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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父 正文+番外完结_作者:尼罗-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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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片刻之后,他拎着一只大纸包跑跳出来,不顾形象的钻回车内。陆雪征毕生还没坐过这么快的车,一路上心惊胆战,一直没敢和叶崇义说话,如今松下一口气,便扭头向他说道:“崇义,多谢你,你现在把我送回家去就好。”
    叶崇义将那一纸包药品扔到陆雪征的怀里,随即一言不发的发动了汽车。
    
    叶崇义把陆雪征带回了自己的新居。
    陆雪征现在势弱,右小腿上的伤口被黑血厚厚糊住了,一阵一阵钻心的疼痛。在这种情况下,他不敢惹恼叶崇义,只得是乖乖被对方搀扶着下了车,一路单脚蹦进了楼内。
    叶崇义把他送到客厅沙发上坐下,然后仍旧是不言不语。东倒西歪的转身跑出去,他失踪了足有十多分钟,才亲自端着一只大托盘走了回来。
    托盘放到沙发前方的茶几上,上面摆着两杯热气腾腾的牛奶咖啡。叶崇义端起一杯送到嘴边吹了吹,而后坐到陆雪征身边,将这杯浓郁咖啡一直送到了他的面前。
    “我已经打电话叫了医生过来。”他一眼不眨的盯着陆雪征说话:“雪哥,你不要怕,我这里很安全。”
    陆雪征接过咖啡,滚烫的喝了一口。抬眼望向叶崇义,他忽然笑了:“谢谢你,崇义。”
    叶崇义痴痴的凝望着陆雪征——他今天凌晨起床赶去六国饭店,穿过了一场激烈的枪林弹雨,而后驱车几百里赶回天津。现实生活是这样的激烈鲜明,可为什么在他注视着陆雪征时,还会感觉人生如梦?
    这时,陆雪征又问道:“崇义,你怎么会在那里?”
    叶崇义,像个鬼似的,实话实说:“雪哥,我一直在你身边啊。”
    陆雪征听了这话,因为不知实情,所以心里有些难过,感觉叶崇义现在是越来越神经了。
    
    半小时后,医生来到。
    这医生自驾汽车前来,一看周身做派,就可知他不是个正经医生。帮着叶崇义把陆雪征架到楼上卧室中躺好,他闲话一句不问,直接就将陆雪征那条伤腿抻出来搭在了床边一把木椅上。打开随身携带的皮箱,他像名熟极生巧的手艺匠一般,抽出一把剪刀剪开了陆雪征的裤腿。
    一针麻药打下去,他默然无语的略等了片刻,随即将那手术刀在打火机的火苗上燎了一下,然后就割向了那血肉模糊的弹孔。
    陆雪征这枪伤拖的太久,伤口已经隐约化脓,亏得天气尚凉,还不至于腐烂。那医生仿佛是对一切都不讲究,大刀阔斧的在那深深刀口里乱扒乱捅;叶崇义在一旁看着,脸都青了;而陆雪征仰卧在床上,虽然伤口麻痹,但因心里清楚知道那医生的所作所为,故而咬紧牙关,一眼不看,权作不知。
    片刻过后,房内起了“叮”的一声轻响,正是医生用镊子夹出弹头,十分麻利的将其扔到了床边的痰盂里去。拿起一瓶酒精略略冲洗了伤口,他穿针引线,竟然像个裁缝似的,三针两针的便将那孩子嘴一般大的伤口缝合了起来!
    丢下一包云南白药和几粒消炎药片,该医生宣布治疗完毕。从叶崇义那里索取到了五百块钱的诊费,他拎着箱子下了楼,扬长而去。
    
    这医生虽然仿佛屠夫转世,不过社会上往往还少不得这样的货色。陆雪征如今既然不敢公然住进医院,伤情又不能再被耽搁下去,只得是经受对方的炮制——毕竟子弹是被取出来了,伤口也被缝合起来了。他并不是什么娇贵人物,如此治疗也就足矣。
    送走医生之后,叶崇义跑上楼来,仿佛很高兴似的,坐在床前问陆雪征:“雪哥,饭菜马上就好,你要不要先吃点饼干垫垫肚子?”
    陆雪征仔细审视了叶崇义的面貌,忽然问道:“你怎么瘦成了这个样子?”
    叶崇义一愣,立刻抬手摸了摸脸:“我……我不知道。”
    陆雪征虚弱的微笑了一下:“瘦的都不好看了。”
    的确是不好看了。叶崇义的底子再好,也经不住他这样作践祸害。他的眼窝深陷,面颊也深陷,相应的就显得颧骨支出,是一张眉清目秀的青白画皮蒙在了骷髅上。
    无地自容的低下头去,叶崇义显然是有些惶恐了:“我……我……我很丑吗?”
    陆雪征知道他爱漂亮,皮包骨头了也仍旧衣冠楚楚。再次勉强笑了一下,他轻声说道:“傻子,逗你玩呢!”
    叶崇义惶惶然的望着陆雪征——随即低下头,抬手捂住了脸。
    陆雪征这时又道:“给我家里打个电话,让李纯夜里过来接我。”
    叶崇义猛然放下双手,双眼放光的做出了回答:“不!我不让你走!”
    然后他俯身下去紧紧抱住了陆雪征,又把面颊贴上了对方的胸膛:“留下来养伤吧,求求你了。伤好了再回去,我会伺候你的。求求你了。”
    他现在瘦的要命,衣服下面就是一身骨头,成了精的一捆干柴似的,枝枝杈杈的死死缠住了陆雪征。陆雪征先前最爱他貌美,但是如今他不美了,陆雪征却也只是感到了一阵心疼——一点不嫌,单是心疼。
    抬手握住叶崇义的细脖子,他顺势向上抚摸了对方那枯涩的短头发:“好,好,我不走,真不走。”
    
    
    
    
    
    难缠
    
    入夜时分,陆雪征换了睡衣,倚靠床头半躺半坐,
    麻药早已过劲了,腿上伤口隔三差五的就要大痛一阵,刀子剜肉一般直扎人心,偏又按不得揉不得,只能是由它疼去。他倒是并没有叫苦连天,单是默默忍受,煎熬的满头满脸都是冷汗。
    叶崇义手拿毛巾蹲在一边,不时的为他擦拭汗水。大概是感觉陆雪征实在太痛苦了,他忍不住说道:“雪哥,我去给你弄些杜冷丁回来吧!”
    陆雪征抬手接过毛巾,咬紧牙关摇了摇头。闭上双眼做了一个深呼吸,他屏住气息熬过眼下这一阵剧痛,随即长长的吁出了一口气,大汗淋漓的轻声笑道:“傻子,不用这么看着我。伤口不会总是疼,过一阵子就好了。”
    叶崇义看他苦中作乐的对自己笑,不由得也跟着露出了笑容。小心翼翼的挪到陆雪征身边坐下,他低声说道:“雪哥,你终于又肯理睬我了,我真高兴。”
    陆雪征抬手搂住了他的肩膀:“崇义,你也老大不小了,以后要懂事。”
    叶崇义垂下头,声音微弱的回答道:“嗯,我知道。”
    陆雪征摸了摸他的脸蛋,摸了摸他的头发,又握住了他一只纤瘦冰凉的手。无可奈何的长叹了一声,他苦笑着说道:“你还不如我的猫听话。”
    叶崇义仰起脸,轻轻的在陆雪征的颈窝处乱嗅。
    
    叶崇义不让仆人接触陆雪征。
    一切杂事全由他亲力亲为,他不辞辛苦,从早到晚守在房内,老实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回他算是品尝到了体力劳动的滋味,虽然那劳动的内容无非是搀扶陆雪征下床解手,或者是一日三顿的将饭菜端到房内桌上。
    卧室那有限的空间里,蕴藏了叶崇义无限的快乐。生意场上的伙伴们把电话打到家中来,要和他讨论股票问题;可他现在哪有心情去管那些身外之事?
    为了省事,他一鼓作气的将手中股票尽数出卖,亏了三万,然而毫不在乎。
    他从小见惯了钱,钱这东西束缚不住他!
    
    陆雪征让叶崇义多吃饭。
    叶崇义乖乖的坐在小饭桌旁,单手托着一只小瓷碗,用筷尖挑着米粒往嘴里送。每吃一口,便要心不在焉的东张西望一番。陆雪征看不得他这个做派,气的笑了:“黄花大姑娘也没你这么矫情,狼吞虎咽起来不行么?”
    叶崇义换了一只汤匙,舀起半匙米饭一口吞下,然后咀嚼了足有半分多钟。抬眼发现陆雪征正似笑似怒的瞪着自己,他立刻加快咀嚼速度,然而就是咽不下去。
    千辛万苦的吃完那一小碗米饭,他累的犯困,直打哈欠。而陆雪征看了他这点本事,哭笑不得,心想这是烂泥扶不上墙,将来的日子可怎么过?
    夜里两人上了床,叶崇义聚精会神的为陆雪征换药。
    伤口已经大致长合,并没有化脓发炎。叶崇义小心翼翼的为他涂上药粉,然后用纱布薄薄的蒙上了一层。收起药品洗净了手,他关闭电灯上了床,钻进陆雪征的被窝里睡觉。
    睡觉之前,照例是要谈几句闲话。叶崇义讲起自己强行赶走了家中的老姨太太们,得意洋洋,毫无恻隐之心;又讲老姨太太们要联合起来到法院告自己吞占家产,欺凌庶母,不过没关系,打官司就打官司,谁怕谁!
    他似乎是不能真正明白叶家公馆的价值,他当时要用钱,也的确是从那公馆上得到了钱,这便足够了。现在孤身搬到这座小二楼里,他也不觉着愧对祖宗——他对任何人都不负任何责任,包括自己。
    长篇大论的唠叨完毕,他翻身面对了陆雪征,伸手搂住了对方的一条手臂。陆雪征一直没言语,直到这时,才在黑暗中柔声问道:“崇义,你现在还有没有钱?”
    叶崇义痛快的答道:“有!”
    陆雪征抽出手臂搂住他,又慢条斯理的说道:“将来要是穷了,就来找我,我养活你。”
    叶崇义愣了一下,随后低声笑了出来:“养我一辈子啊?”
    陆雪征很冷静的回答道:“是的,养你一辈子。”
    叶崇义沉默半晌,末了伸手抱住了陆雪征的腰:“这是从哪里说起的话?”
    陆雪征侧过脸来,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下:“你在北平救了我一命,我自然应该向你报恩。你看你这个德行,没心没肺,以后不知会落到什么田地。如果日子当真是过不下去了,也不要怕,我会管你。”
    叶崇义慢慢蜷起身体,搂住陆雪征腰身的手臂也渐渐收了紧,声音轻细的好像猫叫:“我……我还以为是因为你爱我。”
    陆雪征伸手抚摸了他的头脸:“你这混蛋总是发疯,让我怎么爱你?”
    叶崇义在被窝里缓缓的辗转挪蹭,忽然扭头一口咬住了陆雪征的手臂。鬼哭似的哼唧出声,他仿佛是憋闷压抑的忍无可忍了,时轻时重的合了牙关不肯松开。
    陆雪征毫不躲闪抗拒。他知道叶崇义不是故意的撒泼耍横,这家伙天生是那种诡谲性情,发疯的时候自控不住。
    
    叶崇义强行控制自己不要去揉搓陆雪征,因为陆雪征腿上有伤。
    他将棉被一角塞到口中拼命撕咬,又在床上蹬来滚去,抬手去捶黄铜床头。黑暗之中陆雪征瞧不清他的面目详情,可是从那声气之中也能感受到他的烦躁。撸起衣袖把一条手臂伸过去,他温柔的轻拍了对方的后背,口中低声哄道:“宝贝儿,我在这儿呢,乖。”
    叶崇义的嘴唇擦过了他的手臂,随即一头撞进了羽绒枕头中去。干打雷不下雨的发出哽咽声音,他把面孔埋在枕头中蹭了又蹭,最后忍无可忍,还是张嘴咬上了陆雪征的手臂。
    
    翌日清晨,叶崇义坐起来,从被窝中拉扯出了陆雪征的手臂,蹙着眉头细数上面那一圈套一圈的牙印。
    他牙齿好,所以牙印也是整整齐齐的,青里透紫,紫里带着血色。陆雪征也醒了,不过没睁眼睛,迷迷糊糊的说道:“小疯狗,咬你爸爸!”
    叶崇义后悔的快要落下泪来,扬手就甩了自己一记耳光。
    陆雪征睡眼朦胧的起身把他扑回了被窝里:“别犯傻,爸爸不怪你。”
    叶崇义死死搂抱住了陆雪征,仿佛是要一鼓作气勒断对方的骨头,又气喘吁吁的颤声问道:“雪哥,你为什么不喜欢我?是不是因为我我现在很难看?”
    陆雪征一下接一下的抚摸了他的后背:“当然不是。崇义一点也不难看,还是和原来一样。”
    叶崇义依旧把陆雪征紧箍在自己怀中:“我知道我现在瘦的吓人……”
    陆雪征凝视了叶崇义的眼睛:“瘦了好,苗条。不过人一瘦下来,身体就未必强壮,所以为了健康着想,我还是希望你更胖一点。”
    叶崇义迎着陆雪征的目光,拧着眉毛追问:“那咱们两个也睡了好几夜了,你怎么一直都不碰我?”
    陆雪征听闻此言,不禁笑出了声音:“小不要脸的,老子腿上的肉都让子弹打飞了,动一动都是疼,哪里还有心思去干你?”说完这话他推开叶崇义翻身仰卧下去:“要不然,你坐上来?”
    叶崇义这时才是彻底的转怨为喜了,眉目间褪去黑气,显出了温暖明朗的光华:“我不,我才没那么贱!”
    陆雪征察言观色,料想叶崇义今日大概是不会再疯,便也松了口气,口中咕哝道:“你啊,比娘们儿还难缠。”
    
    叶崇义高高兴兴的下了床,早饭时还努力加餐,多吃了小半碗饭。心情愉快的出门跑了趟交易所,他与素日的那些朋友们谈了谈近日公债价格的起伏,又对几支股票的前景进行了预测,说起话来有理有据的,万万没有一丝疯气。旁人怪他前些日子将股票出手的太仓促,结果大受损失,他也会条理分明的编造理由,进行搪塞。
    及至和这些人闲谈完毕,叶崇义因想陆雪征失血许多,元气受损,应该多吃些美味食品补养身体,便四处询问城中哪里出售真正的金华火腿。旁人听了,都说火腿易得,但是真正地道的金华火腿可就少见。有人指出一家无名小店,叶崇义听了,就兴兴头头的乘车前往,果然买来一只脏兮兮的真正好火腿。
    哪知待他回家进门之后,却是看到陆雪征坐在楼下客厅中,正在和一名油头粉面的青年谈话。
    眼看叶崇义横眉怒目的站在了门口,陆雪征便对面前的苏清顺说道:“我的态度就是这样。你让戴国章把话带给李继安,就说姓张的确确实实是名汉奸,我陆某人杀贼有功,不怕声张,他可以将这件事随便宣传,我权当是他替我扬名了。如果李继安肯让一步,那我愿意替他出一笔医药费作为补偿;如果他一定不依不饶,也没关系,让他算算他有多少小兵,我有多少门徒。总而言之,我一定奉陪到底就是。”
    苏清顺规规矩矩的站在他面前,这时便躬身答道:“是,干爹。”
    陆雪征挥了挥手:“回去吧。”
    苏清顺又鞠一躬,转身走向门口。叶崇义侧身让出道路,待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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