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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狗尾巴草的浪漫-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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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的恩情,翠浓可不敢忘…”洛丽塔双手抚上锦盒,细细抚摸,“且看这一招如何?”手离开之时,锦盒化为灰飞。无声无息,下毒功夫之了得可见一斑。
门被无声无息地掩上。男人站在他的面前,“本想杀了你做个顺水人情,没想到你还有几分本事,从今以后,就留下为我办事吧,不会亏待了你!”
他的剑架在了男人的脖颈上,后有人也把剑架在了他的脖颈上,他的剑气贯如虹,没有人的动作会比他快…男人用两根手指夹住他的剑锋,“毫不怀疑,你有这个本事,但是,我死了,那女人或许也只有下去陪我了,你可舍得?”
他的剑不出意料,顿了一分,后人抓住了这一分,在他的脖子上向前进了一分,这是他的失策,又一次失策。男人拨开他的剑,弹弹长衫,“无非就是个女人,没想到冷面冷心的一点红竟然动了心。那个女人不惜一切要杀了你,你却还要保护她,看来我属下的眼光不错,竟是猜对了你的心思。怎样,让她死,你请便,要她活,嗯?”
他推开窗户,拂掠而去,飞马踏燕般轻巧,如履平地。森森竹林,他的剑横扫当中,一根又一根,一丛又一丛,天,竟已黎明。若有若无的光线,打在草笠的缝隙里,他掩低了草笠,换了一双草鞋,走出这一片狼藉。他的剑招,更上了一个层次,他的耐心,削了一整晚的竹篾,同样更上了一个层次。
死士背过躲藏的身影,挡在他的面前,“笑得好丑…”斯翁的剑搭在了他的颈上,入木三分,带着杀招。死士跟着他的身影,追了上去,“笑总比哭好…”死士看着眼前的身影,绝尘而去,站在原地,只能望其项背。
斯翁自此消失在了白柳街,消失在了江湖,再没有了任何传言。
叛军攻城之时,白柳街的老酒馆、老酒客,一夕之间,再没出现。老柳树下站着的姑娘,一口黑牙依然骇人。柳树叶子越发翠绿如洗,浓艳如墨,姑娘张着通红的手,摸在了它染血树根之上,自言自语,“翠浓再给你上点肥吧。”于是,老酒馆的老板,也被割了头,挂在老柳树的发冠之上。
树倒之时,城破而入。二公子龙阳站在城墙之上,俯瞰而下,“城主勾结叛贼,意图危害我加林一城,现废除城主之位,系数捉拿叛贼,按罪当斩,三日后施行!”罪名已无需撇清,攻城已是光明正大。
所以,语言是门艺术,可以混淆黑白,颠倒是非。她在冷笑中闭目,没有人不活在江湖,没有人双手纯洁如珠,没有人担得起纯良二字,没有人…
三日后,刑场相见。斯翁依旧是斯翁,戴草笠,穿草鞋,剑封鞘中。她在冷笑中睁眼,看他如何自圆其说,她只问他,“那老秃驴圆寂之时,可在心里挣扎过,他可对得起我师父?”他看着她,“半年之期已过,了缘又多等了一月,不知等到何时才能决战,还请姑娘告知,了缘自会等姑娘办完事,共赴眉山竹海…”
“我看,”二公子龙阳骑在马上,“是共赴黄泉吧!”策马前驰,长枪闪着兵器的冷光,出现在洛丽塔的背后……
“洛丽塔!”斯翁运剑出鞘,草笠落在地上,他的剑如他的头,光亮慑人,杀机尽显。名为了缘,却始终被红尘牵绊,难怪师父让他修心,终是一颗凡心、思尘。他的清心剑,仍是…清不了心。
他是一个酒客。
他是一位带着剑的酒客,或是仗剑走天涯的侠客。
或者,他是一尊活佛。穿着草鞋,带着草笠,披着蓑衣,四方游僧就是这般打扮。
没人知道他的容貌,因为见过他的人,已面目全非,做了死人。没人看到过剑出鞘的样子,看到过剑出鞘的人全都死在了剑下,做了剑魂。每日辰时,斯翁都要到白柳街老柳树下的老酒馆老位置喝两杯…如此看来,他又不像是一个出家人。
他不是一个和尚。他穿着蓑衣,而非一套伽萨;他穿着草鞋,而非一双僧鞋;他随声携着把剑,而非一根廷杖;他没有和尚的眉慈目悲,宝相庄严,他的脸上有着一条疤痕,从额头蜿蜒至整个耳廓;他没有出家人的慈悲为怀,普度天下为己任,他的所作所为,破了杀戒,犯了贪戒,思了淫戒…
这最后一条,也许没有,也许有。如果有,那样或许更好些。有酒、有剑、有江湖,天涯近在咫尺,侠侣相伴海角,何等潇洒畅快!然而……然而茫茫人海中,我们都只是看客,看客一般只关心结局,不同所有在场的人一样,承受着一场灵魂的煎熬,仅是观其其中滋味,也不禁令人掩卷长叹。
“说到底,也算幸运的了,谁想那城主那般狡猾…”一把剪刀剪了灯花,“咔嚓”仿若剪断了人的颈项,是火焰,又是红花。
“不止狡猾,更是深藏不遇的高手…”一张木桌留下掌印,“轰塌”碎了,灯灭了。
一条青龙从天空中呼啸而过,众人只见云层中留下了影子,而猜测九天之外必有银河。这算不算道听途说,不知道,值得确认的是,诸如此类,以讹传讹,倒是不少。
最新传言,城主讨伐了逆贼,平叛了战乱,加林城宁静如初。只是夜晚更夫打更之时,除了小心火烛之外,多了一队队侍卫巡城,说是城主夫人当日受惊,不知下落,但民间传言,是在追捕逆贼,目下逆贼仍在城中…
“全城戒严已有十日,郭璞仍在到处搜查我们的下落,这一次,怕是在劫难逃。”打更的更夫从楼下经过,巡逻的将士换轮交 班,街口黑黢黢一片,倒是留了一丝空隙。
我小心地关上窗户,尽量不出一丝声息,伸手拍在骆子平肩上,“你不相信我,不相信他们,难道信不过公子么?我们就快要见到公子了,难道不能再坚持一步?阿平,请相信人,如果可以,此时此刻,我们倒是想看看你的真面目,就算到死,至少能知道是和谁一起死,可否?”
任我们制住他的肩膀,任人取下他的面具。他的脸上,仍是平静如斯,可他的身体却颤抖得厉害。昏黄的灯光下,都不由得小心翼翼屏住了呼吸…世人可以伟大,也可以渺小。但是,世人只是用自我解释着自我,瞎编乱造,坐井观天…他不该骗我们的,没有人愿意被欺骗,被谎言欺瞒,至少,至少,她也可以一通瞎编乱造,给个理由。
“上一次玩笑被拆穿的记录,一个时辰;上上一次玩笑被拆除的时辰,不足半日;上上上一次……最初那一次,用了两日,已算久了。然而,这一次,更久,三个月,用了三个月,你们才猜出,这也是我最成功的一次,哈哈…”没有理由,尽管两颊笑得狰狞。这个妆容实不好看,由不得一巴掌拂过,眼不见心不烦。
“洛丽塔!”他的剑迟了一分,龙阳的剑刺在了她的背后,他的剑刺在了龙阳的胸前,别人的箭射在了他的背后。谁是别人?还能有谁?当是郭璞。
洛丽塔的血喷在了他的剑上,染了血的剑更加灵动,游龙潜水般自然,自然拼劲全身刺得更狠……二公子龙阳从马上栽了下来,没了支力,他从空中栽了下来。
有人掉了茅,有人落了剑,有人收了弓。龙阳瘫在地上,像条死蛇。洛丽塔背后汩汩冒着鲜血,如同被割了鸡颈。斯翁背后,箭的黑羽向天,青天白日下,两道炫目的光刻画着他的名字,他们都看向了他。他是谁?还能有谁?当是郭璞。
——郭璞,那个该让人仇恨,该让人冷漠,该让人杀之而后快的人,可惜的是,这个人没死,他们快死了,阎王让人三更死,岂敢留人到五更,然而……然而,他们的眼中带着憎恨,而非死时的悲凉,所以,他们不该死,死人不该留下怨恨,不该留下遗憾,不该留下任何情感。
他们挥鞭勒马,转眼便消失在街头。肆意的光线打在他的脸上,那是成功者独有的姿态。郭璞笑了,他说,我给你们时间逃,要知道,世间最公平的就是生命。时间也是生命,他说,我给的时间不会多也不会少,十日,十日过后,若是还落在我手上,是知道我如何使手段的。
“…红莲,多谢…”转身,叫上老松,“今日已是第十日,不如去城主府,瞧瞧郭璞是怎样使手段,心里也好有个数。”心中有些烦闷,郭璞这厮给了时间,却又设重兵把守,我们,岂非他手中的**,莫要小瞧了人,不然,我要的公平该到哪里寻?
有人一脸朦胧,有人落了茶盏,有人剪灯花剪到了手,有人转身带上面具,“谢什么?”
已出了门口,顿住,“你不是红莲,我谢你给我一个念想,你只是骆子平,我还不需人可怜。”
带面具的手一愣,“不是可怜…”缓缓又撕下一层皮囊,“我本是用来应付白寅的,只是被你发现罢了,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面下之人,还是骆子平。
骆子平啊骆子平,“我谢你的玩笑!老松,走!”
他不再是一位剑客,他持剑的手,已被打折。他不再是一个酒客,他喝酒的嘴,已被打烂。他也不再是四方游侠的僧人,他行走的双腿,抽筋打折。没了能持剑的手,能喝酒的嘴,能行走的腿,他早是一个废人。背上的伤口,一日一日的腐烂,全身的肌肉,一寸一寸败坏,他只是留着口气。留着口气,听,听有人活着的声音。
一鞭子一鞭子打在她的身上、脸上,她痛苦难当;行刑的夹板套在了她的指头,纤细的手指、脚趾一根根断裂;她的头发被悬在顶上,全身重量都垂在上面;她的牙齿不再满口黑,有人仍看不惯,全数拔了。没了秀丽的发,没了健康的牙,没了光鲜亮丽的肌肤,她早已死去多时。生生受着这苛刻的酷刑,却死死地咬住了嘴唇。咬住嘴唇,轻轻呼吸,听,听有人活着的声音。
只为她活,只为他活。




☆、A31

他放下烧红的铁钳,停下手中酷刑,问仆从,来者何人?
仆从回道,当今新科状元,某某。
他甩开握在手中的皮鞭,因长久紧握,手指蜷曲得厉害,他却一点也感受不到。视而不见女子满身的皮开肉绽,视而不见女子脸上烙下的黔印,相当温柔地拨开挡住额头的发丝儿,他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道,“别想逃。我郭璞娘子,必当生是我郭璞人,死是我郭璞鬼,想逃,除非我死。”话落,抓住一把发丝,两耳不闻女子的惨叫,哐当一声关上铁门。
他的手仍在瑟嗦、颤抖。这双手,他所引以为傲的这双手,也让他痛恨,满手鲜血的味道。他的心胸狭窄么,那为何能收纳满城人心?
哦,是他的残忍让人憎恨。他的手段残忍么,那为何他使尽了手段也得不到他想要的人?哦,是他的变化莫测让人畏惧。他变化莫测么,是的,他的胸中有只猛兽压抑不住,抓住一切时机,冲破心胸的钳制,让他挡也挡不住,只有看着,看着他那双手怎样恼羞成怒,怎样伸出爪子,撕裂一切,然后,血流成柱…
他扔掉手上的发丝,拿出一块洁白的锦帕,一点一点擦净指尖的污泽,走到门口,随手把乌黑中带点红血丝的锦帕扔给仆从,“守在外面。”
有些时候,他从未想过他的未来在何方,他是个罪大恶极的人,难道不是?他的未来,除了死,还能有什么,他的未来不就是在等死么,至于怎么死,何时死,又不在他关心的范围之内了。
“不知新科状元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即便说得客气,他却一屁股坐在了主位,端起茶盏喝得自然。躬身而立的人,不在意地笑笑,坐在了下位,也喝起了茶。一室静谧。
终是他忍不住开口,“不知新科状元来此,有何贵干?”他的茶盖,丁丁当当地碰着茶杯,显得不耐烦至极,果然,不等人接话,他又开始赶人,“如若没有紧急之事,大人尽可在城内随意逛逛,在下还有事,就不作陪了……”
新科状元某某,有礼回道,“城主日理万机,正事要紧,城主请便。”他哼了一声,转身离开,这厮还算知道好歹,他是这样想的。
他想错了。颈上被剑尖指着,指尖一瞬凉透至心,他回身拨开架在颈上的剑,双眼冰凉如蛇,“不知新科状元何意?”人笑了,一时晃花了他的眼,也使得他满耳错听,听,听有人宣判死刑的声音,“城主没有听错,这把尚方宝剑,上斩皇亲国戚,下斩贪官逆臣,城主还有何疑问,下官都可一一解答,毕竟…下官没有要事缠身,时间可比城主多啊…”
他从怀中拿出一块锦帕,一点一点地擦着触了剑的指尖,旋身离开,白色的锦袍荡起一层涟漪,“诏书呢?除了高高在上的帝王,没有谁有这个本事,敢要本城主的头!尚方宝剑?哼!”
白色的锦袍,仍谁也想不到城主会穿白色的锦袍,可他穿在身上,就好像天上的一方云,纯洁无暇是他,变化莫测也是他。新科状元拾起落在地上的锦帕,无声地笑了。
猫捉老鼠是一场游戏,龙阳想玩,他陪他玩。围场打猎也是一场游戏,外乡人想玩,他也陪他们玩。红杏出墙还是一场游戏,有人不想玩,他偏偏迫人玩,你以为他真的爱上那个女人?他只是一只猫,几只小老鼠在他爪下挣扎求生,找些乐趣罢了。
可现在有人要拦着他找乐了,他关上房门,对着仆从疾言厉色,“查!”
旋身撕开**,一点一点的红疹,似爬墙的藤蔓,一瞬爬满了整个上身。又痛又痒,痛苦难当,却又不敢下手抓挠。痛苦仍在继续,他抽出墙上的宝剑,耍起了剑招。飞龙走凤之势,刮起了一阵阵凌厉的罡风,风针一钉钉穿破瓷器、纱幔,碎了乱了,满地狼藉。
下人围在窗下偷听,风针刺透窗户纸,打散一小侍的发髻,披头散发像个魔鬼,众人轰地四散逃离开去。小侍有一刻在窗下呆若木鸡地站着,有那么一瞬透过破碎的窗户纸,那么一瞬瞧见了比女人还娇艳妩媚的勾魂之眼,有那么一瞬惊为天人!
“滚!”一声厉喝,小侍他魂归其位,双股战战而逃,一摸股间,湿哒哒一片。待想起时,那双眼是勾魂也夺命。
红疹似漫山的野花,轰轰烈烈地开满山头,挡也挡不了。指尖也布满了红疹,疼痛之下,丢弃了手中的剑。心绪不稳地踏过满地狼藉,按下**下的开关,暗格中有一锦盒,幽幽地散发着药香。香气四溢,闻着他似乎好受了些,竟有丝BT的笑靥…
“谁?!”猛地,他抬头,屋顶上被掀开了一块瓦片,听着人逃跑的脚步声,光柱正打在他的左脸上,晦涩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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