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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就是个传说-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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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他他他他……难道是……是……”



“刘家郎!”李志高补全了她说不出来的话。



魏小花一缩脑袋,不吭声了,过了半晌,她才偷偷摸摸嘀咕一句:“看着也蛮有男人味的嘛……”



李志高听得清楚,立时脸色铁青,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目送刘寄奴远去之后,魏小花二话不说,拉着李志高就此奔逃。此时她并不知道,魏王发现她和李志高失踪之后,大为震怒,派人四处搜捕,其中一支人马又与刘寄奴相遇,双方大战一场,各有死伤,倒便宜了魏小花和李志高,一路平安无事逃回了中原。



当然,说逃也不准确,正确的说法是被姚秦派出来迎接鸠摩罗什的使团,一路护送到了秦国境内,目的地直达历史上最著名的城市之一——长安。



魏小花本来是很不情愿来长安的,她更想回家,看看爹娘,但是鸠摩罗什死活要跟在她后面,而姚秦的使团显然是不可能让这位秦王请自邀请的高僧就这么跑了的,于是尽管在名义上是护送,事实是,她和李志高是一路被押送进长安的。



“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缝。”



魏小花如是抱怨,李志高直接翻了白眼儿,这个动作魏小花一路上不知道做了多少回,他也不自觉地学会了,很不客气地回了一句:“福祸无门,唯人自招。”



言下之意,谁让她嘴巴太快,没事吼一嗓子“佛祖化身”,麻烦惹上身甩不掉了吧。



魏小花被气得恨不能踢他一脚,什么男人嘛,难道不知道这个时候她最需要的是温言软语体贴安慰吗?



“李志高,你肯定娶不到老婆。”她毒舌了一回,带着三分恶意。



李志高斜睨了她一眼,回应道:“你也肯定嫁不了人。”



魏小花气结,指着他的鼻尖道:“刘寄奴肯定愿意娶我,他说了,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她学着刘寄奴当时的口气,虚荣心那叫一个满足。



“他也说了,如此巾帼,羞煞多少男儿。”李志高用眼白对着魏小花,故意四下张望,做出找寻的模样,“在哪里,巾帼在哪里?”



他万分肯定,那刘家郎要是知道魏小花的本性是这幅德性,肯定有多远跑多远。



“李志高,君子口不出恶言!”魏小花怒极,这个讨厌的男人,就不能让她得意一回吗?



“君子也不当谎言欺人。”李志高一幅我是老实人的表情。



自此,这一回的口头交锋魏小花完败,这是她第一次打嘴仗输给别人,这才知道,原来李志高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自从入了魏营以后,那个性是一天比一天讨厌,再也不是当初那个被她在额头上画了乌龟也只能怒而不言的臭小子了,果然还是老话说得好,会咬人的狗平时都是不叫的。



热闹



“咦,怎么不说了?”鸠摩罗什捧着纸笔过来,“居士与佛祖对答,一言一义皆有奥妙,小僧愿录之成卷,传于后人。”



魏小花的脸顿时又绿了,抢过鸠摩罗什手里的纸,揉巴揉巴,扔进了臭水沟里。



“佛祖说了,写在纸上的都是狗屁,记在心里的才是真言,傻和尚你傻就傻吧,知不知道难得糊涂也是一种人生境界,去吧去吧,别老在我眼前晃悠,什么时候把‘难得糊涂’这层人生境界揣摩透了,什么时候你也就成佛了。”



为了证明“写在纸上的都是狗屁”这句话是至理名言,魏小花还花了一番唇舌将西游记的故事大概讲了一点,只把结局停在了唐僧一行取到了无字真经那里。看,佛祖给取经人的也都是没有字的经书,由此可见,真正的经文不是录在纸上的。



鸠摩罗什对唐僧跋涉万里只为取经宏法的行为佩服得五体投地,高呼一声“吾辈当如是”,哪里知道,唐僧的原型,要在几百年后才出生呢,就这么被魏小花忽悠着去体会“难得糊涂”的人生境界去了。



“你啊,只会欺负老实人。”



李志高在一边为鸠摩罗什说了一句公道话。这一路上他跟鸠摩罗什在一起谈论佛典,倒也大有收获,对鸠摩罗什深感佩服,更知道鸠摩罗什并不是傻,而是痴,痴心于佛学,所以才成就了他的高僧之名。再又想到自己的老师顾先生,亦得益于一个痴字,才有了名士风骨,世人皆敬服。



魏小花撇撇嘴,不以为然,老实人可不就是被人欺负的嘛,她不忿上回打嘴仗输给了李志高,见李志高整天跟着鸠摩罗什学习佛经,便故意搅和,道:“哪有人像你这样做学问的,先从郑博士学儒,又与顾先生学老庄,现在又跟傻和尚学佛,仔细想想,你可有哪样学精了的?全而不专,废柴也。”



李志高被噎了一下,转念一想,反觉得她说的颇有道理,于是自个儿反省去了,算是默认让魏小花又扳回一城。



抵达长安之后,魏小花和李志高就被安排在驿馆里休息,鸠摩罗什也在,秦王亲自来驿馆迎请鸠摩罗什入宫讲法,对魏小花这个“佛祖”却没有在意,世上只见有精研佛法的高僧,谁曾真的见着佛祖了,何况这佛祖还是个少女,秦王甚至还怀疑,鸠摩罗什该不会是对这少女动了什么歪心思,这才借口要跟在这少女身边吧。若真是如此,鸠摩罗什这个和尚倒好控制了,送他几个美女便是。



可怜鸠摩罗什就这么被秦王扣上一顶花和尚的大帽子还茫然不知,喜滋滋地跟着去了。



魏小花也是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反正有人供吃供喝还供钱给她花,虽然损失了自由,但是事不由人,她有什么不乐意地,干脆就换了女儿妆束,终于把李志高送的那根铜簪子给插在头上了,算是把迟来的及笄之礼给补完。



长安自古就是名都胜地,来都来了,自然要好好地游上一游,就在魏小花对李志高提起想出去游玩的建议的时候,李志高若有所思,道:“老师交游甚阔,长安城内亦有知交,前往求助,或许能说动秦王得以脱身。”



“顾老头那怪脾气,还交流广阔?”魏小花狐疑着,别是仇人满天下吧。



李志高瞪了她一眼,道:“尊师重道是何意,你可知之?”



得,又要念经了,魏小花立刻捂住耳朵认错。



李志高看着她,无可奈何地叹气:“罢了,带你上门求人,只怕反要坏了老师的名声,我独去,你自个儿玩去吧,只有一点,不许再惹祸了。”



魏小花翻着白眼,这什么话呀,她就这么见不得人吗?好歹她也是魏家一朵小花儿,爹见爹爱,娘见娘乐的。



不过求人这种事儿,魏小花还真有点不大乐意,她也是有自尊的,不想看别人的脸色,不得不说,这也是穿越者的通病,哪怕再无能,再没本事,骨子里总带着点毫无道理的优越感,似乎做为穿越者,她天生就该比古人聪明似的,尽管事实上她也没哪儿比别人强。



李志高的提议正合她的下怀,当下连连保证自己肯定不惹祸,就连蹦带跳地跑去逛街了,临走前还拉着李志高的手,道:“二牛哥,这回真是辛苦你了,我知道求人的滋味不好受,但你是男人,要有担当,我是女人,只能在背后给你安慰,放心吧,等你回来,我给你煲一锅心灵鸡汤,保证洗去你一肚子的委屈。”



李志高:“……”



好吧,至少魏小花的鸡汤一定是好喝的。他也只能以此当做安慰,指望这个女人能在背后为他出谋划策,似乎只有等下辈子了。



魏小花上辈子是到过长安的,当然,跟她现在游的这个长安显然是无法划上等号的,眼前的这个长安,远远还不能体现出它做为千古一都的大气辉煌,更不用谈什么深厚的文化底蕴,走路都能捡古董,挖土都能出古墓,这样的评价对现在的长安来说,还太高了。



破败,狭小,相比于魏小花印象中的长安来说,眼前这个长安只能用这两个字眼来形容,它甚至比洛阳还不如,她似乎听刘野柳提过,因为长年战乱,曾经繁盛的汉都长安被来来去去的军阀祸害得几乎十室九空,自汉以后,长安这座城市已经完全衰败了,虽然现在它又成为了秦国的都城,但是建设永远比破坏要难得多,直到今天,长安也没有办法完全重现被当年汉武之时的繁荣兴盛。



也许,长安真正要再次繁荣起来并且超越曾经的辉煌,只有等到几百年后唐朝建立了吧。在长安的大街上溜达了一圈,魏小花逛得有些无趣,这地方既没有洛阳的人文之气,又没有想像中那么繁盛昌盛,实在没有什么可逛的,如果它现在不是秦国的都城,只怕还会更破败。要说唯一跟洛阳有点像的,就是佛教气息挺浓郁,这可能跟秦王崇佛有关,街上经常能看到有和尚在讲经说法,一圈人围在那里听。要是没有鸠摩罗什的话,魏小花大概也会去凑个热闹,可惜她被这个傻和尚叫了一路的“佛祖”,实在是被叫怕了,现在看到和尚就想躲远点,哪里还有去凑热闹的兴趣。



“快,快去东街口,有人打架……”



正在魏小花觉得无趣准备回驿馆的时候,突然有人在街口大叫,这叫声一出,只见呼啦一阵,满街的人就全都跑去东街看热闹了。



魏小花目瞪口呆怔了半晌,怎么这里的人这么爱看热闹?全都冲过去,也不怕别人打架自己遭池鱼之殃?



想是这么想,她自己也难掩好奇,抱着这么多人一起凑热闹,总不至于自己会是最倒霉的那一个的想法,于是屁颠颠地跟在一群人的屁股后面看热闹去了。



故人



打架的地点在一个十字街口,原来是两辆马车面对面地碰上了,大概双方身份相当,后面跟着的随人也差不多,不存在势大势小的问题,于是谁也不肯让路,非得要对方让自己先过,争执不下的结果就是打了起来。



偏偏这打也不是跟街头小混混打群架一样,一窝蜂地就冲在一处,你一砖头我一菜刀地打,而是跟两军对垒双方各派出阵中强将出来单挑差不多,很是讲究风度,所以才有这么多人跑来看热闹,不然谁闲着没事,跑来看混混打群架呀。



正巧街口还有个茶水铺子,原本这个时间没有什么客人,因着这一出,空空的铺子里立时就全满了座,伙计手忙脚乱地烧水送茶,还不忘伸长脖子看外面的人单挑。可见喝茶看戏地习惯,自古有之。



魏小花来得赶巧,茶水铺子里还剩最后一个座儿,偏她前面正有一个人进了铺子,眼见要赶不上座儿只能站着看热闹了,她急中生智,大叫一声“刚烧的水,前面的客倌让让,小心烫着”,前面那人吃了一惊,连忙让开,于是她瞅着空仗着身量小,一矮身从那人身边窜了过去,抢入了座儿。



被抢了座儿的那人哭笑不得,但见她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模样儿也怪清秀的,抢了座儿也不羞,只双手握在胸前拜了几拜表示歉意,眼眸流转间还透着几分俏皮,也只能叹了一口气,就这么认了。他总不能跟一个小姑娘计较吧,闹起来,他就不是来看热闹的了,反而要变成被人看热闹。



魏小花见那人果然不与她计较,便放下心来,伸长脖子往外看去。这时场中已经打过两场了,似乎双方各胜了一场,于是这第三场就分外重要,赢的人可以先过路,输的人就得让开路,可谓是里子面子都得输干净了。



第三场的人选迟迟没有选出来,双方各自商量了一阵,一致决定,要请外援,于是便有一人出来喝道:“对面的陈家蛮子听着,我家最强的高手不在这儿,且等我派了人喊他来,再与你打。”



被称为陈家蛮子的一方也毫不示弱,派了人出来回道:“诸家的秃子听着,我家最强的高手也不在这儿,且等我派人请了来,与你再战。”



魏小花卟哧一声就笑抽了,她看到那被称为诸家秃子的人,果然秃了一个鬓角,虽然用一顶方帽掩着,但是明显没能全掩住,仔细瞧还是能瞧得出来的。



那诸家秃子显然最忌讳被人喊秃子,跳着脚大喊道:“秃子怎么了,大王新迎入宫的鸠摩罗什大师,比我还秃,有本事你骂他秃子去呀。”



这下子魏小花笑得几乎滑到桌子底下去了,可怜的傻和尚,真是无辜之极,好端端地躺着也中招。



那陈家蛮子听得狂笑不已,道:“你若剃光了头上那几根鸟毛,脑门儿也烫几个戒疤,我陈阿蛮就尊你一声诸大师,如何?”



诸家秃子气急败坏,骂道:“蛮子就是蛮子,别以为穿了衣裳就能装人样儿,滚回你的深山老林里去当猴大王吧……”



魏小花这回听出来了,看来这陈家蛮子不是汉人,也不是羌人,估计祖上就是某个汉化了的少数民族,虽然现在已经有了汉姓,穿了汉衣,但是在一般人眼中,他们还是蛮子。



就在双方对骂得声嘶力竭的时候,两个外援几乎同时赶到了,一个是从屋顶上跳下来的,没办法,四面的路口全部被看热闹的人挡住了,根本就走不进来,只能翻墙爬屋顶,然后跳进打架现场。另一个却是飞马疾驰,见人不停,竟一拉马缰高喝一声“起”,那马四蹄腾空,在半空中横跃了将近二十米远,一下子跳进了场中。



这个出场实在太帅了,围观群众顿时爆出一声“好”,掌声四起,群情激昂。魏小花更是拼命鼓掌,帅,太帅了,原来电视里面飞马跃涧也是有现实依据的,不是凭空捏造。



鼓掌鼓了半天,魏小花忽然觉得有些不对,那骑马的小帅哥怎么越看越眼熟,再仔细打量几眼,耶,可不就是那个倒霉的刘勃勃嘛,换了一身银白盔甲,帅气得跟个白马王似的,怪不得她刚才没立刻认出来,高头儿长高了,嘴唇上方还有一抹青茸茸的绒毛,小家伙也开始向着男人发育起来了,不再是记忆中的那个单薄孤僻的少年模样,只有眼神还没变,如受伤的狼一般,令人不寒而栗。



看着看着,她又咧开嘴笑了起来,小家伙还活着,真好。



刘勃勃是那个陈家蛮子一方的外援,有着这一层关系,魏小花又是个典型的帮亲不帮理的性格,于是她毫不犹豫地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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