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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时空的蝴蝶-第3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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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里的表情顿时更加纠结了。他缓缓地转过身子。回头望了望那座巍然矗立在一片茅草棚子组成的海洋之上,看上去颇为雄伟壮观的灰色城堡。良久之后,才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城堡?嘿嘿,我直到现在才真正明白,这种想象中非常美好的古代城堡,其实都只是远看浪漫,近看破烂,住进去实在遭罪的玩意啊!”

在绝大多数童话地结尾。那些经历过无数磨难的王子和公主,都会快乐而幸福地生活在城堡里……然而,实事求是地说,从本质上属于军事要塞地中世纪城堡,向来都不是什么居住性非常优越的建筑,甚至往往与舒适无缘!

得益于这附近极为丰富的金砂矿藏,金牛部落在居城内修筑了一座颇为铺张气派的城堡,用青石垒砌的墙壁足足有三十尺高。远远超过了外面那道低矮破落的城墙。宽阔的壕沟底部,密密麻麻地钉满了削尖地木桩。在城堡外围每隔二十步左右,就有一座的花岗岩质地的碉楼拔地而起,在碉堡之间还有高墙甬道相连,形成了一整套仿佛坚不可摧的环形防御体系。远远望去,就如同一条盘卧在地上的巨龙。庄严森然,极具气派。

但是,这城堡唯一的优点,似乎也就是气派而已了。

城堡内的巷道,狭窄而又杂乱无章,牛羊鸡鸭全都自由自在地四处撒欢,遗落下满地的粪便无人清扫。菲里有一次想要凭窗远眺,结果刚刚伸手推开窗户,就差点被冲天地臭气当场熏倒……嗯,按照他的看法。假如在这个非常能锻炼人的地方住上一段时间。估计很有可能会获得免疫臭云术的能力前提是还没有被盛行的瘟疫击倒。

居住在城堡里的权贵家族,其卫生观念也并不比贫民强上多少。城堡地庭院和外面的茅草房一样肮脏,并且被各种家畜塞得满满当当,与其说是宫殿,倒还不如说是个牲畜市场。而且,在厚重的青石墙壁上开窗甚为不易,因此窗户数量稀少,还往往小得仿佛通气孔。

这样一来,建筑物内部的采光极差,通风条件也好不到哪里去。无论城堡的主人在穹顶上描绘出再怎样华丽的壁画,只要最多两个月时间,就会被灯烛火把的油烟熏成漆黑。几乎所有房间都是一样的阴暗潮湿,假如呆在城堡里不出去的话,简直是最典型的不见天日。

特库姆塞在临行前推荐地那些什么雪山牦牛肉、月亮湖鳇鱼还是陈年青稞酒,确实味道不错。负责招待地金牛部落方面也是很慷慨地敞开了供应,想吃多少都成。但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菲里看到厨房里打杂地土著妇女为了节省水源,竟然在用新鲜的牛粪擦碗……他顿时就吐得稀里哗啦,并且再也不敢随便吃主人提供的东西了。

这里不但生活条件相当之恶劣,即便是城堡本身的军事防御能力,其实也远不如看上去那么可靠。由于筑城时一味追求险要地势,结果导致根本无法挖掘水井,日常用水全靠几台巨型水车从河里提灌。到了冬天河道封冻的时候,还得派遣大量劳动力下河凿冰,每年都有不少奴隶因此而冻死。

更可怕的是,由于未曾铺设象样的下水道,城堡里的垃圾通常都是随便往墙外一堆。于是日积月累,目前已经在城堡北面形成了一座规模相当恐怖的垃圾山,高度甚至超过了城堡外墙,入侵者完全可以踩着这些很有历史意义的古老垃圾,轻轻松松地杀进城里……

由此可见,好面子是魔鬼。与其劳民伤财修筑这样一座华而不实的大玩具,还不如节约一点儿住帐篷来得实在,至少在逃跑转进的时候比较灵活。

根据特库姆塞地说法,他想要占领这座城堡的话。甚至根本不必流血牺牲。只要破坏水车超过七天时间,等到城堡里的蓄水池告罄,守军便会被统统渴死。如果赶时间的话,派遣工兵在垃圾山下面做个小爆破,所造成的倾泻塌方也能立即把外墙冲垮守着如此不堪一击的“坚固”城堡,也难怪金牛部落会全心全意地坚持要将墙头草做到底了。

“你嫌房间里气味太难闻,所以宁可跑出来吹冷风?”红发的女吸血鬼有些诧异地瞪大了眼睛。“假如那么挑剔地话,你索性陪我到棺材补上一觉好了。我前天刚往里面喷过上等香水。还预先加持过清洁空气的法术。今天地太阳真是太猛烈了,让人家很头晕呢!”

“然后呢?活活冻死在你的怀抱里?”菲里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棺材里不但没有施加那种保持温度的魔法,你似乎连最起码的被子都忘了准备,只知道往里头塞了许多没有半点保温作用的干花和纸花做装饰品……你还不肯承认自己是死人呢,像这样把睡觉弄得像是在办葬礼一样,又该算怎么一回事?”

“呵呵。这个……我又没有保暖方面的需要,再说,吸血鬼通常都是喜欢阴凉,讨厌闷热啊。”蕾妮摸摸鼻子,讪讪地笑了起来,“你感觉这些油腻衣服的气味太难闻了,是吧?那就往上面喷洒一些强烈芳香剂,或者索性将嗅觉麻痹掉也不错啊!”

“我地鼻子已经被满城臭气折腾得快瘫痪了。你还想要再给我添乱吗?”菲里幽怨地哀叹一声,连翻白眼的力气都快要消失了,“能不能给我几个空气净化术卷轴?如果有恒定着这类法术的魔法物品就更好了。”

“恒定着空气净化术的魔法物品……”蕾妮咬着指头思忖片刻,随即恍然大悟,猛地一击掌,“那不就是防毒面具吗?特库姆塞的宫廷卫士似乎带了几只。我这就去帮你借……”

“唉,算了算了。”菲里连忙将她一把拉住开玩笑,因为懒得自己动手洗衣服,索性戴上防毒面具,鼻不闻为净……这种花边新闻要是传出去,还不得给别人笑掉大牙?

“我还是自己活动一下筋骨,到河边去洗衣服算了。反正这天气虽然很冷,阳光倒是挺猛烈的……”他拖着女朋友的手臂,转身向那条绕城而过的小河望去,然后一下子愣住了。

漫天烟尘从西方地地平线上渐渐腾起。仿佛天际卷起的乌云。随之而来的。则是一阵阵嘈杂的喧哗声。又过了片刻,无数奔驰着的人与马开始从烟尘中出现。

炽烈的太阳下。一面面色彩鲜艳地军旗在风中飘荡,宛如树林般茂密。服饰五花八门的健壮骑士们杂乱地呈扇形展开,朝着金牛城缓缓推进。甲胄与盾牌不断摩擦和碰撞着,发出络绎不绝的清脆声响;刀剑和长矛的锋刃相互辉映,在阳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悠扬的号角声在队伍之中此起彼伏,向等候在城里的人们通报他们的到来。

“这都是前来参与会盟的部落联军。上个月,这些勇士还在叛逆阵营对着我的王旗挥舞刀枪;但是到了下个月,他们就会成为我手中地利剑,将我地黑鹰战旗插遍这片大陆!”

特库姆塞不知什么时候也来到了城头,站在这一对看呆了的小情人旁边,拍打着藤条编织地护栏说道,“现在抵达的这些,只是第一批的两万人,在接下来的三天里,还会有更多的勇士络绎不绝地投奔过来……我希望能够招募到二十万,嗯,至少也要在十五万人以上。”

“呃,陛下这一回果然是大手笔,但是咱们拿得出那么多兵器和补给品吗?”菲里怔怔地反问道,“粮食还好说,至于军械,祥瑞号上的存货最多也就能装备一万人而已。”

“军械的问题不必你多操心,只要能够给他们提供十天的口粮就可以了。在进入低地之后,自然会有敌占区的投诚部族为我解决后勤问题。当然,假如你这边还有多余武器的话,我同样愿意付现钱买下,并且也会把以前的赊欠统统都结清了。你的这位吸血鬼女朋友,貌似已经拿着借条来找我闹过好多次了呢!”

特库姆塞微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又瞟了脸色泛红的蕾妮一眼,“最近这段日子里,天天都有各部来使带着钱币财宝向我进贡请罪,虽然每一笔的数量都不多,但全部加起来之后,就应该够付帐的了……哼,这帮该死的墙头草,以为送上这么一点东西就没事了吗?要不是东征大业不容耽搁,我非把他们的骨头都给榨干了不可!”

他从鼻孔里闷哼一声,抑郁地沉默了片刻,回头望向城外盛大的军容,心情似乎又变得愉快起来,甚至发出了一声满足的叹息。

“啊,更庞大的军队,更辉煌的胜利!”

听完这话,菲里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头。

七十二、金牛城会盟(下)

七十二、金牛城会盟(下)

七十二、金牛城会盟(下)

农民用镰刀收获庄稼,牧民用刀箭收割头颅。

按照古老的惯例,每当秋高马肥的时候,这片草原上的游牧民族都会发动战争。既是为了在过年之前捞取一笔外快,也是为了淘汰消耗掉难以供养的多余人口。虽然非常残酷,但却很是必要。

小部落无法承担远征的给养,只能与自己的穷邻居相互残杀;大部落则会南下入侵月亮湖沿岸地区,劫掠那里相对富庶的村镇城邦;如果谁能成为这片高原的主宰者,以及所有印加人的领头羊,那么他就会集结大军杀出麻麻里河大峡谷,进入那片物产丰富的热带雨林,为久困于寒苦之地的同胞们猎取财富、荣耀、土地和奴隶。

而现在,高山之王特库姆塞已经主宰这个国度二十多年了。尽管因为前段时间接连惨败的缘故,他的王冠一度摇摇欲坠,但是随着三十多万精灵军在一日内彻底覆没的消息传来,一切反对的声音都在刹那间化作了泡沫,消失得无影无踪。

于是,就和过去几十年间一样,一支庞大的军队在这秋日的草原上被集结起来,无数的帐篷如同朵朵白云,如林的旌旗几乎要遮住蓝天,而那些兵器和甲胄上闪烁着的寒光,更是比阳光还要刺眼。代表王室权威的黑鹰战旗被竖立在每一支队伍的最前列,迎着北方雪山上吹来地朔风。猎猎招展。

在这漫无边际的大军之中,一名略微有些驼背的华服老人背着双手,不紧不慢地踱着步。凡是他所到之处,无论是多么强壮的勇士,都会俯首帖耳,如同绵羊一般温顺;凡是被他目光触及的地方,无论是再怎样桀骜不训的部落。都会敬畏地发出欢呼。

他便是特库姆塞,统治这片土地的王者。

现在。特库姆塞感觉自己正处于一生中最为光辉地时刻。纠缠一生的强敌已经崩溃,成千上万地勇士俯首效忠,而高原外面那片辽阔富饶的土地,更是已经被暴力拆迁掉了墙壁和大门,只等着他去入住。在如此美好的憧憬之下,这位年迈的君王再一次精神焕发,仿佛一头矫健的雄狮。体内时刻充满了用不完的精力。虽然由于年纪的关系,已经不可能将之发泄在女人肚皮上,但至少还可以将之发泄到夙敌头上。

他走过一个个打着不同旗帜地队列,享受着战士们崇拜而敬畏的目光,并且时不时矜持地举起马鞭回礼。最后,特库姆塞登上了营地中央一座临时搭建起的高台,从怀里摸出一根卷轴,启动储存在里面的扩音魔法。故作威严地清了清嗓子,开始发布例行的演讲。

“诸位可敬的先生们,诸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勇士们,我非常高兴能够看到你们汇聚在我的旗帜下,分享这次伟大远征地光荣!在这里,我首先要感谢你们的信任与支持……”

与所有形式远多于实质的万人大会一样。尽管特库姆塞预先搭建了高台,又从菲里手中搞到了几个性能不错的扩音魔法卷轴。但依然只有大约三分之一的人看得见又听得见,还有三分之一的人能看见却不能听见,至于最后那三分之一地人,干脆是既看不见又听不见,只能缩在营帐里发呆起哄。

不过,有那么几位看客倒是很悠闲地漂浮在半空中,一边品尝着精美的茶点,一边用颇为挑剔的眼光对着下面的大军品头论足,就是所处的环境实在太拥挤了一些……三个人挤在一具施加了漂浮术的单人棺材里。还要塞进去茶几和靠垫。能不挤吗?

“这完全就是最典型的中世纪军队,一帮毫无纪律的乌合之众。”吸血鬼女教授蕾贝卡很不客气地说道。同时往嘴里塞了一片杏仁饼干,“骑兵在战斗时的冲击力和组织力水平,大概能和野牛群看齐。至于步兵,能做到和兔子群一样就不错了。”

“兔子群?全都逃了还能算不错?”蕾妮很困惑地问道。

“总比疯狗群好,一小部分咆哮着冲上去发动自杀性突击,另外的一大半人则回过头来反咬你一口!”蕾贝卡叹息着回答,“在卡尔萨斯留给我地记忆里,耐色瑞尔第一帝国末期地军队,差不多就是这种样子。上战场之前拼命勒索开拔费,上战场之后一打就垮,为了逃跑甚至经常将长官杀掉。接下来还会抢在敌军之前,把即将沦陷的地区统统劫掠和屠杀一遍,美其名曰‘坚壁清野’。对于帝国人民来说,本国军队往往比费林魔葵更加可恶呢!”

她伸出一只纤细地玉手,朝下面那些散落得乱七八糟,仿佛雨后蘑菇般丛生的大小帐篷遥遥一指,“不过,这些印加人似乎对战争有着相反的观点。瞧瞧,预定安置两万士兵的营区里,却足足塞进去了五万人都不止,他们当这是打仗还是搬家啊!”

确实,在这片辽阔草原上汇聚起来的,除了大批非专业战士以外,还有一伙规模更加庞大的非战斗人群,其成分驳杂到了极点。主要包括占到四分之三人数的军人家属,企图低价收购战利品的流动商人、希望获得第一手货物的奴隶贩子、寻找创作灵感的吟游诗人、替士兵送信的民间信使、兼职廉价ji女的洗衣妇……几乎让出征变成了游牧民族的迁徙事实上也确实如此,绝大部分应征入伍的部族勇士,都是拖家带口一起来的。

为了容纳参加此次大远征的将士,特库姆塞预先就安排人手在草原上划分出了十个主要营区,计划每个营区入住两万战士。总共二十万人。但实际上汇集起来的,恐怕连八十万都不止。幸好,这部分多出来地人员暂时还无须分配口粮,否则就凭着祥瑞号在多次大甩卖之后所剩无几的粮仓,恐怕还真有被搬空的可能就在菲里跨越空间门抵达这处集结地的次日,他的巨舰也行驶到了最靠近金牛城的一处湖岸,无数芦苇筏子正顺着蜿蜒曲折的河道。在祥瑞号和金牛城之间轮番打转,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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