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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往事 (香龙血树)-第1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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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地板上,那双结实的皮靴前後换了个位置。

              他旁边,桌椅腿边,依次是两双踩得肮脏的警靴。

              桌子上,堆满盘碟。

              周围,墙壁上,高大的钢板,挡住了房间里的灯光。

              “比预定时间晚了几乎一个晚上,我很担心。”大房间里响起了低沈的说话声。空空荡荡的大厅里,略微带起了一点混响。

              靴子的主人,已经脱掉了风衣,露出一身考究的英格兰厚呢猎装,坐在桌边。一头亚麻色的长发,像过去一般依然显出桀骜不驯,注视著对面的年轻人。

              “抱歉,路比我想的……要难走,从河边到这里,实在是太远了!”Jimmy喘息著说,再次到桌子上的大盆里去盛汤。

              那只大汤盆很快见了底。

              英国人不动声色地注视著Jimmy,知道那是Jimmy伤後体力不支的缘故。

              “你们先休息一下。”他平静地说,转头看向Anton。

              “不过,有一点我可能得跟你说声抱歉。”主人注视著Anton,“Jimmy没说会有两个人,所以,我只准备了一间卧室,我这儿不常来人。”

              “没有关系。”Anton飞快地说。

              “那就好,房间足够大。药品,干衣服,需要的东西,都在里面,有事情按铃招呼我的人。”老爷子深邃的目光炯炯有神,“现在是11点锺,你们好好休息,6点出来吃饭,我们做准备,送你们出发。”

              “好!”Anton点头。

              “我让他们再加点汤。”老爷子起身向外走去。

              “Hill──”身後,Jimmy喊住了他。

              “什麽?”Hill转回头。

              “很好吃,谢谢喔!o(∩_∩)o……”桌子边,Hill看见那黑头发的年轻人,像十几年前第一次见面时一样,向他露出了一个孩子般略带顽皮的笑容。

              **********************

              Anton和Jimmy在房间里互相帮忙;飞快地换药处理著身上的新老伤口。

              “你说的那个人是Hill?” 
            Anton换上了干燥衣服,瞄了眼装备袋里的枪问道。他记起Jimmy在那间废墟上的房子里说,有个人离那儿不远,有足够的装备。

              “没错。”身後,Jimmy麻利地卷著身上最後一截纱布,笑了起来,“不过,幸好,我们赶到这儿了,还算及时。”

              Anton记得他上次见到Hill的情景,Jimmy和那人在荒野上追逐,最後停在那空阔的高架桥上,Anton记得他们在风里提到了自己,也提起了“那个人”的名字。

              “你跟Hill……是怎麽认识的呢?”Anton想了想问道。

              Anton知道自己真正想问的其实是:那个陌生的姓,Perry,他看见的档案,到底是怎麽来的呢?

              还那三个故事,甚至还有Maurice家,这一切之间跟Jimmy到底又有什麽联系?!

              那戴著面具的杀手,他记得那给CIA做事的医生说过,“美国政府也去找过他们”,“很多年前,有过一次行动,那次行动,从一个赛车手开始。”

              如果Jack是那个CIA警官,那麽Hill就是那个车手了?

              那麽後来呢?後来的一切又怎麽跟Jimmy牵扯到了一起?他是怎麽换了名字?

              那把枪,又是从何得来的呢??

              “嘿嘿。”Anton听到旁边的人忽然笑了一声。

              “什麽?”Anton诧异地回过头。

              身後,Jimmy卷完了身上的纱布,看著他。“嘻嘻。”忽然再次咧嘴笑了下。

              “?怎麽了?”

              “认识Hill,是……跟Jack在一起时……”Anton看见Jimmy眼里一丝光芒一闪而过,突然摸了摸头,好像有点不好意思。

              Anton猜出,那一定是一段美好的回忆。

              事实是,跟Jack的那次旅行,这麽多年後Jimmy回想起来,依然像是黯淡岁月里的一缕柔情。

              或许,那一年,就是Jimmy生命中的分水岭。

              **********************

              那年夏天,Jimmy大病了一场,没等病好,就开学了。

              校院里,阳光下徜徉的年轻人,突然看起来异常遥远。

              那阳光也洒在他身上,却让他像被利箭射穿般,一阵阵眩晕发痛。

              忽然之间,周围的一切话题,都变得索然无味。

              那些玩笑,他笑不出来。

              那些年轻的、或喜或悲的小纠葛,他毫无兴趣。

              常常周围的人说到一半,Jimmy突然默不作声地离开了。

              有时候,他会一个人溜回熟悉的海滩散步,看著苦涩寂寥的大海和昏黑的天空。

              那个黄昏, 在海边,就在Jack以前带他去过的一家餐吧里,他跟那个注定要纠缠在一起的男人,又重遇了──

              (To be continued……)

             

              终极往事175下

              175下

              Jimmy踩著白沙散步归来,抖落鞋里细碎的沙粒,拐进了一家小餐馆,在窗边坐下来喝著冰水,忽然,角落里,一阵响亮地笑声爆发来──那笑声,不由自主让他想起了一个人。

              Jimmy接过侍者递过来的餐盘,循声看去──让过侍者的背影,就在角落里,他看见了Jack和他身边那夥人,还是老样子,在那里喝酒作乐。

              Jimmy立即起身走了过去,但是走到一半,犹豫了一下,他忽然停了下来,有那麽一会儿,他就站在那桌子边无声地注视著那个人。

              餐馆里乱糟糟的,Jimmy身前、背後都是人,有侍者在走动。

              Jakc正说笑著转过头,抬起头时,就看见了他,一下子愣住了!

              Jimmy忘不了,那麽短暂地一瞬间,他在那人脸上看见的表情变化。

              旁边,Al几个人也跟著抬起头,看见他,不知道为什麽,周围一下安静了下来。

              Jack立刻起来绕过桌角奔向他。

              Jimmy立在那里,看著Jack走到眼前,微微退後了半步,撞在了背後侍者的身上,他前面,Jack一把拉住了他。Jimmy半回著头,他们一起向过道边让了让,然後,就那样在过道上,看著对方。

              良久无言。

              “Jack……我……能跟你在一起吗?”想了想,Jimmy忽然张口问道,嗓子有点哑。

              Jack正要说话,听到这一句,再次愣住了,诧异地看著他。

              Jimmy看著Jack的表情──如果是十年之後,他一定会先说句“他妈的”,但是那时候的Jimmy还像个小女孩一样不会说粗口。

              “……不是上床,只是……呆在一起。”想了想,他只是轻声说道。

              周围似乎顷刻间鸦雀无声。

              Jack看著他,Jimmy从没这麽直接地说过话。

              “你……怎麽了?”Jack看看他,小心地伸出手去,摸了摸他的头发。Jimmy瘦了,脸上的轮廓线条更明显了,显得更敏感和漂亮了。

              **********************

              他在Jack的船上躺了三天。

              三天之後,Jack告诉Jimmy,他必须得走了。

              “你……要回家了?”Jimmy犹豫了一下问,意识到Jack得回家陪妻子了。

              他自己又无处可去了。

              “我得去工作了。”可是Jack犹豫了一下,看著他说。

              Jimmy这才再次意识到Jack有份职业。但是他从没看见Jack工作过,他跟Jack在一起时,他们一直只是吃喝玩乐。

              他张了张嘴──

              ──他们一起上路了。

              **********************

              Jimmy不知道Jack在忙什麽,第一趟,他们在东南沿海转了一圈。

              “这是Jimmy!”Jack向那些同伴随便介绍他的名字,从不再多说。

              Jack那夥人默许了他的存在,没有再多问,进出时跟Jimmy打打招呼,喊著他的名字,就好像他是Jack带著的小朋友。

              每天,Jimmy呆在Jack住的地方,发呆或是看书;有时,Jack和Al一夥人就在楼下的大厅里开会。偶尔,他们暂时散去,Jimmy下楼找吃的,能惊讶地看著白板上的照片、数据,老报纸的一角、歪斜的字母、人名、街道名,甚至还有武器名。

              ──他们到底是干吗的?!每到这时,这个问题就会突然涌进Jimmy脑子。

              他还是没有问,直到那个午夜,他跟Jack和Al几个人吃了饭回来──那地方离他们的住处不远,漆黑的街道上, 
            只走了十几米,他突然察觉出身边几个人紧张起来!

              “小心!”

              “是他吗?!”Jimmy惊讶地看见有人拔出了枪,几个人立刻前後拉开了距离,他和Jack走在一起。

              就在几分锺後,黑暗里,他只来得及看见右上方屋顶边黑影一闪,刀光已经顷刻间把几个人裹在中间!

              几个人同时跑了起来,避开锋刃举起了枪──那是他们和杀手的第一场正面遭遇!

              刀锋再次甩过来的时候,Jimmy侧身倾力一躲,失去了平衡,眼前面具一晃,紧接著白光一闪,刹那间,有人重重一把他推开,“快跑,Jimmy!”

              Jack在他耳边大喊,举枪朝对面开了一枪,“跑!跑!”

              Jimmy心顷刻间要跳出喉咙,Jack的喊声始终响在背後,他不敢回头拼命向远处跑去,直到第二个街角,Jimmy忽然站住了,想著刚才可怕的那一幕:他跑了,Jack怎麽办?

              Jack,Jimmy心乱成一团。

              扭转头,街边装修的店铺前,堆了一堆物料,他在木板里抽到一只钢筋调头向回跑去。

              街口,几个人嘶喊著打在一起,几只枪围著那可怕的面具人,那人长刀挥舞,一脚重重踢在Al胸口,反手一刀刺向Jack──

              刀落在Jack胸口时,Jimmy手里钢筋刚好跟到,他猛地把那刀向旁边一架一带──对面怕人的面具立刻向他转来。

              Jimmy心猛地一紧,登时出了一身冷汗,不等他後退,那人毫不客气接连几刀落下,Jimmy使出浑身解数玩命挡开,顷刻间,那空地上,仿佛只剩下了他跟对手两个人,刀光在他眼前呼啸!

              镇静!镇静!Jimmy渐渐逼迫著自己正视那个人的面罩,在心里一次次对自己说著,小心地观察著对方。

              终於,就在他再次架住那人刀时, 
            Jack找到空隙“咚”地开了一枪,那人反手一只飞刀飞出之际,Jimmy手里的铁棍狠狠一带对手的长刀──短暂的片刻,对方门户大开,Jimmy果断像刚才那人立刻跃起,重重一脚踹去。

              那人猛然向後跌倒在身後的木板上,激起了高高的尘土和碎屑,周围立刻响起枪声。

              几发子弹打在刀上,火星四溅,那面具人随即翻滚跃起,猛地转过头,那张银色的面具万分可怖地瞪著他。

              远处警笛响了起来。

              Jimmy忍住心里的可怕的惊恐,握紧了手里的铁棍,就在那一刻,白光一闪,一片金属碎屑迎面飞来,Jimmy急忙卧倒,再抬头,那面具人已经“唰”地消失了!

              ──他们赶回住处。

              大厅里,灯火通明,地上,一地碎屑。

              几个人匆忙善後,最後,Jack把Jimmy拉上二楼,“呯”地关上门,转回头看著他,拉了一把椅子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Jimmy,你必须得回去了!”Jack严肃地看著他。

              Jimmy愕然地看著他。

              “……你到底是干吗的?”许久,他终於憋出这一句。

              Jack看看脚下,长长叹了口气。

              几天前,他们在一处实验室堵住了那杀手,今天那杀手反戈一击,要追查博士助手的下落。

              “现在太危险了。今天是万幸!”Jack看著Jimmy说。

              “我学过一些跆拳道……还有些别的……虽然没怎麽用过。”Jimmy看著Jack,犹豫了一下支吾说,“嗯,我有过一个很好的老师。”

              Jack依然注视著他,“不行。”

              ──────

              他们订了三天後的机票,Jimmy返回纽约。

              就在第三天下午,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席卷佛罗里达南部。

              千公里外,百慕大海啸,掀起的飓风迅速到达海岸,预警已经提前告知,但是那天上午依然风平浪静,Jack一早去海上接头见人。

              中午1点,天气顷刻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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