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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簪记-第2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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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婚礼上看他的难看那。
  这不,不知哪个府上派来送礼的人就一口一个“那个小倌儿”的说着吗?虽然不是有意去听,可是,百花馆的小倌儿,大宋朝的奴隶,似乎都与他的故事沾上这么点边儿。虽然,他出淤泥而不染,虽然,他早已不再是什么奴隶,甚至还可以说是连万岁都认可的一个人才。可是,这些种种的过去,似乎总脱不开他的身。
  所以,总结出来一句话,就是,他婉拒了万岁爷和叶子廉的邀请,是绝对正确的选择!
  还有三日就是和雪儿大婚的日子了。出于传统,雪儿是不方便再在他眼前出入了。林雨清和肖飞都被任了官职,也不再像之前那样成日在家中都能碰得到。而芸萱和雨薇,一是都在忙碌他的婚事,二则都是女儿之身,他就算有心里话,也不太适合找她二人去说。
  值得庆幸的是,他还有喝酒聊天的人,袁叔叔,孟叔叔,还有风姨都没有走。但袁叔叔已经说了,待他婚事完结,便会离开东京城,去当初他受伤时收留他的师父那里,青灯古佛,度过余生。任漫修再怎么劝说,袁叔叔也是心意已决,定要为死去的兄弟超度亡魂。
  至于孟叔叔和风姨倒没有如此执拗,但二人也不是能在一个地方久居的人,他们已相约携手天涯,准备四处闯荡江湖,锄强扶弱了。
  还有一个让漫修放心不下的,便是牧兰之了。自己被关大牢里整整一年,没有看到兰夫人被秋后处斩。不过,雪儿是代他去送了兰夫人一程的,听说,牧兰之终还是在行刑前叫了兰夫人一声娘,并在兰夫人被斩首后当场晕厥了过去。据说,因为她的那声“娘”,兰夫人走得似乎特别轻松和愉快,连那颗血淋淋的头颅,都是满带笑容和泪水的。只不过,却苦了牧峰和牧兰之父女,牧兰之之后便是一场大病,虽得雨薇精心照顾,服下了药多有好转,却始终不见痊愈,算起来如今已有数月之久。牧峰每日为女奔波,赚钱抓药,也就无暇顾及当初说的要离开东京去南方定居一说了。
  这几日,漫修也是得了空便去寻牧峰父女。看起来,牧兰之的气色倒是比之前好了很多,只不过,再也不见那得意洋洋的假小子的形态,如今的牧兰之更像是个体弱多病,盈盈弱弱的小家碧玉。
  “呵呵,才几日不见,就学人家做姑娘了?”漫修看着牧兰之,故意戏谑的一说。
  “苏大哥,不带这样取笑人的。”
  “不取笑也行,你倒是把身体养好啊。”
  “苏大哥……我其实……”
  “你其实身体没什么病,就是心里有病。啊,千万别再说什么对不起我的话了,我听得耳朵都要起茧了。你要是真觉得对不起我啊,不如,答应我个要求吧。”
  “要求?什么?该不会是让我每日喝药,好好养好身体这些吧,我已经在尽力做了。”
  “想得美!这么容易的要求,谁让我做,我一定会去做对不起他的事情!”
  “那……是什么?”
  “你和你爹不是早就想去南方定居吗?”
  “是啊。可是我身体这样,哪里又去得成呢?”
  “那就是还想去的意思喽?”
  “在这儿也没有什么留恋的了。”
  “南方,哪里都行吗?”
  “倒是也没想好……”
  “去我家吧。你和牧堂主帮我打理那里的一切。”
  “什么?”牧兰之半晌没闭上嘴。却突然有种被漫修算计了的感觉,她说话前怎么就没想到南方,也包括漫修的家乡,她母亲的家乡金华赤松乡呢?
  “我是诚心诚意的,帮帮我吧。我对生意一窍不通,包大人判回给我的家,总不能在我手中莫名其妙的再败掉一次吧?更何况,兰夫人再怎么说也是你的母亲,那里也有你的一份儿,你难道就不想回去看看,自己出生的地方,自己母亲曾经呆过的地方是什么样子吗?”
  “可是,我去,你不会觉得我会更内疚的活着吗?”牧兰之怅然。




  第三百四十章 大婚之前(下)
  “所以,帮我打理好一切。这是我的要求,也是请求。”刘喜把生意做到那么大,要想打理好一切,一个人恨不得得顶几个人用吧?那时候还有时间内疚?漫修就不信了。
  “可我跟爹都不是管家的材料啊!”
  “这你放心,管家我已经找好了,连帐都会自己做。”
  “你该不会说的是沈云城吧?”
  “是啊,就是他。”
  牧兰之一脸无语状,怪不得前阵子见沈云城时觉得他判若两人了一般,一个舞枪弄棒的人,居然在学什么账簿,学什么管理,也亏漫修能想得出来让他答应这样的要求。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昂。”
  “喂,我还没问问我爹那!”
  “我早就帮你问过了,牧堂主很是高兴。凭他多年管理圣手香堂的经验,相信管理几个小小的产业,应该不成问题。”
  “苏大哥……”
  “我这样做可不是为了你们昂。我是很自私的。偌大的产业,我又什么不懂,自然是需要帮手的了。再说了,我不是曾经把你们的千金都散给了穷人嘛?这次就当还你们的了,我可不想遭到什么报应!”
  牧兰之很清楚漫修这番说辞的意思,当即,也是又哭又笑的点了点头,终是答应了下来。
  婚前,漫修还收到了来自西夏李世绫和祁天晴的来信,全文祝福,并一个好消息,祁天晴怀上了李世峰的骨肉,曾经的毒罂粟现在也懂得了何为“呵护”,何为“爱”。信中还问起他有没有实现自己的诺言,对着自己最爱的人说他曾经最爱的是祁天晴,漫修无奈的一笑。对着之前曾给雪儿画过的一幅画像,道声,“对不起,雪儿,曾经欠人家的一个要求,现在弥补过来,我曾经最爱的人是祁天晴……但你知道的,我说的不是实话。我曾经和现在,还有未来,最爱的都会只有你一个,杜雪儿。”
  信随着烛火燃烧,在漫修的一笑中付之一炬。
  离大婚还有一日了,家中里里外外望去几乎全是红色。所有的人也不知道都在忙些什么,总之都是一个行色匆匆。由于之前的传言,满东京城似乎都在翘首期待着这桩带有离奇色彩的婚事。而相比他们的期待,漫修期待的却只有杜雪儿一人。这个肯与自己生死与共,从自己离开百花馆的那一刻便与自己缘分不断,却也时常温柔,时常凶悍的女子。
  “漫修!在那儿愣什么神啊,娘叫你快过去再试试衣服。”雨薇寻了漫修许久,才在一个角落里发现正在愣神的他的存在。
  “不是试过了吗?很合身。”
  “哪里啊?上次不是袖口间长出了些吗?衣不差寸,亏你还自夸精通女红呢,连这点都不懂。快去吧,娘等着你呢!”
  “哦,知道了。”漫修不愿拂了亲人的好意,由下十分乖巧的答应了下来。
  “漫修,原来你在这里啊,叫我好找。这次婚事的管事来了,你再去跟他对对时辰,和每个时辰要做的事情。”正当漫修起身要去姨母那里试衣,却听到了芸萱的声音。真也不知道哪里就这么多事情了。
  “嫂子,这个到了时辰管事的提醒提醒我做什么也就是了,我保证不会出错,就不必去了吧。”一想到那个管事上次喋喋不休的跟姨父、姨母谈了几个时辰,漫修的头就有些大。
  “你还是去趟吧,人生就这一回,再说了,盯着这场婚事的眼睛多着呢,不怕一万,还怕万一不是?”
  “嫂子何时也变得如此世俗?喜欢盯就让他们看便是了,即便出了错,也不过就是个饭后茶余的笑料,连什么剑挑江湖门的大侠都做了,还怕这个不成?再说了,就算一切顺利,如果有心,他们该说什么还是会说的。照我说,我们该做什么做就便是,又何必在乎众人的眼睛,还要防那悠悠众口呢?”
  “好好好,我的大少爷,你说的都对。以后你成了亲任你做什么都行。可现在,爹和负责这次婚事的人都在厅里等着你一个人呢,别失了礼数,可好?”
  “表少爷,你在这里啊?”漫修还没开口回答芸萱,就又听到了莲儿的声音。是自己今日寻的这个地方太不隐密了吧,不过,大婚就在明日,他要是今日再来个不见踪影,未免又太不负责任了些。不过,真没想到,怎么要他做的事情这么多,一场婚事居然也可以搞得如此复杂!他原先答应下热热闹闹办这场婚事的时候,可只想到了雪儿喜欢热闹,未来的岳丈大人需要热闹这点,而他,只打算配合好走个过场便行的。可如今看来,似乎不是木偶走过场那么简单的,娶个娘子还真不是件容易事那。
  雪儿,你放心,我这辈子就娶你这一个,就成这一次亲了。实在……太麻烦了!
  “有事?”漫修看到跑来的莲儿,不禁问了一句。
  “表少爷,外面有个人,说是来给你送贺礼的。”
  “有人送贺礼,记录上单,与之前的那些放在一起便是,沈云城不在那里吗?你特地跑来告诉我作甚?”一般这个时候来送贺礼的,都应该是哪家大人家跑腿的仆从,若是那大人也同行的话定会另行通传的。可漫修相信,即使杜家现在被踏破了门槛,这个只有两个护卫出身的林家也不可能有什么朝中大人亲自来访的。不过倒也好,着实省去了许多招待的麻烦。而主动承担下这项收礼任务的便是沈云城了,正好,也用用他那学来已久的管家本领,于是,漫修便也没客气。这几日,这样的事情一直都处理的很好的,怎么今日……难道沈云城有事不在?
  “我也知道。可是来送礼的人就是坚持非要见到你本人。”
  “哦?”
  “说了他几次,都不带听的。沈,哦,刘管家就让我进来寻你,看看你得空的话去一趟吧。”莲儿可没适应他们不同的名称,尤其是沈云城的,明明就叫刘霄,表少爷他们却偏偏一口一个沈云城叫的不算完,搞得她都不知道该怎么称呼这位新上任不久的管家了。
  “好,你先过去,就说我一会儿就到。”
  真是无事时闲得发愣,有事时忙得发慌啊。一下子出现了这么多需要他亲力亲为的事,还真是头疼。思索再三,试那套新郎的衣服至少得半个时辰,听那管事说话至少得一个时辰,还就是去门口接那独特的贺礼应该最省时间。于是,漫修先让芸萱和雨薇各自帮忙带话过去,自己则逃一般的先去了门口。
  见面时,却是个不认识的中年男子。
  “请问阁下,是来寻我的?”漫修见此人方脸剑眉,透着一股英气,怎么也不像是个专为人跑腿的人。可是任怎么想,也想不起自己究竟在哪里见过这个人。
  “你就是剑挑几大门派的苏漫修?”对方的此言一出,在一旁忙着收礼记账的沈云城差点没笑喷出来。而此时的漫修更是一脸的尴尬,忙拱手回道,“这位仁兄,您刚才说的我也听说过,可这都是空穴来风,实无此事的。”
  “空穴来风?我看不见得吧?你不会武功?”
  “只会些花拳绣腿,拿不上场面的。”
  “拿不上场面?你还会两次挫败了观音山的阴谋?”
  漫修一闻此言,当即警惕的一皱眉头,连沈云城也立即正视了对方许久。观音山的事情虽然与漫修有关,但知道他去过两次的人可是并不多。此人到底是谁?周可的余党旧部?趁他大婚前一日,借送贺礼之名来林府闹事的?可这个解释也太牵强了吧……
  “恕在下眼拙,还请阁下报上大名。如若真心前来祝福,在下感激不尽,如若阁下别有用心,也恕在下不能礼道周全了。”
  “哦?这就是苏漫修的待客之礼?”
  漫修一挑眉,只回答了一个字,“是。”
  因为这个“是”字,空气凝结了半晌。可是,却因为对方的一阵大笑,凝结的空气也瞬间散落。
  在听到对方笑声的一瞬间,漫修便是一怔。明明是个中年男子,怎么发出的声音却似个二十出头的姑娘家呢?啊!那身材!漫修真想狠狠的掐自己一把,那服饰虽然是男子的,看起来还几经心思装饰,可是,究竟是个姑娘家的苗条身材,根本撑不起那宽大的服饰的。难怪从见第一面就觉得哪里别扭,又是易容,还是……周欣然?
  漫修愣怔怔的看着对方,似乎沈云城也认出了周欣然,当即人像雕像一样的立在了那里。
  “沈云城,许久不见,忘性这么大!连我都不认识了,还敢给人家当管家和记账先生?”
  听着周欣然满口戏谑的言语,沈云城半晌一个字也没吐出来。
  “你,你怎么敢……?”漫修很想知道周欣然这个人到底是不是疯了,她居然敢来东京城,还如此大张旗鼓的在林家的门口跟他讲话,虽然,是易容过了的。




  第三百四十一章 大婚当日
  “哦?我有什么不敢的。”假面下的面孔满是得意之情。
  “……”
  “你可以去告发我啊。反正皇帝不是说了吗?抓到我的人赏金万两。正好,你这成个亲也得花去不少银子吧,就当我送你的贺礼吧,如何?”
  “你……”漫修忙瞧了瞧周围,确定没有什么“隔墙之耳”时,才稍有放心。“有话进来说吧。”
  “呵呵,看来当今的万岁爷童心还是蛮大的嘛。你隐瞒了他这许久,他便也隐瞒了你这许久。”
  “你这话什么意思?”
  “算了,逗你也不好玩。实话告诉你吧,当初与你在观音山分道扬镳后,我确实用那张马海庆的虚牌换回了我娘,可是,之后出城的只有她一个人,而我,则去了皇宫。”
  “什么?”
  “你不用这么大惊小怪的,我的话还没说完呢。我进宫去见了皇上,而且还主动承认了是我杀的洪源,也就是马海庆的事情。不然,你以为,就凭你那个死脑筋,到死也不肯承认是我杀的人,还能有命活到今天?”
  “你说什么?”被惊的半晌没合上口的漫修好容易从口中挤出了几个字来。
  “果然是我认识的秦漫修了,你的这个坏习惯真该改改,我很讨厌同样的话说两遍的。”
  “然后呢?皇上没有杀你?”
  “他为什么要杀我?给他除了一个大敌啊!试想如今洪源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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