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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新药--叶半城半传-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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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金蛾回信了。她在信中除了表达为叶半城真情所感动外,还惊叹叶半城的学识和文笔,说如果不是见过叶半城本人,还以为是那个文科生写的呢!于是就问他平时看些什么书?下次见面后可要好好讨教一番。

叶半城看完后大吃一惊,想想后叫来艾农臭骂一顿,说情书应该以他的口气写才对。艾农想想说不如你自己写一篇我来给你润色好了。

叶半城说我请你来就是利用你手中的笔,不是让你来给我当老师改作文。艾农于是只好又搜肠刮肚,还得把自己想象成叶半城。好在他最近一直在尝试着写剧本,还是有些移形换位的功夫。

他一口气写了三篇,先拿一篇给叶半城看,叶半城看完要他再改改。艾农就去外面溜达了一圈回来交上第二篇,等叶半城要他写第三遍时,他又去外面转了一圈回来,才交上最后一篇。在这一篇中,艾农以叶半成的口气说自己没读过多少书,全靠自学,所以学的东西全是胡萝卜揩一节吃一节,知识体系跟竹子一样通一节不通一节。没办法,钱到赚时不嫌多,书到用时方恨少。所以自己这个没什么文化的人受不起大学生美女的考,如果真要考,不如拿火来烤,保证自己身上的肉比羊肉味道要好些。人在古代不是被称为两脚羊吗?就是怕你不敢烤……

金蛾看了信,哈哈大笑,再也不提学问的事,认为叶半城虽然没正规上过学,但天资聪颖,一点就通。再说最好的和谐产生与互补,自己和叶半城说不定正是这样互补的一对呢?想着想着她脸上发起烧来,因为她想起叶半城解她衣服的猴急样。

艾农人虽长得丑,但文字功底却十分了得。金蛾被他精心编织的文字带入了一个虚幻的浪漫故事中,叶半城看着她日渐痴情的文字有些好笑,觉得女人就是傻乎乎的,好骗。

金蛾对叶半城的感情痴迷起来,现在在她眼里,叶半城一切都是好的,所说的和所做的都是那么有趣。如有一次她假装生气在信中责备他喜欢动手动脚,艾农在信中就编了两句顺口溜回答她:“男人不骚,志气不高。”“男人不流氓,发育不正常”。金蛾看到这两句不由“扑哧”一笑,后来还把这句话拿到宿舍里去传。

后来金蛾就专门称呼他为“流氓”,这让叶半城很不爽。因为流氓的事情他可以做,流氓的名份他可不要。于是他又找艾农麻烦,问他为什么让他自称流氓。艾农一笑,说你可以把流氓解释为“流来流去忙”啊。

叶半城一听大喜,连夸艾农书没有白读,这样一解释合情合理很符合他的身份。后来果然当叶半城和金蛾见面时这样一解释,让金蛾又对他另眼相看半天。

有了这样一番往来,半年后叶半城终于搞定了金蛾。那是暑假在金蛾家,家中只有他们两人,当叶半城“性起”又要“流忙”时,金蛾只是象征性的抗拒了两下就让他得手了。因为女人在一个自己已经完全托付了身心的男人面前是没有抵抗力的。

看着床上盛开的那一朵桃花,叶半城有一种很强的满足感。当金蛾去换衣服时,他无意间在她的书桌上看到了无数行“半城,你在那里?”的文字,看来是她思念他又不知他行踪时所写上去。旁边还有一句词:“嘶骑渐遥,征尘不断,何处认郎踪?”

虽然没有看懂这句词,但他心里升上了一种微妙的感觉,从没有过的。这是爱情吗?他问自己。

虽然帮老板搞定了这个女人,但艾农却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好处。这让他有些不满,想不到自己满腔的才华,竟然被老板用来取悦女人!他是个比较自恋的人,觉得那个女人爱上的应是自己的文笔,而不是叶半城。

其实他想错了,金蛾的择偶目标是有财有才还要帅,他的所作所为只不过帮叶半城多镀了一层金而已。

金蛾毕业了,她被分配到海南。临行前金蛾问叶半城,愿不愿意随他去海南?那时的叶半城也好像堕入了情网,他稍一思索就答应了。当然他不是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痴情,而是那时海南的开发正如火如荼,他也想去那里分一杯粒7苫鸱闪耍饺思绦诜苫咸鹈邸A粝掳┮桓鋈嗽谝栋氤堑牧偈弊∷睿唤鲆帐靶欣睿挂鸭阜庑偶某鋈エD―那是老板另外几个战果——现在除了金蛾外,他还要负责另外几个女人的回信。当然这几个女人比金蛾的要求低得多,叶半城也早早的搞定了她们,现在他得按老板的指令继续维持或疏远她们。

金蛾当然不知道这些,她正在飞机上给叶半城背《长干行》“……十四为君妇,羞颜尚不开,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十五始展眉,原同尘与灰,长存抱柱信,岂上望夫台……”叶半城似懂非懂的听着。

见他的表情很是迷茫,金蛾只好给他解释这首诗。当叶半城听到“抱柱信”的典故时,插嘴说那个什么叫尾生的男人实在是太傻了,潮水来了也不知道走开,真是笨死了。金蛾听了叹口气说:“你真是个文盲,跟你说这些真是对牛弹琴了。”

艾农没有教他怎么破解文盲这个词组。叶半城听了有点急,但转念一想,现在鸟儿已经进笼了,还需要那么哄他开心吗?于是他也懒得理他,把鞋子脱掉,把脚架了起来撕脚上的死皮,机舱中顿时充满一种臭豆腐的味道。

金蛾一看,脸上现出很愤怒的表情,一拳把他的腿砸了下去。叶半城恼火的问她做什么,她冷冷的说:“流氓我不嫌弃,文盲我不讨厌,但我最恨别人没有教养。”哦,原来是为了这事啊,叶半城想起当年在星沙市难为他的那几个老太太来。环顾四周,果然有几个老太太正用一种鄙视的眼光看着他。他低下头,悄悄将鞋垫抽了出来,扔到那几个老太太座位底下。

于是机舱里又充满臭豆腐味道。金蛾看了一下叶半城,他正在睡觉,鞋子穿得好好的,心想这飞机上没素质的人还真多啊。

第九章 色利险中求

 

那时的海南是冒险家的乐园,据说很多人是用编织袋扛着钱前去创业。叶半城从老家带出的五百万现在打了一个对折,但也还算有一定基础。金蛾去海南省公安部门报到,叶半城就在大街上瞎转悠。海南的房地产那时正处于发展高峰,搞房地产吧,他还缺少门道,心想不如做五金电器。正想着呢,就看到路旁边有一块招租的牌子,原来是一个小商场因地理位置不太好经营不下去了,叶半城眼睛一亮就走了进去。

很快就跟原来的老板达成了协议,门面租给叶半城,连同营业执照也一块转给他。这让叶半城省了不少事情。此时李新文已经带着几个人赶到了这里,他们跟着叶半城做商店多年,对经营店铺是轻车熟路,很快飞达电器公司的招牌就打出来了。

由于叶半城选择的产品对路,加之日夜营业,所以店铺的生意很快好起来。金蛾每天下班后都会换上便装来店里一趟,倒不是因为她的工作服不好看,而是她怕那身打扮让人误认为叶半城店里出了什么事。她来不仅是为了看叶半城,也是想帮上一些忙。她的出现也让一些客户没事也往这店里来,因为看看漂亮女孩子养眼啊。

其它店铺老板看见金蛾清爽装扮,干练的身姿,有些嫉妒的说你们那个女员工长得真不赖,为你们店招徕了多少生意。你们出了多少钱请的?

李新文一笑,说那是我们老板娘呢!

老板们更嫉妒了,因为他们或许有个能干的老婆,但长得拿不出手。也许发迹后换了个漂亮的,但成天只知道花钱打扮,那里象金蛾这样能干又好看?

叶半城刚开始听到这些议论心里还挺美,时间一长又觉得她抢了他的风头,心里闷闷的。这时艾农又向他提出辞职,因为星沙市有一个文化公司请他去改剧本,他认为这更符合自己的发展方向。

少了艾农为他打理情事,叶半城一下就有点手忙脚乱了。要他自己写信委实有点难度,只好飞来飞去到处灭火,因为他不想让金蛾知道,他现在舍不得她了。

可是那些女人得寸进尽,老是把电话打到他店里来,虽有李新文他们替他瞒着,但这还是有可能穿帮啊。他一怒之下,和其中几个分了手,当然付了一笔分手费。玩女人时花钱他从不心疼,但付分手费时却很是肉疼,一个再也不产生价值的东西还要让他付一笔“垃圾处理费”,这让他实在肉疼。他想以前自己可是不怕女人闹的,现在怎么这样了?

难道仅仅是怕金蛾知道吗?自已从没怕过任何人任何事的啊!尽管有时涌起一些爱情的感觉和想法,他都会把这些感觉和想法强抑下去。因为成大事者得不拘小节,大丈夫怎么能为情所困呢?

他有意识的强迫自己放弃对金蛾的感情,因为他认为这种感情是一种累赘,会阻挠他继续赚更多的钱,去拥有更多的女人。后来流行了一句话:“不能为一棵树木而放弃整片森林”,说的就是叶半城这种心态,虽然他不会这么精辟的总结,但他早已想到这一层。

金蛾没有觉察到他的细微变化,还是快乐的生活着,象鸟儿一样穿行于上班与下班之间。她把这个五金电器商场当成与叶半城和一个爱情结晶,以女性特有的细心呵护着。李新文等员工也乐意有这样一个干练的老板娘,不仅好看,还和气。有时他们做错点什么,金蛾只要把眉头一皱,他们就连忙更正。因为老板娘人太好,他们不忍心在她面前犯错。叶半城对此类事情多半会咆哮,他们早已习惯了他的咆哮,并不太当会事,只是表面上装出战战兢兢的样子来应付一下。有时他们甚至认为,叶半城发怒只不过是怕失去自己的权威性,他们也就满足他一下,反正这是成人之美的事,又不花钱。

随着经济的发展,海南各种“烂仔”也多了起来,他们到处打架抢劫收保护费。叶半城店里却一次也没有让他们得逞,因为金蛾一个电话,许多分配过来的同学和校友都会过来帮忙。看见店门口忽拉一下停了一大圈警车,人人杀气腾腾,还有谁敢来收保护费?

当穿着警服的金蛾英气逼人的出现在这条街上时,那些老板们彻底傻了,他们实在没想到叶半城还有这般能耐,把一个警花泡到了手。于是他们开始恭维叶半城,推举他做这条街上的老大。

叶半城心里很美,但脸上却还是不露声色,因为他知道此时他越是莫测高深,这些人就越会敬他,就会乖乖的和他做生意。于是他总跟他们说半截话,比如我父亲当年打过日本,后面不说了;当年有很多女兵喜欢我,可惜我那时不懂事,也不说了。

于是街头传出小道消息,说叶半城是某个将军的儿子,当过团长。甚至还有人说他是打越战下来的英雄。听到这些议论,叶半城差点笑岔气,不过听到越战英雄,这让他心里一动,战斗英雄,意味着杀人无数,这是血与火铸就的荣誉。

他不肯定自己真听到枪炮声会不会尿裤子,但知道这一荣誉会让大多数肃然起起敬。可惜自己别说参战,就连越南在那边都还搞不清。自己当几年兵只是摸了别人几下屁股,连枪都很少摸到。

不过想想别人并不知道自己的底细,吹一吹又何妨。于是当别人问起时,他就谦逊的说,我不是战斗英雄,那时我是卫生兵,只是在后方给他们做护理。不过也去前线救护过几次伤员,但都不激烈,没立上功。

金蛾对他的这些吹牛之说很不感冒,反感的说:“你看你身上白白嫩嫩的,连指甲划的印子都没一道,还吹参过战呢?”叶半城一笑:“广告,广告嘛就是这样的!要不你晚上给我挠上两道疤出来?”金蛾脸一红,踢了他一脚。

谁也没想到的是,几天后叶半城真的拥有了几道触目惊心的伤疤。

叶半城从外地归来,他对金蛾说是去外地考察市场。实际上他是去会了情人,当然他也考察了市场,他从来都是工作娱乐两不误。下得飞机,天已经晚了,他决定在一个大排档吃点东西然后再收拾一番再回去,因为如果学过刑侦的金蛾在他身上找出点什么东西会有麻烦。

叫上几个菜,开了了瓶啤酒,他自酌自饮。喝着喝着觉得周围气氛有点不对,因为邻座的客人纷纷起身走了。他往后望去,原来是一群打着赤膊,胸口绣着各种纹身的年轻人走了过来。

不过是一群小混混而已,他想,仍旧自喝口酒吃口菜。但叶半城错了,这群小混混可不是以前在这街面上混的那帮人,而是新来打下了这块地盘的另一帮人。他们正想立立威呢!

见叶半城一个人坐在那里喝酒吃菜,于是他们径直围了上去。为首的把手中的铁管往他面前一放,要他快滚。

对于这种场面,叶半城见得多了,他笑笑招呼对方坐下喝酒,并叫老板添一付碗筷来。为首的混混见他这副沉着样子,有点佩服,看对方样子也不象对头的人。于是正打算离去,wωw奇Qìsuu書còm网不料一个眼尖的小混混从叶半城没拉上拉链的提包里看到了厚厚的几沓钱,便对为首的大哥做了个手势。

那大哥心动了,便向叶半城借钱。叶半城知道麻烦来了,这些人不提借钱时事情还好办,一开这口那必定是不达目的不罢休。他虽然也和这些人打交道,但却钱从不落这些人手。因为混黑道的人玩命为的什么?绝对不是传说中的江湖道义,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具体而言就是一个“钱”字。与一般人谋生的手段不同,黑道人物谋利时喜欢不讲规则或者说自树规则。

叶半城心念电转,心想此处已距自己商场不远,凭自己的体力杀开一条血路跑回自己店铺里绝对没问题。于是站起冲对方笑笑,做出掏钱的动作。当对方放松警惕之时,突然一拳直捣对方心窝。对方可能也是练武之人,反应虽慢了一点,但还是闪过了他致命的一击。

叶半城拔腿狂奔,还没跑出十米远。那大哥抓起桌上的空酒瓶就扔了过来,也该是叶半城倒霉,那酒瓶竟正中叶半城后脑门。叶半城只觉得眼前一黑,脚底下就失去了力气。但他的意识还是清醒的,死命的护着自己的包。十几个混混此时赶了上来,对准叶半城拳打脚踢,有几个还从身上摸出家伙对叶半城下了手。因为叶半城叶半城乱蹬乱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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