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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社会好-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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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年纪轻轻,按原始人的观点很有些丑,也可以说按王二蛋的观点很帅的小年轻。他大概是刚刚成年,还不足二十岁。在这样一个爱劳动,每晚睡觉前火热的劳动之声都会充斥响彻在四周的部落里,需要怎样的毅力与耐力才能憋得住心底的冲动,劳动工具的冲动啊!
这个小年轻在想什么?难道他还想把自己的第一次劳动保留到那个他喜欢的人吗?难道他是个神经病吗?
众人仿佛看到了奇迹一样难以置信的看着小年轻:竟然没有发现部落里还有这种有些变态与神经的人,他到底是怎样逃过众人的眼睛的呢?是怎样逃过女人们的好记性的呢?怎样逃过女子们的宁可自己累得半死,也绝不放过一个处男的追捕的呢?
王二蛋走过去,很是佩服的拍了拍小年轻的肩膀:如果自己当初不是被那些人稀里糊涂的骗掉了自己的第一次的话,自己一定会把它保留给那神一样的女人!
他很和善的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年轻骄傲的回答道:“我叫还凑活,据说是说我的相貌还凑活!”
王二蛋语重心长的道:“还凑活,你是用左手还是用右手?”
还凑活很悲壮的道:“我要用两只手!”
“好!太有追求了!”王二蛋想起一首悲壮的古诗,具体是怎么说的他记不清了,只记得诗的大意是:风吹的挺大,水还有点冷,长的挺壮的人走了就回不来了。
还凑活自顾自的忙活去了,而此时诈尸鬼体内的火焰也熄灭了,他的身体表面又长出了一层黝黑、光滑、结实的皮肤,一身结实的肌肉乍然而出。一个疑似劳动工具的东西也在他的两腿之间长了出来,个头也还不小,跟王二蛋实力差不多。他的脸上也长出了眉毛、鼻子、耳朵、眼睛、嘴巴。
他的样子终于和人差不多了。如果不是众人刚才看到过他的死尸样,怕是决不会认为他是鬼的!由此可见,永远不要根据你看到的那一点点事实,去判断一切。
诈尸鬼缓缓睁开了眼睛,露出一对黑白分明的眼眸!
在这幽暗的夜里,诈尸鬼猛地看去就像两个白色的圈圈漂浮在空中!
诈尸鬼大概是恢复了全部实力了,而自己这边还凑活由于众人热切注视的目光而紧张激动,无法集中精力,导致迟迟不见结果!
王二蛋焦急地道:“大小眼,快讲些劳动时的美好场景!”
第四十三章、我服了你了!
大小眼见王二蛋竟是如此器重自己,将如此重担交到自己肩上,不由得心情激荡。他发挥自己在劳动上的热情,将劳动时的美好场景细细道来。这期间自然也少不了众人绘声绘色的补充!
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兴高采烈的聊着劳动体会,简直忘记了那边还有一个诈尸鬼!
但诈尸鬼也对众人这奇怪的表现有些吃惊,他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要围成一团,看一个小年轻在那里劳动!难道这个小年轻憋的受不了了,不马上劳动就得死吗?以他想来,这群人既然不跑,就该跑过来和自己拼命,为何要整这么一出?
既然想不明白,又胜券在握,那不妨等上一会,看看这出奇怪的好戏也无所谓。
还凑活在众人的许多儿童不宜的语言的刺激下,终于得以集中精力,努力工作。不一会,在极度的兴奋过后,第一次劳动的成果终于出现在了他的手中。真是量又多来味又浓!
王二蛋赶忙跑到还凑活身边,握住他的手,将他的劳动成果涂抹到了自己的手上。虽然很恶心,但这种事毕竟还是要族长来做的。
这是最后的机会了,虽然是很不靠谱的一次机会!但愿这群原始人也能整点有用的传说!但愿这个传说不是哪个神棍劳动之后的一时兴起!
王二蛋双手沾满劳动成果,转过身去,对着诈尸鬼怒目而视。虽然也知道劳动成果大概没什么作用,但在气势上还是要做足功夫的!
诈尸鬼看着王二蛋,眼神中透出一种无法置信。
难道真的有用,王二蛋嘿嘿嘿的冷笑几声,然后向诈尸鬼狂奔而去。我先抹你一身,就算伤不到你,也让你去再洗洗澡!
未等王二蛋跑到近前,诈尸鬼一个纵身跳到远处。他伸出手来,做了个制止的动作,然后开口道:“我服了你了!”说完他一闪身,不见了身影。
王二蛋才不管什么服不服的,最重要的是对方走了,小命也保存下来了!原因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结果!而诈尸鬼离开之后最重要的就是赶紧找地方洗洗手!王二蛋向着小溪的方向狂奔而去。
众人没成想这劳动成果竟有如此功效,直接就把诈尸鬼给吓跑了!太神奇了!
但几位头脑灵活的家伙包括还凑活还是看出些门道,这诈尸鬼的走虽然确实和劳动成果有关,但却不是因为劳动成果有多么神奇,而是因为王二蛋那不怕恶心的精神!
族长威武!
大家尾随着王二蛋来到了小溪旁。
王二蛋蹲在小溪边,伸手就在小溪里洗了起来。过了一会,手上终于不再滑滑的粘粘的了。王二蛋甩甩手,站了起来。
望着众人崇拜与尊敬的目光,王二蛋觉得自己没白辛苦一场,恶心一场!
大难已过,哭丧鬼也不知在何方,还是赶紧召**人,收拾收拾连夜就走吧!他命令众人赶紧高唱欢庆的歌谣,把那些还没走远的女人和孩子们召唤回来!
众人义不容辞,纷纷卖力的大喊大叫。他们边走边嚎,没多久就回到了部落里。
不久之后,女人和孩子们也回来了!
族人终于又凑齐了。
王二蛋大声道:“大家赶紧收拾收拾。那个哭丧的鬼还不知在哪里,神仙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干完自己的活,我们还是赶紧离开的好!”
众人赶忙收拾。不一会,他们收拾已毕,在王二蛋的带领下向着南方摸黑快步前行!
整整走了一整夜,王二蛋才找了一处平整的地方让众人安歇!
众人树好茅草屋,疲惫已极,连每日必备的睡前劳动都没进行,便直接倒头就睡。
等到中午的时候,众人方才稀稀拉拉的从睡梦中醒来。几个精神头还算好的人坚持饭前劳动的好习惯,但大部分醒来之后都急忙钻木取火,开始烧烤。
王二蛋一边烤着兔子肉,一边思索着以后的生活!
昨天那个诈尸鬼真是皮糙肉厚,身强体壮,实力远远超越了自己。而那个哭丧鬼还没有死,不知他何时还会来找麻烦,如果再引出这么一个实力强大的鬼的话,自己大概就没有昨晚那么好的运气了。毕竟不是每个鬼都有讲卫生的好习惯的。
要怎么对付这些皮糙肉厚、身强体壮的家伙呢?难道要靠神仙吗?真的有神仙吗?难道我自己就没有皮糙肉厚,身强体壮的潜力吗?
王二蛋握紧了拳头,觉得机会还是有的,潜力还是有的,只是还没有出现!
多多锻炼吧!应该有些用处!
第四十四章、找几个人杀一杀
众人一路向南,王二蛋边走边锻炼身体。俯卧撑仰卧起坐什么的他基本是不知道的,所以他的锻炼主要以舞斧子为主。
他造了一个一百来斤的大斧子,每天都抡着它砍树玩。巨斧砍树时那摧枯拉朽之势让他觉得心旷神怡,神清气爽,很爽很爽。
抡了十几天之后,王二蛋带着众人脱离了热带山林,来到了一片空旷清爽的草原地带。
真凉快啊!在这里过冬的话怕是要冻死了!众人用眼神交流了一番,都有些不理解族长怎么会带众人来这里!
说是要到暖和的南方过冬,谁知却到了寒冷的南方!难道重新往北走吗?这样的话,族长的威信岂不是要大打折扣?看来是得硬着头皮干下去了。
王二蛋大声道:“这里就是我们的终点了,这里一年四季都很凉快,很适合我们生活。几天前,神仙忙完了自己的活,曾经在梦中告诉我要我们到一个凉快的地方去。想必就是这里了!”
神棍老大爷补充道:“至于过冬的问题,我们和神仙关系这么好,到时他肯定会有安排的!”
神仙爱上身也凑热闹道:“神仙是绝对靠得住的,我们的族长也是靠得住的,大家不要忘了神仙还曾传给他一个聪明的大脑!”
这是一个重要的时刻,从神到人必须慢慢过渡,免得有一天真的遇到神仙,自己这边的族人都跑到神仙那边去就实在很不好了!
王二蛋大声道:“有本族长在,保证你们有吃有喝,冬天冻不死,夏天热不死,爱干几回干几回!”
大家对于王二蛋自然很是信任,毕竟王二蛋还是做了许多实际工作的!
随后的几天里,王二蛋带着族人,利用草原草多的优势,发挥自己粗糙的编织工艺,编出了草席,草帐子,把茅草屋的结构什么的也给改进了一番。王二蛋还利用业余时间,以锻炼身体为次要目的,在部落周围用石头垒起一道大大的围墙。
终于众人在凉爽的秋风里也觉得不是很冷了。而且众人还发现草原里野生动物挺多,有许多新鲜品种,吃起来很有味道,比兔子老鼠猫强多了。
果然是吃饱喝足冻不死的好日子啊!
生活问题处理完毕了,增加人口的议题又被提了出来。
王二蛋拎着大斧,带着一半的队伍,主动出击,四处解决人口问题。
不管是由于王二蛋的淫威,神仙的神威,斧子的武威,总之四周的人还算基本老实,都投到了王二蛋的部落里。当然王二蛋也不会忘记要找寻那些命运悲惨,觉悟不高,由于不想被杀了吃而逃到山林草原里的姐妹们。
一千人,两千人,三千人,……一万人。
王二蛋终于激动地感到了万人之上的感觉,虽说那感觉也不咋地。
而他斧子的重量也加到了二百斤!手持粗长的树枝支撑起的大石斧,王二蛋虽没有傲视天下的感觉,至少也有傲视整个部落的感觉,毕竟他的斧子是个头最大的!
再去外面抓人的话,大概要二十来天的路程了,太远了,太费事了!王二蛋已经厌倦了在路上奔波的日子,他不想再出去抓人了。
族人们对这件事也很认同,毕竟都一万人了,又有石斧这么高科技的武器,可以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了。
王二蛋很想抓头斑马山羊的骑一骑,应该是很威武很有意思的,但斑马山羊们一直都不老实,是宁肯嗝屁,也不愿意别人坐到他们的背上。最后王二蛋只好遂它们的心愿,把它们杀了吃了!
虽然日子很舒服了,二级城市实力的女子也找到了一个,三级城市实力的加上真丑也有三个了,但王二蛋的心里一直有些念念不忘那个神一样的女子。
一路南下,所有的地方都找遍了,却还是没见到神女的踪迹,真的是见不到了吗?
王二蛋一边苦苦思索,一边过着每天都没什么区别的日子,直到三个月后的一天,鼻子大、胳膊粗、大小眼、眉毛细、肥肉少等人聚集到他面前,向他提议要报仇!
所谓的报仇就是很久之前,王二蛋都不知是真是假的那次仇恨。那个把鼻子大等人的几千人部落消灭掉的仇恨。
王二蛋觉得这事很有意思,说不定可以趁这次机会把人数翻上一番。同时他也好久没有出去转转了,是时候出去散散心了。
根据季节变换算来,现在天挺冷,大概是冬天,按照地球上的说法应该是快过年了,过年嘛!总要找些娱乐活动!
王二蛋召集了部落里所有的人,大声道:“我想起从前被杀死的兄弟姐妹们,心中难过,想要为他们报仇雪恨。你们有意见吗?”
众人也都过够安稳日子了,除了吃就是睡,再不就是劳动,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意思?还不如出去找几个人杀一杀?报仇雪恨,自己还真有些仇恨,既然可以报,那就报一报吧!反正也没啥事干!
看到众人激动的目光,王二蛋知道事情差不多了,但怎样才能从鼻子大等人的部落开始呢?
第四十五章、杀还是不杀
王二蛋想了想道:“我决定从仇恨最遥远的部落开始,大家谁的对头最远?”
鼻子大是聪明人,自然知道王二蛋是在等他的回答。他急忙大喊道:“我的对头离此有三十天的路程!”
三十天确实是挺远的了,王二蛋认为这群方圆二十天路程内的人应该不会有仇家住的远过三十天去,但突然有人站起来喊道:“我的对头离此有四十天的路程!”
王二蛋定睛看去,是一个小部落的族长名叫爱记仇。这就不好办了,本来是打算只打鼻子大等人的仇人的,现在看来不得不多干些体力活了。他仔细问了问,发现对方仇家的人数也不多,方向和鼻子大等人仇家的方向还算一致。
看来是顺路,运气还可以。
当天,众人狠命发扬爱劳动的传统,一天之内连战十余回合。就要出征了,在路上可是没有女人的!
第二天王二蛋带着一半的队伍,向着鼻子大的仇家奔去。牙口好和神棍老大爷留守家门。神仙爱上身随队体验,增长见识!
一路走去,众人又进入了原始丛林。在鼻子大的带领下,他们快步前行,将三十天的路程缩短成了二十五天。
这天下午,鼻子大等人的仇家出现在了远处的树林背后。那是一个几千人的部落,人们正熙熙攘攘的聚在一起,坐在地上休息。地上有许多血淋淋的肉还没有吃光,看来他们的伙食确实挺不错。
王二蛋分给爱记仇二百来人,让他自己去报仇,然后将剩下的人分成五队,要从五个方向突入。爱记仇部落的一些族人也留在了王二蛋的那一群里,以便在爱记仇出问题时前去帮助!
既然是为鼻子大等人报仇,自然鼻子大要在正面的队伍里。
王二蛋也在正面的队伍里,他决定自己带着人从正面突入。对他自己的实力,王二蛋还是很确信的,以一敌一绝对没问题。
众人分散已毕,王二蛋带着五百来人从正面的树林里大喊大叫的猛然中出,那些敌人随时有所防备,但仍被王二蛋等人的气势所打乱,混乱之中有些慌了手脚。
但大部落不愧为大部落,其中一个体格强壮、疑似族长的人带着人从部落中心杀了出来,直奔王二蛋而来。
王二蛋也不客气,一斧子砸过去,对方颇有无畏精神的举起手中的石头相迎。
咔嚓一声,石头碎裂,王二蛋的斧子顺势而下,将对方一斧子砸的鲜血飞溅,脑浆迸裂,脑袋碎得稀里糊涂,残缺不全,前胸也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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