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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那么伤-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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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将莫帆留给我的那盒慕司腮红涂满了双颊,对着来看我的纪戎歌冰冷的笑。



他看着我,满眼内疚和心疼,伸手,试图将我脸上这些红印给擦去。



我就冲他淡淡地笑,我说,别动,那是莫帆的血。



他的手落在半空,眼神疼痛欲裂!



我笑着笑着,就落泪了,我将他曾经万分温柔千般小心戴在我胸口的戒指和红丝线一起还给了他。



那一刻,他的眼神黯了下来。



纪戎歌见不到我,就整日陪着麦乐。



他逗她笑,期望从她的笑容中看到我昔日的模样。突然,有一天,在他推着麦乐在树荫处散步的时候,我心里产生了一个很怪异的念头。



这个世界上,还有哪个男子,能给麦乐平静、安稳和幸福呢?



曾经的她,将她所有的未来所有的幸福都赌给了我;而现在,我又拿什么奉还给她呢?既然,我的失误,导致她丧失幸福,那么就让我将我最爱的人留给她,让他代替我,奉还给她幸福吧!



所以,我将那颗一直挂在我胸口的平安符袖扣挂在了麦乐的颈项上,我想它一定会替我好好庇佑我生命之中最重要的女孩的。



所以,那天,我在花园里拥吻了白楚,吻着吻着,自己都以为对这个男子爱到覆水难收了!



然后,我转身,对纪戎歌笑,笑容如花。我说,这个男人是我永远不能释怀的幸福。这是我的选择,不为任何的事情,只因为,我和他相遇在你之前。



纪戎歌的眼神痛苦欲绝,却欲辩无言。他如何不知道,这不过是一个借口。我和他之间,莫帆的死,就像一个永远也挣脱不掉的魔咒,任凭我们逃到世界的任何地方,也逃脱不了这咒语的惩罚。



所以,他说,好的,莫春,我知道了。



他说,我知道了。然后,转身离开。



聪明如他,敏锐如他,冷静如他,理性亦如他,如何不知道我是安置了一副怎样的肚肠?



最后,他说,莫春,我给你幸福!我给你身边的任何人幸福!这是我欠你们家的!说完,他看了看麦乐,当时的麦乐正在掰着手指头数阳光。他低头,淡淡地说,从今天起,我给你买最好的衣服,吃最好的食物,住最好的房子。



然后,他回头看了看我,说,我能给你的幸福,我全都给她!我要你心安理得地生活在白楚身边,永远牵挂!莫春,这,是不是就是你想要的?



说完,他就推着她,走了。



只留给我一个永远无法释怀的背影。



天,就这么黑了下来。



梧桐那么伤 第七章 五十七



“五十七”是什么意思?



“五十七”就是“后会无期”的意思!



哦,谁说的?



呃,那个叫莫春的姑娘说的!



那她为什么会这么说?



因为她痛了累了绝望了,所以,想好好的靠在那个叫白楚的男子的港湾里休息了。



可是,她真的喜欢白楚吗?



这个问题,你要问问她的心,才能知道。不过,我想她至少曾经喜欢过,很深很深地喜欢过。



那么,我一定要问问她的心,可她的心在哪里呢?



她的心……应该跟着她最爱的人去了吧。



她最爱的人是谁?白楚?纪戎歌?



你的问题也太多了吧?小孩子知道那么多干嘛?刨根问底的,不知道什么是伤心事吗?



啊,你太凶了。我不问了,好不好?最后一个问题,那就算莫春喜欢白楚吧,那么她和白楚在一起后,会很幸福吗?



嗯,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不过,没有你这个傻瓜的这些发问的话,这个故事的“五十七”节里,原来只五句话,现在全部告诉你,不许问问题再说话,否则就不允许你看这个故事的“第八章”了!喏,这五句话就是——



从此,这个城市。



再也没有一个男人,可以托付终老。



再也没有一棵梧桐,可以实现愿望。



再也没有一个叫纪戎歌的男子,爱着一个叫莫春的女子。



再也没有那些青春,那些张狂。



梧桐那么伤 第八章 第八章



有那么一天,我们在最好的年华,最合适的时间和地点,遇到了最对的人,但终究却还是在命运的下一个路口,错开。



那么多年后,你还会记得我吗?



在我不能再参与你美丽生命的天天年年日日月月中,请求你,一定要,好好的,好好的过。



那么,这样子,你就不必再记得我。



不必微笑,也不必流泪。



更不必再记得2005年5月5日,以及以前,我与你的种种相遇。



我一直没有能够告诉你,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哪怕是纪戎歌爱上莫春。



只是,某些原因,你不能明白,我没有坦白。或者是遇见时,恰好你笑了;或者是你皱眉了。



所以,我爱了。



所以,我来了。



梧桐那么伤 第八章 麦乐篇 一



一



麦乐。



姚麦乐。



她一直感觉,有个女孩子的声音,在这样呼唤着她。那个女孩的样子,有些小骄傲,有些小倔强,仿佛可以随时从她的脑海里蹦出来。



活蹦乱跳地喊她:麦乐。姚麦乐。



就像她胸口,一直隐隐约约地要喊的那个名字,莫春,于莫春。



这个房子真的很大,大得就好像一个巨大的蜗牛壳;而她,恰好就是那个需要壳的软软的小蜗牛。



可是,遗憾的是她总是不知道该把自己藏在哪个角落里,才能更好地披上这层壳,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不被伤害,不被欺负。



还有谁,会像她一样,在一个房子里,还需要躲躲闪闪,满是惧怕。那些家具,仿佛随时会变成怪兽,将她吞噬了一样。



好在房子里,还有一个像天神一样的男子,哦,是的,天神。'网罗电子书:。WRbook。'



他很美,美到令人窒息,美到她总感觉,他在她遥不可及的距离。虽然,他给了她温柔的微笑,可口的食物,漂亮的衣裳。、



可是,她虽然总是恍恍惚惚的,但是还不傻,总能感觉到,他不在她世界所辖。



他的眉梢会低,他的眼睛敞开,就像两道深深的伤口,伤口中总会闪过一个女孩子的影子,有些小苍白,有些小茫然,仿佛会从他的双眸里蹦出来,喊:麦乐,姚麦乐。



麦乐?



她想了想。



莫春?



她迟疑了一下。



为什么总是会想着这两个名字,她突然更加恍惚了,那么自己,到底是叫莫春,还是叫麦乐呢?



或者,莫春,和麦乐,只是属于她的两个名字。



它们都是她的名字,同样的苦涩同样的血肉同样的念念不忘。



后来,她突然记起。



她不再是莫春,也不再是麦乐。



她就是她,一个失去了壳的软软的蜗牛,在一个大房子里,寻找着自己的背壳。



是的,她是蜗牛。



梧桐那么伤 第八章 麦乐篇 二



二、天神男子经常很忙,忙完之后,就会长久地在电脑前发呆,电脑就摆在他自己的卧室里。有很多时候,她从那里经过。她不是故意打扰他,只是,她需要更快地找到这个房子的哪个房间才是自己背上的壳。



但是,当她瞟向他的电脑屏幕时,也呆住了。



那是一张放大了很多倍很多倍的相片,应该和墙壁上他挂的那张摩天轮的相片是一张。这张在电脑上被放大了很多的相片,有三个女孩各异的表情。



她迟疑地想,黄小诗?姚麦乐?于莫春?2005年5月5日的摩天轮?莫春丢了左脚上的“巴依老爷”?



哦,她错了。



怎么会是三个女孩呢?



分明是三个没有壳的蜗牛嘛:黄蜗牛。麦蜗牛。春蜗牛。



她们在不同的角落里寻找自己不同的壳,只不过,她在这个房子里寻找,而另外两只蜗牛呢?是不是已经散落天涯?



那个天神一样的男子看了她一眼,她连忙试图将自己藏到衣柜里,藏起来。万一,他一脚踩死自己,怎么办?



她是这样想的,因为,她突然感觉,这个男子绝对是被莫春2005年5月5日从摩天轮上掉落的那只“巴依老爷”给砸傻了。



哦,果真她没有猜错!



在她打开他卧房衣柜的那刻,她突然在衣柜的小小角落里看见了证明自己推论的那个证据——莫春的“巴依老爷〃!



她忘记了躲藏,回头看着那个俊美的男子,说,你知道吗?莫春找这只拖鞋找了好久,“阿凡提”一直在她的床底下,等着“巴依老爷”回来。



当时的他,就愣在了那里。



满心满眼是伤痕,爆裂在空气之中。



痛!



痛!



痛!



如今的麦乐就像一个寻找的傻蜗牛。



那么,我亲爱的莫春,我亲爱的姑娘,你又在谁的身边,寻找着那层自以为坚硬实际上却薄薄的壳呢?



梧桐那么伤 第八章 纪戎歌篇 一



一



现在的她,脸色苍白,行走在这个房子里,不知道在寻找什么。我一直都在电脑前,反反复复地看那张意外拍摄下来的相片相片。



放大。



放大。



直到看清楚你的脸。



相片上的时间是2005年5月5日。



有一个嚣张的姑娘,用一只怪异的拖鞋砸中了我的脑袋。



当你下来寻找拖鞋的时候,我一直都坐在车里面。当时的我,并不知道砸中我脑袋的是你。我只是想看看,是哪个冒失鬼,做出了这样缺德的事情,然后好好的教育她一顿。



可是,却是你。



命运真的是一个轮盘。



是一个你怎样逃都逃不掉的轮盘。



是的,我认识你,早在2005年5月5日之前。只是,我从来从来都没有告诉你,2005年5月5日,以及以前,我们曾遇见过。



梧桐那么伤 第八章 纪戎歌篇 二



麦乐现在正对着衣柜发呆。眼光从“巴依老爷”转移到挂在衣柜里的那个法式双叠袖衬衫上。她一只手捏住自己胸前,你送给她作为庇佑的护身符——那粒袖扣,精致异常,内敛沉静的银色,浮面上是精心凹刻的图案,四周镶嵌着钻石样光芒的宝石,如同碎裂的星辰一样。上面写着大写字母:J。



她的另一只手,伸向了那件法式双叠袖衬衫,因为上面也有一粒多年不曾解下的袖扣。上面写着大写字母:RG。



这两粒袖扣,同是英文字标:Cartier。



是的,莫春,这两粒袖扣的大写字母缩写,就是:纪戎歌。



我的名字——JIRONGGE——J。R。G



当时的你,十六岁吧?



那是2002年吧?



一个不会游戏的傻姑娘,居然那么傻呼呼的就跳进了冰冷的水里。当时的水很冷,我跳入水中,紧紧托起你的时候,已经陷入迷茫的你,居然还能对着我微笑。你真是从小就花痴啊。



当时的你,长长的头发,飘散在水面上,就像一朵巨大的云彩。



黑色的。



所以,从此以后,我的眼睛也是黑色的。



多年,不敢改变。



那一天,我救下了你后,就拨打了120。



2002年的那一天,天有些冷的那一天,原谅我,不愿意告诉你这是哪一天,因为我确实想将它,秘密地记入自己的心里。



因为这一天,我吻了你。



当然,只是为了你能迅速地醒过来,我给你做人工呼吸。



但是,这一次,请允许,我的固执。



梧桐那么伤 第八章 纪戎歌篇 三



我更愿意定义为,那一天,我第一次亲吻了你。



小小的饱满的唇,冰凉的味道。



所以,你第一次来我家的那个晚上,当我看见了那个失踪多年的袖扣,我是多么震撼。



一个男人,突然相信了命运。



相信了命运,将你带给了我。



还有,那天,我还笑你,说,这才不是你的初吻呢!



你还跟我翻白眼呢。



我本来就没说错的,傻姑娘。



2002年的那一天,我早已经吻过了你的唇。



小小的饱满的唇,凉凉的,就像一颗冰凉的樱桃。



还有,你经常跟我提及那个天神少年,我从来不敢相信,自己多年前的这一次出手,居然让你记得那么深不可忘。



当时的你,好小,只有八岁,而我,也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小小的少年。



那是1998年吧?



我在那个暗无天日的胡同,“见义勇为”,却被你抓伤了脸。



喏,你看,就是眉心的这道伤痕。这就是你八岁那年给我留下的印迹。你现在还经常极其无耻的对我笑,说,喂,你眉心的那个伤痕很帅哎。



唉,小丫头,你这是王婆卖瓜吗?



当然,这一切,你都不知道,你都不知道。



哦,你不知道的,还有,你十四岁的时候,在超市里,欲偷一副毛皮手套的事情。你知道吗?当时的我,就在你的身后。



当时的你,就像一只偷腥的小猫,战战兢兢的。



我看得心软,又看得心疼。那个时候,我的眼睛,如果拍成相片,一定象极了两道凛冽的伤口。



只是,在我发愣的时候,那个叫白楚的男子,已经比我还先走到了你的面前。



真该死,他当时牵了你的手。



更该死的是,你居然还那么花痴的看着他,那种仰望的目光,真让我想杀了你。



其实,我多么自私,从我关注你的时候,或者说,从我第一次跟踪你的时候,我就希望,我永远是那个可以保护你的人;而你的眼睛,只能仰望于我!



那一天,真该死!



我看完了你们在超市的“缠绵”,还要看你们在超市门口“缠绵”。



白楚不过摘下了自己的围巾围到你的脖子上,你就感动得不行了。说你傻吧。你还一直不承认!



他若真的像我这么在乎你,那应该脱下衣服给你才是!



对不起,莫春,我又说胡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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