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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围城-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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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健迟问:“你小时候?”

闵红玉瞥了他一眼,说道:“怎么?不许我有小时候啊?谁不是清清白白的人家出身?你以为我生下来就是唱戏的吗?”

潘健迟受了她这样一番抢白,便不再说话。看她拿着块地瓜,脸被火塘里的热气烘得红彤彤的,她一贯脂粉浓艳,但走了整天的山道,脂褪粉洇,双颊被火一烘,倒有点像脸颊上新添两团胭脂红晕,只是这红晕比胭脂要自然许多,真显得有几分稚气,仿佛换了个人似的。他说道:“那倒不是的。”

“我小时候也在山里住。”闵红玉说,“家道还算过得去,穷,也有几亩薄田。我爹娘喜欢我两个弟弟,我心里也没怨气,谁叫他们是男孩子呢?后来到了荒年,山里大旱,泉眼都枯了,连人都没水吃,牲口、田里更顾不上了。委实收不到几颗粮,我爹就叫我舅舅带我出来,折了身价银子,拜了师傅学戏。科班规矩大啊,师傅就是再生父母,打死不论,亲生父母都再不相干的。打小都说我记性好,早年间村子里头闹灶火,我学什么像什么十里八乡的人都说我能有出息。进了班子,师傅教戏文,我一遍就能记住。嗓子也不错,说是祖师爷赏饭吃,要唱,真能唱红了……我还记得第一回登台,师傅说,这一出要是唱好了,你下半辈子也不愁了。”说到这里,她突然淘气地一笑,“你猜猜我第一出戏,唱的是什么?”

潘健迟摇了摇头:“我可猜不到。”

“你这个人没趣透顶,怪不得女人都不喜欢你。”闵红玉白了他一眼,“只有秦桑那种傻女人,才把你当宝。”

潘健迟被她刺了这么一句,也只淡淡一笑,并不辩驳。闵红玉却自顾自说下去:“可是我这辈子都记得呢,第一出戏唱的是《寄扇》。上台之前我的心啊,都跳得快要从嗓眼儿蹦出来了。从后台偷偷那么一看,底下黑压压全是人啊!坐的满满当当的,我看了都直发晕,耳朵里听着那点子,嘁儿锵嘁儿锵嘁儿锵……”她稍稍顿了顿,竟然轻声唱起来,“寒风料峭透冰绡,香炉懒去烧。血痕一缕在眉梢,胭脂红让娇。孤影怯,弱魂飘,春丝命一条。满楼霜月夜迢迢,天明恨不消……”

这时候天色早已经暗下来,堂屋里头本来就黑,只有火塘里的火光,照在她的脸上,她细声曼吟地唱着,仿佛仍旧处在那座灯火通明的戏台上,唱着她生平第一出戏。那些观众端坐在那里,听着她唱念做打,年轻娇俏的少女,做出种种悲欢离合之态,那是她人生最辉煌的瞬间吧?当山呼雷动的喝彩声响起来,她如痴如醉的模样,就像是微曛,就像是被这火烧红了脸颊,她的眼睛熠熠发着光,像是黑夜里猫儿的眼睛,又黑又亮,倒映着火塘里的簇簇火苗,像是她的眼睛里也燃着一把火,点亮着。

唱完这几句戏文她就沉默了,将手上冷了的地瓜放进炭火堆里重新烤,潘健迟却忍不住问:“你唱戏唱得好好的,后来怎么又搅进这样的浑水里来?”

闵红玉“哈”地笑了一声,她笑的声音非常尖,一点也不像她唱戏的声音那样圆滑柔美,她说:“浑水?天下还有人可以不蹚浑水吗?我一介女流,又是个最下九流的戏子,任凭谁都可以来欺负,别说权贵军阀,就算是普通人家,谁见了下九流的女戏子不啐一口唾沫?你以为我愿意蹚浑水吗?我是不得不蹚……我要是不愿意,可连活路都没有了。”

潘健迟听她这样说,倒是十分之意外,因为毕竟两个人还算是素昧平生,不妨她倒说出这样的话来,而且这样的话,一听便知道是实话。他虽然因为国仇家恨,漂泊多年,在日本留学的时候,更是争着一口气,硬是以军校第一的成绩毕业。胸中大有抱负,只是未曾施展。而且对闵红玉这样的人,一直以来,不免怀了几分轻慢之心。觉得她就是所谓的“交际花”,为人再是轻薄不过,贪图名利富贵,不惜在易氏兄弟间周旋,今天听她一番话,倒是十分出于意表,倒像真是肺腑之言似的。

停了一会儿,他才说道:“其实只是单纯地唱戏,也不是养不活自己……”

“是啊。”闵红玉淡淡地道,“谁叫我心比天高,命却下贱。我不甘心只唱戏,不甘心只做下九流的戏子,哪怕红了,哪怕唱得好,哪怕有人捧,哪怕每个月包银再多,又有什么用?清白人家不会娶我,权贵之家更是视我为玩物。所以我不甘心,我偏不信这个邪,我闯到这名利场来,就没打算活着回去。但是哪怕有一线机会我也要试一试,谁说女人就干不了大事?谁说这天下争来争去,就只是男人地分内。花木兰还能代父从军呢,梁红玉还能击鼓抗金呢,我就不信,我成不了大事。”

潘健迟不妨她倒有这样的志气,不由得道:“帝王将相,宁有种乎?”

闵红玉忽然嫣然一笑,妩媚顿生:“可不是,谁说这天下只有权贵们得份儿,比如潘副官你,哪点比易家那几个公子哥儿差了?易连恺不过生得一个好爹,就算是易继培,当初也是一兵一卒打出来的天下,当年谁能想到他能有裂土封疆的今日。潘先生,要不是你有意中人,我倒是很愿意跟你合作,趁着这天下大乱,好好蹚一蹚这浑水呢。”

潘健迟道:“这与我有意中人有什么关系?”

闵红玉悠悠叹了口气,说道:“你有意中人,难免就有所羁绊。行事的时候未免缚手缚脚,顾忌良多。做大事的人,焉能有儿女私情,婆婆妈妈柔情蜜意,迟早会坏事。所以我不能与你共事,你这种人,也成不了大事。”

潘健迟微微一笑,说道:“我定然是成不了大事,也无心成所谓大事。对得起民族国家,也就对得起自己了。倒是闵小姐你,真是胸怀大志。那么我就祝你,心想事成吧。”

闵红玉“噗”地一笑,倒像他讲了个笑话似的,她见他似乎颇不以为难的样子,便笑吟吟说了句壅南家乡话:“谢谢侬。”

他们说话之间,那陈老叟已经杀完鸡进来了,先舀水洗了手,又坐下来陪他们说话。潘健迟便向他打听下山的道路。原来他们从山间一路行来,果然走得偏了,这村子离平江县城还有八十多里地。

“便是骑马赶大车,也得走上一天呢!”陈老叟笑着说,“像你们这样没走惯路的人,只怕走上两三天功夫,也不出奇。”

闵红玉听说走错了道,不由有几分愁容。那陈老叟又说:“没事,明天叫我儿子陈打赶车送你们,从我们村子里出去,虽然是山路,但一路都能走大车,到了向晚的功夫,就能到县城里。”一时之间又说了几句闲话,饭熟菜热,陈老叟又取出一葫芦包谷酒,与潘健迟对饮。因为潘健迟假称自己姓李,陈老叟斟酒的时候就问:“李家少奶奶要不要也尝一尝?我们这酒是自己的酒曲酿的,倒是不刮喉咙呢。”

闵红玉听他误会了,也只笑着说:“我不会喝酒,陈老爹请自便吧。”

一时之间就着热菜下酒,边吃边聊,酒酣耳热的时候陈老叟的儿子可巧回来了,卸下犁头就进来,一看到有客人,尤其还有女客,没说话脸就先红了。陈老叟招呼儿子到火塘边坐,拿了碗筷给他添饭,闵红玉就问:“陈大哥也喝盅酒吧。”越发说得那陈大手足无措。陈老叟原本就有几分醉意,说:“这就是我那大儿子,李家少奶奶唤他一声陈大就行,没得折了他的福!穷人家的孩子没见过世面,也不会说话。他弟弟在镇上跟人家学手艺,倒比他还强些呢。”

一时酒足饭饱,陈老叟的老婆子便收拾了吃饭的家什,打扫火塘边的地,抱了稻草来垫上,又拿了铺盖出来,说:“屋里头是土坑,冷得很。这火塘暖和,你们别嫌弃。”

潘健迟素来是能吃苦的,知道山里人地礼数,让客人睡在火塘边是贵客的待法,连声地道谢。他本来还有点担心闵红玉,看她施施然和衣睡下,毫无芥蒂的样子,他想起她说她原是山里人家的孩子,想来也能习惯,于是也和衣睡下了。

火塘里埋着炭灰,所以倒真不冷。他一路辛苦,更兼重伤初愈,一下子就睡得沉了。一觉直睡到红日高升,山里本来天亮得就晚,潘健迟醒来第一个念头就是:可迟了。

果然拨开衣袖看手表,已经是上午十点钟光景了,正自懊恼间,忽然门扇“吱呀”一响,正是闵红玉,她却也不进来,探进半个身子说道:“快起来洗把脸,就该赶路了。”

院子里的瓦缸接的是雨水,上头浮着一直葫芦瓢,他就用那瓢舀水洗脸。缸水极冷,沁骨似的寒气直透到皮肉,水面映着一角屋檐,被他这一搅,倒似浮着冷冷的碎冰。他匆匆洗了一把脸,回头看院子里那陈大早已经拾掇好了大车,牵了骡子来推进车辕里头,方才掸了掸绑腿上的灰。

潘健迟这才留意到闵红玉也换了一身衣服,青蓝竹布的夹袍,外头还罩了件苹果绿的兔毛短大衣,本来电烫的卷发,也梳成了两条辫子,辫梢规规矩矩系着一对玻璃丝蝴蝶结。这一身打扮,不仅那种风尘之气尽敛,倒还多了几分书卷气,就像是乡间殷实人家进城读书的大小姐,虽然不时髦,可是也不觉得触眼了。

看陈大套好了车,闵红玉便叫潘健迟把那两只箱子拎到了车上,又招呼他:“走吧。”

潘健迟好多年不曾坐过这样的大车了,更兼一路皆是碎石子路,颠得人七荤八素,他的伤口还没有长好,这么一颠便隐隐作痛,可是他性情坚韧,一声不吭,更不抱怨什么。难得闵红玉兴致不错,还指着山间的风景问东问西,说是风景,也不过是顺着山涧蜿蜒而下的一道溪水,时隐时现,偶尔间从山石间转折而下,便是一道小小的瀑布,哗哗地映着日头,飞金溅玉。那陈大是个老实人,哪经得她这样问来问去,起先还吭哧吭哧地答两句,后来就变成闵红玉一个人自言自语了。

一直到中午时分,歇下来打尖。陈大拿了两个煮芋头,一边啃,一边就卸了车,把车辕架在路边一块大石头上,然后牵了骡子去吃草。而闵红玉坐在车辕上,撕着芋头皮,一边吃一边就问潘健迟:“你伤口怎么样?”

潘健迟不料她能看出来,只说:“死不了。”

他们在这里歇脚,前后一个人家也看不到。只看到一条碎白的石子路,从山上一直延伸下来,又蜿蜒地爬上另一个山坡去,一折一折,像是人家练书法写的“之”字。只是这书法是小孩子初学,没多少章法似的,只看到一叠一叠的折弯,无穷无尽,曝在这早春的太阳底下。毕竟符州时气暖和,路边的野草虽然经了一冬,也没有枯败的样子。还有几点零零星星的嫩黄,是早开的蒲公英,像是刚付出来的雏鸡鹅黄的嘴,娇嫩的都简直不忍心看,一点半点缀着山石缝里,被午间的风一吹,竟然有点春天的薄醺之意了。

太阳确实好,天是通彻的蓝,像是洋行里卖的外国羽纱,隐隐透出一种类似玻璃的光泽,上头浮着的云,就是这羽纱上绣的花,又绒又蓬又松又细,丝丝缕缕,连花样都是外国样子,轻而薄,薄而透。不像中国的绣花,总是一团团一蔓蔓,没个分明处。

他仰着头看天,也不过一会儿功夫,或许只有几秒钟,也或许有三十秒,倒听见闵红玉“哧”地一笑,回头一看她果然笑吟吟看着他,说道:“别担心了,这会儿她只怕都已经过了金州,快到长陡了。”

潘健迟淡淡地说:“我倒没有想她。”

闵红玉“嗯”了一声,说道:“我也知道你并没有想她,不过你不想她的时候呢,我非要提醒你一下,叫你想一想她。”

潘健迟并不搭腔,闵红玉自顾自地说道:“我这个人生来就是个坏人,看到别人高兴呢,我就难过。看到别人难过呢,我就高兴。所以你不想的时候,我偏要提起来,叫你难过一下子,这样子我就高兴了。”

潘健迟虽然与她相处并不久,但也知道她确实有几分古怪脾气,所以听她这样说,也并不说什么,只不过淡淡一笑。闵红玉却似乎有点不高兴起来似的,说道:“其实我也不是没人可想啊,这样的天气,真叫我想起一个人来呢。”

潘健迟撕开手中拿的芋头的皮,淡淡地说道:“你能想起的人,想必是个好人。”

闵红玉却很高兴他终于搭腔似的,笑吟吟地道:“错啦,我认识的人,全是坏蛋呢,就没一个好人。”她稍停了停,又叹了口气,“就连潘先生你,也不能算作是一个好人呢。”

潘健迟笑了笑,闵红玉说:“不过在我认识的坏人里头,你也算顶不坏的一个了。为人处事,也还是挺爽快的,咱们这一去,不知道有多少艰险,我也没打算落个好下场。不过我最怕的,倒不是死,而是怕生不如死。就怕到了那境况里,还要麻烦潘先生帮我一个忙。”

她本来是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口气,潘健迟却抬头看了她一眼,说道:“连我这条命都是你救的,你若是有什么吩咐,我自当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闵红玉叹了口气:“赴汤蹈火倒是不必啦,况且你这命也不是我救的。要不是姚四小姐喜欢你,我便再有能耐,也没办法搞到那张通行证。如果没有那张通行证,说不定我自己也陷在符远城里出不来。所以你倒不用承我的情,我也不用你承情。就是到了真的躲不过那一劫,死我是不怕的,就怕死不了。那时候如果你能帮上我,给我个痛快也就是了。”

“你是怕就不出易连恺?”

“呸!”闵红玉忍不住轻啐一口,“那种没良心的轻薄浪荡子,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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