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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淘宝女王-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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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心头火起,干脆停下脚步大声道,“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你太虚伪了,不如干脆用剑来得痛快。”



话音一落,孤儿把自己吓着了。



这不是找死吗?而且不出意外的,幽灵黑马停住了,马上之人沉默数秒,然后慢慢半转过头,动作如放慢镜一样,威胁力十足,看来相当可怕,连他部下的那些马匹都感觉出了杀气,显得很不安。



伯仁是哪路神仙,阿德斯肯定不知道,但是虚伪二字的意思,连草叶上的一只瓢虫都清楚明白。



“我是说――呃――疾风不斩――那个无名小卒。”孤儿喉咙发干,不禁伸手摸了摸脖子,以确保脑袋还健在,“你虽然不稀罕小钱,也不屑于骑士荣誉,可是――可是――”



她感觉在那威猛的狮子头盔下,那双无情的碧蓝眼睛正要吞噬掉她。她紧张得直哆嗦,双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好,无意中碰到胸前一个东西,金属光滑,皮质的地方温暖,正是她的望远镜。



像阿德斯这种塔撒大陆的土包子见都没有见过这东西,看来可以做为交换物。刚才因为望远镜上挂着一大丛树叶,这些佣兵们没有看到,现在她奔跑起来,望远镜显露真身。



她本来吓得站住了,和紧紧跟随在阿德斯身后的一名骑兵撞在了一起,他的马近到可以咬着她背上的伞包带玩,此时她却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向前连跑两步,举着胸前的望远镜道,“我愿意把此物奉献给你,作为你带我出树林的报答。”



呆在他左边就好,巨剑在右面,他杀她不太趁手。孤儿心里打着算盘。但随即想到,阿德斯能从很远的地方跃马斩杀违背军令的幻灵,只怕她呆在哪儿也是一样,不过心理安慰罢了。



阿德斯立直身子,显然被勾起了兴趣。



孤儿见状连忙解说,和商店里缠着人购物的店员一样,“这个东西叫伯爵小姐的神眼,只要足够高,视野不被挡住,就可以看到百里之外的情况。这可是苏制军用的,呃,就是雇佣军专用的。”她胡乱解释,“我知道您是以战争为生的人,那么这个东西就重要了,比之占卜用的水晶塔、魔法球还要直观。只要用神眼观察清楚敌情,您更加会是个不败的神话。”她把“你”改为了“您”,说出的谄媚之语,让她自己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好恶,好寒!但这貌似很有用,因为阿德斯从马上略俯下身,好像要吻她一样。



不过他当然不是吻,而是伸臂到孤儿胸前,一把扯走望远镜,因为动作粗暴,带得孤儿一趔趄,前额撞在他的皮靴上。



“跟着走。”阿德斯终于吐出珍贵的三个字,当然望远镜也老实不客气的挂在马鞍之上。



死奴隶,你给我记住,一笔一笔血债都给你记着哪!



哼哼,她就说这世上没有买通不了的人,一个望远镜不是照样打发掉这个孤高卓然的男人了吗?了不起下回她再带过来一个。



她一直不大批量的携带各种东西穿梭两地,因为怕扰乱时空,但一、两件东西就没关系了。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二十三章 … 唯一认识的人



全体人员都骑着马,只有孤儿一个人跌跌撞撞的走着。她一辈子都没受过这种罪,就算老爸训练她野外求生时,终究也不忍心太狠,可阿德斯却是铁石心肠。



她一边走一边暗中咒骂,晚上扎营的时候,她看到一些骑兵眼睛发光的打量她。



那是色狼的目光,这让她感到紧张,却并不害怕。虽然在这个地方,女人落了单十之八九会受到性侵犯,特别是身处一群无法无天的野蛮佣兵之间。丑女人的结局就是被强奸,然后被割断喉管,漂亮女人至少会留下一条命。



但是阿德斯军团不同,在他没有下令之前,他的兵绝不敢轻举妄动。而这神秘的男人冷血却高贵,显然不是下令让士兵强奸女人的那些下流残忍且粗鄙无耻的货色。不过这是在行军中,到了自由时间他就未必会约束手下了。



再说了,她行走大陆这么多年能毫发无伤,除了凭借自己的机智、勇猛的保镖和良好的运气外,自然也有自保之道,那是她的秘密,家传的秘密,唯一由她继承的秘密。



看到三、两士兵凑在一起,指着她窃窃私语,尽管觉得不会被强了去,她还是感到不自在。而且入夜后,蚊子好凶狠,她的手臂和脖子都裸露在外,只好和了泥涂抹。但湿泥变干后,蚊子会从泥巴的裂缝中叮咬,身上的衣服料子也不够厚,隔着衣服也被咬到,让她感觉要被蚊子吃了。



再看其他人,在生起的篝火中扔进一种草,烧起来的时候散发出一点点绿光,像鬼火闪动,可是却避蚊虫。不过没人邀请她去烤火,她也不敢和这帮饥渴的佣兵凑和,只好站起身向旁边的树丛走去。



一入夜,幻灵就自动散开,自己觅食去了。而和中午时一样,阿德斯在不远的一片空地单独呆着,他虽然可怕,却是她唯一“认识”的人。



她一路走,一路有干掉的泥块自她身上落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走出不远,那匹幽灵般的大黑马就出现在月光下的林间空地上。



它已经卸掉了身上的铁甲、护具和马鞍,皮毛滑顺美丽得好像会发光一样,要不是它动来动去,看来就好像是用一块巨大的黑玉雕刻而成的。



马儿首先发现她走过来了,警惕的打了个响鼻,但它好像并不觉得她是威胁,又似乎和它的主人一样对她表示轻蔑,只看了她一眼就又低下头去,啃着一棵小树的枝干。



孤儿慢慢靠近,还尝试着表示友好,壮着胆子摸摸大黑马的身体,然后一矮身,从马腹下钻了过去。



它是温热的,肌肉结实,并不是幽灵,只是它和它的主人一样有着魔鬼气息,让同类见了害怕罢了。



“你叫什么名子。”她回过头,看着大黑马专心而执拗的啃着树根,问。



“霜雪。”



孤儿吃了一惊,而后狂喜。呀?这马会说话,这要是弄走卖掉,得值多少钱?这大概就叫价值连城吧?



她跳过去,张大双臂拥抱霜雪,其实只是抬着双手贴在温暖的马身上,“你好棒啊,居然会说话。那告诉我,你几岁了?是男是女?还是处马吗?家里有弟兄几个?”



“离开我的马。”身后传来冷冷的声音,低沉而磁性,“你会弄脏它。”



咦,好熟悉的感觉,和刚才马儿回答时的声音一样。孤儿蓦然转身,一眼就看到背对着她,单膝跪在小溪边的阿德斯重新把头盔戴上。



他一起身,空地就显得很满,似乎到处都是他的存在。



好可惜啊,差一点,只差一点就看到他的脸了,晚了一步就只能看到他的头发――浓密的黑发,长到肩膀,略有卷曲。他有很漂亮的头发,也有一双灼人的蓝眼睛,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挡着脸。他的脸上有伤痕还是有秘密?



不过这人可真恶劣,不仅冒充马儿说话,害她白惊喜一场,现在还诬陷她弄脏霜雪。是啊,她是很脏,可是也不至于污染到马。而且她真白痴,居然一时没辨认出他那仿佛带着冰渣的声线,还以为马儿会说话,一定是树林里的蚊子有毒,咬得她的大脑轻度麻痹了。



霜雪呼呼喷着热气,似乎在嘲笑她,同它的主人一样恶劣。看它露出大大的马牙,孤儿恨不得给掰掉一个,可是她惹不起马主。



“剑那么大,却要叫疾风。马黑得像炭一样,居然取名霜雪,真是变态。”她小小声的咕哝一句,硬着头皮走到空地上的火堆边。那火也有绿光闪现,证明可以避蚊。



“离开这里。”淋漓的水滑过他的铠甲,显然他刚才是在溪边清洗身体。



“拜托,让我坐一小会儿,我保证像雕像一样不说不动,不然蚊子会咬死我的。”孤儿被阿德斯的话阻住了脚步,不敢动。



她从小就怕蚊子,这时候让她跪下哀求都成。伴随着她的话语,她脸上一块干掉的泥巴“啪”的掉下来,好像庙里没了香火好久的泥塑,接着,又是一块,模样可笑极了。



看着她可怜巴巴的样子,已经没有半分趴在冰晶上偷看他时的志得意满,阿德斯虽然没生出什么怜悯之心,却容忍了她的接近。



“出声的话,杀了你!”他依旧冷冷的说,但这话听在孤儿耳朵里却温暖极了,因为那意味着她终于可以摆脱蚊子的纠缠。



她差不多是欢呼一声,两、三步就跳到了篝火边。



夜间的林地很冷,再加上蚊子的摧残,孤儿已经很狼狈了,如果不是咬紧牙关,可能会坚持不住。可是谁会爱惜她呢?如果小四四在身边――



她想起那个强壮沉默又温柔的保镖,忍不住落泪,脸上冲下了道道泥痕。不过这只是一时感触,很快她就克制住了情绪。在塔撒大陆,她没有父亲和弟弟可以依靠,必须独立坚强。她以前总以为自己来到这里七年,什么罪都受过了,但和今天这一天所发生的事情相比,简直小巫见巫。



阿德斯罪大恶极,路易也是,不过看在他允许她呆在火边,就把她心里记下的血债抹掉一笔好了。至于路易,摆脱了他一时,要怎么摆脱他一世呢?



偷瞄了那男人一眼,见他倚着一棵树半坐半躺,因为戴着头盔,也不知道是不是睡了。他的巨剑疾风横在他身边,蓝色幽光如莹火,不在杀人的状态,居然是美丽的。



他是个谜。



但是,他也是她的奴隶!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二十四章 … 他乡遇故知



说好只在火堆前待一会儿,但这波澜起伏的一天实在让孤儿太疲劳了,所以伴随着幻灵彻夜如婴儿啼哭般的厉叫,她睡着了,混乱却又毫无记忆的噩梦烦扰了她一夜,第二天早上是霜雪的喷气声和刨啼声唤醒了她。



阿德斯已经整装跨马,看样子如果她不醒,他也不会叫上她。不过孤儿不指望阿德斯能主动帮她,没半夜把她从火堆边丢开,她已经很知足了。



唉,什么时候她的要求变得这么低了呢?而且是对着一个本应该服务为上的奴隶。



凝望着阿德斯闪亮的黑盔甲被清晨的阳光镀上了一层金边,孤儿机械的走着,数着眼前的金星。她柔嫩的脚底早就磨破了,疼得钻心,受伤的手臂又痒又麻,但大脑的感觉却很迟钝,以至于何时昏倒的都不知道。当她被摇醒时,发现自己是趴在一匹马上。



一瞬间,她吓得直冒冷汗。她不能失去意识,否则她的秘密,她的自我保护机制就会丧失功能!



好在她很快发现,那匹马是霜雪,阿德斯把她像货物一样丢在身后,不过他到底没有把她扔在林子里喂野兽,也算有点良心。



奇怪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她居然感觉安全,或者是因为高烧的缘故,她再度睡了过去,就这么昏昏沉沉的直到黄昏时分。



路上,没有一个人说话,只是沉默的行军,果然像一队阴兵。期间他们只休息了一次,她感觉自己被扛在肩头,然后被丢在地上,之后又被夹在肋下,再度扔上马背。她难受得呕吐了,结果得到了更好的待遇,她改趴为坐,整个人都伏在一个人的背上,四肢软软垂下。



是阿德斯,她知道。



他对她真恶劣。她东方式的五官在地球虽然普通,但在塔撒因为只此一家,所以被称为大陆的四大美人之一,可在他眼里却不如一匹马。



他没有抛弃她,是因为遵守要把她带出树林的承诺,至于她是活着去出,还是变为一具尸体出去,则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而她之所以能改善待遇,完全是因为霜雪的缘故,阿德斯怕她吐在这漂亮的大黑马身上。



其实她瞧霜雪貌似不怎么在乎,不过以后得到它的时候,可以把它当作盈禄家的吉祥物,毕竟它带给她好运气。



迷迷糊糊中,她紧贴着他的背,金属盔甲本来应该是凉凉的,却让她的体温烤得温热,光滑的触感让她觉得很舒服。不过她感觉得出他身体僵硬,那是明显拒绝和强行忍耐的信号。



哈哈!身体虚弱中,她心中暗笑。为了得到那个望远镜,这曾经令人闻风丧胆的骑士居然如此委屈自己,让一个他讨厌的女人整个趴在他背上。他这样的男人一般是不善于和人相处、也不喜欢别人靠近的,能这样大概是极限了。



“止步!”突然,紧随阿德斯左侧身后的上侍从大喝一声。



孤儿在迷糊中被吓了一跳,下意识的抱紧那堆温热的盔甲,感觉手被不耐烦的拉开,只好再去攀他的肩,完全出于保持平衡的本能。



睁眼向四周看看,惊奇的发现他们终于出了密林,眼前一片开阔,不过她病着,判断不出这是哪里。



“放下伯爵小姐!”咦,这声音好熟悉,为什么听着就想落泪呢?



“嗷!”



“哼哼。”



这两个声音也很耳熟,貌似是小四四、小蛇和小猪。



阿德斯太高大了,完全挡住了孤儿的视线,她连忙抓紧他的肩甲,探出头去看。只一眼,迷失了两天一夜的她在瞬间就明白了“他乡遇故知”是个什么样惊喜无限的感觉。



“我在这儿。”她呼喊出口,声音的沙哑和干涩出乎她的预料。



“滚开,不要挡了我家大人的路!”阿德斯右身侧后的下侍从喝道,“不然就下地狱去!”



“不要误会,不要误会。”皮特跳下小猪,向阿德斯的马跑了几步,举起双手,神态谄媚、貌似投降般的解释,“伯爵小姐掉下山崖,我们是来寻找她的。看来小姐好像安然无恙,盈禄家举家感谢,请把伯爵小姐还给我们好吗?”



我这叫安然无恙吗?孤儿心中暗骂,不过她没力气说话,只看了一眼她的人。



来人有五个,外加两只魔宠。皮特骑着小猪,四名保镖骑着小蛇。小猪还小,皮特又肥胖,目前累得蹲在一边吐舌头,真不知道它是猪还是狗。小蛇体形宠大,看来没有疲劳感,一双溜圆漆黑的龙眼在黑骑兵身上扫来扫去,似乎在衡量咬谁的脖子丢出去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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