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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妇惹桃花-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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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说到做到,她很快请父母帮忙联系到一家专门培养高档盆景的苗木园艺场,进了几盆高档盆景,给秦、冯二人送了过去。

秦、冯二人接到礼物很高兴,也很喜欢。不仅他们喜欢,他们周围的亲戚朋友看到了也很喜欢,纷纷打听是从哪里弄来的。于是捎带着,又给苏珊她们拉来不少生意。

小美笑着说:“这可比请他们吃顿饭合算。”

小玲说:“是啊,花费成本少,又讨人喜欢。真请他们吃饭,他们还不定有空呢。”

苏珊感悟道:“原来人脉是这么重要,如果我们多认识一些像冯律师这样交际广的人,说不定生意会更好。”

小美遗憾地摇摇头,说:“我是花农的女儿,可没什么门路。如果有门路,我当年大学毕业后就直接上班了,哪里还用自己来创业?我这几年的生意,都是凭自己的辛苦,一点一点挣出来的。”

小玲更摇头了,她比小美还不如,生长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沟里的,高中都还没上完。

这时苏珊摸了摸兜里揣着的P3——其实她还认识一个“大人物”,就是大明星余尊熙。

苏珊说的认识,并不是指她曾在金家村搭过他的车,其实,她和他应该算是旧识。

第三十二章她和明星那些事

只不过,苏珊认识余尊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即使以苏珊现在的记忆来计算,那也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那时的余尊熙,名字还是余平。

当年,省歌剧院上演一部歌剧,里面需要两位临时小演员,出演一对“青梅竹马”的小恋人。小苏珊和小余平在几百位应征者中脱颖而出,被省歌剧院录用。招考他们的导演说,苏珊和余平的和声,是世上最完美的天籁之音。

那个暑假,她和他是在省歌剧院的宿舍里一起渡过的。歌剧院里都是大人,只有他们两个小朋友,他俩当然是最好的玩伴,每天几乎是形影不离。

苏珊还记得,自己那时脸上刚开始长青春痘,余平就给自己起了个外号叫“豆豆”,因为苏珊比他大两岁,他总是管苏珊叫“豆豆姐”。苏珊气不过,把余平故意叫成“鱼皮”,生气的时候就叫他“死鱼皮”。其实,她一直都把余平当自己的弟弟苏洋一样看待,她会帮他叠被褥、洗衣服,做为回报,余平会耐心地帮她把刚洗过的长头发,一点一点地梳通……

最好笑的是有一次,余平要领她去看省城的大教堂,他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是S市里的人,当然认识路,可是出了歌剧院不久,他们就迷了路。眼看天黑了,却不知道该往哪里走,余平吓得抱着苏珊直哭……还是苏珊想起可以找警察叔叔,最后由一位警察叔叔把他们送回了歌剧院。

不过,现在已经成为“余尊熙”的余平,不认识她了。

其实她一开始也没有认出余尊熙是谁来,她是在网上搜余尊熙的档案时,无意中发现的。档案上写着:余尊熙,本名余平,家住S市,上学时参加过省歌剧院演出,旁边还附有当时演出的照片……于是苏珊便认出他来了——余尊熙就是当年的小余平。

正因为有过这么一段亲密无间的友谊,当日在金家村,苏珊在要求余尊熙载她一程时才会毫不客气,但后来她又觉得余尊熙现在是大明星,拽得跟二五八万一样,所以又没告诉余尊熙,她其实早就认识他。

于是,在余尊熙的记忆中,在金家村遇到苏珊,真是一段“可怕”的经历——

那天,余尊熙在小玲的陪同下,在凤凰山看完景致,送小玲回到小旅馆,看到苏珊正在门口等着他们。他刚停下车,她忽然一拉车门,自己就上来了。

当时反而把余尊熙吓了一跳——刚看到他还跟见了鬼一样扭头就跑的女人,这会却主动跳到了他的车上!“你想干什么?”余尊熙问她。

她干脆地说:“搭车。”

“你知道我去哪儿吗,你就要搭车?”余尊熙觉得好笑。

她十分平静地说:“你是名星,总会去人多热闹的地方。”

“我要回S市。”余尊熙怀疑自己遇上什么精神异常的人。

“太好了,我正想去S市。”她回答,又对在一旁傻看着的小玲说,“小玲,我必须赶紧去S市找个律师,再回A镇办离婚。”

“好好……”小玲答应着,又对余尊熙说,“余先生,这位姐姐是好人,你就帮帮她吧。”

余尊熙很顾忌自己在歌迷面前的形象,又想到搭载个把人,而且是个女人,不是什么大问题,于是他就答应了。但是他很快发现,他给自己找了个大麻烦!他的假期,他安排好的行程,都被这个女人给搅黄了。

他们上路后不久,天空中飘起了雪花。山里冷得早,下雪当然是平常事。可那女人却一惊一诧地,不停在唠叨:“要不要停一下,山路很滑,很危险……”又说,“你确定你没走错路吗,据我所知,你可是著名的‘路痴’。”

“拜托您女士——我后座上有零食,您可以找些来吃。”他这么说,其实是在让她闭嘴。

哪知她真就毫不客气地去后座上翻了零食来吃,而且边吃,还边说:“慢慢些,不行就停一会儿。”随后又“啊、啊”地叫个不停。

于是余尊熙终于一个不提防,把车开进了沟里……

胳膊上的剧痛让他几乎晕了过去。正当他伏在驾驶盘上缓劲儿的时候,发现那女人揪着他头发,“啪、啪”地拍他的脸。

“你住手,你这个笨女人!”余尊熙隐忍着怒气,阴沉地说道,“你正在闹离婚是吧?果然带着晦气,让你搭车真是个失误!”

苏珊怒了,瞪着圆圆的眼睛说:“是你笨蛋,还是个混蛋——跟你说了路不好走,先停一下……你不听,果然就让你开沟里去了。”

“停?能停吗——下这么大雪,你想让我们冻死在山路上啊!”余尊熙冲苏珊吼了一句,苏珊老实了,不再说话。

余尊熙试着活动了一下身子,发现别的地方没事儿,就是左胳膊疼得难忍,他当时以为断了,有些怕——因为假期结束后,还有很通告要赶,“双节”期间,又有很多场演出……他真是恨透了这个晦气的女人!

“啊,我的手机!”苏珊惊叫着,她捧着已摔成碎片的手机,欲哭无泪——她那些熟人的号码都记在手机上呢,没有了手机,就没有了和大家联系的纽带。

“喂,你会不会开车,试试把车开出沟去。”余尊熙问她。

“不会……”苏珊懊恼地回答。随后她打量了一下地形,说,“就算会,恐怕也没法从沟里开出来吧?你还是赶紧打个电话报警吧。”

“不能报警——你想让我上新闻啊?”余尊熙斥责道。余尊熙这次是背着娱乐公司的人出来的,他不想回去被老板骂。

“可是就像你说的,我们不能在这里冻死啊。”

“我刚看到路牌,前面不远应该有个小镇,我们去那里,你先给我买套普通些的衣服,还有帽子、口罩什么的,随后我们去看医生……”余尊熙说到这,才看到苏珊额头红肿起一个大包,问,“你伤到哪了?”

苏珊只顾紧张余尊熙了,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的额头磕到了,她摇摇头。余尊熙看着她那副傻样子,不知道是应该怒,还是应该笑。

苏珊听从了余尊熙的安排,两人从车里爬出来,步行到一个无名的小镇,扮成一对年青的恋人,在一家小旅馆里,渡过了难熬的七十二小时。

后来,余尊熙的车修好了,他的伤也养好了,余尊熙继续开车向省城S市进发。一进S市的市区,他就把苏珊赶下了车——他再不想跟这个晦气的女人同行了。

可等苏珊下车之后,他忽然记得一件事情——他的P3,那里面有他未发行的一首新曲,他特意录下来给自己找毛病的,没想到竟然被她拿走了!

等余尊熙再开车回去找,苏珊早跑没影了……

第三十三章又见“金鱼眼”

转眼圣诞过了,元旦过了,苏珊还没有回家。苏妈妈对于苏珊滞留省城不归,有十二分的不满。她放心不下苏珊,让儿子苏洋送她来省城看女儿。

苏妈妈来到花店后,看到女儿的生意确实跟她在电话里讲的那样,十分红火,于是没有了不满,反而感到很欣慰……但她还是抱怨道:“这也太辛苦了,照顾店面不算,还要当搬运工,去苗圃拉货,出去送花,光送过去还不行,还要帮人家摆好了……小珊哪,你瞧瞧你自己,只这几天没见,你就瘦了。”

苏珊笑嘻嘻地说:“瘦了好啊,省得减肥了——我发现自己的小肚子都没了,可以穿更多的漂亮衣服了。”

苏妈妈还是唠叨:“怎么不再雇几个帮工呢?”

苏珊说:“您不知道现在人工有多贵,要想赚钱,就不能怕辛苦啊。”

后来,苏妈妈在花店里住了两日,帮她们看看店,做做饭。看她们三个女孩子把花店经营得有模有样,三个女孩子吃、住在一起也十分和睦、快乐,便彻底放了心,高高兴兴地拉着小美送她的两盆福桔,回A镇了。

这天,省城里最高级的“星煌国际大酒店”打来电话,让“花美美”花店帮着布置一个联谊会的会场。于是第二天天还没亮,小美和苏珊就出发了。小美开着小型货车,先带着苏珊去城郊的苗圃,挑选了几十盆大大小小的盆景和几十束鲜花,随后就赶往星煌酒店去布置会场。

她们把盆景和鲜花卸到酒店后院的时候,天已近晌午,两人简单地吃了点东西,算是把早餐和午餐合一起吃了,又匆忙地干起活来。

她们像蚂蚁搬家一样,把几十盆景和鲜花分批搬进送货的电梯,又一点点运到了十楼的一间中型会议厅里。来到会议厅后,她们看到桌子已经摆好,前面的小型舞台也搭了起来,有几个工人正在挂横幅,调试着灯光……

苏珊随便瞄了一下横幅上的字,不由吃了一惊,上面写的竟然是“实美集团客户联谊会”!

“实美集团?难道是‘陈世美’的那个实美集团?!”苏珊心想,怎么会这么凑巧,自己辛辛苦苦地搬了这么多盆花上楼来,竟然是给那个“陈世美”服务的?

她马上记起老妈说的话,如果让“陈世美”在省城看到自己,恐怕会被他嘲笑的!所以千万不能让他看到。于是苏珊手忙脚乱地干了起来,她想,自己只是布置会场,等到联谊会真正召开的时候,自己已经跑掉了……

苏珊现在还不会插花,在圆桌和楼梯扶手上插花的任务,交给了小美。苏珊负责往舞台上摆盆景。正忙碌着,忽然听到身后有几个人走进会议厅来,其中一个人说:“陈总,您看我们都已经开始布置了……”

苏珊就感到后背有些发紧——她暗中祈求老天保佑,千万别让“金鱼眼大叔”认出自己来!她低头看看自己身上肥大的工作服——那天小美穿着这身工作服都能让人误看成中年妇女,自己这样穿着,应该也不会让人认出来吧?

“舅妈!”忽然有人在旁边叫了一声。

苏珊不敢抬头,仍旧低着头,默默地把小盆景往舞台上挪。

那人看苏珊不理他,过来拉了拉苏珊的袖子,这回苏珊不能再低头了,她抬头看着那人,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个子不算高,却是很精明干练的样子。

“舅妈,果然是你,你怎么会在这儿?”那个小伙子继续说着。这时,陈实美等人也都把目光投了过来。

苏珊不认识这个小伙子,不过他既然叫自己舅妈,那他很可能就是陈实美的外甥——苏珊在A镇时听别人说起过,陈实英的儿子肖龙,在“实美集团”给舅舅做助理。

“苏珊,你在这儿做什么?”陈实美带着几分惊诧的表情走了过来。他身后跟着一个穿白色裘皮大衣的女人——那女人带着几分警惕的目光,打量着苏珊。

苏珊能猜出来,那女人应该就是辛奇。苏珊这还是第一次面对“狐狸精”,好奇之下,她迅速地扫了辛奇一眼——只见她身材高挑,刚刚生完孩子后,小脸丰满白嫩,细长的眼睛,长得确实挺漂亮,穿着打扮也很时髦。

苏珊想着苏妈妈的话,不能让“陈世美”和“狐狸精”看她笑话……可现在的情况是,人家做为大老板要开客户联谊会,而自己却是送花女工——这地位差距太大了,怎么才能不让人笑话呢?

苏珊急中生智,指着舞台上的横幅解释说:“我上当了——我以为这里是余尊熙的歌迷会现场,就自告奋勇替朋友来送花,哪知道这里不是……”但是她看看大家的表情,很明显,没人相信她的谎话。她没办法了,不过转念一想,靠自己体力吃饭也不丢人,于是她不再说什么,低头继续搬花。

肖龙连忙走过来说:“舅妈,我来帮你。”说着,他帮苏珊往舞台上搬小盆景。

这时,陈实美忽然脱掉风衣外套,往辛奇怀里一放,也帮苏珊搬起盆景来。

辛奇吃惊地看着眼前这一幕,不知道说什么好。跟在一旁的酒店工作人员,最会察颜观色,一看陈总和助理都开始帮忙搬花,自己哪能闲看着,他也挽起袖子过来帮忙。

到底是人多力量大,不一会儿,舞台就布置好了。尤其是几棵大盆景,都是他们三个大男人搬的,根本没用苏珊动手。

肖龙边干活,还边跟苏珊聊天,问:“舅妈,你也喜欢余尊熙啊,你是‘鱼粉’啊?”“鱼粉”是余尊熙的粉丝的称呼。

苏珊哪里会喜欢什么余尊熙!不过是今天早上,听小玲嚷嚷了一句,“余尊熙要开歌迷见面会了……”苏珊就记住了,这才信口胡编了一句。此时面对肖龙的提问,她不得不继续掩饰,结结巴巴地说:“当、当然啦,我喜欢他的歌,我是‘鱼粉’……”说完,生怕肖龙不信,特地把兜里揣的P3掏出来给肖龙看,还把头上戴的耳机摘下来让肖龙听。

第三十四章又见大明星

苏珊把P3递给肖龙,肖龙还就真戴上耳机听了一会儿,随后摘下来又还给苏珊,说:“他确实唱得不错,我也喜欢他的歌儿。”

陈实美在旁边搭言说:“肖龙你不知道,你舅妈也会唱歌,当年还在省城的歌剧院演出过呢……”说到这儿,他有些尴尬,算起来,苏珊不是肖龙的舅妈了,可这称呼,还真是一时改不掉。

苏珊则有些诧异地看了陈实美一眼,“金鱼眼大叔”竟然知道她那些旧事?

“真的舅妈,你那么厉害啊?”肖龙在一旁凑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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