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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父 正文+番外完结_作者:尼罗-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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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小丰在房内杀气腾腾的擦拭飞刀,一会儿失魂落魄的沮丧,一会儿又自得其乐的笑出声来。而与此同时,陆雪征已经放开了韩棠,正独自坐在沙发上想心事。
    韩棠悄没声息的回房去了,小灰猫溜过来补了缺。陆雪征缓缓抚摸它那光滑温暖的皮毛,摸着摸着,就抱起它来面对自己,又撅嘴在它的小脑门上亲了一下。小灰猫顺势蹿到他的肩头,咪咪的舔他面颊。他知道这是小灰猫在向他示好,故而也歪过脑袋去蹭那猫脸蛋。哪知就在此时,小灰猫忽然亮出利爪,在他那脖子上不轻不重的挠了一把——随后一个箭步窜到地上,开始恶声恶气的向他尖叫,周身那毛也一齐竖了起来。
    陆雪征抬手摸了脖子一把,没见血,然而很疼,想必皮肉定是破了。
    他没动气,起身走去把小灰猫又抱回了怀中,并且低头对它说道:“小灰灰,你闹什么?我对别人好一点,你就要吃醋?再敢挠我,我就把你丢出去做野猫!”
    小灰猫的毛发渐渐平复下去,然而像在哭泣、或者叫|春一般,拖着长声喵喵的鬼叫——它是一只唯我独尊惯了的小猫,嫉妒心是非常之强的。
    
    
    
    
    
    
    宠爱
    
    陆雪征吃西瓜。西瓜切开来,他挑那中心最甜的几块端回房里,先拿起一块送到韩棠嘴边,让他吃掉那个“尖儿”,然后自己再打扫剩余。
    韩棠在每块西瓜上都咬了两口,感觉的确是甜,然而心里很不安。他宁愿陆雪征对他刻薄苛刻一点——陆雪征强迫了他,扼杀了他和叶三小姐的爱情,他恨陆雪征。可陆雪征如果对他再这样溺爱下去,他怕自己立场不稳,也许也要发自内心的软化投降了。
    下午下了一阵子雷阵雨,暑热退下去,天气变得温凉宜人。陆雪征带着他去后面小花园中散步。韩棠经过那被雨水浸润成深色的小木桥,忽然停住脚步伸手向水中一指,很惊奇的笑道:“嚯!还有小鱼哪!”
    金公馆后花园中的小溪,是当年自行开挖出来的一条小小水道,似乎一直都只是蛤蟆们的乐园。陆雪征放眼一看,果然见水流和缓,有指头长的鲤鱼在溪中畅游。
    韩棠说小鱼好,留恋在桥上要看鱼。陆雪征不置可否的陪他站立片刻——然后,他忽然蹲下来,开始去解皮鞋鞋带。
    
    陆雪征脱掉鞋袜,挽起裤腿下了水,想要徒手抓住小鱼。然而小鱼十分灵动,能从他的指缝间溜走。韩棠站在桥上,就见他在水中弯着腰团团乱转,是十分认真的在为自己捉鱼,心里就很难受——他不想爱上陆雪征,真的不想。
    这时,陆雪征忽然抬起了头,对着他歪头一笑,露出了一口雪白的牙齿,同时双手交握着举起来,手心里正是一条摇头摆尾的小鲤鱼。
    “接住!”他欢喜的将小鱼隔空扔向韩棠:“拿去养着吧!”
    韩棠身手伶俐,扬手便正好抓住了小鱼。扭头快步跑向楼内,他也高兴起来,要去找个器皿来禁锢着这一条小生命。而陆雪征站在溪中望向他的背影,脸上荡漾着微微的笑意。
    他爱韩棠。韩棠看着不言不语的,其实心眼更少。他知道韩棠和叶三小姐相好,也不是为了图人家的财产,韩棠不是那样的人。不过为了控制住这家伙的身心,他必须把那份爱情描述的龌龊不堪。让韩棠自己也没有脸面再坚持下去。
    
    李纯跑出去买回一只圆圆的大玻璃鱼缸,顺路连水草、卵石以及鱼食都一并带回来了。
    黑脊背的小鲤鱼在大鱼缸里悠然游弋,并没有坐牢的苦恼。小灰猫蹲在鱼缸前呆看许久,最后就用前爪扒着缸沿立起来,又伸出一只爪子要往水里掏。李纯见了,连忙跑过来,把它抱走了。
    它气的很,乱抓乱叫。李纯小心翼翼的捏住它两只前爪,把它扔到了房前的草坪上。
    
    金小丰傍晚时分回了来,看到客厅内新添了一只鱼缸,里面居然养了一只鲤鱼,就百思不得其解:“不是都养金鱼么?”
    李纯告诉他:“这是干爹从花园小溪里捉的鱼,给韩哥的,韩哥喜欢鲤鱼。”
    金小丰很惊讶的一耸肩膀,万没想到陆雪征竟然对韩棠宠到了这般地步。偏巧这时,韩棠从外面走了进来。
    金小丰回头看了他一眼,状若无事的笑了一下,随即问道:“干爹呢?”
    韩棠笔直的站在门口,像一株风中的树:“干爹和叶崇义出门去了。”
    
    叶崇义一直在等待陆雪征来找自己,左等右等,终于是等不及了!
    他身为叶家四少,无论在何时何处都会享受到宠儿的待遇。人人都恭维他,讨好他,洋洋得意的在众人之上活了二十多年,他忽然认识了陆雪征。
    陆雪征对他绝不算坏,然而也谈不上好。他承认自己对陆雪征抱有好奇心,可陆雪征神龙见首不见尾,始终不给他一个深入了解的机会。后来两人糊里糊涂的发生了肉体上的关系,仿佛是由此更亲密起来,可也不过是表象。每当二人长久不见之时,叶崇义就怀疑陆雪征是把自己给忘了。
    然后他就很生气,想要咬陆雪征一口。
    
    今天傍晚,他采取瓮中捉鳖的战术,成功的在金公馆门口堵住了正要出门散步的陆雪征与韩棠。陆雪征知道叶崇义是不好打发的,故而很识相的立刻举了白旗,独自上了叶家的汽车。
    
    叶崇义心平气和的询问陆雪征:“陆兄,你回天津有多久了?”
    陆雪征想了想:“不到两个月。”
    叶崇义和他并肩坐在汽车后排位置上,听闻此言就抬手抓住了他的短头发,用力的薅了两下:“那你为什么装死不来找我?”
    陆雪征很少在脑袋上涂抹生发油,所以头发十分洁净。顺着叶崇义的力道歪过头,他笑道:“我没有耽误你的大事呀!”
    叶崇义松了手,忿忿的说道:“我让你去找我,你怎么派了个和尚来?”
    陆雪征笑出了声音:“和尚怎么了?你还怕和尚不成?他又不是个花和尚!”
    叶崇义当着前方汽车夫的面,公然就去搂了陆雪征的脖子:“好啊,你还有胆和我贫嘴?”
    陆雪征舒舒服服的向后仰靠过去,顺带着斜了他一眼,笑模笑样的答道:“岂止是贫嘴,我还有胆……”
    叶崇义见他欲言又止,只是坏笑,立刻追问:“什么?”
    陆雪征扭头望向窗外风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然后他握住了叶崇义的一只手,转而又问:“你这是要带我去哪里?”
    叶崇义懒洋洋的依偎在他身边,拖着长音答道:“带你回家,杀了吃肉!”
    
    
    
    
    
    奇遇
    
    叶崇义自作主张,强拉着陆雪征去陪自己去馆子里吃晚饭。陆雪征已然在家吃过,这时眼看自己不能脱身,只得是坐在一旁,看着叶崇义大嚼。
    叶崇义打扮的油头粉面、通体芬芳,微微撅着嘴,吃喝时也不闲着,夹枪带棒的奚落陆雪征,显然是心里一直赌着一口气。陆雪征知道他的心思,并不动怒,但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贫嘴,最后激的叶崇义发了脾气,放下筷子就给了他一记耳光——不重,却很响亮,“啪”的一声,搞得两个人都有些出乎意料。
    陆雪征抬手摸了摸脸,感觉叶崇义有些给脸不要脸,所以半笑半怒,神情像那水波一样,很不稳定。而叶崇义知道陆雪征是个有脾气的,不禁暗暗失悔。趁着陆雪征没有翻脸,他向后一靠,故意做出了慵懒而嗔怒的姿态,两道长眉隐隐蹙着,射向陆雪征的目光却是温柔。
    于是陆雪征无奈一笑,受了他这一出美人计:“崇义,别闹!”
    
    吃过饭后,叶崇义在汽车里询问陆雪征:“你往哪儿去?”
    陆雪征把双臂抱在胸前,扭头看了他一眼:“你想让我往哪儿去?”
    叶崇义向窗外一摆头:“我想让你跟我走!你不走也得走!”
    陆雪征饶有兴味的望着他:“走哪儿去?”
    叶崇义忽然向他露出了狠毒毒的笑容:“姓陆的,你对不起我。我用你一晚上,你同不同意?”
    陆雪征摇头:“我不同意。”
    “你不同意也得同意!”
    陆雪征一点头,很爽快的答道:“那就别废话,走!”
    叶崇义扬手一拍前方汽车夫的后脑勺,语气凶恶的喝道:“开车!”
    
    汽车一路走的拐弯抹角,陆雪征望向车窗外,就见天色越来越黑,风景也是越来越模糊,最后竟是到了一处完全陌生的小胡同里——胡同外面就是大街,两边建筑灯光辉煌,似乎是接连矗立着两所大楼,皆是租界俱乐部一类的所在。
    他忽然有点紧张:“这是什么地方?”
    黑暗中,叶崇义伸手搂住了他一条手臂:“你不是胆大包天么?有胆子就不要问!看看我会不会真的把你杀了吃肉!”
    陆雪征没言语,摸索着在叶崇义那大腿根处掐了一把。叶崇义年轻,皮肤紧绷,脱光之后更是白亮亮的像一条大银鱼。陆雪征承认叶崇义的一切好处,同时不大清楚对方为什么对自己念念不忘。
    这时,汽车在一处黑黢黢的宅院门前停下了。有人握着手电筒跑出来迎接,车门从外面被打开来,叶崇义拉着陆雪征跳下了车。陆雪征环顾四周,没看出什么门道,不过一眼之间瞧清楚了来路与去路,顺势又扫视了宅院的高墙——墙头挺平整干净,是个能落脚的地方,虽然是高,但是如果没人在后方拉扯的话,他也满能够快速翻越逃跑。
    走入院门后,他见到了星星点点的光亮,仍旧是有人拿着手电筒在四处乱晃;看那姿势与衣着,大概是看家护院的打手一流;不过没有太高壮的练家子,想必身手也是一般。
    这时,前方的房门开了,放出了明亮的电灯光。叶崇义轻车熟路的带他往里走,陆雪征在经过时用手轻轻一叩门板——是木门,必要时合身冲去,也能撞开。
    
    穿过一间房屋,又走过一处院落。最后再次进门,陆雪征怀疑自己是来到了某处俱乐部的后方。
    向下走过长长的盘旋楼梯,眼前的情景让他确定了自己的想法——这里就是一间俱乐部的地下室。地下室是一间宽敞大厅,灯火通明,人头攒动,正中央摆起擂台,正进行着一场地下拳赛!
    这让他神色一变,转身就要向上返回。而叶崇义一直留意着他,此刻就猛然用力攥住了他的手:“你要干什么?”
    陆雪征回想起抵达此处之前所经过的种种关卡,知道自己强行离开也是困难,便压抑着不满反问道:“你带我来这种地方,又是要干什么?”
    叶崇义一瞪眼睛,那气势和方才相比,立刻就不一样了:“干什么?你那个和尚往死里敲了我一笔钱,现在我要你上去,把那个杂种给我打趴下!”
    楼梯上的陆雪征拧着眉毛,居高临下的低头直视了叶崇义,语气也变得不善起来:“崇义,你不要太过分!我不是你手下的玩意儿!”
    叶崇义紧紧拉扯着他,针锋相对,丝毫不让:“少他妈的装模作样!你答应让我用你一晚上,现在就得说到做到!上个月我在这场子里输了两万大洋,今夜里你不给我把局面扳回来,我饶不了你!”
    陆雪征没想到叶崇义会来这一手,心里真是动了怒气——不过与其硬走,似乎打一场拳赛还更容易一些。
    快速的思忖了一瞬,他叹了一口气,随着叶崇义向下方场中走去。
    
    地下拳赛,规则有限,不算正规。台上刚刚结束了一场格斗,胜者就是叶崇义口中的“杂种”。
    杂种真的是个杂种,不知混了多少种族的血,东方人的面孔,西方人的身材,生的高大魁梧,那身躯似乎比金小丰还要更伟岸一些;打赤膊穿着短裤,腰带系的很紧,周身的肌肉一块卯着一块,在灯光下闪闪发亮。
    输者被他打爆了一只眼球,满脸都是鲜血,躺在地上动弹不得,被人拉着双腿拽了下去。观众们有黑发黑眼的,也有金发碧眼的,一时间也看不出来历,然而统一的衣着体面,是一大群狂热的绅士。
    叶崇义站在陆雪征身后,这时就大声问他:“喂!要不要换衣服?我这里有运动裤。”
    陆雪征先没理他,单是转过身来,抬起一只脚踩到了身旁的一把椅子上,随后望向叶崇义,一言不发。
    叶崇义对峙似的和他相望了两三秒钟,忽然笑了,弯腰伸手去为他解开皮鞋鞋带。
    拳赛的规矩,拳手不能穿鞋。
    叶崇义的手指很软,在为陆雪征脱下洋纱袜子时,有意无意的搔过了他的脚心。陆雪征猛一抬脚,皱着眉头瞪了他一眼。
    叶崇义不在乎,低下头自己嗤嗤的笑出声来。
    
    在铃声响起之前,陆雪征一手抓住绳圈,一脚踩住擂台边沿,纵身一跃翻过绳圈跳到了台上。
    两位拳手同时出场,陆雪征那身材已经算是高挑结实,然而在杂种的对比下,立刻就被衬托成了东亚病夫。台下发出了一阵哄笑,因为陆雪征刚才在台下脱掉了西装上衣,如今的服装竟然是衬衫长裤,仿佛是被人从街上临时拉过来的送死鬼。
    观众笑,杂种也笑了,唯独陆雪征笑不出来——他向来讨厌把自己曝露在大众之前,对于杀手来讲,这行为太危险。
    于是他深深的低下头望向地面,等待着开始的铃声响起。
    
    
    
    
    
    生死局
    
    铃声一响,擂台上的两个人就很明显的一起振奋了起来,仿佛统一受到了那铃声的刺激。“杂种”向陆雪征欺进一步——作为整场的霸主,他将在今晚应付三场挑战,所以并不打算在这么个可怜家伙上浪费太多时间。虎虎生风的挥出一拳,他准备直接揍晕面前这个中国人。
    然而陆雪征飞快的侧过身去,躲开了这一击。他紧跟着补上一拳,陆雪征一低头,又成功的避开。杂种接二连三的进行了追击,可陆雪征连连后退,就是不肯接招。
    台下隐隐起了大声的咒骂,因为在擂台上,陆雪征的行为已经堪称卑鄙。叶崇义也急的喊了一嗓子,希望陆雪征快点拿出一点本事来,给自己撑起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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