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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屋-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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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屋 第十四章
 
  梅尔林·勒杜伊特:
  虽然我是个小神,我却是伊利诺伊州米尔港镇的上帝,新泽西州亨德森尼亚镇的上帝,以及这两地之间所有地方的上帝。我的眼光降临到哪里就在哪里颁布法规。由我来决定谁死的时候身上裹着绸缎的床单,身边围着医护人员,谁凄惨、孤独地饿死在地窖里。我的名字不叫梅尔林·勒杜伊特;准确地说,我住在梅尔林·勒杜伊特的体内。
  现在我很乐意讲述威莉·帕特里克最近的一些情况,最好是从这个小妞迎接挑战那儿开始,因为这件事举足轻重。
  在预约去伯格道夫商店买东西的那天,威莉给她的作家朋友汤姆·哈特兰打了个电话,同意到圣雷吉斯的科尔王酒吧见面喝一杯酒。汤姆提出了约会地点,还告诉她说他在认真考虑一些与她有关的事情。说话的时候,汤姆的口气异常严肃。威莉琢磨着大概跟她的代理人或出版商有关。她像是米歇尔驯顺的女朋友那样把这次约会通知了贾尔斯·科弗利。贾尔斯提议由他开车送她去。说是喝一杯酒,喝起来就是两杯了,何必要惹那个麻烦。最后她同意了。
  前一天,桑托里尼兄弟告诉她说,他们觉得真的应该把屋子旁边那棵大栎树的主枝砍掉。这根主枝多年饱受损伤,随时可能倒下来,砸坏屋子——至于会砸坏到什么程度他们说不准,也不敢打保票树枝一定会倒下来,可他们还是坚持要砍。夫人,你是想省钱,我不怪你,可最后你去的还要多得多。我要说的就这些。威莉根据老板的旨意拒绝了他们,两人悻悻地耸了耸肩膀,溜走了。
  兄弟俩走了之后,她走上前去,打量着这棵树。虽然看不到树的全貌,但看到了那根主枝伸出去,然后在米歇尔办公室的顶部又弯回来,不像是受了损伤的样子。也许米歇尔不许他们俩砍是对的。
  威莉一边做简便的午饭,一边想费伯人虽不在,说的话却起作用,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她用两勺金枪鱼色拉涂在一片脆面包上,再将半个自家种的西红柿切成一些小三角形,还有一罐没有咖啡因的可乐。她一边吃一边看电视剧《过日子》。这台小电视机是从她原来的公寓里搬来的,现在放在厨房的长餐桌上。对她这颗装满了故事的脑袋来说,《过日子》简直就是一场盛宴。每一道菜都比前一道更丰盛,色泽更艳丽,而且这个宴会每天一个小时,无休无止地进行着。以前,每天看完一集电视连续剧后回到桌前,一条故事的小河流遍全身,只等着她打开闸门。
  很可惜,从第77东街搬到吉尔德兰路来之后,肥皂剧的神奇功效消失了。现在她一连几个小时只挤出一些别扭的句子,最后连这样的句子都干涸了。
  那天吃晚饭她喝了两杯酒,长篇小说《大使》的第一章只读了一半就睡着了。(威莉通常读英国小说家的作品,如:A。N。威尔森、A。S。拜厄特、伊里斯·默多克、缪里尔·斯帕克等。身体不适的时候读犯罪小说,情绪低落的时候她喜欢读蒂姆·安德西的书,那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犯罪小说,不过书中有犯罪的描写,通常是骇人听闻的犯罪。情绪特别好的时候,她就拣起非小说类的书,如《大脑两半损伤时意识的起源》)
  晚上十一她醒了,倒在床上,马上就做起一生中最难受的噩梦。
  在离地面大约八英尺的空中,她像照相机一样观看着一个男孩的后背。这个男孩十几岁的样子,短短的黑发,下身穿一条松垮的牛仔裤,上身穿一件有夹层的替恤衫,正注视着一栋废弃的屋子。他的姿势很古怪,甚至是很优美,她想这个孩子一定有一副漂亮的面孔。因为明知是在做梦,她想:男孩的脸比自己的脸更漂亮,更有男子汉气派,但跟她的脸完全一样。男孩试探性地朝空屋子迈了一步。威莉知道那屋子只是技术上的现在空空荡荡,而实际上对男孩有道德意义上的危险。如果他走进那个门,屋子会像陷阱一样把他关在里面。有一个肮脏、贪婪的鬼魂正在前面窗户上往外张望,它会永远地夺去男孩的生命。威莉知道孩子的危险,可那孩子并没有因此而放慢脚步。整个楼房都在颤抖地等待着要吞噬他——她能感觉到楼房饥饿的腹部深不可测。她无法移动,也说不出话来。恐惧不断加大,使得她的瘫痪更加严重。
  男孩在那条崎岖的小路上又迈了一步,前面就是门廊和期待着他的门。仿佛一个雪球里面没有了雪,屋子和孩子分开站立着,各自以自己的身体为界限。在雪球的里面一个病态的欲望不断膨胀。威莉不忍看下去。欲望在对男孩嘀咕什么,男孩迟疑的脚步越来越靠近门廊。最后她再也无法忍受了:恐惧使得她超越了禁锢,失控地在那神圣的空间里飞了起来。她朝正在前进的男孩俯冲下来,仿佛脚踩在一根银子做成的轨道上。在极为短暂的那一瞬间,她没有把男孩撞倒,而是钻到了他的体内。这时她猛地醒了过来,喉咙里那一声尖叫变成了喘息。
  那天晚上有好几个小时,威莉一会儿翻来覆去,一会儿安静地躺着。第二天去曼哈顿的时候,她坐在米歇尔那辆车的乘客座位上,听贾尔斯·科弗利讲一些他们俩都不感兴趣的琐事,心里的紊乱不亚于蒂姆·安德西最难受的时刻。多亏了她的未婚夫请了一个名叫金伯利·托德亨特的年轻姑娘给她帮忙,伯格道夫商店在她的身边就像一个将自己包起来的绒毛钱包。在托德亨特的带领下,她在十几样眼花缭乱的商品中选择了两样,最后舍弃了那套生产厂家是奥斯卡·德·拉·伦达的衣服,挑了一套色彩艳丽的普拉达牌。然后,她们又去买了一双极富性感的袜子,生产厂家是吉米·周,还选了一些托德亨特事先推荐的其他装饰品。花去了米歇尔·费伯大量的钱之后,威莉回到车里,叫贾尔斯送她到市博物馆。
  威莉在印象派的展室里徜徉着,心里想着汤姆·哈特兰说得那么严肃的问题,眼睛自然是半看半不看。刚才科弗利把她撂在大门口,然后又开着车去干他神秘的差事去了。也许汤姆说的那件事跟出版没关系。汤姆从来就不跟她谈写作上的事。她一次又一次地想到汤姆对米歇尔 费伯的看法不好,很可能他安排这次老朋友的会面,这次约会,就是为了说服她不要跟米歇尔结婚。
 
  以前看到莫奈的干草垛和鲁昂大教堂是一种巨大的享受,而今天这两幅名作跟画报上的画没什么两样。她想汤姆对米歇尔的看法不好是预料之中的事情。他们两个人完全没有共同点,汤姆看问题带有政治观点,在他的眼里,给波罗的集团效劳的人不是受骗的傻瓜就是坏蛋。她跟米歇尔初次见面的时候,米歇尔是怎么说的?“他们经常把我叫去,把原本就含混不清的事情弄得更加含混不清。”她想米歇尔这么说是为了表明他是个公司律师。(她意识到这是米歇尔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说的俏皮话。)
  威莉不知不觉中来到柯罗的一幅画前。她一直很喜爱这幅作品。整幅画有窗户大小,描写风暴来临时的乡村景色。空气灰蒙蒙的,跟画中其他的景物一样充满了期待。河岸上有一棵大树,一个放牛娃跟牛紧紧挤在一起。画中的核心景物就是那棵遮盖着牛、放牛娃和河岸的大树——是一棵椴树,威莉想。大树在越来越强的风中伸着自己的手臂,它的手颤抖着,树叶被吹得朝后靠近树干。那就是画的中心,画的心脏。树叶的阴暗面闪烁着灰绿色的光芒,非常好看。毫无疑问,树叶颤抖时发出哗啦啦的声响。物质世界的里面有某种神圣的、非人的力量从闪烁、颤抖、被撩开的树叶中诉说着。人们看到了那些树叶,威莉在内心十分紊乱的时候也在想,我也看到了你们了,树叶,我也能感受到风暴的来临。
  后来,她想是这幅画把她撵出了博物馆。法国农村那场预料之中的风暴结果降临在了纽约市。她走上楼道顶,俯视着下面如潮的湿夹克和雨伞从门卫的身边涌进来。在此之前,威莉的身体就已经预感到这场风暴的来临。戴尔雷公司的工人在屋顶上爬来爬去,桑托里尼兄弟关心那棵栎树……看来把贾尔斯·科弗利调离他的工作岗位是错误的。她简直想取消跟汤姆·哈特兰的约会了。不过,如果出了什么问题,罗曼·理查德可以用手机向他汇报。她不情愿放弃跟汤姆在一起的机会。
  从大都会美术馆到圣雷吉斯这一段时间一下子就过去了。当威莉先汤姆而到,坐在酒吧间靠墙的位子上,挥手让守侯在旁边的服务员走开的时候,她真的不记得这段时间是怎么度过的。两个小时就这么过去了,就连雨打在贾尔斯·科弗利汽车挡风玻璃上的情形都不记得了。她只记得下了车就朝饭店的遮篷走去,那里一个门卫举着一把巨大的黑伞。即使是这一点记忆也像梦幻一般,跟记忆中老电影里的黑白镜头差不多。
  她真的发了疯。那段时间怎么能消失了呢?丢失的那几个小时就像夏洛克从她身上割下的一磅肉。回想起博物馆里的情形,威莉又发现了一个无法解释的错误。她只对三幅画有清晰的记忆:莫奈的干草垛,莫奈画的鲁昂大教堂以及柯罗的那幅作品。这三幅作品的两边挂着一些模糊的乱涂鸦,就像是画面上涂着一层凡士林。这些模糊的东西充斥整个画廊。大都会美术馆里面真正的绘画作品就是她驻足观看的那几幅。
  一个熟悉的声音问威莉为什么脸色阴沉,她抬头看到英俊、善良的汤姆·哈特兰正弯腰面对着她。她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心脏砰砰乱跳,决心把内心的紊乱掩藏不露。于是,她不假思索地说“哦,汤姆,别告诉我你要我到这里来是为了说米歇尔的坏话。”接着她对自己的冲动表示道歉。这时她的眼泪夺眶而出,嘴上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很难听的哀鸣。“科尔王”酒吧间内附近的顾客都把位子朝别的地方移动了几英寸。
  汤姆·哈特兰要了一杯白酒和一杯伏特加的鸡尾酒,在他的循循善诱之下威莉描述了下午那段古怪的经历。
  “嗯,”汤姆说。看样子是与紧张有关的暂时性遗忘症。威莉,你没有发疯。过去你一直是神情恍惚,听凭别人告诉你去干什么,现在你到了人生中一个不可逆转的紧急关头,你部分的自我已经开始反抗了,我想这是一个很好的兆头。”
  “哦,不是这样,”威莉说。“我是对的,你想说服我不要结婚。你真不够意思。你就不能为我高兴高兴吗?”
  “我但愿能为你高兴,”汤姆说。“你瞧,那些写侦探小说的人即使是儿童作家,都在学习如何获取各种信息。因为我为你着急,所以我对米歇尔·费伯和波罗的集团进行了研究。结果令我沮丧,我至少得跟你商量商量。”
  “你窥探别人的秘密,到一些阴暗的角落去窥探,结果发现了一些垃圾。够高尚的,你呀。”
  “威莉,你停住,听我说。咱们就从婚礼开始,好吗?难道你不想多花一些时间来考虑该穿什么吗?还有花呀,吃的呀,音乐呢?你这场假设的婚礼究竟在哪里举行?”
  米歇尔计划在漂亮的庄园里举行个人庆祝仪式。这个庄园跟农庄差不多,是一个跟布莱德斯赫德差不多的地方,名叫布莱克伍兹,在新帕尔兹或者伍德斯托克附近的山上。如果下雨的话,仪式就在图书馆举行,据说这个图书馆非常富丽堂皇。
  汤姆告诉威莉,她所说的那个地方是波罗的集团的一块大地产,名叫奈特伍德,在伍德斯托克和纽帕尔兹之间的山上。过去绝密会议都在这里举行。有雪茄、单麦芽威士忌、便衣。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嗯,那不是通常举行婚礼的地方,就这个。不过,参加婚礼的请柬一般是这个时候发出去——可她的请柬呢?而且米歇尔申请到结婚许可证,请牧师或者法官什么了吗?她不知道,她也不在乎,她在自己的婚礼中是一个被动的搭档。
  她想不到比这更好的了,威莉说。谁想去为餐桌上的摆设呀,花呀,请柬呀,为这些着急?她只要在婚礼中到场,然后结婚就得了。再说,她邀请的就汤姆一个人。为什么要去为一些米歇尔可以处理的细节问题急弯了腰呢?米歇尔比天下任何人都更善于安排婚礼。汤姆是过低地估计了被动的作用。
  “这么说米歇尔让你不去过多地考虑即将举行的婚礼。”
  如果他要这么想,当然可以这么想。米歇尔是想让她集中精力写作。
  “你的写作进展得还顺利吗?”
  嗯,不顺利,不幸得很,一点进展都没有。处于一种迁居安置期。要熟悉新房子,适应再婚生活,就这些事。
  “有时候,我有一种感觉,”汤姆说,“在那个幸福的日子过后我还会很幸运地再看到你。”
  威莉摇头表示强烈的反对。汤姆怎么能这么说呢?
  “你的男朋友是干什么工作的?”
  “米歇尔在波罗的集团工作。”
  “波罗的集团是干什么的?你到过他们那个小帝国吗?”
  他们在世界各地赚钱,就干这个。她怎么知道呢?她是什么,是商务记者吗?
  “你注意到了没有,你说话尽护着他?”
  好吧,好吧。她冲他笑了。汤姆·哈特兰有一种天才,能够通过讲实话来改观她的情绪。这就证明他是个天才。威莉一刹那间在纳闷她怎么不嫁给像汤姆这样的男人。跟汤姆结婚倒是很有趣的,只是性生活方面差一点。不过他们可以寻求别的东西。哎呀,我的酒喝完了!
  威莉为自己要了第二杯酒,这时汤姆把他所了解的波罗的集团跟她介绍了一番。那是一家规模庞大、经营多种业务的公司,在瑞士、南非、沙特阿拉伯、华盛顿和巴哈马设有总部,与世界各国政府有联系,职员中有离任的内阁部长、退休的议员、政治家、退役的将军。它的分支银行为六七个独裁政权提供帮助。海外签订大项目合同时,波罗的集团就像拥有神圣权力一样得到其中的大部分。
  得了,汤姆不喜欢这个公司。这我们早就知道了。可她想知道汤姆是怎样理解这个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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