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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寓-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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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辞职

杜甫是著名的长篇电视剧导演,由他导演的电视剧的收视率都很高,例如这阵子炒得沸沸扬扬的悲情剧《哑女》、《情困》等,不知赚取了广大观众多少同情的眼泪。
而杜甫导演的电视剧中的女一号都是由著名的“泪水妹妹”林黛玉来出演的。要说黛玉的演戏功底真可谓了得,只要是导演一声令下,五秒钟内立刻热泪盈眶,感情投入,哭得让人肝肠寸断。所以,黛玉一直被杜甫导演视若珍宝。这不,杜甫导演又准备开拍新戏《新小白菜》,依旧准备让林黛玉出演女一号小白菜。
可是现在,摆在杜甫导演面前的是桌子上的一封辞职信,而信的主人恰恰就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林黛玉小姐。杜甫导演对此事大为不解,也十分的恼火。他将黛玉叫到办公室详谈,想要黛玉收回已做的决定。
“小林啊,为什么演得好好的,突然间不想再演下去了呢?要知道你现在可是影视界的红人,前途不可估量啊!”杜甫导演语重心长地对黛玉说。
林黛玉小姐真诚地对杜甫导演说道:“导演,不是我不想演下去,我真地是非常热爱表演事业,可是,拍您的戏却让我一直都感受不到自己的价值,只是觉得自己从开始哭到结束,就像一台会流眼泪的机器,丝毫没有艺术的快乐感受而言。”
杜导赶忙说:“这就是你不懂了,现在的电视剧就是要够悲情,眼泪够多,才能让观众流下更多的眼泪,才能抓住观众的心理,让他们每天都想看,才能提高收视率。没有眼泪,没人难过,谁还看你的电视剧啊?”
“可是导演,你想想,有哪个家庭每天都有那么多不幸上演,都有那么多误会,这些事发生在一个家庭,一个人身上,根本就不真实!”黛玉有些激动了,“我拍戏的时候从来没有感受到快乐,一直是一种痛苦伴随着我,我觉得自己是在欺骗观众,欺骗艺术,更是在欺骗自己!”
……
“所以导演,我决定正式辞职,不再演苦情剧,摆脱悲情女主角的笼罩,不再做流泪的机器,我要寻找真正的艺术!”
黛玉义无反顾地走掉了,留下我们优秀的杜甫导演一个人在原地,惊讶地张着嘴巴……
且东说寓:
2006年,重庆的一家媒体就现在电视剧的题材问题做了一次调查。得出的答案是:题材最多的剧情之一就是——苦情剧!用泪水来淹没观众。
苦情剧的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女主角个个苦大仇深!从以前的《哑巴新娘》到现在的《徽娘宛心》,都是苦情剧的代表,成为各个地方电视台的热播剧目。这种电视剧的剧情大多是讲述一个普通女人的不平凡的一生,讲述她是怎样通过自己的奋斗,最终获得富商婆家的肯定。故事的情节十分的老套,但是因为故事曲折,人物命运悲惨,并且具有一定的励志性,所以,能够吸引一大票的观众,尤其是中老年妇女观众,能够让她们边看边流眼泪。
据重庆这家媒体调查,今年的苦情戏题材开始由古代拓展到现代版。如由香港某女星主演的电视剧《百万新娘》,就是一部典型的现代版苦情戏。剧情照样老套,讲述一位普通人家的女孩,为了替自己的家人还债,放弃了自己的真爱,嫁入了豪门,之后不被豪门家族的任何一个人接受。不断地被打骂,被惩罚,将世间的委屈全部集到了她一身。可是这种情节与很多以前的苦情剧雷同,编剧为了避免重复,于是将民国时期的故事搬到了现代。更可笑的是,在此剧开播前举行的观众见面会上,举办方竟然为观众们准备好了面纸,意在让观众泪流成河。真是荒唐!
然而,这种剧情类似的苦情戏还是在越来越多地增长着,表面上这种以女主人公悲惨命运为主线的流泪剧稳居各大电视台收视率榜首,可是实际上情节老套,主人公从头哭到尾,几乎不哭就不说话。这让一些年轻的观众看了开头就知道结尾的剧情其实毫无可看性,因为在时代高速发展的今天,还在宣扬一些忠贞不二 、甚至是逆来顺受的东西,实在是与时代脱节。让人沉浸在无穷尽的泪水里面,无论对演员还是对观众来说都是一种摧残!不知这股眼泪之风还会刮多久?

前卫的猪小能

“小能,你也老大不小的了,该成家了,前些日子你沙二伯打电话给我,说你沙二婶的侄女红娘与你十分匹配。过两天一起吃个饭,你们试着交往交往。”猪八戒对儿子猪小能说。
“好!”猪小能一口答应。
三个月后,猪八戒对在家休息的猪小能说:“和红娘交往得怎么样,我看,你们俩再合适不过了,就选个黄道吉日把红娘娶进门吧!”
于是,小能与红娘去社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在父亲猪八戒的安排下大排宴席。婚后,与红娘的生活倒也悠闲自在。
半年后的一天,红娘哭着跑回了娘家,八戒大惊,忙把儿子叫到身边询问是何缘故?
小能若无其事地说:“没什么啊?只不过昨天我与崔莺莺逛街的时候让红娘看见了,这女人真是大惊小怪!”
猪八戒糊涂了:“崔莺莺是谁啊?”
“是我女朋友啊!”小能不假思索的答道。
“你这个浑小子!你可是结了婚的人!怎么能背着老婆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你看我对你妈,几十年了,从没有变过!”猪八戒火了,咆哮着!
“现在谁还像你们那样老古董,不开化,现在结婚了也可以有女朋友啊!你看看现在的电视剧,哪一个男人结婚后没有一两个红颜知己的。这是现在的一种社会时尚,是潮流,有情人才叫有本事呢!您这种思想,早落伍了!”
猪八戒更加恼火:“你这是朝三暮四!”
“能朝三暮四的才是真正的男人,看看电视剧的男主角,哪一个不是朝三暮四?”猪小能不以为然地说,然后,潇洒地出门了。
“难道真的是我落伍了?”猪八戒摸着脑袋,依旧不解……
且东说寓:
2006年6月,武汉一个电台节目,专门制作了一期话题,就是关于婚恋题材的电视剧对现代人,尤其是对年轻一代人的影响。节目播出后的社会影响极大。
一些家长纷纷讲述自己对这类电视剧的不满:
一位学生家长就表示现在关于婚恋的电视剧太多了,而且,这些电视剧的内容越来越不健康,让孩子们看了以后,作家长的心里非常地不放心。
还有的家长说,儿子结婚不到一年就在外面养起了情人,有了第三者,父母责备他时,他反倒说这是一种流行,一种时尚。说现在的电视剧里面没有哪个男人没有第三者,这是正常现象。气得家里的老人无言以对,从此对这种类型的电视剧极为反感。
纵观现在的都市婚恋剧,大多数都是有一个朝三暮四的男主角,然后围绕着这个男主角一半家庭、一半情人的生活展开叙述。
这个男人大多想保留自己的家庭,又不愿意放弃外面的情人,一只脚踏两只船,而妻子想要挽回丈夫的心,情人想要光明正大地进入他的生活。于是,这一场感情大战就此拉开帷幕,不战个你死我活,鱼死网破决不罢休!
而这类电视剧的数量正在不断地增多,从前几年正面讲述第三者的电视剧,到近几年反映家庭暴力的电视剧,再到最近的几部反映无性婚姻的电视剧。这类所谓的情感剧所叙述的故事情节越来越复杂离奇,但始终不会离开共有的一种人——第三者!
在近期取得上海收视率第一名的一部婚恋电视剧中,也出现了有关婚外情、第三者这样的情节!
年轻人不断地接受这样类型的电视剧,在他脑中形成的也是这样的一种观念,觉得有婚外恋才是正常的,而没有第三者的男人就是无用的窝囊废,所以,一些年轻的朋友就开始效仿电视剧中的花心男人,学会对感情不专一,对家庭不专一。
对此,一位教育界的专家表示,之所以现代的年轻人会用情不专,是因为相当一部分人效仿都市情感剧中的人物;而都市情感剧之所以会朝着这样一个不健康的内容发展,是因为在社会的大背景下,个人社会心理的变化使人对爱情、婚姻、家庭的观念有了巨大的变化。要在根本上遏止这种不正常的潮流,挽救我们的年轻一代!

该“博”还是该“搏”

清晨,欧阳修律师事务所内传来隐隐的争论声。
“我就是要讨个说法!你有何权利把我的个人隐私公布于众?我要告你!”一脸愤怒的著名主持人苏小妹大声说道。
“要不你就别做名人,要不你就乖乖地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坐在沙发上,正跷着二郎腿欣赏着自己鲜红指甲的美女主播唐琬悠闲的说。
“我要告你!”苏小妹的脸涨得通红,完全顾不上矜持。
“悉听尊便!” 唐琬更加不屑。
“安静!安静!要用法律来说话!你们这样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办公桌后面的欧阳修大律师徒劳地大声喊道,企图制止两大美女主播的恶斗。
“现在,请双方当事人把事情的具体情况陈述一下!”
“我来说!”大宋国嘴主持苏小妹抢先发话,“她,这个女人,在她的私人博客里面向全国观众宣扬我有两次婚史的个人隐私,我要告她侵犯我的个人隐私权!”苏小妹越说越激动。
唐琬马上接道:“哼!有本事你别离了婚又结婚!做过这种事就要准备好承受能力,没承受力叫什么板?别忘了,你可是名人,名人就要贡献自己的隐私为大家提供生活乐趣!”
“……”
“要再争论了!事情的大概原委我已经了解了。首先我想说一下,根据我们大宋国宪法第二十一条第七款规定,我们大宋国国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式方法来对其进行侮辱、诽谤……”
“怎么样?”苏小妹不等欧阳修大律师话说完就得意地冲着对面地唐琬示威的说:“这次,我赢定了。你就乖乖地等着法庭的传票,等着当众给我道歉吧!”
唐琬挑衅道:“没到最后,谁输谁赢还不知道呢!”
“让我把话说完!没错!你们是名人,可是别忘了,名人也要尊重律师,这是我的办公室!”欧阳修忍无可忍:“我们普通公民的隐私受法律的保护,但是在公众知情权与名人隐私权冲突的时候,法律是倾向前者的。也就是说,作为名人,他个人隐私在一定程度上有被大众了解的公众知情权,所以,苏小姐,信息传播成就了你,你也要容忍信息传播,也就是博客给你带来的一些弊端!所以,你的‘搏’对于她的‘博’而言,不会有很大力度。”
唐琬的脸上浮起了胜利的笑容:“怎么样?苏大主持?谁笑到最后,谁才是胜利!”
“我,决不会就此罢休的,看我们谁能笑到最后!哼!”说罢,苏小妹起身愤愤而出。
送走二位名嘴主持人,欧阳修感叹道:“究竟什么是适当,什么是不适当呢?名人的隐私权在哪里是界呢?往往真理再往前迈一小步,就成为谬误!”
且东说寓:
博客,早已成为现代网络的一种时尚宠儿。许多名人和凡人都将自己的想法登载在博客上面,供大家评论。
而因为博客的流行,产生的争议也为数不少。
近日,重庆电视台一档栏目的主持人张某在自己的博客里面爆料出央视一位著名的女主持人的两段婚史,正因为这样,张某的博客点击率达到了七万多次,堪称奇迹。
对此,那位央视著名的女主持人十分地气愤,表示要将此事诉诸于法律。
张某的举动到底有没有侵犯到那位女主持人的个人隐私权呢?大家的说法各不相同。据统计,现在博客已经有1600万余个,而且还在飞快地增长,相关于个人隐私权和名人的隐私权的界限问题,一直都引起众人的注意。
从法律上来看,有两个问题值得关注,一是保护平常人的隐私权,另一个就是保护名人的隐私权。
首先是宪法方面:我国的宪法一方面规定公民的人格不受侵犯,不能对我国公民进行侮辱和诽谤。另一方面,公民享有言论自由。
所以,如果平常人的隐私被在博客上刊登,并给本人带来较大的伤害,那么,法院极有可能将其定为侵权。
但如果在博客上登出的隐私是一位名人的,那么法律上认可的公共知情权就出现了。作为名人,就要有牺牲个人隐私的觉悟,因而在带给名人的伤害在一定程度之内时,就无法构成侵权。
也就是名人和凡人因为公众知名度不同,隐私权的度也不同。名人要有更强的承受能力。
其实,并没有具体的适当和不适当,当隐私权被实实在在地侵犯了的时候,审时度势,量好“度”。如果如实刊登,那么就没有问题。但真理再往前迈一小步,就成为谬误,若一旦再加进去恶意的评论,就会造成对他人社会评价的贬损,构成侵权。

全面“炒作”进行时

近日来,曾是全国“超级美媚”冠军得主的小龙女因所谓的商业炒作而引起轩然大波――。
据悉,小龙女因当选“超级美媚”冠军而一直人气颇旺,全国各地都有她的“超级粉丝”。所以,为了热上加热,在四年一度的国际脚球赛进行的火热之时,小龙女也积极参加脚球评论。并将其评论发表于读者颇多的《中原体育报》上。
原本是展现自己除却歌唱以外其他才华的极好机会,可谁知在隔天的网上信息中,就有网友爆料,小龙女发表的脚球评论是抄袭《中原晚报》记者黄蓉的体育新闻稿,其中多处完全相同。 而且,让人震惊的是,小龙女的这片篇体育评论竟然找了十六个婆家,发表在了十六种不同的媒体报刊上。
这一消息在网上传开以后,遭到了小龙女“超级粉丝”团的围攻,并一度威胁揭露此事之人,在网络上、在娱乐界、在体育界,新闻界都造成了极大的反响,令小龙女在圈中又火了起来。
这究竟是蓄意的抄袭?还是故意的炒作?抑或是出于其他什么目的,着实让人困惑,对此,各界人士都有不同的看法:
小龙女的个人律师杨过说:“小龙女的行为实质上并不能构成抄袭,最多只能说是‘借鉴’,是一种文学上的共同借鉴,是不触犯任何法律条例的。”
文艺学资深教授郭靖发表评论说:“小龙女的这种行为毋庸置疑就是抄袭,非常明显的抄袭,有字对字的抄袭,而且也有思想上的抄袭,偷别人的文学风格,也偷别人的文字风格,是一种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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