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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临战国-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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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动了,似乎觉得只有他说的,才是最准确的局势。
  “那依你所见,赵国如何择取,方有利可图,又能避祸慎行?”赵武灵王顺着他的思路询问道。
  苏秦心忖前期铺陈的有门了,切入正题道:“赵国应作的,就是审时度势,看清战国当前局势,然后选择最有利于自己国家稳定,而且又能使自己强权的道路!”
  “譬如呢?”
  苏秦点头道:“其一,对付秦国上,赵所要土地,一定是扼守秦国横渡黄河的要塞,这样制住秦国日后东进报复的沿海咽喉;“其二,联合楚、魏制约齐国发展,一旦秦国削弱,齐国就成了第一诸侯国,要提防齐国做大,吞燕之后,掉过头对赵用兵,这就是唇亡齿寒的道理,事实上魏、楚也肯定会担忧齐国做大。
  “其三,战国即将进入大争时代,五雄争霸,赵国要富国强兵,才有机会脱颖而出。
  “其四,如果短期内,齐国退兵固守,五国相持不下,那么就要把目光放在小国之上,比如中山、宋、卫等小国,早已没有存在必要,齐、楚距离秦国较远,分不到河西之地,势必要把算盘打在这几个小国的瓜分权上,赵国也要选择其一,趁大乱之机,扩张土地和人口,为大争时代做好准备!”
  赵王听后,频频点头,这四点从赵国利益出发,让他豁然开朗,对于赵国的发展也有了全新的认识。
  这时苏秦见赵王意动,继续滔滔不绝道:“我听说当初唐尧没有分到过三百亩的赏赐,虞舜也没有得到过一尺封地,却能拥有整个天下,禹夏聚众的民众不够百人,却能在诸侯中称王,商汤、周武的卿士不足三千,战车不足三百辆,士兵不足三万,却能成为天子,他们确实掌握了夺取天下的策略。所以,一个贤明的君主,对外要能预料敌国强弱,对内要能估计士兵们的素质优劣,这样用不着等到双方军队接触,胜败存亡的关键所在早就了然于胸了,怎么会被众人的议论所蒙蔽,而昏昧不清地决断国家大事呢?”
  赵武灵王也算明君英主,听过这一番话,对于苏秦的才华和辩诘能力十分钦佩,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请赵国出兵帮助燕国对抗齐国,但大的局势说出来,让英主不得不考虑,如何制约齐国了。
  诸侯一起制约齐国,那么无疑就等于救了燕国,这是一条声东击西,制齐救燕之计!
  赵武灵王叹道:“可惜赵国没有像先生一样才略出众的谋士,真是赵国之憾,先生之言,本王觉得大有道理,必定会倾国支持……”
  就这样,赵国被苏秦说服了,有了赵国的鼎力支持,苏秦心中就有了成算,能让齐王主动退兵,甚至还补偿燕国的损失!
  ※※※
  一轮喷薄的红日,自草原尽头奋力跳出,艳丽的朝霞映红了天空。
  经过一晚调和身体,辰凌感觉浑身气血变得充沛起来,不再是先前那样气虚体弱,伸了个懒腰,扯痛了伤口,呲牙咧嘴,吵醒了同车厢的少女。
  古丽丝对他清纯一笑,然后掀帘蹦下了车,应该去服侍小姐去了。
  辰凌强坐起了身子,运转气功,吞吐几口真气,润和内脏,没有什么伤害,辰凌放下心来,其他都是皮外伤,没有内伤和骨伤,就不影响接下来的行动,歇息三五日,应该就可以单独远行了。
  “最好能搞清楚这些人是什么人,要去哪里?”辰凌心中想着。
  不一会就听到车厢外,似乎正在煮饭烧肉,有男女相互说笑的声音,阵阵肉香飘来。
  辰凌伸手撩开车帘角,透过缝隙望去,终于看到车外的场景。
  除了他养伤的这辆篷车外,还有三个车厢,六个帐篷,几十匹战马圈在一边,造饭的地方,就在帐篷之间,附近的积雪都被昨晚安营前,清扫的一旁,露出一块枯黄冻伤的草地。
  辰凌仔细看他们的打扮,那十多个男子身材高大粗壮,头大而圆,阔脸高鼻,颧骨较高,上胡须浓密,而领下仅有一小撮硬须,长长的耳垂上穿着孔,佩戴着一只耳环。
  头部除了头顶上留着一束头发外,其余部分都剃光,肥头大耳,身穿男式胡裙,腰上系有腰带,腰带两端都垂在前面,由于寒冷,长袍袖子在手腕处收紧。
  有的男子头戴皮帽,鞋是皮制的皮靴,宽大的裤子用一条皮带在踝部捆扎紧,弓箭袋系在腰带上,垂在左腿的前面,箭筒也系在腰带上横吊在腰背部,箭头朝着右边。
  “突厥人!”辰凌有些肯定,这样的打扮七成是突厥人,三成是胡人,匈奴与东胡虽然民族部落有些诧异,实则都是山戎演变,中原人若不细了解,觉得外貌和装束大致相同。
  小半刻后,青稞制作的碎米粥做好了,古丽丝端来一碗粥,还有两块肉,放入辰凌的车厢内。
  辰凌早就饿了,昨一天厮杀不断,也没正经吃过饭,全靠真气顶着,这下终于可以吃顿饱饭了,咕咚咕咚喝下碎稞米粥,然后一块牛肉,一块羊肉填饱肚子,整个人精气神恢复不少,底气也足了。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武林高手也要吃饭,除非达到传说中的武圣级别,激发全身窍穴,能辟谷了,吞露吐气就可以不吃饭了。
  等吃过了饭,草原大美女兰歆雅走了过来,浑身带着一股草原的圣洁气息,上车看了看辰凌的伤势,还有脸色,微微点头道:“你恢复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快,真是个勇士!”
  辰凌苦笑道:“不知你们要赶往哪里?或许我还能顺路。”
  兰歆雅犹豫一下,轻轻道:“我们要去东胡,你是中原人,不应该渡河回中原的吗?”
  辰凌一听她们要去东胡,眼神一亮道:“正好,我要去北部的燕国,与东胡接壤,草原地带可以顺路,等到了东胡边界,我就离开车队,赶往燕国如何?”
  
  第0281章 草原同行
  
  兰歆雅听他说要去燕国,正好顺路同行,轻轻皱眉,似乎有些为难,但还是点头同意了:“好吧,晏,在这个队伍中,很多事你不能多过问,否则对你很不利,这一路,我们都是在用我们的匈奴语来交流,路上我就叫你阿晏了。”
  “阿晏?好的,一切听从小姐吩咐!”辰凌心忖只要能好好养伤,一路畅通地赶到燕地边界,就分道而行,不过问更好,免得节外生枝。
  看这些匈奴人,要去东胡,还是在寒冬时节,草原覆盖冰雪,不应该在这时候出使,那他们会去东胡做什么呢?
  辰凌心中暗暗想着,只是这些跟他关系不大了,他只想着尽快回到燕国,主持大局,看看燕国目前时局如何?齐国是否退兵,五国盟约进行如何?会不会对秦国造成致命伤害?
  这一切,都是辰凌目前迫切关注的问题,整个燕国的命运,与他息息相关,至少要回去之后,熟悉大局,才能引领燕国,继续新政发展。
  兰歆雅很美,这毋庸置疑,而且非常善良,仔细看过他的伤口,还亲手敷上草原上的止血药,跟他学习一些中原语发音,十分好学、聪颖,她手下的丫鬟和壮丁,都以她惟命是从。
  就这样,辰凌正式加入了匈奴的队伍,与匈奴人一起向东北方向进发。
  一路上,没有了后顾之忧,辰凌非常舒适,由小丫头古丽丝照顾他,闲着无事,辰凌就教给古丽丝简单的中原语,而古丽丝教给辰凌基本的匈奴语,从你好、吃饭、衣服等等生活用语说起,打发旅途苦闷的时光。
  兰歆雅早晚都会过来看望辰凌的伤,对于这位草原颇有身份的美丽女子,辰凌每次都有一种说不出的倾慕,因为她的美,睥睨人间,不同凡女,气质更是与中原女子完全不同,似乎钟天地草原的灵性于一身。
  只是辰凌每次享受对方素手的轻按揉搓,嗅着对方散发的幽幽清香,飘然欲醉,魂飞天外。
  一连数日过去了,辰凌的伤势好了大半,有素儿炼制的灵丹妙药,内服外敷,加上兰歆雅的悉心照顾,避风避血,衣食无忧,心情愉悦,内功充沛,整个人的伤势自然也恢复得快。
  “阿晏,你的伤,恢复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快!”这日兰歆雅检查过辰凌的伤后,对着他温和说道。
  辰凌微笑点头道:“在车内憋得够呛,又没人跟我聊天,我得下去走走了,活动一下筋骨。”
  兰歆雅噗嗤笑道:“不是有小古丽照看你吗?”
  “可是她和我不通语言,无法正常交流,如果你能每天多来几次就好了。”
  兰歆雅的脸颊,淡淡一红,无比的娇嫩如媚,旋即红色就褪去,大大方方道:“我还有我得事嘛,现在你能下车走动了,就可以参与我们的扎营、煮饭啊,大家在一起忙活,就不会闷了。”
  辰凌微微点头,夕阳很快要落了,等车队停下来,他就打算到外面透透气了。
  这是一个静谧清澈的夜晚,天空皎洁的弦月,连上面明暗凹凸形成的美丽图案似乎都看的清楚,草原碧天如洗,不再是往日的乌云垂铅,不见月光。
  今晚月光浅浅清辉洒在草原大地上,与地面上的银雪,相互泛着白光。
  在寂静的夜幕下,营地篝火燃烧,北风呼啸,如刀刮脸,四五个匈奴男子,营地守卫,围在篝火前取暖,冰天雪地中,大草原的凄冷让人感到黑夜的惊恐,不时有草原狼在远处咆哮。
  匈奴侍卫看到辰凌,先是一愣,接着很友好地抛出酒囊,示意他喝一口香醇的奶酒。
  辰凌不好拒绝,只好仰脖喝了一大口,顿时一股酸辣带着奶香的酒味进入嗓眼儿内,紧接着热烫的烧灼力在嗓子和食道内翻滚,如刀子在刮动,十分够劲,但又不同于秦酒、赵酒那样刚烈。
  连喝三口,口味变得清醇下来,不再辣口了,辰凌感觉这些突厥人,没有后世描写的那么野蛮嗜杀,挺热情的,或许因为他们的主人兰歆雅心地善良,约束了手下,而草原上其它部落,野性未驯,民智未开,穿毛饮血,的确很血腥。
  其实匈奴的先祖是夏后氏的后代,名叫淳维,也是炎黄子孙,商灭夏之后,这支淳维就流落到草原,形成了匈奴部落。
  自淳维至头曼单于史家无考,一千多年的混乱时期了,匈奴的地域时大时小,内部也别散分离,后来直到楚汉时期冒顿单于时,匈奴最为强大,尽服从北夷,而南与中国为敌,使其成为一代雄主。
  辰凌根据模糊的历史知识,对匈奴部落只有一个浅薄的认识,不过他知道,现在匈奴还很分散,渺小,人少,草原上没有什么规章制度来约束,比较混乱,这个时期东胡部落是草原霸主,不但统治草原,还经常对秦、赵、燕造成侵害。
  在篝火旁小坐了片刻,辰凌起身四处走动一下,忽然瞥见一道身影,是女子的,貂裘,站在营地外围,对着西北方静静发呆。
  好奇之下,辰凌走到近处,发现站立的女子,竟然是兰歆雅,她此刻犹如黑夜下的精灵,身躯融入草原深夜,双手交叉,正在用匈奴语嘀咕着,似乎在祈祷。
  辰凌看着她的肩头一阵轻颤,泪水湿润了眼睑,嘴角随之微微一扭,浓密的睫毛下眼泪汩汩而出。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她如此的伤心?难道此行去东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使命?”
  就在辰凌寻思的时候,忽然草原深处响起了马蹄声,节奏铿锵有力,似乎是几十匹战马朝着营地赶来。
  兰歆雅心头一惊,蓦然回身的时候,正与辰凌的眼神相对,吓得芳容失色,看清他的面目时候,这才惊魂安定,拍着胸脯道:“吓死我了,你这人,怎么无声无息来到人家身后了。”
  辰凌搔了下头,不好意思道:“真是抱歉,没把你吓着吧?”
  兰歆雅来不及关心这个小问题了,惊叫道:“快躲起来,有胡人的骑兵过来了……”
  
  第0282章 夜里遇袭
  
  急促的马蹄声打破了夜的宁静,哗啦呼啦,兵器甲片与马腹摩擦的声音响起,而且越来越近,这里是东胡草原深处,来者肯定是东胡散骑兵,这个时间出动的,大多是草原流寇盗贼。
  兰歆雅在呐喊的时候,营地的匈奴守卫也迅速行动起来,进入备战状态,在草原上,没有规矩和约束,更别提律法了,来去如风,男女老少皆可战,抢夺过往商旅,打家劫舍,常有的事。
  不论是匈奴还是东胡人,都是山戎部落成长的,大小数十近百个部落,都是这样的生活模式,一听到急促的战马声,守卫们心头一紧,知道来者肯定不友善。
  “嗖嗖嗖!”
  冷箭已经从马蹄声处射来,根本不由分说,就开始攻击了。
  辰凌和兰歆雅躲进了车营内,这个营地,外围有马车和装货物的篷车挡在外,夜里用来挡风之用,圈内是几个白色的帐篷,箭矢射来,率先射在车厢外。
  有两名匈奴卫士急忙踢散了篝火木架,熄灭了火光,否则敌人在暗,自己在明,营地都会成为火箭靶子。
  东胡部落的人善于驰马,训练有序,再加上马力强健,疾驰过来,蹄声阵阵,数十人竟然有如千军万马的威势。
  “还击,阻止他们马踏连营!”
  这些匈奴士兵一下子占据了有利地势,他们也是草原上的射手和骑士,平常无战事,则随意放牧,以射猎飞禽走兽为职业,形势紧急时,人人皆可作战,侵袭掠夺,这是草原部落人的天性。
  形势有利就进攻,形势不利就退后,不以逃跑为耻辱之事,只要有利可得,就不管礼仪是否允许,自君王以下,都以牲畜肉为主食,皆穿皮革衣服,披着带毛皮袄,看重壮健之人,轻视老弱者,女人是附庸,如同货物,随意抢夺出售。
  而且在伦理道德上,假如一族户的父亲去死去,儿子则以后母姨娘为妻,兄弟死了,活着的兄弟就娶他的嫂子为妻,匈奴和东胡部落都不避讳这些。
  这些匈奴战士也有三十来人,拉着弓箭,朝着原野上奔腾而来的骑兵射箭,双方剑拔弩张,相互射击。
  “蓬蓬……”
  有两匹战马嘶声长鸣,已经咕咚摔倒在地,几个胡人骑兵躲闪不及,已经绊倒在地,阵型在那一刹已经出现混乱。
  此地地势开阔,最适骑兵射手,是草原人擅长的进攻地势,东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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