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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恰来临+番外-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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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个男女通吃的家伙。0 
他喜欢丰满肉感的女人,妖娆的,不必太年青的,却喜欢瘦削青涩的少年,有着年青的结实细巧的身子,修长的腿的那种,象是两次见到过的计晓的表弟那样的。 
他于是对计晓提出了要求。他笑着说,“你那个小表弟,嘿,也说不上来哪里长得好,就是挺招人。” 
计晓不是没有犹豫过的,真的这样的话,他知道自己与千越算是完了,他是舍不得千越的,但是,他更舍不得的,是如今自己地位。 
计晓的生活准则是,你必得为自己的某种品质付出价。 
计晓是利已的,所以,计晓必得失去千越。 
于是,又一次偶然地,计晓与千越在吃饭的时候碰见了仇大同。这次,三人一起吃了饭,都喝了酒,千越是不能喝酒的,一点点就会醉得人事不知。但是,仇大同劝得厉害,计晓仿佛也拦不住似的,千越便喝了,果然醉去了。临落入黑暗前,千越记得的,只有计晓握得死紧的手,握得他生痛。 
昏沉中,千越觉得自己被带到了一个屋子里,是不是计晓的那套房子?千越分不出。 
他感动有人在脱掉他的衣服,然后趴到他的身上,他想那人一定是计晓,是吧,他模糊地想。可是,他好象今天特别地兴奋,千越很痛,忍不住地呻吟出声,象小动物一般的,带着一点点哭腔,只能使仇大同的情绪更为高涨,他觉得自己从未感觉那么好过,无论跟女人还是男孩子。千越细长的手指用力抓着床栏,头发全让汗给打湿了,在枕上辗转,整个人象一尾离水的鱼,想要挣出去,仇大同用力抓着他的腰,细瘦却结实的腰身,使得劲儿渐渐不受控制起来。 
千越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0 
尽管还是头晕眼花,可也能认出陌生的房间,陌生的床,还有,并不陌生的,赤裸着的人。 
刹那间,他象是掉进了冰窟里。 
他想起在看过的电影上的一句台词: 
How cold? 
Frozen cold。 
他突然就明白了,计晓的手,为什么带着生离死别一般的绝诀。 
他几乎想笑出来,笑那个人,在干着最无耻与无情的事的时候,却用着最深情的姿态。 
他慢慢地坐起来,靠在床栏上缓过一口气来。然后,开始穿衣服。他发现他外套的扣子被扯掉了两个。 
仇大同看着男孩子脸上似笑非笑的神情,眼睛里却全是绝望,心里忽地别地一跳。 
那男孩也不说话,也不吵闹,往大门处走去。0 
仇大同很有些意外,他原本不过想尝尝他的滋味,却在这种时候,多了一点儿什么情绪,他自己也说不清。 
他说,“千越,你是叫千越吧。那个,别急着走,来,喝杯水。” 
仇大同以为他会把水泼到自己的脸上,留了个心眼儿,倒的是一杯湿水。 
谁知道,那男孩儿接过水杯,一气喝了,只是手抖着厉害,洒了许多在衣襟上。 
然后,他在玄关处坐下来,开始穿鞋子。只是手抖得厉害,怎么样也系不上鞋带。 
仇大同刚要蹲下去替他系的时候,他把鞋带拉断了,接着站起来,拉了拉门。 
门是被反锁住的。他拉不开。 
他转过头来,乌黑的眼睛,青白的面色,即便是如此的时刻,他依然有着水晶一般的光泽。 
他说,“劳驾,给开下门。” 
仇大同下意识地拿过钥匙替他打开了门。 
男孩子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是很冷的天,湿而凛冽的风透过没有扣好的外套,大股大股地贯进胸口,千越就不停地发抖,不停地抖。心里似乎并不悲哀,所有的事与人都退得好远好远,仿佛都不与自己相干了似的。 
只剩下控制不了的颤抖。 

以诚抱住千越,他还在发着抖。以诚小心地把他固在胸前,千言万语,也不知道如何开口,只说,“越越,越越,你饿不饿?我们吃面条儿好不好?我给你做你喜欢的西红柿面。” 
千越窝进那个怀抱,轻声地笑起来,“好。” 

你有我。有我 

28 
仇大同把车停在大学的后门口,他知道后门这里离学生宿舍近,大多数的学生在傍晚时会在这里出入。 
他等了三天了,可是一直没有看到那个叫沈千越的男孩子。 
第四天,他终于看到了他。 
仇大同从车子里钻出来,拦在他面前。喊他,“沈千越。” 
那个男孩站住了,静静地看着他,仇大同想,也许他心里对自己油煎似地恨,可是表面上,却平静如水。 
仇大同突然觉得在那一双清水一般的眼睛的注视下有点微微的尴尬,是多少年都没有过的感觉了。 
为了掩视,他上前一步拉住千越的胳膊。 
千越扫一眼胳膊上的那只大手,没有作声,然后,自己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仇大同简直地意外极了。也忙上了车,很快把车开到了一个僻静的地方。这才回过头来,看着千越,说,“沈千越,我等你这么些天,是想跟你说声对不起。那个,我的良心也会好过些。” 
千越说,“哦,你的良心。那,我接受你的道歉,我走了。你也把你的良心收回去吧。” 
仇大同一把抓住他,“喂,我说,要不,你跟着我吧。计晓那个家伙,段数太高,你弄不过他的。我负责你上大学的费用,你想读多久都成,我都供着你。怎么样?” 
千越突然笑了一下,夕阳里,这个笑容近乎灿烂。 
他挣出手,头也不回地下了车。 
仇大同怔怔地,他觉得自己象个表演拙劣的小丑。沈千越没有给他喝倒彩,简直就是修养太好。 
他坐在车里想了好半天,最后,他得出一个结论,他得试试看,追到沈千越,他吸引他,他喜欢他清明的眼睛,干净出尘的样子,仇大同觉得自己多年来总算是动了一次心,居然是对一个男孩子。他坐在车里哈哈笑起来。 
然后,他就经常去学校等千越,有时碰不到,有时能碰上,千越完全看不见他似地从他身边走过去,他也不恼,也不急,下回还来。 
有人认出他来了。 
他的车,太扎眼,还有他的人。 
电视台有一个生活频道,里面有一个栏目,每天介绍N诚有特色的饭店,有许多家,就是仇大同开的,电视上,有他端坐在大班桌后的镜头。仇大同四十开外,高大结实,并不难看,他甚至在来之前很费心地装扮过,并没有西装革履,而是穿着休闲装,表面朴素的那种,其实一件毛衫便是一个工人一年的工资。居然请人专门给搭配了颜色的。 
他就那么样站在车边,看着千越漠然地走过之后,再上车开走。 
他还没来得及采取第二步,他在外地的生意出了点意外,他过去了几天。 
就在这几天里,事情朝不受他控制的方向发展下去。 

千越在一次下了课后,在系里的走廊里,遇到了一个女人。 
她穿着皮草,黄褐色,有些裙摆式样的长风衣,盘着头,个子极高。走到他面前问,“你就是沈千越。” 
千越点点头。 
那女子一个耳光重重地扇了过来,打得千越后退两步,头磕在走廊的墙上。 
周围的一切都静止了,所有的目光都聚拢来,大家都忘记了来劝。 
一个近四十的女子,与一个年青的二十岁的男孩,这情形实在有些诡异。诡异之中,仿佛有无限的未知,蠢蠢欲出。 
那女子慢条斯理地说,“沈千越,给你一个小小的教训。不要再与我老公仇大同有任何牵扯。做男人想要榜男人,代价很大的。你听懂了?” 
那女子正是仇大同的太太。她知道自己的老公所有的风流韵事,每一次,只要让她找着人,必会上门去闹上一场。他不悔改,她也不妥协,那是她与他之间的一场拉锯战。也许是有厌了的一天,但是只要现在还不厌,她还会闹下去。他也还会风流下去吧。 
她回头走开,两边全是眼神,好奇的,惊异的,蔑视的,同情的,千姿百态。 
她心里颇幽默地想,出来闹男孩子,倒还真是头一次。 
千越的背,靠着墙壁,他穿得单薄,能感到那贴心贴肺的冰冷直逼上来。 
然后,学校便知道了这件事。然后,有更坏的传言出来。然后,系里对千越进行了劝退。 
千越在学校宿舍的最后一天,他的母亲打来一个电话。 
那时候,父亲早已出了国,母亲也跟着新认识的男人去了比利时。 
这次回来,母亲对他说,她与那比利时人,结婚了。她来看看千越,以后,怕是山高水长,再见很难了。 
千越对母亲说,我想见见那位先生,单独见行不行? 
千越与那男人坐在饭店豪华的幽暗的咖啡厅里。 
那男人年数不小了,灰色的眼睛却还透着一点点做作的天真。略胖,健康红润的,似乎是个脾气挺好的人。千越其实是想替母亲看一看这个人,突然想到,自己看人的眼光,啊,还真不能算是高明。心就那么一下子灰下来。 
他与那男人用法语交谈着。 
千越问,“你是否很爱我的母亲?” 
男人答,“当然。不然,不会再一次地结婚。这是我的第三次婚姻。不是爱的话,不会有那个决心试第三次。” 
千越的眉间有一点点笑意,象水一样地飘荡。“哦。”他说,“你是否会给她买大大的钻戒?” 
男人答,“会的,宝贝。你妈妈那样神秘那样美,配得起最好的钻石。” 
男人又笑起来,“你与她长得真像。你们东方的孩子,真是长得年青,我的儿子与你差不多大,但是他看上去就象你的叔叔。。。” 
千越打断他的话,“你是否会疼爱她,保护她一生一世?” 
男人说,“我会的,宝贝。” 
千越慢慢地喝完杯中的咖啡,“不要忘了,每天对她说一次‘我爱你’。还有,不要叫我宝贝。” 
男人眨眨眼,居然有一分玩皮。“好的,好的。” 
母亲是在第三天走的。临走前,她给了千越一笔钱。用一个大信封装着,塞在千越的手里。 
母亲在上了飞机后,有些头痛。从行礼里拿药时发现那个信封,躺在一堆衣服上,里面还有一张条。 
千越写:“这些钱,你留着。当爱情靠不住的时候,也许你还会需要它。各自保重。妈妈。” 
千越想,做儿子的这样写,她也许会把这钱存上吧,以后,她会懂得为自己留一点后路吧。也许不会拿这钱去换一副辜青斯基的耳环,或是一枚卡蒂亚那的胸针,或是,一场爱琴海上的豪华旅行吧。 
他的难以回头的母亲啊。 
千越想,妈妈,我跟你是一样的。 
对爱万分地渴求。 
只是,我们,都用错了方式,都,用错了方式。 

千越离开了学校。 
他在外面租了房子。他没有多少积蓄,所以租的房子条件不太好,又相当地僻远。他开始了极为困难的找工作的过程。 
他不过是只有高中文凭的半大孩子,体力又不够好。他去酒吧里弹琴。 
他遇到一些人,他做不下去,他换了一家又一家。他生了一场病,把酒吧里的事儿也丢了。然后,他便往下坠下去,坠下去。 
坠到底的时候,反倒什么也不去想了。 

千越说,以诚哥,我这几年就是这样。 
以诚说,以后,不会了。 
不会了。绝不会了。放心,越越。你有我。有我。 

我,好象杀了人了 

29 
以诚说,越越,你,跟我回去吧,咱们回家。把这里的房子退了,咱们,在一起吧。 
千越想了想,抬起头说,“好!” 
以诚没有想到他回答得这样干脆,心里激动与疑惑交织在一起,讲话也磕巴起来。 
“啊,真。。。真的。。。你肯吗?越。。。越越。” 
千越笑起来,点头说,“嗯,我肯的。” 
心里,千越其实是知道的,知道自己为什么,还可以有那么大的勇气,可以再爱一次的勇气。 
第二天,以诚就帮千越搬了家。 
所有的东西,都是以诚一点一点收拾的。 
其实,千越的东西并不多,家俱什么的都是随着房子一起租来的,不过是些衣服。以诚把那些衣服分厚薄打成一个包,说,“越越,这些,我替你给捐到社区去好不好? 
千越笑了,趴在以诚的背上蹭着说,“好。” 
剩下的,只有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其实千越也都不想再要了,可是,千越忽然就很想很想耍一耍小性子,捧了大大的马克杯,窝在小沙发里,喝着热乎乎的巧克力饮料,看着以诚忙前忙后,有时,小沙发挡了道,以诚给连人带坐儿地给挪了挪地方,千越笑眯眯地发出舒服满意的叹息。 
以诚就看着他咧嘴笑。 
结果,千越只带了一个小背包,就跟着以诚回家去了。 
包里,只有一些旧日的照片,家里人的,更多的,却是以诚与千越小时候的,千越收了很多年,却很少翻出来看。他们都没有想到会有那么多,两个人一起坐在地板上细细地看,哪些是两人都有的,哪些是越越当年藏起来不肯拿出来的。 
有一张,是在研究院的紫藤架下拍的,身后隐约可见小白楼与大木门。两个少年,亲热地依在一起,小的那个揪着大的那个的脸颊,以诚记起来,那时候,自己说千越象小姑娘那么秀气,得罪了千越,千越说要拧他一下,并且要拍照留证。 
看着照片,两个无声地笑了。 
以诚转过头去,把嘴唇贴在千越的鬓角,慢慢地磨着亲着。 

搬进以诚家的第一天,以诚做了一桌子的菜,说是庆祝乔迁之喜,又说还请了个客人。说得千越倒是一愣。 
原来,客人竟然是JO。 
JO今天换掉了标志性的紧身衣与皮被,居然穿了牛仔裤与长长的棉风衣,那衣服一直拖到膝盖下两寸,衣领高高竖起来遮住半个脸,千越开门时居然没有认出来他。 
JO脱了大衣,里面是中规中矩的高领厚毛衣,深灰色的,衬上他新剪短了的头发,一下子小了好几岁,象只考拉那么可爱。就只左脸的颧骨处,有一处浅浅的青。 
桌边上,千越拍拍JO的头,“喂,你不是最爱说话的,今天怎么这么安静?” 
JO的嘴里塞满了食物,唔唔地说,“嘴忙着哪。” 
千越笑起来,捡起一根筷子在他头顶上轻轻敲着鼓点儿。 
以诚端起酒说,“小舟,我先敬你一杯。感谢你。唉,我这个人,也不会说话,就是,特别特别地感谢你。没有你。。。” 
JO忙忙地喝了酒,说,“打住打住。”斜了眼去看千越,“千越,我知道是我的错,我不守信用,把你的地址透露给了这个傻大个儿,你还怪不怪我?” 
千越红了脸,三人一起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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