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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法诛天-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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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耿耿在人世间的第二堂课就这样开始了。

下课后,夫子给耿耿安排了一个很好的住所,一丛竹林中的一个小房子。

晚上,耿耿做了一个梦,梦到了一片熟悉的墓地,里面“更更”声不断。

醒来后,耿耿发现流了好多汗,学习之心更浓。

很快耿耿就弄明白了,他们翻来覆去学的都是一本经书的第一篇。

夫子没说这本经书叫什么,也没讲解第二篇,只是反复传授第一篇。

虽然第一篇只有短短地数千字,耿耿学了五个月,却仍旧不知道自己到底懂了没,到底懂了多少,只知道夫子很厉害很厉害,夫子讲的很深奥很深奥。

耿耿觉得夫子讲的经和他脑海中的化天歌一样难懂。

只是耿耿说不出化天歌,不然一定会向夫子请教。

不过,随着耿耿跟随夫子学的越久,体内的化天歌之气愈加壮实。

这里的人也对耿耿很好,他们和耿耿以前碰到的人截然不同,他们每一个人都没有那种狰狞和暴躁,他们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气质,让人放心,很像夫子。

耿耿很喜欢这个地方,除了能学到经书,他

道辉看着门外枯黄的垂柳,轻声念诵道:“墓地多更更,游子夜长长。春完秋又至,不若归去休。”

“能教的都已经教了,是时候该回去了。”想到这,道辉叹了口气,一些些本以为忘却的念头在脑海中电射而出。

看着眼前的几个稚嫩的弟子,道辉不由想起观前那些参天的银杏树,不知道它们的叶子是否也已经飘洒落下。

道辉看着一众朝气蓬勃弟子,欣慰地笑了笑道:“说来不知不觉一年已过,今天就是为师离开之日,我们的师徒缘分已尽,就此散了吧。”

“夫子!不要走!”学生们都哭泣起来。

想起几月和夫子相处的情景,耿耿鼻子一酸,眼泪流了下来。

“不要哭!你们都是好弟子。为师能教你们也是很开心。”夫子一边柔声劝慰诸位学生,一边依次给每位学生写了一个字。

“如恒你要记得要恒,变不可久,唯心能恒。”这是对花花说的。

“如守,这是给你的。你行事够利,但是不解上善之柔,这样容易吃亏的。”

夫子一边说,一边把那个柔字放在阿牛手心。

只见那小小纸条在阿牛手上光芒一闪就消失不见。

最后轮到耿耿的时候,夫子笑着说道:“一十八个弟子中,耿耿你是最晚来的,到走为师也没什么好送的,就把这个字送你吧。”

说完,夫子将手中的那个字贴在了耿耿手心。

耿耿向手心看去,却是一个大大的“辉”字在他的手掌间不断闪现。

然后,耿耿低下头去有点难受地道:“夫子,我太笨了,你教我的经,我大半不懂。”

夫子哈哈大笑道:“不懂最好,不懂最好啊。顽石尚能开窍成璞玉,更况于尔乎?耿耿你要记得,不能气馁。”

耿耿使劲点了点头,表示他知道了。

分别的时候,阿牛看着耿耿说道:“耿耿,你以后一个人要小心,外边的人很凶,特别是人类。你一定要小心,你胆子最小,不过不要紧以后有事可以到牛王寨找我帮忙的。”

耿耿一愣道:“怎么是我胆子最小了?不是夫子吗?”

阿牛想了想,肯定地说道:“不是,是你胆子最小。”

耿耿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心中盘算着到底怎么样才能让胆子大一点呢。

无论如何,分别的时候还是到了,这只不一般的鬼童懵懵懂懂的来到这个懵懵懂懂之地,最终又懵懵懂懂地离开了,陪伴它的只有那卷经书和那个石像以及心中这段时间学到的道义。

而他独身一人无路可去的时候,这日来到了一个比较舒心的地方,正默默地习练那神秘的化天歌的时候,却被正经过的秦轩给盯上了。

却说这秦轩想要去大泽山降妖除魔,他身怀九天神霄不灭雷霆禁法,又有无垢五行符护身和定身法,自是一无所惧,太极第三层感应之下的存在一概是秒杀的状态,怎么可能有所顾虑。

因此,秦轩一路上横冲直撞,开着感知走路,这样就相当于暗夜中的一盏明灯,在那些妖魔鬼怪眼里他的人味已经浓郁无比,他也想着有不开眼的跳出来好让他过过瘾,可惜的是天不遂人愿,一路上平安无事。

这日秦轩来到一真元浓郁之地,感知一扫竟然让到看到一件奇事,一个鬼童竟然在修行,这简直是不可思议至极。

对这些怪事,他是最感兴趣的,当下开始仔细观察起这个鬼童来,看看这鬼童到底是在打瞌睡,还是真的在修行,如果真是修行那么这个小鬼他收定了,不管厉害不厉害,他秦轩缺的不是打手。

秦轩觉得靠他的武力值已经完全可以解决一切,根本不需要打手,用上个世界的话来说就是他的战力已经突破天际,已经爆表了。

也别说他感到匪夷所思,因为说白了,这鬼童是一种很渣的存在,虽然它们号称跳出三界中,不归帝王管,但是修行资质奇差无比,而且是根本无法修习的,也不受天道护佑。

更何况,鬼童这类的生灵被称为修真界垫脚石不是没有原因的。

何为鬼童?阴年阴月阴时出生的童子死后如果葬在极阴之地,接了地气后就会成为鬼童,乃是最低等的鬼类,永世也难超生。

何为极阴之地,凡是天日不存,凝气立为冰之地都是极阴之地,凡人一旦入内,呼气则为冰,即使盛暑之天也觉遍体生寒,呆个一时三刻就一命呜呼。

成为鬼童后,虽然生机不断,**不损,但天光不在,人相不着,因果不保,行若走肉,性如狂兽,不知善恶,不辨吉凶,不能修行,不得自由,不得解脱,不过是一傀儡,怎能逃化为尘土之厄。

要不是现在秦轩多了一个见闻广博的师父,压根就不知道鬼物当中还有鬼童一说。

一直以来,他都以为鬼兵才是最低等的鬼物。

想那鬼兵都只是炮灰的货色,这比炮灰弱多了的鬼童那真的就是一无是处了。

正因为如此,鬼童这类存在才为修行界所有人所看轻,当做是蝼蚁一般的存在,就算有了神功可以习练,因为资质太差,终究是难登修仙之路,终究还是蝼蚁之属

这鬼童不过是木偶一般,终生受大地和鬼王奴役,连自由行动都不可得,又谈何修行求仙,这也是鬼物的通病,因为是借地气而活,虽是厚土所钟,但同样要受大地所限,除非修为到达超凡脱俗之境,否则只能在丈圆之地活动,永世不得脱身。

第二百六十六章所谓鬼童

不过,像是僵尸,幽灵之属,虽然同样身不由己,不能离开一定地域,但是好处是天生就知道吞吐日月精华,年深日久后好歹也有万分之一的指望成为一域鬼王,到时候统帅方圆小鬼,

而像眼前这个鬼童这般,因为死的时候年纪幼小,魂力不足,是万难修行的,最好的指望不过是有人超度,早日投胎

正因为如此,秦轩对这只鬼童才这么感兴趣,因为他很肯定这厮就是在修行,而且看其吞吐日月精华的速度还有了一定气候。

一时间,他惊喜地想道:“这还有天理吗?这种货色也能修行,难道是得了什么了不起的传承,这可是有意思了。嗯,应该不会是法宝。”

对于这种传承,秦轩倒是没有想法,因为他自身的功法够牛叉了,他倒是想学三四门旷世神功,但是那样的话不能他修炼完毕人就挂了,这是肯定的。

原来,这耿耿竟然得到是一部真正的传承道经。

何为传承道经?仙家有言道:“易得经书千万,难得真经一本。”

这里的真经就是指传承道经。

像化天歌这样神妙无穷的功法,就算把修炼办法原原本本地写下来,也是无人能够练成,因为其中牵扯的微言大义岂是寥寥几万字可以尽叙的,就算是名师指点,历经千辛万苦,又有高人一等之天资都万难有所成就,更何况是无人指导下。

而这只鬼童就福泽深厚,机缘巧合下习得这门功法,顿时犹如在暗无天日见到了一丝曙光,从此日夜修习,片刻不停。

而传承道经如此神奇都是因为那虚无缥缈的道,读遍经书千万又如何,移山倒海又如何,对渺渺大道,谁人不生仰慕敬畏之心,就连这修行界垫脚石的存在一旦得了功法都日夜修炼,孜孜不倦。

道之所在,仙之所求也,修仙终究还是要求道的,而鬼童耿耿懵懵懂懂间开了灵智,脑海中全是化天歌,然后无时不刻不在修炼它,不知不觉那颗求道的种子已经深深地扎根在他的内心深处。

话说这本经书在李长洪身边放了不知道多长时间,乃是年代久远到不可知之物。

当年乍得这本经书,李长洪也曾欣喜若狂,以为机缘到了,谁知道贴身收藏几十载,经书都翻烂了,才无奈地确定这经书除了年代久远,和普通的长春真言没有什么不同,其实就是一本长春真言。

最终,李长洪熄了一朝悟道,成名天下之心,老老实实地修炼起自家法门,谁知道天资有限,起步又晚,成就了了,眼看半截入土,大限将至,不免生了惶恐之心,这才跋涉涉水,遍寻深山大川想找那保命延寿之宝物。

也是他机缘到了,竟在这荒郊野岭之地找到了一气纯阳戒这等法宝。

这一气纯阳戒乃是正经的仙家法宝,虽然因为不善打斗在诸多法宝中只能排末位,可终究是真正的法宝,在外边修士们要抢破头的。

不管怎么样,他用了一本无用的经书换得了这等宝贝,无论如何都该偷笑了。

其实,当时那李长洪完全可以拿走宝贝,不给耿耿经书。

耿耿已经浑浑噩噩,神志不清,地气已经侵蚀他的魂魄,若是这样下去,不出变故,在过个十天半月,这个鬼童就要完全化身鬼物。

到时候正派人士见了说不得都要替天行道,灭了它增加修为。

邪派人士对这种低等鬼物也没什么想法,心情好当看不见,心情不好就顺手奴役了,几世不得超生。

说白了鬼童这等鬼物就是些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垫底货色。

李长洪脾气和其他师兄弟不同,他的性格绵软,做起事来不像是雷厉风行的正道门徒,倒像是商人,讲究和气生财。

若这鬼童已经化为妖邪,李长洪看了,肯定夺宝走人,半点也不会罗嗦,说不定还要为民除害。

但现在这鬼童新死不久,还是有几分人样,并无半点凶恶模样,看起来还很可爱,李长洪心里就过不去了,自以为夺了人家的福缘,觉得不大好意思,这才百般哄弄,临走时还不忘扔下那本曾经珍爱非常的长春真言,以此了却这段因果。

身为修行之人,却心软到这种程度,难怪他恩师都看不下去,评价他:“妇人之仁太甚,难成大器。”

因为这个,遭到师门长辈不喜,再加上天资平平,几十年仍旧了无成就,自然不会受到什么关注,难怪混得如此凄惨。

他恩师倒没有看出这个李长洪福缘不浅,这个一气纯阳戒虽然用作伤敌或者防御自保皆不如意,看起来功用有限,不如那些动辄地摇山动的法宝,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这东西其实有不小的来头。

这戒指乃是极久远就存在的法宝,当年此物一出,天下震动,人人都炼有一件,只是后来随着世易时移,这东西的效用越来越鸡肋,许多灵妙之用也失传了,因此在诸多法宝中显得平平无奇起来。

但是这化天歌的来头可是不小,乃是正经上古功法,名字取得乃是六气御天之真意,其神妙精奥之处直追当世几大宝典。

这里的六气就是“时乘六龙,以御天也”中的六龙。

御是变化,带动的意思。

天有四时,每一时都可修炼出一种道法,威力绝伦,远超普通道法,因此那些修仙问道之士就称之为神通。

上古一位大能曾经成功习练出这功法中的一种神通,用它来冰封了一界的海水,结果使得诸界震动,仙魔战栗。

这小鬼懵懂间竟然学会这门道法,福缘之深厚让人叹为观止,直叹造化之神奇,谁能想到这小小鬼童也有修仙求道的一天。

这倒也不奇怪,上古之时,这门功法都是出了名的难练,不知道多少修士练了一辈子都只能门口打转转。

只是被这秦大少看见了,就祸福难料了。

虽然现在用无垢五行符能够一下子收掉这小鬼,但那边秦轩却是犹豫起来,因为现在的他虽然修为不深厚,但是眼光毒辣,根基稳固,一下子看出这个小鬼童修炼的功法不一般。

因为从这边,他暗运真元在双眼,一下子就看出这小鬼童附近的真元都结成云霞状态,这可是上古功法的标志啊。

一下子,秦轩有点头晕眼花起来,心想道:“这世道都乱了。修行界最不容易修行的存在竟然在修行难度最高的功法,真是年轻无极限啊。”

他却忘了,他的功法修行起来也是艰难无比。

然后他有些苦恼地想道:“若是这小东西还是一个鬼童说不得收了了事,但是它神智开了,能修炼功法,这不是和人没区别了吗?我秦轩是恶人不错,但是不是坏人。”

不过,不得不说秦轩眼光确实厉害,马上就看出这个鬼童不能用常理来看待了。

鬼童顾名思义,已经不是凡间生灵,乃是鬼魅之属,

第二百六十七章修行

成为鬼童后,他们的心智已经为天地所夺,两魂七魄已经消散无几,唯有地魂一枝独大,有日渐壮大之象,这才能维持生机不觉,只是意识丧失,神智难清。

本来人死后,三魂七魄离开身体,生机断绝,但是因为这鬼童体质特殊,受天地所钟,这才留住地魂和人魂,化为鬼物。

虽然肉身不腐,又有不可思议的道法,但是地气进身,终究不是人力能受,因此只能算是行尸走肉,不仅被拘束在一定地界不得自由,更可怕的是忘却一切,行事全凭本能,毫无人性可言,而且不受天道的庇佑,实在是生不如死。

本来,这个鬼童也难逃这悲惨的命运,只是他福缘深厚,竟然得到了堪称至宝的传承道经,记载的又是能够镇压天地二气的无上真经。

但是,现在这只小小蝼蚁毕竟习得了上古神功,虽然神功难练,难有成就,但是也使得这只蝼蚁开始思考起其他同伴从没有考虑的问题:“我叫什么?”

这样的存在已经不是鬼物了,起码不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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