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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淘宝女王-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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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不买奴隶也会进场看天降飞人,所以孤儿又赚了一笔门票钱,所以孤儿的奴隶都会卖到最高的价钱,也所以她成了全大陆最大的奴隶贩子。



只不过在训练小蛇能定点甩出奴隶,而不是随意乱甩的时候,颇费了孤儿一番心力。不过赚钱嘛,哪有不付出劳力的道理。



越过波光鳞鳞的飞轮海,小蛇稳稳的落在特意为它修建的“停机坪”中。皮特大管家早就等在一旁了,一见孤儿就立即跑上来迎接,带着一脸狗腿的神色。



孤儿的四个贴身保镖就跟在皮特身后,其中力大无穷的小四四拿起了孤儿的背包,至于那包巧克力则归小蛇自己当家作主。



“大当家,一路安好?”皮特殷勤的问,态度虽然诚恳,可是七年来总说这一句,孤儿已经没什么感觉了,只点了点头,骑上她那匹灰白相间的大马,那是为她早就准备好的。



其实按照这里的习俗,她应该被称为盈禄伯爵小姐,因为早在多年前紫金家族称王的时候,分封了其他九大家族继承人永久世袭的王位和领地,盈禄家得到了飞轮海和伯爵的头衔。



虽然现在大陆是混战之局,没有统一的统治者,也没有人承认紫金家族的王者地位,但大家还是习惯性的这样称呼,其他九大家族也是一样。可是孤儿不喜欢这种西方的称呼,所以在她的领地,大家全被迫改成了东方腔的东方称谓。



“都准备好了吗?”她问,一带马缰,朝着自己的住处――灰色城堡而去。



“按照您的吩咐和我们平常的习惯,所有奴隶都授过课,也打扮得整齐干净,明天一早就坐船前往自由贸易城邦――不破之城。”皮特边走边说,始终保持在孤儿左后侧一米之遥的地方,显得恭敬极了,“这次的奴隶是尊贵家族和精灵家族为了争夺梦幻溪水的所有权的战争中彼此俘虏的,因为都是新兵,年轻得很,长得不错,身材也好,一定会卖个好价钱。他们交换战俘时只交换了贵族,可是让我们做了一笔大生意。”



“这是为他们好,俘虏不投降就会被杀掉,被卖去做工总比没了脑袋强。那几个伤残的就留下吧,给巴雷铁匠当学徒,或者和马倌养马。”孤儿吩咐,策马前行,小猪在马后紧紧跟随,而远方码头传来小蛇满足的叫声。



她本想回到城堡再询问冰封骑士的事,以显得不那么在意,但她在家的这一个月中,几乎每天都会在飘着白雪的黑色梦境中醒来,每次,她都会看到那个黑衣骑士冰冷的看着她,蓝眼睛里杀气腾腾,之后举起他的巨剑。



这让孤儿很不安,也很生气,因为塔撒大陆还是挺迷信的,总做这样的怪梦意味着有不吉利的事会发生。可是别人从瓶子中放出个恶魔,就可以满足一个愿望,擦一下神灯就可以得到神奴,为什么她挖出一个人,却没有得到利益?



她心中对那冰封骑士好奇得不得了,简直忍耐不住,此时假作无意的问道:“那天在鬼影森林――后来我叫你打听过,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那个冰封骑士是谁?”



注:飞轮海本来是台湾一个偶像团体的名子,被本六忍不住恶搞,用于本书中海洋之名。嘿嘿。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六章 … 阿德斯军团



听到这个话题,皮特驱马向前,和孤儿并排而行,把四个保镖甩在身后,神秘兮兮的道,“大当家,这可算是个惊人的消息了。我派出了四个探子,花了二十个金币才搜集到一些消息。”



“别卖关子,讲吧。我的账目全是你管,你已经抽了不少油水,你猜我会不知道吗?所以别和我提金币的事,我不会补给你的。”



皮特有点尴尬,咳了两声道,“身为管家,为大当家效劳是应当的,我这样说,只是为了表示消息的珍贵性和真实性的程度。”他又沉吟了一下,才说,“当天我们离开的时候,听到过幻鬼可怕的叫声,现在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怪物不是为了去吃掉冰封骑士的,而是追随他。”



这答案正是孤儿所期待的,但她还是吃了一惊。



只听皮特继续说道,“幻鬼的叫声持续了一夜,惊得森林附近的猎户和农民不敢入睡,连牲口都被吓死了好几头。这些没教养的下流坯子,问几个问题罢了,居然叫我赔偿了损失。”他仍然忍不住抱怨自己花了多少钱。



不过孤儿不理他,他只得往下说,“后来在天蒙蒙亮的时候,有不少人都看到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士,手持巨剑、黑得像幽灵,带着一队黑衣骑兵,后面跟随着大群的幻鬼。他们从鬼影森林中出来,静悄悄的没有声音,然后就消失了。那些下等人们认为那是传说中死灵骑士,带着他的阴兵路过那里,而死灵骑士的出现是邪恶和灾难将临的象征。我奇怪的是,传说幻鬼已经灭绝了,前些日子不仅出现,咱们还遇到了那么一大群――也许幻鬼也是死灵重生。唉,这么说来,塔撒大陆――”



皮特后面说的话,孤儿根本没有入耳,她满脑子都在想那名冰封骑士的事。



死灵骑士吗?不像啊。因为不会有死灵拥有那样一双湛蓝深邃的眼睛,像火一样燃烧的。



而且,她挖他出来的时候,明明只是一个人,哪来的高头大马?哪来的大队骑兵?也许这只是农民和猎户,甚至皮特的夸张说法,可是他究竟是什么人呢?为什么传说中凶残且灭绝许久的幻鬼会出现并拥护他呢?



“听说他的马也是幽灵马,全身都披着护甲,高大得像龙,眼睛像两盏灯,根本是为战而生的。所以我说,亲爱的小姐,我的大当家,咱们这回可闯了大祸,但愿那死灵骑士不要查出我们是谁,否则他来找麻烦可怎么办?就算他想感谢,我们也还是不要招惹为好。”



“我不管他是谁,我只知道他是我的奴隶,他属于我。”孤儿语调稳定的宣布。



皮特大吃一惊。他知道他的这位主人对金币的热爱超越一切,但这样要钱不要命的行为还是让人有点难以接受。



“没有人敢以死灵做奴隶。”皮特惊吓之下,居然顶嘴,“就算他肯做遵守惯例,谁敢收啊。”



“我敢哪。”孤儿一提马缰,神态温柔的微笑道,“任何人都应该有主人,就算死灵骑士也是一样。关键是怎么找到他,降服他。”



皮特不禁一激凌,因为以他服侍大当家七年的经验来看,她越是温和,就越可能发生可怕的事、想到可怕的主意,“您不是要找死灵骑士吧?可是――可是――”他惊疑地问。



“你果然是个合格的管家,这么善解人意的。”孤儿还是笑眯眯,“说吧,你是不是已经听到了什么小道消息?”



皮特抬眼偷瞄孤儿,见她温和的看着他,脸上无害,可是目射寒光,只得咕哝道:“鉴于您深入鬼影森林是为了寻找八百年前突然衰落的驿马家族的宝藏,所以我特别找了几个吟游诗人,让他们唱了一段驿马家族的传说。听说驿马家在最强盛的时期,不知为什么分裂为了两支,其中有一个叫阿德斯的骑士,带领他的手下反出了驿马家族,成为了自由骑士,宣称只为战争而生。在那个时候的大陆上,所有人听到阿德斯军团都闻风丧胆,他们战力绝伦,阿德斯本人更是所向无敌,谁雇佣了他们,谁就拥有胜利。当然,聘请他们的价钱也非常非常的高,有时候会让国家破产。可是为了胜利,谁又会在乎呢?所谓驿马宝藏就是从那时候流传下来的,据说说他们的财富多得数不清,连盔甲全是金子打造,武器上镶满了宝石,其他用不完的财宝就埋在了一个地下通道之中――”



孤儿听到这儿,两眼发亮,恨不得立即返回鬼影森林一趟,看阿德斯的宝藏是不是埋在那块冰晶之下,假如那名冰封骑士就是阿德斯的话。



皮特察言观色,知道他的大当家想些什么,连忙弥补道,“其实这只是传说,根本有很多漏洞。如果盔甲是纯金的,根本不能起到保护作用,顶多是在青铜盔甲外镀上一层黄金。刀剑上镶满宝石更是不可能的,那样他们会无法战斗,想来也就是在刀柄上镶上一颗半颗。他们是战士,又不是娘儿们,要那么多装饰品干什么,实用才是第一位的,依我看――”



他住了嘴,因为他看到大当家眼睛里仰慕金钱的桃心不少反多,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现在大陆局势不稳,征战时有发生,上好的武器和盔甲的价钱要高过黄金。而当年高妙超凡的冶炼技术已经失传,现在大陆上最好的铁匠也打造不出神器一样的盔甲武器。



所以,假如真有过那么一支强大的自由骑士军团,他们的武器和盔甲就当于神的遗落,而伴随着阿德斯军团的荣誉和胜利,那些东西会增加更大的价值。



如果找到这些东西,大当家已经无可计数的财富还会大量增加。何况他的话给了大当家提示,那些武器盔甲是镀金镶宝的,除了它们的战斗价钱,还加上了装饰价值,这样的话,就能赚到更多的钱。



还有那传说中的、埋在地下通道的宝藏――这简直是要了大当家的命,她不疯狂才怪。



果然,孤儿脸上带着很感兴趣且兴奋的神色问:“阿德斯军团以前在哪一带活动?就是在鬼影森林那边吗?不过不太可能,没有人会把他封印在自己的埋宝地,却不挖出宝藏的。”她目光烁烁,似乎所要的一切就在眼前。



“这个我可不知道,吟游诗人也只是根据传说来唱,做不得准的。再说,就在阿德斯军团强大到无法战胜的时候,他们突然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之中,其中原因和他反出驿马家一样是个谜,说不定是发生了什么重大灾祸和瘟疫,这可真是不吉利。我现在只希望咱们上个月挖到的不是阿德斯,随便他是哪个被封印的倒霉蛋儿都好。”



“这个大陆还真是有很多秘密啊。”孤儿笑着叹了口气,“难道这就是天命,要我去挖掘的?”说着她一夹马肚,大灰马轻快的闯入了城堡之中。



皮特只注意到了“挖掘”两个字,被那表面词义吓得浑身冷汗,生怕大当家要重返鬼影森林。



而孤儿却记起盈禄家的长老曾经说过,在塔撒大陆上,有两个地方不要轻易去闯。这两个地方的名子中都带有一个“马”字,一个是惊马古道,一个是大战马坡。惊马古道是通向不破之城的道路,已经被她走得轻车熟路,而大战马坡又是什么地方呢?



皮特看来是不会老实告诉她的,她不费那力气应付他,干脆去问长老好了。



结果长老告诉她,大战马坡就是八百年前,驿马家的自由骑士军团频繁出没并安营扎寨的地方。而且据说,军团的首领有非凡的魔力,可以召唤幻鬼。



冰封骑士、幻鬼、宝藏、大战马坡、自由骑士、阿德斯军团,当所有这些条件凑在一起,答案似乎很明显了。于是孤儿决定去那里一趟,看看那地方是否存在有助于她降服“死灵奴隶”的东西。



但目前,还是当当拍卖大会最要紧。



第二天一早,皮特带领整整一百名奴隶由水路赶往做为自由贸易城邦的不破之城。临行前,孤儿看到这些奴隶个个干净整洁,吃得胖嘟嘟的,气色也很好,对皮特的工作非常满意。



其他的奴隶贩子舍不得给奴隶好吃好喝,也不给他们换衣洗澡,他们以为这样是省钱,可他们始终不明白,这会影响奴隶的价钱,就好像超市里的蔬菜,简单整理清洗过的菜会放在塑料包装里卖,价钱要高上随便卖卖的两倍。



不懂得投资,就不能赚大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赚苦哈哈的小钱,就不如直接转行,做别的营生。



要知道贩奴也是挺辛苦危险的差事,要对付卖俘虏的某家族军队、要应付勒索的各地方官僚、要防止奴隶带来瘟疫、要盯着过路的强盗抢劫、还要提防奴隶暴动,上演异界版斯巴达克思。



这其中防止奴隶意图逃跑或者暴乱是最难的。



别人只会用捆绑和鞭打的方式,而孤儿却懂得利用魔法和技术,发明了一种很奇妙的腕箍。要知道盈禄家有的是能工巧匠,制成的腕箍可以感受的奴隶的脉动。



当他们拼命奔逃、或者意图实施暴力时,脉动加快,腕箍就会收紧,上面镶嵌的、有迷惑作用的魔晶就会刺入他们的血管,魔力散发。不久,他们就会迷茫,然后就会跑回来。加上平常她对奴隶们比较人道,顾及到他们的尊严和生命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奴隶会乖乖就犯。



魔晶是她从零人中的游荡者身上买的,也算是投资之一。当然卖出奴隶后,她会把腕箍取下,反正如果奴隶出手后再逃跑,责任也在不她了。



事实上她希望各家的奴隶都会经常逃跑,这样的话那些人还会不停的买,奴隶的需求就源源不断了。



所以说,市场也需培养和引导啊。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七章 … 半个怪梦



皮特走后,孤儿处理了一些家族内部和生意上的事,就跑到藏书阁去了。



盈禄家族的藏书阁非常大,其藏书之丰富,典籍之古老,只有司文家族的图书馆可以媲美。因为那名冰封骑士的关系,孤儿对驿马家族、对八百年前从驿马家分裂出去的阿德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长老告诉她,藏书阁中有关于大陆历史和各大家族庞杂而丰富的血源树,也许她可以从中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整整两天,孤儿就呆在藏书阁里,除了上厕所,就连吃饭也是让仆人给送上来。那些大得可以当床用的羊皮书,那些小巧而隐秘的丝绸卷轴,孤儿从来没有这么感兴趣过。



只不过,她看书看得头昏脑涨,也没有得到一丝与之有关的信息,除了枯燥的图谱和干巴巴的历史解说,书籍没有给她任何提示。



她有些失望,继而想到是自己笨了。驿马家的分裂说不定是个丑闻,在注重荣誉甚于一切的塔撒大陆,这种事绝对不会被记载下来,更不用说那些宝藏了。



那宝藏给孤儿的感觉好像是海盗之宝,本身就是个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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