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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魂-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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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事,睡眠不足;但我知道,不是这样的,很可能,她方才曾落泪,为我落泪。我背起背包,提起箱子,在转身登机之前,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向玉真张开双手,她狠狠地在我头骨上敲了一记栗暴,算是暂别的纪念。



前情提要:



在激战中全身骨头破碎的秋风,连DNA再造机也对他无能为力。绝望之时,吸血鬼少女芭特丽,将他推入血族为召唤血神降世制造的血池,竟意外修复了他的骨架,并使他的“圣洁能力”大大提高。告别了芭特丽和故人老萧,秋风开始了废墟中的隐居生活。然而,随着老萧师妹玉真的来访,属于他的第二段爱情,似乎也悄无声息地降临了……



第十四章 得而复失



从半空往下望,那曾栖身的别墅,变得很小,花园的泳池边,向我挥手的春香,还有旺财,都变得很小,很小,蚂蚁一样;但我能清楚地见到,玉真的眼角有一滴泪,她在我心中,永远不会因着距离而变化。



渐渐地,伴着直升机螺旋桨的巨大噪音,我坐落在座椅上,不再远望,视野终是有限的。那个中年吸血鬼,冲我说着些什么,但我却听不清楚,直到他递过一个耳机给我,夹在头骨上,我才听清。



他不愧是被派来找我的人,华文程度好得很有点过分,甚至比那个叫约翰的神父还更强些。他是看出我离开玉真的不舍,所以在劝我,说夏国人自古不是有俚语“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么?又说“妻儿岂应关大计”?只要救出芭特丽,他们这一支的吸血鬼,必会视我为恩人,必会尽力协助我,建立自己的权势……



他很会说话,本来刚认识不久,连名字我都没记住的人,这么交浅言深必定让人很反感,但他娓娓而谈,却让人觉得,全是一片赤诚的好意。尤其他最后说:“秋先生,所谓倾盖相知,何况此去必是同生共死,我实在不能自外于先生。”



很古朴的腔调,也真的很在理。我张了张口,却又说不出话了,只好对他做了一个停止的手势。这吸血鬼实在是水晶玲珑心肝的角色,哪怕对着我没有皮肉的头骨,见了我的手势,也很有礼貌地不再说了,甚至还在直升机上欠了欠身,表示歉意。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吸血鬼家族几千年的传承,我不怀疑,在他们协助下,我可以建立自己的势力,或是当一个富豪。但我不感兴趣,真的。也许,因为我不是大丈夫。



当然我不否认,我也喜欢意淫权倾天下,后宫三千。意淫是无罪的,无代价的。但除了疯子,谁都知道,如果真的存有这么一个目标,那么起码得付出千倍于他人的努力,并且还不一定成。



累不累?人生百年,这么折腾不累吗?没事意淫一下好了,大丈夫,还是让别人去当吧。



我叹了口气。靠在椅背上,望着直升机舱顶。所谓出来混的,迟早要还,这话真不假。那时在海伦纳面前,小姑娘用她的身躯把垂死的我挡在身后,每每想起这一幕,无论怎么推搪,还是不得不承这份情义的。



抚摸着如同生长在右臂的古怪臂环,我更是想起当时自己全身骨头破碎、动一下掉一地骨头渣子、而DNA再造机却对我无能为力的情景,是小姑娘帮我治好了身体。还有,当吸血鬼们包围了老萧,就要置老萧于死地时,因为我一句话,她就带人走了。



说不过去啊!我痛苦地摇了摇头,蝼蚁还贪生呢,何况我?又不是小说,主角去冲杀一回,总能得到很多的好处,傻瓜都知道,梵蒂冈对于我这个骨架子是什么概念,无论任何宗教故事或传说,骷髅,都是黑暗的一方。哪怕坐在直升机上,我都很不想来走这一趟的,这一趟,极可能就玩完了。



但不来,说不过去,真的说不过去,每到夜深人静,我怎么面对自己?我在这废墟里坚持下去的支柱,就是我是人,哪怕我没有皮肉,但我是人,但如果不走这一趟,我还怎么告诉自己,我是人?



我没有皮肉,DNA再造机都不认为我在生理上是人,我能确认自己是人的,就是人性和良知,哪怕只是一个骨架子,我也知道,我是人。



这是我的支柱,是我的信念,是我的希望。



无奈的,也是我的枷锁。



我叼着烟,望着机舱外灰蒙蒙的天际,我发誓找回身体以后,我一定要做个无耻的人,怎么无耻怎么弄,怎么黑暗怎么来,怎么变态怎么搞。



当直升机降落,跟着这些吸血鬼快速地跑进机坪边上的房子,我看见了近千平方米的空旷房子里满布的各种轻重武器,简直就是一个小型的军火库。哪怕用它来装备一支小型的军队,到非洲某些小国搞武装政变恐怕也是绰绰有余了。更何况里面还有穿着迷彩的数百吸血鬼,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我那逝去的小雀斑的影子——专业的军人。



我疑惑地望着请我来的吸血鬼,因为我觉得这里的武器足以把梵蒂冈夷为平地了。谁知他无奈耸肩,苦笑说:“其实请你来之前,我告诉阁下的,在梵蒂冈的范围里,我们和常人无异,这只是一部分。事实上,在圣光、圣言下,我们全无还手之力。如果要干掉一个可以诵唱圣言的神父,也许我们可以在他没有察觉的空隙,暴起刺杀,根本不给他开口的机会,但在梵蒂冈,在那千年圣地的熏陶下,拥有这种水准的,简直杀之不绝!只要有一个人吟唱圣言,本来就失去异能的血族,简直是任人宰割了。并且,在圣光下的伤害,是不可能修复的,按你们东方人的理解来说:如果在圣光下湮灭,就完全地魂魄皆散了。”



我心中哑然失笑,这是一艘贼船,我是上错了船的人。



哪怕再无知的人都知道,血族无论如何都是在黑暗生物里排位颇高的一系。连他们都说出了“任人宰割”的话,我这个骨架子,我想作用也许就是一块试金石,瞧瞧可以在梵蒂冈生存半小时还是五分钟?



但还没有等我理清自己的思绪,突然一个熟悉的、浑厚洪亮的男声响起:“神说,要有光!”“嘭”、“嘭”、“嘭”……就在这稍有点灰暗的空间,四周升起许多钨丝探照灯,射出无数雪亮的光柱照亮整个房间,逸入耳中的尽是吸血鬼悲凄的号叫,他们惊慌失措地寻找堆放武器的箱子的阴影,去藏匿自己的身躯。



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所谓的血族,也不是永远的优雅。说实话我受够了他们的优雅,和他们交流时总是有一层薄薄却无法揭开的隔膜。我甚至有点恶作剧式地欣赏着他们如老鼠蟑螂一般的躲藏。



“秋,你好吗?”穿着很正式的神父服装的约翰,慢慢地从角落里走出来。他宝相庄严得不行了,可我不知为什么,见他这模样,就有点想笑的感觉。望着他这悲天悯人的模样,我就想起他应付去教堂求援的人的措辞。尽管他此时圣洁得无可挑剔,但我仍觉得,假。



我见到,被那钨丝探照灯的光柱烧熔了半边脸的那个吸血鬼,去邀请我来这里的中年吸血鬼,他还完好的那只眼睛里透着一种发狂的欣喜,望着我如同望着一件稀世奇珍,热切暧昧得让我打了个冷战。



不会这家伙有什么不良取向吧?想着想着我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但很快我就释然了。我看见我的脚下,没有影子。



举起头,无数的探照灯聚射在我的身上,如医院手术台用的无影灯一样。但我并没有和那些血族一样,一被照射就冒烟,如蜡般烧熔。我有些茫然地望着自己的手,我并没有什么欣喜,对于自己的异样。



甚至,我想哭。人,总是需要认同感,总是需要知道自己的定位。尽管我一再强调自己是一个人,因着我有人类的心,但我不能回避的是我的外表。在内心深处的潜意识里,我觉得,我和芭特丽这些血族,比和约翰会更近一些——尽管我讨厌吸血鬼,因着我人类的心。



但现在,我只能无奈地接受自己是个怪物的事实。我甚至渴望,这强烈耀眼的光,能烧熔我某些无关紧要的骨头,以证明,我起码是有同类的。我茫茫然拿起颈中的十字架,一次次地贴向自己的骨头,我记得刚挂上它时,几乎感觉颈椎就要被切断,如火烫的刀切入黄油。可是现在,哪怕一点刺痛也没有,有的只是白银贴在骨头上的冰凉感。我觉得我就要崩溃了,我冲进一处阴影里,把十字架狠狠按在一个吸血鬼的胸口,浓烈的烟从他身上冒出,空气中尽是那烧焦了的皮肉臭味,他惨叫着,我愣住了,甚至连他痛得发狂的一脚也没有闪避,任由他把我踹飞到中央的空地上。



我漠然地爬了起来,低头在地上寻找我的影子。一只手稳稳地握住我的手,我的手骨把那枚十字架捏在手心。抬起头,是玛丽亚那怜悯的神色,她说:“归来吧,你不是受诅咒的该隐的子孙。”



“神并没有放弃你,回头独行的足迹,便是神的足印,他抱着你走过艰辛。”明明是之前不足以说服我的言辞,但此刻却让我痛哭流涕。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是抱着玛丽亚,不知从何来的泪水不停地淌下。



约翰洒了一些水在我的头骨上,他低低地念着一些《圣经》里的言辞,我只觉温暖包裹了身体,整个人似乎就要腾空而去。我不由自主地停止了哭泣,这时有人嘶叫道:“不!他是血族召唤来的血神!不是你们的天使!”



是那个去请我来的血族,他激昂地大叫:“所谓的圣光,是不能给血神造成什么伤害的!他是我们血族的希望,你看着吧!可笑的教廷,你们疯了,天使会降临在一个腐尸或骷髅身上?哈哈哈!”



我的神智似乎在很微妙的牵引里挣动了一下,让我发现站在此处,听他们争论类似学术问题的宗教理义极无聊。我转身几步走到门口,一脚就踹飞了门,尽管厚实的门让我的脚骨有些发痛,但见到外面荒芜的废墟,却让我有梦醒的踏实感。



指着门外,我面对着他们,不发一语,事实上是我此刻又说不出话来了。但没有人理会我,约翰正用着那浑厚的男中音在批驳那个吸血鬼:“神爱世人,只要忏悔,神便宽恕他的罪。他本来并不是黑暗生物,他是神的子民。”



不由分说地,玛丽亚又向我伸出手,我本来想拒绝的,但约翰的话却让我无语了,他望着我,凝重地说:“不管你是否承认,在你受到强大的海伦纳的威胁时,你选择了用十字架的光芒来荫护你。也就是说,是神,从海伦纳手中保全了你。”



“当你失去配偶时,是靠着教内弟兄姐妹的祷告,十数周的祷告,让你完完全全地进入了神的怀抱,接着你戴上了试炼的项链,无论在如何艰苦卓绝的情境下,你从来没有扼杀过主的信徒;无论受到什么样的痛苦折磨,你也没有放下这试炼的项链,甚至当面对强大的海伦纳时,你还从容地亲吻项链,你可将一切交托给神……”



我觉得就要疯了,也许我的嘴很笨吧,他说的东西似是而非,我明明知道不是那么一回事,但一时间真的不知从哪里开始否认。我想如果老萧在这里就好了,老萧在这里的话必能把他们驳得一无是处。



约翰走到我的跟前,把手放在我头骨的上方,脸上是坦然的微笑,他说:“让神迹展现吧,我知道你的心有疑惑,不必问,当神迹展现出来,你便知道神给你的眷爱了,好吗?只要你跪下,听我念完一篇短短的经文,绝不会比喝完一碗罗宋汤更久。”



那个一半脸被烧熔的吸血鬼突然疯狂地大笑起来:“哈哈哈,你听他的?他做的一切,只会让你觉醒,觉醒的血神!只要你觉醒了,救出伊丽莎白便更轻松!”



我摇了摇头,男儿膝下有黄金,这是我的族人远古以来的训诫。也许我很多的族人,对此已不当一回事了,但对于我来说,无论是肥秋,还是现在这个骨架子,都绝不会妥协。这一跪,也许对别人是微不足道,但对于我,随着膝盖的一软,倒塌的却是从再次醒来便坚强支撑着这一身骨架的信念。



我慢慢地转身,慢慢地向门口走去。但约翰的声音在我身边响起,没有一点愤懑,没有一点不满,从他的声音里甚至可以听出他脸上依然挂着不改的微笑:“那么就站着好了,我知道你的族人的习惯。”



我惊讶地回头。稍微读一些千年前的文字,便知道教会对这些规则的固执,哪怕明明可以稍加变通,就发展出许多的教徒,但他们仍为了拜祖先的问题而不肯让步。也许面对这种殊荣,我该自豪?还是可以推断,前面等着我的,不过是一个陷阱?



约翰温和地望着我,他明显读出了我的疑惑:“上帝使人说方言,又使人解方言,并不要天下人用同一种话。我又如何一定要你这东方的人,守西方的礼仪?秋先生,不必问,你只要听着我读完这短短一节经文,便足够了。其他的事,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所不在的神,自会按神自己的旨意来成就的。”



我想,这已经没有了拒绝的余地。尽管我觉得哪怕是人造卫星也不可能每一秒都监视着每一寸地方,海伦纳和我这个小人物也没什么深仇大恨,也许不过是她一时找不到我,便放弃罢了。但按他们说的,当初海伦纳威胁要杀我时,也许真的是他们的神,庇荫了我,没有让海伦纳找到我吧。在没法把海伦纳找来对质的情况下,他们说的,也不是没有对的可能。



那就听吧,我不是什么枭雄式的人物,能够很酷地走掉。我觉得有可能欠人恩情,那就听上一会吧,反正又不会少一块肉,再说,我身上本来也没有肉。



见我点了点头,约翰拿起《圣经》,一手按在我的左肩,慢慢地用英语或者别的什么语言读了起来,反正我听不懂。他开始时如同耳语一般,但慢慢地声音渐渐大了起来,脸上的表情,透着一种狂热,宗教的狂热。



到了最后,他的脸孔因为激昂而扭曲着,声音变成声嘶力竭的呐喊,当他吼出最后一个音节时,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他按在我肩上的手和我肩部接触的地方出现了白色的光,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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