着了魔一样,钉住在原地,他用手捏着胸口的金佛,等着这只女鬼向他步步逼近。



他心中升出一个奇怪的欲望,他很想看清她的长相。



蹦下最后一级台阶,这只女鬼穿着白色塑胶凉鞋的双脚落到了路面上。



那是一双小巧的脚,干净的指甲,细小的脚趾,光洁的脚背。白色的凉鞋似乎是上个世纪的款式,钱宝觉得他似乎看过他老妈穿过一样款式的凉鞋。这样的塑胶凉鞋很容易旧,也很容易变脏发黄,而这只女鬼脚上的,虽然鞋带和鞋跟都磨损的很厉害,然而,仍然是很白,很干净。



当他出神的看着这女鬼的双脚时,这双脚开始移动了。他回过神,发现女鬼当他透明的般,悠悠经过他身边,沿着这墓园的山路往下山的方向走。



“等等!”钱宝看着女鬼边舔冰棍边往山下走,他几乎是下意识的,有些急切的,脱口而出的喊出了声。



女鬼似乎并没有听见他的声音,继续舔着冰棍飘然下山。



“等等!!”钱大少爷竟然追了上去。



舔冰棍的女鬼似乎终于意识到身后有个人类在喊她,悠悠的回过头望了一眼。



这一眼,在钱宝的脑子里,印了一辈子。



那凌乱枯黄的长发所包围的,是一张十分平淡的脸。五官的每个部分都不那么优秀,额头,有点窄。眉毛,有点淡。眼睛不算大,鼻子不算挺。嘴巴倒是大小合适,只是嘴唇微微有些厚。然而这平淡的五官似乎都有着各自的灵性,彼此默契配合,搭配出一张无可取代的清淡的脸。



钱宝从未见过清淡得如此独一无二的长相,淡得仿佛随时可以消失在空气之中。最让他觉得神奇的,是这张比水还清淡的脸上,却长了一双轮廓清晰,圆如葡萄的眼睛。让他生出一种,他只看到了一双眼睛,而不是看到一张脸的错觉。



此刻这双眼睛,正不解的看着他,如同一只本来懒在床上的猫,在打量着突然出现在墙上的光影。



这双眼睛见他不说话,费解的呼扇了一下。而那因为吃冰棍而变得红而湿润的嘴唇,就在他眼前缓慢而小心翼翼的含住了那根往下滴水的冰棍。



钱宝忽然觉得有一股奇怪的感觉,瞬间占领了他的四肢百骸。



女鬼没有多搭理他,含着冰棍转身走了。



留下钱宝杵在原地顶着大太阳晕乎乎的琢磨那奇怪的感觉是什么……



他想忘了她



钱宝回到美国之后,也没能忘了那双眼睛。



他说不清楚那样一双眼睛带给他的感觉是什么。那双眼睛并没有好看到哪里去,也许长到别人脸色就是一双普通至极的黑眼睛,因此也谈不上惊艳,然而那双眼睛在那张清淡的脸上就是那般的摄人心魄。



钱宝除了在意那双眼睛,还在意那个女孩为什么一直呆在那片墓地里。她看起来不过十几岁,难道不用上学吗?就算是扫墓,为何又一个人去?难道是可怜的父母双亡?还有,她为什么总在墓区里跳来跳去的,穿着那样一双凉鞋跳,难道脚不疼吗?



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他梦见她许多次,有的时候,梦里的情景十分令人发憷,他一直跟在她身后,在浮着青烟的墓地里一直走,不知道是要走向哪里。



然而有的梦又很温馨,她和他并肩坐在一起,一起吃冰棒。他在跟她说着什么,可是她一直都不都不理他。然而他却总在她终于回过头要对他说什么的时候,醒了过来。



当他醒来时,他常常觉得怅然若失,很想继续睡,接着梦下去,想知道那女孩对他说了什么。可是很无奈,他属于醒了就再也睡不着的那种人。



钱宝一直觉得他总梦见这个女孩没什么大不了的,他觉得这是因为这个说不清是人还是鬼的女孩给他的印象太深刻了,而他过段时间肯定就会淡忘的。



然而有天早晨,他竟然梦见和这个女孩赤身裸体躺在一片绿油油的大草地上,最后还共赴巫山,他觉得事情严重了。



他冲进浴室洗了个澡,然后判断出自己这样是不正常的,随之决定晚上就去泡泡吧找找妞。



泡吧的目的自然是泡妞第一,喝酒次之。钱宝酒量还不错,但是却并不嗜酒,所以他的主要目的就是泡妞。



这个不大的酒吧离他学校不远,经常能在里面遇见熟人。平时小考大考结束时,常会有同学结伴而来喝喝啤酒聊聊天。当然聊天也有聊出艳遇的时候。大学这些年钱宝交的女友,应该有一多半是在酒吧认识的,还有一小半,是在各种party上认识的,剩下不多的几个,是在图书馆认识的。



钱宝交女朋友只有一个原则:在一起时开心。他不怎么太在乎女生的长相身材,只要不是丑得让人做噩梦,胖得能压死人的,他都可以接受。按理说他这么不挑食,应该不常换女友,然而他却是换得相当勤,最短的不超过三天,最长的也不过半年,理由只有一个,在一起不开心了。



至于怎么叫开心,怎么叫不开心,却没个清楚明白的标准,可以说,全是看他心情,他觉得开心,那就是开心,哪怕你骂他;他说不开心,那就是不开心,哪怕你喊他爷爷。杜思蔓用两个字概括了他的标准:任性。



杜思蔓是钱宝的第一个女人。钱宝可以算是个ABC,而杜思蔓是跟随父母移民来的。她和他同高中,然后同大学。在高中时候,两个人为了“研究”一下“那事儿”,彼此献出了自己的第一次,当然,经历算不上愉快,期间发生众多姿势不对、找不着地方、塞不进去等事故。好歹最后还算成功。可能因为经历不太愉快,他们并没有因为“成功”而变为男女朋友,仍是维持着“纯洁”的友情,各自寻花问柳,至多在彼此身边无人又寂寞难耐的时候,才又凑在一起发泄一下生理需要。



杜思蔓算是有点小姿色,然而并不是绝色。她那张双颊微微内凹,颧骨有些明显的脸上,缺点还是蛮多的。比如她大小眼,而且还一个外双一个内双。再比如她有两颗夸张了点的虎牙,人说长虎牙的都是美女,只是她这虎牙不是那么小巧可爱,如果她大笑的话,会变成真正的“狮吼”,令人有些发毛。所以杜思蔓从不大笑,她多半是抿嘴微笑,偶尔掩嘴含笑,尽显东方魅力。虽然杜思蔓脸上缺点不少,但是她这人勤快,而且很有自知之明,非常懂得怎么拾掇自己,因此双眼皮胶一贴,睫毛一夹,眼影一打,腮红一上,她便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很有混血感觉的美女。而且,她还有一般美女化妆化不来的优点——她有一对惹人喜爱的酒窝,当她抿嘴微笑的时候,这对酒窝让她的笑容变得格外甜美。



由于她有了这甜美的微笑,因而她杜思蔓身边很少缺男人,虽然她也和钱宝一样换人换得很快,而且她也不挑食,什么国籍什么民族什么肤色的都尝过,不过她认为自己和钱宝有着本质的不同,钱宝在她看来就是在玩弄感情,而她对每段感情都是无比真心的。只是,她认为爱情的美好并不在长长久久,长了就淡了,腻了,乏味了,既然彼此都乏味了,那还在一起做什么。她追求的,是日日新鲜的爱。



凑巧这两个人最近都有了空挡,于是两人决定先在酒吧里寻觅一番,如果没有,再互相安慰。



钱宝坐在吧台边,看到杜思蔓在舞池里和一个金发帅哥激烈的对蹦,琢磨她今晚应该有了归宿,于是他倍感挫败的眯着眼睛,借着酒吧昏暗的光线进行“扫视”,可离奇的是,虽然辣妹不少,他却没有心情前去搭讪。



于是他就一直瘫在吧台边喝着闷酒,偶尔遇见几个同学,过来跟他聊了几句,又都各自找乐子去了。



是啊,这天是周末,谁不是来找乐子的?他自己不也是么,可惜他却乐不起来。



当他觉得呆得太闷,决定回住处上网打游戏的时候,杜思蔓带着一身汗味上气不接下气的回到他身边,脸上还带着激舞过后的兴奋笑容。



她把他手里的啤酒夺过去一饮而尽,然后喘着气问:“去你那还是去我那?”



钱宝扬了扬眉毛:“你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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