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傲世法则-第9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从荒滩上去之后,汤森包了个帐篷,酒肉管够,顺便给大家起了通俗易懂的绰号。

出身剑±营的队员听懂命令没问题,但说话却不怎么样,所以汤森起的绰号比较简单,除了副官和鲁宾,其他人从二到七跟兄弟似的。

荒滩上拉拢的落魄落选学徒是另一个例外,他被授予“老滑头”的光荣称号一一虽然副官没跟大家说在他手里吃了什么亏,但从副官的神情当中,大家都知道老滑头不是个好鸟,甚至是个少见的烂人。

老滑头很老实,也没反对汤森给自己挂奴隶牌子,因为汤森的身份和实力他无法抵挡。

汤森识字,这至少说明他也有异能背景,况且这牌子只是挂着,又没在政务厅报备….他现在穿着护卫队制服,腰里挂了一圈异能道具袋,不知道底细的人还以为他段位很高。

酒酣耳热之后,大家也就熟络起来,话也渐渐多了。一顿饭下来,大家伙都记住自己人的口音和长相,这是先吃饭的目的之一,因为打起架来场面比较混乱,分不清谁是谁就惨了。

汤森再简单安排一下前冲后退的站位,说明几种简单手势的含义,准备工作就算完成了。

结账之后,趁着骄阳,第三小队开始逛街了。

这时正好是吃午饭的时间,帐篷区从头到尾都很热闹,做生意的人群熙熙攘攘,客人们往来穿梭,捞偏门的也如鱼得水一一但很少有人敢像第三小队这么嚣张,连将带兵十一个人全走在路正中,完全是老子天下第一的气概。

“长官,帐篷区有很多团伙,但实际上只有两个团伙能做主,他们做的坏事简直说不完。”

老滑头跟在汤森身后,把自己知道的内幕不断往外抖,也许是脖子上挂着的那面奴隶身份牌,他说的很仔细:“最大的那个叫六月太阳大,呸,其实我们都叫他们鸟蛋。他们是在帐篷区街面上收钱的,这里所有做生意的酋长,都要按月给他们交钱,跟王室税一样的数目。”

“六月太阳大?没文化真可怕啊。”汤森不咸不淡的评价:“这么多酋长,收得过来吗?”

“他们掌握了很多中小团伙,按片划分的,一级级收上去,他们拿大头,其他人只能喝汤。”老火头赶紧解释说:“另外一个大团伙叫血色佣兵团,呸!没文化真可怕,我们叫他们杀鸡团,他们管着帐篷区所有的小偷和诈骗团伙,丢了东西找他们准没错,不过要给钱。”

“原来一个管固定地盘,一个管流动的创收行业,倒是一点渣都不给别人留下。”汤森问:“大团伙就不说了,那些地盘重合的小团伙居然也不闹矛盾?”

“经常出事。”老话头说:“表面上,这两个大团伙相互看不过眼,但他们其实是一个鼻孔出气,有个什么会议之类的管理机构,平常小事并不出面,所以他们手下的小团伙经常打架。但这种争斗规模不大,下手也有顾忌,最多断个胳膊腿什么的……”

“帐篷区到外城那片的流民归谁管?”

“虽然名义上管流民的是个小团伙,但还是归鸟蛋管,他们直接派小头目下去。’

“东市西市都这么分?奴隶市场也这么分?”

“他们的手可没有这么长,不,应该说是给他们一百个胆子也不敢。”老滑头左右看看,压低了声音说:“东西市都有上面的大家族做主,听说东市是议长大人家的,西市是正女务官大人家的,奴隶市场他们一家一半……”

“这样说起来,鸟蛋不是议长家里人,杀鸡团也不是政务官家里人?”汤森若有所思。

“他们不是!”老滑头肯定的说:“鸟蛋和杀鸡团的人都是银涛城的下等人,在两大家族的管事面前,他们只能当苦力。但他们就靠这层关系打服了其他人,虽然他们手下的小团伙都不服气,但没本事抵挡……说起来,他们当初能拿到这种差事,完全是走了狗屎运。”

“居然是随机挑选?这就好办了。”汤森点点头:“那异能师公会呢?”

“精品市场那边就是异能师公会说了算,其实也就是有两个负责收购材料的管事,但没人敢跑到那边的去惹事。”就算自己惨到如此程度,老滑头依然对异能师公会充满了自豪感和归属感:“长官你想峒,异能师公会的地盘啊,谁敢去那里找麻烦?”

汤森笑笑,正要说点什么,心里却有一股奇异的感觉涌起,他隐约觉得有人在前方不远处对自己做了什么,似乎被人用异能目光锁定一样一一条件反射之下,他也来不及说话,一掌推开老滑头,接着向下一蹲,同时左脚发力,矮下去的身子往右边窜出去。

帐篷区的街道不宽,加之人来人往,很容易就把汤森的身影给淹没了。横移五步之后,汤森心中泛起的危机感淡薄了一些,说明他已经脱出对方的视野。

“戒备!”看到汤森的行动,反应过来的副官立刻喊了一声。随着他的示警,奇异的声音响起,一个咆哮在人群中炸响!

“轰!”巨响声中,烟尘四起,砖石飞溅,连地面部为之震撼!

在被咆哮威力笼罩的范围内,三五个行人惨叫着飞起,纷纷摔到街边的帐篷上,他们的身体拉倒了挂绳、压塌了布蔓、甚至倒吊在帐篷顶上……惨叫声中也有老滑头的份,汤森匆忙中回头一瞥,看见他半张脸上全是血,正撅着屁股往一个小摊子底下钻,敏捷得很。

“找掩护!”汤森大喊了一声,把自己藏进了帐篷边的阴影中,他明白对方是冲着自己来的,他们不但用上了异能,而且不在乎无辜行人的安危!

“杀人啦!”咆哮一响,慢悠悠的人群顿时大乱,整条街乱威一片,收摊收货的、呼儿唤女的、趁乱偷抢自勺都有。

有人向外冲,就有人往内挤,这时候还要靠拢过来的人当然不是为了日行一善,他们就是敌人。

“看准了打!不要留手!”汤森看了看混乱的场面:“小心对方的异能师!”

喊完这句话,汤森一个前翻,身体滚进另一个帐篷的阴影中一一既然对方部用上当街设伏的手段了,自己留再多的余地都没有用一一虽然那个咆哮只是学徒级别,但叫他一声异能师很必要,因为这不但表明“沃尔夫·布雷恩”不熟悉异能,还可以吸引火力。

“就是他!就是那个带小队长袖标的!”

有个带着黄帽子的大汉站在帐篷边发号施令,用一根粗大的狼牙棒指着远处的汤森:“湾流会议发话一一打断他的手脚!刮花他的脸!”

“刮花我的脸?”汤森吃惊不小,打断手脚这种命令还能理解,但刮脸是什么意思?

“愿意领赏!”黄帽子的话音刚落,前后左右就有数十人应和他,接着又是一个咆哮从他身后飞出,追着汤森翻滚的身影而去,最后“轰!”的一声炸响在两顶帐篷中间,掀起无数碎牛皮和烂木头。

惨叫声中,又有两个无辜路人被飞溅的残渣扫中,开始在地上痛苦的翻滚。

汤森已经看到咆哮的始发点,那星星点点的异能力量早就出卖了这个学徒的位置,他就在黄帽子身后五米的帐篷里面,距离自己有三十多米不到四十米,距离太远也是咆哮误差很大的根本原因一一但在这种混战中,时不时的咆哮很讨厌,谁知道他什么时候蒙中一个?

如果是以“汤森·奎尔萨”的身份出现,汤森随手就可以把对方收拾了,但现在他是“沃尔夫·布雷恩”,这家伙不懂异能。

另一个令汤森尴尬的是,对方的反应不在他预计之中,当街埋伏王子护卫队,这其实跟造反没啥区别,谁给他们这么大的胆子?

难道他们要在今天顺便干掉王子吗?或者场面失控?那就更不能束手待毙了!

“挑战王室!视为叛逆!”先为对方的行为定了性,汤森反手抽出长剑:“异能师交给我,你们各自为战,注意躲避异能!”

(未完待续)

第七节:异能混战(上)

“遵命!”

汤森身后响起护卫队员们的回应,他们学的都是上阵杀敌,街头混战这种拳来脚去,难免太让他们为难……大家早就在等汤森这个命令了。。。

命令一出,长剑出鞘声几乎同时响起。

立即就有惨烈的叫声响起:“我的手!我的手啊!”

“他们动剑了!”对方一阵骚动:“大家小心,护卫队开始杀人了!”

“包围!包围上去!”黄帽子并不慌张,站在原地大喊:“我们人多,还有异能师,以多打少把他们拿下!不要留手,杀了他们!出城避风头的事情上头会安排!”

“杀一一杀了他们!”对方的喽哕们重振旗鼓:“我们有异能师!”

“锵!”汤森长剑斜举,隔开一柄劈向自己的长刀,剑锋顺势下滑,在这地痞的锁骨到前胸的位置切开个大口子,然后把喷血的躯体踢开,挥手一剑割开面前的帐篷钻了进去。帐篷角落里缩着俩个“酋长”,还有三个娇弱的年轻小姐,都目瞪口呆的看着汤森。

“吃了吗酋长?小妞你真漂亮,赶紧躲好!”汤森对他们咧嘴笑笑,割开对面的帐篷钻了出去,顺带从后面砍倒一个寻找自己的混混。

“他们过来了!”有人发现了汤森的行踪:“他从帐篷里面穿出来了!”

“挡住他!”黄帽子大喊一声:“猎头队,拿下他,大笔赏金就是你们的。”

站在黄帽子身后的一队人闷不作声的冲上,一个四根手臂的壮汉挥舞着两柄巨剑,开路机似的切开挡在路线上的一切,他身后跟着两个双持剑盾的武士;两个身形轻灵的刺客在两侧帐篷顶上跳跃着前进,明显打着包抄的主意……还另有两个武士张弓搭箭,大致瞄着汤森的方向。

“找到了!目标在这里!”一名刺客怪叫着飞高,身体从一顶标注“荒野珠宝”的帐篷上掠过,两手齐出,十几片银光闪闪的飞盘往下面的帐篷射去,飞盘有锋利的边缘,毫无阻碍的穿过皮质帐篷,完全封住了帐篷的进出通道。

刚刚冲进帐篷的汤森就地一滚,间不容发的躲开飞盘,身体缩到简易柜台下面一一既然已经被发现,肯定要遭遇连续攻击。

“他还在里面!”射飞盘的刺客又转了回来,透过帐篷顶上的破口看见了汤森的行动,两手一展又是十几枚飞盘射出!

另一名刺客悄悄从背光方向靠近,他左右两手分持匕首,默不作声的从飞盘割开的破空中进入,落地时脚尖在地毯上一点,身体诡异的从下坠变威横移,匕首变成两道游移的光链,直刺柜台下的目标。

之所以敢单独袭击,是因为他看见目标的武器是超重的单手剑,这种笨重的玩意完全追不上匕首的速度和灵活,他已经吃定目标了!

目标从柜台下翻出,手中的长剑慢悠悠的迎上来,刺客心中暗喜,两手匕首并行刺出,让目标无所适从一一目标冷笑,长剑忽然变得速度惊人,一摆一晃,“叮、叮!”两声就荡开了刺客的匕首,然后一剑从刺客的额头劈下,这道伤口从头皮延伸到下巴,鲜血飞溅。

“空心剑?”输了速度和生命的刺客指着目标:“卑鄙!”

汤森的长剑上撩,一只紧握匕首的手臂伴着鲜血高高飞起,阳光下,这道喷泉一样的血柱很是显眼,降下来之后甚至染红了旁边的帐篷。

不过,这显然挡不住其他人的贪婪。

“他要出来了!”上面的刺客再一次掠过荒野珠宝的上方,在他射出飞盘的同时,帐篷下飞出无数颜色鲜艳的“宝石”,更不缺项链、手镯、戒指这种东西,阳光一照,五光十色,令人产生瞬间的恍惚一一特别是飞在帐篷上的刺客,他完全没能看到跟在后面的几圈绳套。

被晃花了眼的刺客怪叫一声、斜向上飞,身体出了宝石范围之后还没来得及缓口气,脚踝处却是一紧,然后整个人被拽了下去,眼看就要砸在摆放金色钟乳石的柜台上,他赶紧丢了手上的飞盘,千钧一发之际撑住了身子一一腹腔下面两公分就是尖锐的石头尖!

“好险一一”冷汗都没来得及冒出皮肤,一柄重剑就拍在刺客的背脊骨上。

“妈呀!”刺客惨叫一声,身体剧烈抖动了一下,背面的宝石戒指纷纷滑下去,“叮叮当当”的撞在钟乳石上……他转过头,用哀求的目光看着自己的目标。

“求你一一”又是一剑砸在背脊骨上,刺客摇摇欲坠的身体在颤动中坠下,立即被一根尖锐的钟乳石穿透胸口,另两根穿透腹腔,透出的石尖已经被染威红色,眼见是活不成了。

汤森看也不看这个倒霉蛋,解决了飞来飞去的刺客是个好开始,但前方的开路机已经“轰嚓嚓”的来到面前了,于是赶紧从侧方出了帐篷,整个荒野珠宝就在他身后坍塌。

飞扬的尘土中,四只手臂的开路调整了一下方位,直端端对准汤森冲了过来一一他身上穿着镶铁条的皮甲,巨剑上还挂着拇指那么粗的金属环,“哗啦啦”的撞击声令人作呕。

“当!”两剑交集,汤森立即吃了个小亏,他手上的加重单手剑可比不了对手的加重双手巨剑,一剑扫过来不但荡开了汤森的剑,还让汤森的脚步打晃。

对手跟着又是一剑扫过来,顿时在单手剑上蹦出个口子,汤森含恨退后,不敢再硬碰硬。

但退后只能接着挨打!这种对手,气势一旦打出来,就没什么东西能够阻止他,更何况后面还跟着两个想捡便宜的刀盾武士、再后面一点还有弓箭手。然而要对付这种双手巨剑,最有效的武器就是比它更重的剑!

已经喊了“杀”,就不能束手待毙啊。

汤森呲牙一笑,身上闪出一点异能力量一一刚刚干掉匕首刺客的时候,汤森就用了金属系的异能,他以可以忽略不计的消耗,减轻了单手剑的重量,他所用的异能力量很少,别人不可能发现异常。

不过现在嘛,他要做的是相反的事,就是大幅度增加这柄剑的重量!

双手握住剑柄,汤森反冲过去。对面的开路机两剑扫退汤森,气势正在猛然上升,看到目标这种跟找死差不多的动作,不禁哈哈大笑起来,他眼中闪着残忍,旋转身体,右手巨剑呼啸着扫出,已经打定主意要把目标拦腰砍成两段。

双剑猛烈交击,只听“呛!”的一声,双手巨剑被从剑身中段砸弯,几乎变成了U形,体型小的可怜的那柄单手剑去势不减,拖着巨剑继续前进一一四臂壮汉闷哼一声,持剑的手腕和肩膀先后脱臼一一汤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