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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呐喊-朱正-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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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所等等。
胡适1917年1月出版的《新青年》第二卷第五号上,发表了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一文,其中提出“施耐庵之《水浒》视《左传》、《史记》,何多让焉。”“吾每谓今日之文学,其足与世界第一流文学比较而无愧色者,独有白话小说(我佛山人、南亭亭长、洪都百炼生三人而已)”。“以今世历史进化的眼光观之,则白话文学之为中国文学之正宗,又为将来文学必用之利器,可断言也。”具体的主张,他提出:
吾以为今日而言文学改良,须从八事入手。八事者何?
一曰:须言之有物。
二曰:不摹仿古人。
三曰:须讲求文法。
四曰:不作无病之呻吟。
五曰:务去烂调套语。
六曰:不用典。
七曰:不讲对仗。
八曰:不避俗字俗语。
他在这篇用文言文写成的论文里提出了改用白话文的主张。
马上就得到了响应。在下一号的《新青年》上,陈独秀发表了《文学革命论》,“以为吾友之声援”。文章提出“三大主义:曰,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曰,推倒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建设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曰,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明瞭的通俗的社会文学。”
毁坏这铁屋的希望(2)
胡适看到这篇,“快慰无似”,就写了一封长信同他继续讨论这个问题。信中有这样一句:“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吾辈同力研究此问题。讨论既熟,是非自明。吾辈已张革命之旗,虽不容退缩,然亦决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陈独秀可不赞成胡适的这个态度,他在覆信中说:“鄙意容纳异议,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独至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文学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馀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在这件事情上他有十足的自信心。后来,胡适在《五十年来之中国文学》一文中回顾说,他的《文学改良刍议》,“还是很平和的讨论”,“文学革命的进行,最重要的急先锋是他的朋友陈独秀”,是陈独秀的一篇《文学革命论》,才“正式举起‘文学革命’的旗子”。
1917年3月的俄国革命推翻了专制的沙皇。在俄国着手建立民主政治。可是几个月之后,11月7日的革命又推翻了3月革命所产生的临时政府。列宁的布尔什维克党夺取了政权,在俄国进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试验。这对于热切希望中国有所变革的激进的知识分子有很大的吸引力。李大钊在《新青年》第五卷第五号上发表了《庶民的胜利》和《Bolshevism的胜利》两篇,表示希望:“一九一七年的俄国革命,是二十世纪中世界革命的先声。”他还套用徐敬业讨武则天檄文的口气,说:“试看将来的环球,必是赤旗的世界!”从这时候开始,《新青年》用越来越多的篇幅宣传十月革命,宣传苏俄,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
跟鲁迅、周作人兄弟在东京一同听章太炎讲学的钱玄同,这时是《新青年》杂志的同人。他很热心敦促鲁迅兄弟给《新青年》写稿。后来他在《我对周豫才(即鲁迅)君之追忆与略评》一文中回忆说:
钱玄同民国六年,蔡孑民(元培)先生任北京大学校长,大事革新,聘陈仲甫(独秀)君为文科学长,胡适之(适)君及刘半农(复)君为教授。陈、胡、刘诸君正努力于新文化运动,主张文学革命。启明亦同时被聘为北大教授。我因为我的理智告诉我,“旧文化之不合理者应该打倒”,“文章应该用白话做”,所以我是十分赞同仲甫所办的《新青年》杂志,愿意给它当一名摇旗呐喊的小卒。我认为周氏兄弟的思想,是国内数一数二的,所以竭力怂恿他们给《新青年》写文章。民国七年一月起,就有启明的文章,那是《新青年》第四卷第一号,接着第二、三、四诸号都有启明的文章。但豫才则尚无文章送来,我常常到绍兴会馆去催促,于是他的《狂人日记》小说居然做成而登在第四卷第五号里了。自此以后豫才便常有文章送来,有论文、随感录、诗、译稿等,直到《新青年》第九卷止(民国十年下半年)。
对于钱玄同的登门约稿,周作人是比较快的答应了,鲁迅却是很迟疑了一些日子才答应。后来他在《〈自选集〉自序》中这样回忆起当时的心情:
我那时对于“文学革命”,其实并没有怎样的热情。见过辛亥革命,见过二次革命,见过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看来看去,就看得怀疑起来,于是失望,颓唐得很了。
在《呐喊·自序》中,鲁迅记录了他和钱玄同的一段对话,也反映出了他这种失望、颓唐的情绪。那是他住在绍兴县馆的时候,正在抄古碑,钱玄同来访了。
“你抄了这些有什么用?”有一次,他翻着我那古碑的抄本,发了研究的质问了。
“没有什么用。”
“那么,你抄他是什么意思呢?”
“没有什么意思。”
“我想,你可以做点文章……”
我懂得他的意思了。他们正办《新青年》,然而那时仿佛不特没有人来赞同,并且也还没有人来反对,我想,他们许是感到寂寞了,但是说:
毁坏这铁屋的希望(3)
“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
是的,我虽然自有我的确信,然而说到希望,却是不能抹杀的,因为希望是在于将来,决不能以我之必无的证明,来折服了他之所谓可有,于是我终于答应他也做文章了,这便是最初的一篇《狂人日记》。
前来敦促他们为《新青年》写文章的,不但有钱玄同,还有刘半农。《新青年》第四卷第三号(1918年3月)上刊登了刘半农的一首记事诗:《除夕》,诗中记述了夏历丁巳年除夕(1918年2月10日)他到绍兴县馆看望鲁迅作人兄弟的点滴情况。这诗说:
刘半农除夕是寻常事,做诗为甚么?
不当他除夕,当作平常日子过。
这天我在绍兴县馆里:馆里大树甚多。
风来树动,声如大海生波,
静听风声,把长夜消磨。
主人周氏兄弟,与我谈天,——
欲招缪撒,欲造“蒲鞭”,
说今年已尽,这等事,待来年。
刘半农自己加了两条注释:
缪撒,拉丁文作Musa,希腊“九艺女神”之一,掌文学美术者也。
“蒲鞭”一栏,日本杂志中有之;盖与“介绍新刊”对待,用消极法笃促编译界之进步者。余与周氏兄弟(豫才,启明)均有在《新青年》增设此栏之意;唯一时恐有窒碍,未易实行耳。
在这一年将尽的夜里,展望即将来临的一年,想到要做这样那样的事情。“欲招缪撒”这一点,看来可以解释为打算进行文学创作。“蒲鞭”一栏,刘半农的注释说得太简单了,很难推知鲁迅他们当时的具体设想是什么。也许,后来把范围扩大了一点,不仅限于新出书刊的评介,而兼及于社会批评,也就是《新青年》从第四卷第四号(1918年4月)开始的《随感录》这个专栏吧。在杂志的第五卷第三号(1918年9月)上,鲁迅发表了《随感录二十五》,接着,他在这一栏里发表了好些篇短评,后来都收在他第一本杂感集《热风》里。几年之后,他在这书的《题记》中回忆说:
我在《新青年》的《随感录》中做些短评,……有的是对于扶乩,静坐,打拳而发的;有的是对于所谓“保存国粹”而发的;有的是对于那时旧官僚的以经验自豪而发的;有的是对于上海《时报》的讽刺画而发的。记得当时的《新青年》是正在四面受敌之中,我所对付的不过一小部分。
就在刊出刘半农的《除夕》这首诗的同一期杂志上,还刊出了钱玄同与刘半农的“双簧信”,正好反映出《新青年》杂志“四面受敌”的情形。这篇标题为《文学革命之反响》的读者来信,实际上是由钱玄同执笔,把社会上反对新文化运动的种种论调集中起来,摹仿复古派的口吻,用“王敬轩”这个虚拟的署名写给《新青年》编辑部的,同时刊出刘半农写的针锋相对痛加批驳的覆信。只是这覆信的措辞轻薄,连什么“鲜灵芝”、“刁刘氏”都写进去了,反而引起反感,削弱了批判的力量。后来《新青年》同人也很觉懊丧。
这是1918年1月的一次和过去学生的聚会,三个月之后,鲁迅就创作了《狂人日记》。
鲁迅在《新青年》上发表的第一篇是小说《狂人日记》(第四卷第五号,1918年5月)。早两年,他的表弟阮久荪,大姨母的儿子,忽然精神病发作。鲁迅就近观察了他病中的表现,才促使他写这一篇的吧。这是一篇政论性很强的小说。作者没有为人物形象的塑造和故事情节的安排花费许多心思,他几乎是把自己的一些思想通过小说中主人公的口直接呼喊出来,对几千年来中国吃人的宗法制度和旧礼教作了愤怒的控诉:
毁坏这铁屋的希望(4)
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1918年8月20日,鲁迅在致许寿裳的信中谈到了这篇小说,谈到中国历史是一部吃人历史的这一思想。这信中说:
《狂人日记》实为拙作,……前曾言中国根柢全在道教,此说近颇广行。以此读史,有多种问题可以迎刃而解。后以偶阅《通鉴》,乃悟中国人尚是食人民族,因成此篇。此种发见,关系亦甚大,而知者尚寥寥也。
这里所说的“吃人”,当然是一种象征的、比喻的说法。实际上,它说的是几千年来专制主义(宗法家族制度以及礼教都是它的组成部分)对人的摧残。小说刚刚发表,就得到了响应。成都吴虞写了篇《吃人的礼教》(载《新青年》第六卷第六号),说:
我读《新青年》里鲁迅君的《狂人日记》,不觉得发生了许多感想。我们中国人,最妙是一面会吃人,一面又能够讲礼教。吃人与礼教,本来是极相矛盾的事,然而他们在当时历史上,却认为并行不悖的,这真正是奇怪了。
《狂人日记》内说: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我觉得他这日记,把吃人的内容,和仁义道德的表面,看得清清楚楚。那些戴着礼教假面具吃人的滑头伎俩,都被他把黑幕揭破了。
吴虞这篇文章举出了不少中国史乘记载的真正吃人的事例,例如《后汉书·臧洪传》说臧洪“杀其爱妾,以食兵将”,《新唐书·忠义传》说张巡守睢阳,也是从杀妾以飨军士开始,吃完了围城中的妇人,接着吃男夫老小,一共吃了二三万人。吴虞说,他们为了自己“在历史故纸堆中博得‘忠义’二字,那成千累万无名的人,竟都被人白吃了。孔二先生的礼教讲到极点,就非杀人吃人不为功,真是残酷极了。一部历史里面,讲道德说仁义的人,时机一到,他就直接间接的都会吃起人肉来了。……我们如今应该明白了:吃人的就是讲礼教的,讲礼教的就是吃人的呀!”
在这篇小说中,鲁迅通过“狂人”的口,表示了他对于将来新的社会制度必将到来的坚定信念:
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
你们要不改,自己也会吃尽。即使生得多,也会给真的人除灭了,同猎人打完狼子一样!——同虫子一样!
《狂人日记》发表的时候,第一次用了“鲁迅”这个署名。这是很有意思的。它不但是鲁迅第一篇用白话文写的小说,而且是新文学运动的第一个最可贵的收获。正如他自己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说的,这一篇“算是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它在中国现代思想史和文学史上都是一篇重要文献。
《狂人日记》发表之后,“便一发而不可收”,接着又写了《孔乙己》(1918年冬)、《药》(1919年4月)等等小说。
小说《孔乙己》,是通过一个少年人(酒店学徒)的眼睛,来看一个不幸的读书人的境遇。“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
这个小学徒发现:在他那酒店的顾客中,“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一句话,就把这人的境遇写出来了。就是这件“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表明他不属于那做工的“短衣帮”,而是 “士”人一类。可是他又这样穷困,已经不能“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只能同那短衣帮一起,站在柜台边上喝上一杯。
在酒店里,他常常让人随意取笑。回答这些取笑,他“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小说写了这样的场景:
毁坏这铁屋的希望(5)
有几回,邻舍孩子们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可见他《论语》读得很熟,孔夫子说的“圣人多乎哉?不多也”,他随口就用上了。小说中他最后一次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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