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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版王朝之剑-第2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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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饶是如此,《王朝之剑》随便一剑下去就是1200点攻击力,这些普通玩家哪能抵抗?无论你怎样抱头躲避都无济于事,因为张赫的攻击范围覆盖了整条船。

    威风凛凛的巨鲸帮主船,这一刻真正变成了人间地狱,桅杆倒塌、船板飞起,有的人被直接劈成两半,有的人飙着鲜血摔进海中,有的被溅射起来的木板刺死,更甚者被倒下来的桅杆压成了肉饼……

    这门绝学才是真正的杀人绝学,若是尽全力施为,纵然《灵犀一指》也会被一剑削断。

    主船的顶层船舱都被这无敌的剑法给连窝端了,船上惨呼尖叫连成一片、鬼哭狼嚎一直不绝,很多景象简直是惨不忍睹,因为围栏、旗杆、门板上随处可见人体内脏和污血,几十个水手玩家愣是没有一个人能在如此浩瀚的剑气中活下来。

    一百零八式整整持续了五分钟才停止,“美女”消失仿佛回到天宫,光幕散去黑夜重现狰狞。

    真正的此剑只为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张赫降下,稳稳的站在甲板上,《王朝之剑》剑身的黄金色光泽更加显眼。

    突然之间,剑朝地上猛刺而去,鲜血就像水袋一样被刺破,溅起四五米高,溅在那张魔鬼面具上,那张面具永远都是同一种冷漠的表情。

    这一剑就像一根钉子钉在了一条黄鳝的咽喉处,黄鳝的身躯拼命的扭动挣扎,但钉子却铁了心要将它钉死,这残酷的刺杀场面让人看了会忍不住作呕。

    但三刀见血却没有吐,因为这条被钉死的黄鳝是霸惊天下。

    “老三!”三刀见血狂吼一声,忍住全身伤口剧痛就朝张赫猛扑而来。

    这次他三刀没有见血,别说三刀,他连一刀都没能发出来。

    因为在他把刀举起来的一瞬间,只觉得眼前剑光一闪,张赫后发先至,一剑就洞穿了他的喉咙。

    这种惊人的速度和力量,根本就不是他反应得过来的。

    “老二!”此时重伤之下的向天飞从张赫身后扑来,他比三刀见血实力要强很多,所以青龙偃月刀就发得出一刀来。

    “扑哧”一声,张赫肩头炸出一团可怕的血花。

    黄伤暴击:“—1486!”

    青龙偃月刀结结实实的砍在张赫的左肩上,但是张赫忍痛、提气、拔剑、转身,剑光又飞起,像毒蛇的信子一样吐出去。

    “噗——”

    向天飞张大了嘴巴,他这张嘴巴再也闭不上了。

    因为毒蛇信子从他的口中钻进去,再从他的后颈处钻出来,同样是黄伤暴击,不同的是这个数值比他打出来的可怕得多:“—3188!”

    “嗤——”

    剑又拔出,尸体扑倒,漫天血雨将灰朴朴的巨鲸帮大船染成了血船,用的是帮主的血。

    向天飞至死也想不到张赫敢硬吃他一刀,而他却吃不住张赫这一剑,所以他非倒下去不可。

    “哗啦”一声,又有人动了。

    七凌风作为一个聪明人是不会放过这种机会的,良机一失永不再来,现在只要是个人都可以看出张赫确实是强弩之末了。

    雪中晴来不及喝止他,他人已飞扑而起,双掌已出,掌风完全把张赫笼罩,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

    可惜的是掌风刚一发出,他就听到了“铮”的一声劲响,《天外流星》的“一闪”出现,只在眨眼之间,冰冷的剑尖已经到了他的咽喉前。

    他还是忘了一件事,老虎虽然受了伤,可是余威也足够扑死你。

    又“噗”的一声,那种利器刺入血肉的残酷声音。

    黄伤暴击:“—3566!”

    七凌风的喉咙格格作响,他不懂这个人为什么到了现在更加凶悍残暴,他一直把张赫当对手,现在他才明白,自己根本就没有那个资格,因为只要张赫愿意,他一招就可以秒了你。

    “哧——”

    血雨再度散开,此刻就不是血船了,而是血人,张赫变成了一个血人。

    直到这一剑刺出,张赫才摇摇晃晃的坐下,他的属性已经不足以再支撑他施展上乘武功了。

    他坐下,或许就是为了要等死。

    他活着的时候快意恩仇,死自然也要死得坦然无惧。

    林天雷更加不可能放过这种大好机会,手持杀威棒和除魔环就凌空飞起。

    杀威棒痛击张赫脑门,除魔环指向张赫手腕,无论谁被这两样武器击中,那铁定非死即残,张赫也不例外,更何况他现在正弯腰一阵剧咳,根本无力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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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七章 没有选择

    第三百五十七章没有选择

    名捕始终和高手不一样,高手讲究一击必杀,名捕讲究十拿九稳。

    看上去殊途同归,实际上差异巨大,所以林天雷飞掠一击,手中的除魔环是准备率先出击的,无论如何先锁住张赫再说。

    优秀的猎人对武功果然有其独到的见解,他这除魔环一亮出去,上面不但附带了武学,更是粘了全身所有境界的内功。

    “咔”的一声,除魔环的机簧打开,手铐合拢。

    但锁住的却不是张赫的手腕,而是一只别致的凤凰金钗,金钗被一只春葱般的玉手用两根手指夹着。

    他尽全力的一锁,居然被别人用两根手指就拦住了。

    林天雷的脸色终于变了,骤然变得说不出的可怕。

    他反应极快,火速一个翻身就落到了二楼船舱的围栏边,怒道:“雪姑娘,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出手拦住他的人居然是雪中晴,这实在是令人难以想象的事情。

    雪中晴面沉如水,冷冷道:“我当然知道,我不但知道你想抢走《孔雀翎》,而且我还知道你是青衣楼的高手。”

    林天雷瞪起了眼睛:“你既然知道,那你还敢拦我?”

    雪中晴冷笑道:“我不但敢拦你,而且我还要杀了你。”

    她说到“杀”字的时候就已经出手,只见她衣袖一挥,金钗就被她用两根手指掷出,在夜空中化为了一条五彩斑斓的彩虹,直奔二楼栏杆处。

    赫然是《灵犀一指》,而且她的《灵犀一指》等级造诣,居然比张赫还要高深。

    “叮”的一声。

    林天雷居然还能反应,扬起了杀威棒,金钗竟钉在棒中央。

    名捕不愧为名捕,手上自然是有两下子的,只不过雪中晴掷来的这一钗威力实在太大,纵然被杀威棒挡住,但金钗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推手还在施加力量。

    林天雷不得不双手握住棒的两端来增强力量,他不这样抵挡的话,棒的另一端会因承受不了巨大的推力而反打在自己脑袋上。

    就在他双手握棒的时候,他的瞳孔忽然收缩了,他看见金钗仿佛变成了扭曲的电波,上面透来一股股金色的气流,气流瞬间穿透了他的前胸,他甚至感觉不到任何的痛楚,但鲜血还是把他的衣衫浸红。

    红伤数值:“—3440!”

    “怎……么……会……这……样?”艰难的吐出这句后,林天雷就“扑通”一声倒下了。

    无论他多么老谋深算,永远也算不到自己栽到了盟军的手上,这实在是对一向喜欢玩阴谋伎俩的青衣楼是一个最大的讽刺。

    望着他的尸体,雪中晴淡淡道:“虽然你可以将金钗挡住,但剑气却无法可挡。”

    张赫仍然坐着没有动,只是望着满船的尸体喘息。

    这条船上的人基本上已经死光了,无数人的尸体正在化光飞走。

    风已停,海水也已平息,大海又恢复了那种星光跳跃的美丽画面。

    雪中晴走到船舷边,凝望着灿烂闪耀的海水:“我不能让你挂在他这种人手上,他们还不配。”

    张赫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迅速解下腰间的盒子,直接就抛给了她。

    “你这是为什么?”这下轮到雪中晴惊讶了。

    张赫喘息着:“你救我一命,盒子给你。”

    他永远都把帐算得很清,因为他不愿欠帐。

    雪中晴盯着他:“我们现在是不是可以动手了?”

    张赫站起身:“请出手。”

    雪中晴冷笑:“你现在这个样子,你以为你能接得住我三招?”

    张赫斩钉截铁道:“不能!”

    雪中晴冷冷道:“刚才那么多人要杀你,你拼死反击,现在我要杀你,你却坐以待毙?”

    张赫面无表情:“因为我实在不想再跟你们扯上关系。”

    雪中晴骇然道:“为什么?”

    张赫转过身去,也凝望着辽阔而璀璨的海面:“因为我现在才知道,人要想自由自在的活着,就不能靠别人施舍。”

    这是他一直想说的话,原本他打算一直憋在心中永远不对人提起,但现在他还是说了出来。

    人生就是这么戏剧,你想说的偏偏不能说,你想做的偏偏不能做,有一天如果你非要说、非要做,那你就要付出极高的代价。

    听到这番话,雪中晴本应该生气才对,可是不知道为何,她就是愤怒不起来,她惊奇的发现,她从来都没有了解过张赫,因为一直以来,她对张赫有的只是同情和怜悯。

    闪耀的海面依旧跳动,像一面美丽的魔镜子,时光仿佛把他们拉到了那个令人难以忘怀的冬天。

    那时候她虽然也很小,但却是同龄人中的公主,从小就被众星拱月般的捧着。

    有的女人从一生下来就与“吃苦”“劳累”“不幸”等这些字眼绝缘,她就是这样一类的公主族,她美丽多姿而又冰雪聪明,虽然年纪还小,却已经是个美人胚子,这样的公主有谁会不喜欢呢?有谁会不将就呢?

    所以,她要往东,别人绝不敢往西,她要在九寒天的天气下去赏雪,别人也就只好陪着。

    那年冬天,她就在光明左使的陪同下去城郊公园赏雪,在返程的一条公路上,他们看到一个孩子哈着白气在公路上拼命的奔跑,这个孩子就是张赫。

    像她这样的公主那时是不会明白的,张赫若不是这样奔跑取暖,就会被这种天气给活活的冻死。

    那一天,率先跑下去的人是光明左使,他把身上的羽绒服脱下来,二话不说就批在了张赫的身上,那一刻,他们就这样相互站着凝视对方,没有任何多余的话,于是他们就成了朋友。

    孩子们的友谊也是纯净的,因为他们从来不会索求回报,也不懂得什么叫做回报。

    他聪明、坚定、富有同情心、责任感,充满朝气、活力,对任何事都很充满信心、充满勇气,无疑属于阳光而积极的男孩子。

    而张赫虽然在这些方面比他有所不及,可是张赫勇敢、老练、坚强,一个在大冷天里需要靠跑步才能取暖的孩子,你可以想象他的心智有多么早熟,不知道吃过多少的苦,受了生活多少的磨难,这样的孩子是极其坚强刚毅的,又是极其敏感而自卑的,他想不坚强都难。

    可是上天就是偏偏要让他们三个人在那一天相遇,命中注定要他们成为好朋友。

    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上,朋友的定义有很多种,只不过孩子眼中的朋友就是能够天天在一起玩耍的伙伴。

    在光明左使的帮助下,张赫再也不用靠跑步来取暖了,但他仍是那个倔强的少年,他靠出卖自己的劳力来为生,他什么事都肯做,也没有什么他做不了的事,什么职业经过他的琢磨和研究,他很快就能融入进去并掌握精粹;什么工作经过他的手之后就变得轻松而愉快。

    “他是个天才!”光明左使很早就给张赫下过定论。

    只不过再怎么厉害的天才,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也比不上像光明左使和雪中晴这样的天之骄子,因为他们从一生下来就不会像张赫这样为吃饭发愁、为生计奔波,他们有着灿烂的明天,但是张赫却没有;他们可以在蓝天白云下规划着自己的前途和未来,而张赫却只能在工棚中厂房里流血流汗,有时候甚至还要流泪。

    不过张赫却从来不会抱怨,他一直都是个看得开的人,也许正是因为他的这份看得开,所以才会和他们二人成为朋友,更或许是因为他们三个人共同有过一段快乐的时光。

    那些快乐的时光就是在他不需要流血流汗的时候,他可以跑出来和他们玩乐,他们一起攀登高山,一起下水游泳,比谁跑得快,比谁游得远,那真是一段最美好的时光。

    “你们谁先第一个爬上山顶把红旗给我带回来,我就请谁去吃肯德基。”雪中晴如是说。

    显然是光明左使跑得更快,但往往带回旗帜的人却是张赫,因为他肯动脑子,他知道怎么选择最短的路线,用他的经验和目光。

    “你们谁先游到泳池对面,我就请你们谁去新开的那家电玩中心。”雪中晴喜欢看他们两人比赛,准确的说是她喜欢他们两个人,他们一个人是大哥,一个人是傻小子。

    只不过大哥能力虽强,却敌不过这个傻小子,因为这个傻小子非但不傻,而且太聪明,有时候聪明得不象话,无论做什么事,他并不一定是最强的,但却是最精确而有效的。

    于是小公主就去肯德基买了一大包吃的出来,按规则鸡腿是到了傻小子的手上,可是就在他啃得开心的时候,小公主却悄悄的也塞给了大哥一只,傻小子并不傻,他看得出来大哥手上的那一只更大,于是原本美味的鸡腿到了他的嘴中变得又苦又涩。

    可他还是一口一口的咽了下去,因为这就是他的人生,无论是苦是涩,他都没得选择。

    而电玩中心里,张赫虽然叮叮当当的玩得不亦乐乎,但雪中晴却悄悄的把更多的游戏币塞到光明左使的手中,脸上依旧带着甜蜜的笑容。

    那的确是美好的时光,甜蜜中带着苦涩,苦涩中又有甜蜜,也许这就是爱情的滋味。

    对于类似这样的情形,张赫并不是瞎子,他只是笑笑而过,因为谁也看不到他的内心在深夜难以入眠的时候,他脑海中是谁的笑颜在频频闪过;谁也看不见当他微笑着转过头去的时候,眼中流露出的失落和难过,可是他仍然没有选择,这条路他还是得继续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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