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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想三国志之龙皇霸业-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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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无山上带兵的正是素利,而切断公孙瓒后路的是柯最。一切都在按照他谱写的剧本上演,直到那员年轻将领冲到他的面前。

虽然和连带的大多是弓弩兵,可他还是对自己身边的亲兵很有信心。一般而言,单凭白马军团的单兵作战能力,他们绝不是自己这些亲兵的对手。可对方那员年轻将领居然毫不费力就冲到了他的面前,

其实并不是没有人阻挡他,可阻挡他的人通常只能看到一个枪尖,然后就是自己咽喉飙出的血。那员将领的动作实在太快,再搭配他胯下战马的速度,就如同风一般吹过,一路上所向披靡。

和连看到他时,就知道自己身边没有一个人是他的三合之将。于是他亲自上前,独自面对那员武将。

“和连?”那员年轻武将面容平静似水,好似并不在意自己目前正身处对方的包围之中。

“尊姓大名?”和连手挥了挥,阻挡了为数不多的不知死活想冲上去的手下。

“常山赵云!赵云赵子龙。”年轻武将紧紧盯着和连,好似在找寻进攻的最佳时机。

“公孙瓒帐下有你,也算是他的福气了。”和连好似没有要动手的意思。他一点都不急,急的是赵云,他必须在素利和柯最实现合围之前解决和连,否则整个白马义从将会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与我大汉为敌,可不是你的福气。”赵云策马急冲,在这样的紧急关头,能争取一点时间都有可能对战局有决定性的影响。

和连哈哈大笑,拍了拍他胯下的穷奇。穷奇本是九级凶兽,后来一次机缘巧合之下被他的父亲檀石槐收服为坐骑。无论是凶兽还是怪兽,一旦变成坐骑,就会受到主人的禁制,变的和主人的级别相同。比如穷奇虽是九级凶兽,但和连仅是低阶大剑师,因此,穷奇也仅能发挥出低阶大剑师的水平。要不然单是九级凶兽穷奇就已拥有堪比高阶大剑师的能力,这个仗也就没法打了。不过,拥有一个好的坐骑,就好似多了一个至少和自己水平相当的帮手,还是很占便宜的。檀石槐死后,穷奇和列缺神枪都传给了和连,成为和连克敌制胜的法宝。

穷奇被和连一拍,立刻心领神会,大吼一声,凶兽的气息呼啸而出。周围的战马莫不惊嘶而起,全身酸软,差点扑倒在地上。

可赵云胯下的战马却没受到丝毫的影响,冲击之势依然迅猛。和连原本希望穷奇能把赵云掀落马下,便于他一枪取了赵云的性命。可赵云的坐骑看似一匹白马,却好似并不是寻常的马类。

赵云哈哈笑道:“孟章兄,那穷奇就交给你了!”

他胯下白色战马长嘶一声,好似已经心领神会,脚下丝毫未停,径直向和连冲来。那战马虽是兽类,可竟有一个类似人的名字。

赵云的手虚空一抓,一把长枪竟凭空出现在他的手中。这把枪通体银白,枪身隐有龙纹,寒光闪闪,看去锋利之极。他大喝一声:“万木争春!”幻化出漫天枪影,碧木真气抽枝发芽,好似参天巨树,向和连笼罩而去。没想到白马义从里一个小小的军侯,竟是木德之身!

和连不敢怠慢,列缺枪挚出,一片电光石火,与空气的摩擦中发出“滋滋”的声音,每一道闪电都迎向一个枪尖,轰然巨震,竟是平分秋色之势。

和连心中暗惊,他年纪虽轻,可从小受他父亲的严加管教,眼下已达到低阶大剑师的水准。再加上手中的列缺神枪,就算公孙瓒用上他的仙器“摇光破军枪”,他也有信心与之一战。没想到一个小小的赵云就已与他不相上下,这白马义从当真是藏龙卧虎啊。

公孙瓒远远看到,心中也是极为惊奇。若他的军中连统率一曲的军侯都是大剑师,那白马义从岂不早就横扫天下?就连他自己的儿子公孙续现在也不过是个中阶剑师的水平,和赵云相去甚远。

赵云一心在最短的时间内击退和连,心中夷然不惧,真气催动,碧芒大涨,浩浩然如雨后大地,生机勃勃,向和连狂卷而去。和连枪尖一抖,三十六道闪电忽聚忽散,聚时好似巨大的光球,散是又像一支支电箭,变幻莫册,让人防不胜防。

第三章 龙战于野(三)

 这边穷奇也没闲着,大口一张,数十道风刃带着诡异的嚣叫向赵云席卷而去,可没想到那白马“孟章”也是张了张口,就见一道粗大的闪电“咔嚓”一声劈出,登时把那些风刃劈得烟消云散。这道闪电威力之强,竟丝毫不逊于和连。

二人二兽你来我往,转眼就已交手十合。知道自己在短时间内收拾不了赵云以后,和连便采取了拖延的策略——在双方武力相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选择打持久战,另一方也很难迅速结束战斗。

和连就是在等着赵云着急,只要他着急了,就一定会露出破绽。只要一个小小的破绽,和连就有信心制他于死地。就算没有破绽,再过十合,素利和柯最也会实现合围。到那个时候赵云是否存在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所以在和连的一心拖延下,赵云虽然使出了浑身解数也没办法在十合之内制服或干掉和连。而公孙瓒他们似乎也陷入了和连亲卫顽强的抵抗。原本以为和连身边大多是弓弩兵,这在刚才几乎所有人都看到也感受到的,可没想到那些弓弩兵把弓箭一丢,手上立刻多了把弯刀,用着非常熟练的手法斩向对方骑士的马腿。虽然白马骑士同样的训练有素,大多数都能把自己的战马保护得很好,可这样势必也会降低骑兵的杀伤力。在忌惮侧面和后方的攻击而不能形成有效冲击的白马义从,就这样陷入了艰苦的阵地战中。

如果只是这样倒也还好,凭着白马骑士高超的个人战力,公孙瓒相信过不了多久就能够掌控局势。可素利和柯最都已经冲到眼前,这三万多主力骑兵绝对会是己方的恶梦,自己就很快会被对方的骑兵所淹没。到那个时候,他又还能有能力对抗对方几个人?

他已把一身的功力发挥到了极至,赤炎真气如熊熊火海热浪滔天,每一次出手便有几人全身化为焦碳。可奈何敌人太多,想等到对方援兵实现合围之前全歼和连亲卫,自是绝无可能。

还有,公孙瓒飞速扫了一眼在他身边浴血奋战的儿子,他还这样年轻,难道就这样丧身与此?还有那个看来勇力过人的赵云,同样的年轻啊,难道都要毁在他的这次用兵失误上?

又能如何呢?白马义从满编八万人,分别是枪骑兵和弓骑兵。每个兵种共有五部,每部十曲,每曲八百人。赵云就是枪骑一部三曲的军侯,有八百人的统御权限。这次公孙瓒为了加强机动力,主要带来了擅长快攻的枪骑部和少量的弓骑,其它的主力还在右北平候命。如今在被团团围困之下,就算赶去报信要求支持,也已经完全来不及了。

“续儿,我来帮你断后,你……你和赵云联手,往外冲吧。”公孙瓒语气中有些沉重,他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断后意味着什么。

公孙续一枪挑起了一个士兵,再向旁边一抡,尸体的头撞到了另一个对方士兵的脑袋,红的血白的脑浆溅了一地,有几滴还飞到了他的脸上。公孙续伸出舌头,舔了舔脸上的血,目中好似要喷出火来,大声道:“要走我们一起走!爹爹若是不走,那我也陪在你身边再多杀几个敌人!”

公孙瓒鼻子忽然一酸,热泪立刻盈眶,他忍着没让泪水掉下来,一边和儿子一起清理身边的敌人,一边道:“公孙家的血脉还要靠你继承下去,就算我不在了,你也一样能让白马义从的名字响彻天下啊!”

公孙续用行动代表了他的拒绝,又是一个敌人被他挑起,砸到对方的人群中,一时之间对方人仰马翻,然后才道:“在这个时候冲出去和逃走有什么区别?身为白马军团的一份子,怎么能做出这样贪生怕死之事?”

看到父亲又想劝他,他的手一挥,截住了公孙瓒的话,又冲向敌人聚集的地方去了。

公孙瓒摇头叹气,心里却也有一丝欣慰,自己的儿子无论如何都是个汉子,也不枉他的一番教导了。

“好,续儿,今天就让我们父子共同见证白马军团的荣誉吧!”公孙瓒的胸中也生出了万丈豪情,一心赴死之下倒也无所畏惧了。

就在这个时候,素利和柯最的骑兵军团终于冲到了白马军团的面前,在第一轮冲击之下,白马骑兵的伤亡数字暴升。本来骑兵对骑兵,双方应该是僵持的局面。可一方面鲜卑骑兵是以高速冲击白马军团,力量上占了很大的便宜;另一方面白马军团的每个人都心有顾忌,人数的劣势要让他们应付从各个方向杀过来的敌人,稍有不甚就会被偷袭得手。因此,很快的,白马军团就已经损失了近三千人。

剩下的两千人里,有七百多人还在赵云身边硬抗和连的亲卫。赵云一曲八百骑兵战到现在伤亡还不到百人,可见其日常训练的效果。赵云和和连枪来枪往,战到现在也未曾露出败像,心有旁骛之下也显现了赵云自身战力的强大。如果他和手下的士兵还能勉力支撑的话,另外一千五百人就岌岌可危了。公孙瓒和公孙续身边各还有三四百人在护卫着,其它人早已被打散,几十个,几百个各自为战,就好似在怒涛中浮沉的木舟,随时都有被浪涛打沉的危险。

“终于到了最后的时刻了,能多杀一个就多赚一个吧!”公孙瓒浑身的银色盔甲早已被鲜血染红,几乎都是来自他的敌人。疯狂的杀戮之下,他的眼睛也逐渐变得血红。在他身边,是眼睛同样血红的儿子。

“为了我们的荣誉!杀!”公孙续在这一刻像极了他的父亲,一个简单的“杀”字鼓舞了战场了每个白马军团的成员。所有的白马骑士都随着他叫出了同样的一个字——杀!

置于死地而后生!想活下去就只有杀掉更多的敌人!现在他们需要的就是杀!多杀一个就多一分机会!公孙续牢牢把握了这一点,这个“杀”字一出,就算白马义从全军覆没,也不会丧失他们的威名!

第四章 剑圣出世(一)

 齐舜也不知道自己来到大荒已多少时日,他只知道,自己终于快要离开这里了。

赢政果然是个天才中的天才,无论是内功心法还是那些奇招妙式,都让齐舜练得大呼过瘾。龙皇霸诀让他的真气脱胎换骨,再加上他本身已悟到的操控灵气的方法,成效远远超过了他自己的想象。

“明本”、“道意”、“微旨”这三卷用去了他不少的时间,只因重新换了一种新的方式修炼,开始总有些不适应和需要摸索的地方。但自从“微旨卷”练成以后,他的进境就一发而不可收拾,连克“勤求”、“登涉”二卷,成功进入剑圣的境界。

剑圣的实力果然非同小可,他全身的经脉较以前不但扩张了不少,更是强悍了许多。以前的真气若是涓涓细流,那现在就是浩浩江海。而他在与科俄斯交锋时领悟到的灵气操控法更是让他把法术和真气融合得天衣无缝。若是赢政在世,也同样会惊异齐舜的成果。

闲暇时间,他一般会和玉麒麟比划比划,以便练习赢政刻在壁上的招式;有时也会骑着玉麒麟去追捕一些怪兽。当他达到剑圣的级别之后,玉麒麟对他的态度才更尊重了些,竟同意成为他的坐骑。这也就意味着玉麒麟自己的能力会下降很多,同样只能发挥剑圣的水平。要知道,以神兽的实力,是不比剑神要差到哪里去的。当然,这也充分反映了玉麒麟对齐舜的信心,它相信齐舜终将成为剑神,而让它恢复自己最强的实力。

又或者,他会一个人躺在洞口,独自品味着那份相思的甜蜜与痛苦。甄宓娇美的面庞总是会不自觉地出现在他眼前,那一颦一笑都牵动着他的心。想着心爱的人让他在无聊的日子中多了很多乐趣,却又在乐趣中生出更多的寂寞。

“道是不相思,相思令人老。几番重思量,还是相思好。”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随着他的实力不断增强,那份思乡之情就更加强烈。

一天,齐舜做完例行的功课,刚想找玉麒麟切磋一下自己已融会贯通的招式心法,可玉麒麟却摇了摇头,口一张,洞中好似一道天雷劈下,竟把刻满字的墙壁劈得粉碎!

齐舜大惊:“玉兄,你这是干什么?”

玉麒麟拉了拉他的衣襟,把他往倒塌的墙壁处扯去。齐舜定睛一看,在那道墙壁的后面,居然还有一个很小的洞穴。

这个洞穴只能容得下几个人站立,洞中有一个小小的石几,几上放着一个小小的丝毫不起眼的袋子。

袋子后面的墙壁上赫然又有几行赢政的留言:“你既能到此,说明已到剑圣的级别,已有出去的希望。好!很好!朕的期望终于没有落空!石几上的袋子名叫‘乾坤袋’,是朕偶然所得的远古奇宝,不仅能用来储存物品,还能施放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法术。可惜朕始终没有查明这个法术是什么,希望你以后能为朕解开这个谜题。

至于乾坤袋内的东西,就当朕赐予你的奖赏,作为把朕的身体带回众神之地的报答。记住,一定不要忘记你对朕的承诺,朕等着回归故土的那一天!”

没想到这个小小的袋子竟是远古奇宝,齐舜不禁把乾坤袋拿到手中,滴血认主。滴血认主是众神之地的一个基础法术,主要用来拥有宝物。一旦被滴血认主的宝物就只能归它的主人使用,直到它的主人死去为止。就好像乾坤袋,若不是赢政已经死了,否则就算放在齐舜的面前,齐舜也是无法使用的。

认了主,齐舜心念一动,一个巨大的空间瞬间出现在他的面前。这就是乾坤袋的内部,大到几乎可以盛得下一个万人的军团。空间虽大,东西却不多。赢政一生身份尊贵,能让他看上的宝物也不会有很多。

首先映入齐舜眼帘的是一个巨大的战戟。这支戟静静地立在那里,戟身隐隐透着七色毫光。它的样子颇似吕布的方天画戟,甚至在戟身上都镂刻着龙纹,在与戟尖相连的地方同样有一个张开大口的龙首。只是这支戟看起来中正平和,不像吕布的方天画戟那样充满了杀气。齐舜仔细看去,只见戟身刻着四个篆字:轩辕龙戟。

齐舜把这轩辕龙戟握在手中,一种莫明熟悉的感觉流淌过他的全身,这支戟就好似他多年的老友,和他这样的水**融。

“轩辕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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