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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血江湖-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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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芳肃然起敬,忙问:“那武林盟玺……?”

    武林盟玺是统帅武林的象征,犹如皇帝的玉玺世代相传。十年前,擎天剑派被灭,武林盟玺随之下落不明。从此,武林割据,纷争不断。

    毛跃龙无奈地摇摇头,说:“我们并未找到武林盟玺。”

    “师父,会不会是楚天成暗地收起来了?”许久未曾吭声的云奇突然道。

    “不会,以楚天成的性格和玄天教的实力,武林盟玺若在他手上,早就以此号令群雄了。”毛跃龙肯定地回答。

    “爹,您查出龙吟刀和秘笈的下落了吗?”

    毛跃龙长叹口气,说:“凤瓶在我手上十年,始终未参透其玄机。看来只有龙凤合一才能破解其中的奥秘。”

    几人互相对视,觉得言之有理,想必这也是玄天教在云刀门周围驻扎大批人马的真实目的。

    毛芳又问:“可是这和丁宁又有什么关系呢?”

    毛跃龙又无奈地叹了口气,对女儿的愚钝无可救药。

    独孤星解释说:“师妹,玄天教的天冈、地煞两堂的堂主资质平庸,玄风堂堂主暗夜狂刀虽然厉害,却不及天雷堂的张风雷,如今,天雷堂势力最强。张风雷本人傲慢轻狂,锋芒毕露,和楚天成早已有了嫌隙……”

    毛芳打断他的话,疑惑地问:“张风雷不是楚天成的准女婿吗?怎么会……?”

    “那不过是楚天成借此拉拢张风雷;张风雷借楚依云巩固自己势力的一种手段。”独孤星顿了一下,又接着说,“所以,要在他们之间挑拨离间太容易了。”

    毛跃龙见独孤星胸有成竹的样子,便问:“你有什么办法?”

    独孤星吟道:“司徒妙算托红裙,不用干戈不用兵,三战虎牢徒费力,凯歌却奏凤仪亭。”

    毛跃龙笑道:“妙哉!妙哉!”几位师弟也频频赞许,只有毛芳眨眨眼睛,说:“丁宁怎么能与貂婵相提并论,我看这方法不怎么样。”

    刑飞说:“纵使丁宁长相一般,也总比楚天成那个胖得像球似的女儿强吧?”

    李道笑嘻嘻地说:“小师妹,要俘获一个男人的心,光有美貌是不够的,还要看她的心机和手段,你看鬼冢和云师弟……嘻嘻……”

    刘羽又附和说:“鬼冢那模样难得遇见一个女人不被吓跑,动心也是正常的;可连云师弟都被迷得神魂颠倒,就不能不说这个丁宁有本事了。”

    几人相顾而笑。

    云奇在几位入世弟子中年岁最小,入门最晚,武功修为却仅次于大师兄独孤星,深得恩师喜爱,小师妹又情有独钟,在云刀门里早就流传:五师叔云奇会成为下任继任掌门。众望所归,几位师兄为此耿耿于怀。而今,有这样的好机会,怎能不打击一下。

    毛芳回想起云奇护着丁宁的一言一行,气得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重重地“哼!”了一声。

    “几位师兄……”云奇刚要辩解,只见毛跃龙阴沉着脸,道:“奇儿,你在师兄弟之中资质最高,千万不要让为师失望。”又一脸严肃地对毛芳说,“芳儿,为父知道你的性格,不要找丁宁的晦气。”

    云奇点头称是。

    毛芳嘴上虽也答应,但暗自腹诽:丁宁,进了云刀门,我要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正文 梦幻江湖 第十一章 不要啊

    云刀门在云蒙山环抱中,峰峦叠嶂,殿宇巍峨,交通阡陌,亭台楼阁与旖旎山色浑然融合,清泉飞瀑一泻千里如九幽幻境。最北面云蒙之巅的跃龙居清雅别致,五云阁匠心独具;西峰清芳园花香四溢,款贤馆高雅秀丽;南面前厅宽敞庄重;东面群星院朴素简洁;正中一块空地便是演武场宽阔平整,处处皆俱特色。

    丁宁本被安排住在西厢清芳园,那是毛芳和两个丫鬟云烟、飞絮的住所,都是女眷,生活上会方便些。但毛芳再三反对,只好移居款贤馆。(款贤馆是专用招待江湖访客的。)一间狭小的客房却很简洁古朴,雕花木床轻纱丝幔斜垂,旁边是衣柜,地中央有一张圆桌,上面摆着古瓷茶具,还有四个凳子,是最普通的古代陈设。

    丁宁关好门,绕着屋子转了个圈,对每一样摆设都摆弄了一遍,这些在古代百姓人家最常见的物品,对她而言是那么新奇。走到床边,伸了个懒腰径直躺了下去,两腿搭在床沿,脚一踢将两只鞋子甩出,在空中划了条弧线掉在角落。一个180度转身平躺在床上,翘起二郎腿,哼着《刀剑如梦》:“我剑,何去何从,爱与恨情难独钟,我刀,划破长空,是与非,懂也不懂……”虽然五音不全犹如破锣一般,但她高兴。她就是这样,想笑就笑、想哭就哭、想唱就唱,一切率性而为不做作,是她的天性始然。

    想到这一天的经历,虽然险象环生,却很刺激。“江湖”这个只在武侠小说里读到的词语,她竟然身临其境,想想都兴奋。又想到毛芳的蛮横,还赏了她一记耳光,抚摸着自己的脸,虽然早就不疼了,但这口气不出不爽。晶灵的眼珠一转,露出个狡猾的笑容。

    跳下床,捡回那双被甩飞的鞋子穿好,轻按脖间钻石,对着虚拟屏幕下达命令:“电子导航:鬼冢住所。”屏幕快速闪烁立刻呈现云刀门详细地形图:绿点代表她现在所在的位置,红点是目的地,红绿之间曲曲折折的线就是要走的路途。丁宁铭记在心,关掉电脑出了门。

    第三代弟子和下人奴仆住在群星院。鬼冢住在最里面的柴房,是云刀门中最破旧的房间。因为年久失修门窗早乙走形,风一吹“吱嘎嘎”响,屋顶还别有“洞”天。屋里除了柴草连张床都没有,只是在墙边铺了层稻草。

    丁宁夺门而入,鬼冢缩在墙角惊骇地大叫:“救命呀!不要呀!”他护柱胸口,仿佛怕丁宁会不顾一切撕破他的衣服,对他施暴似的。

    丁宁啐了他一口,说:“你送上门来我都不要。”

    鬼冢站起身一脸坏笑,伏在她耳畔轻声说:“你送上门我不要白不要。”瞧他眉飞色舞,额头上仿佛刻了斗大的“色”字。

    丁宁也觉得这样闯进一个男人的房间着实有些唐突,娇羞得脸泛红霞,她不是轻浮女子,只是脑袋里突然有个鬼主意兴奋得得意忘形。见鬼冢色迷迷地坏笑,气恼地一把揪住他的耳朵拧成麻花状,嗔道:“你再胡说八道?”

    鬼冢疼得“哎哟哟”直叫:“快来看呐,**不成杀人灭口了。”

    丁宁又狠狠加了劲儿,疼得他叫苦不迭:“我错了……错了……疼……哎哟……”

    丁宁娇哼一声,说:“叫声好听的。”

    鬼冢不加思索脱口而出:“亲爱的!”

    丁宁恨不得把他耳朵拧下来,疼得他“呀呀”怪叫:“大姐、大妈、大奶,我错了,我真错了……”

    丁宁这才满意地松开手。

    鬼冢边揉着红肿的耳朵边说:“三更半夜闯进我房间不只是为了和我调情吧?有什么事说吧?”

    丁宁这才记起找他的目的,边拉起他的手往外走,边说:“带我去捉荧火虫。”

    这下轮到鬼冢脸红了,看着那只白皙娇小的手牵着那只饱经风霜粗糙的大手,感受着那份柔软与温热,他的心“砰砰”狂跳,他了解丁宁个性豪放,不拘小节,“牵手”对她而言只是率性而为,并不代表什么,可是他还是心动了,或许是他经历了太多的世态炎凉,或许从来没人与他坦诚相待,使他那颗孤寂漂泊的心找到了归属的港湾。她有太多的缺点,可是她从不掩饰她的缺点,她的真实让他无法抗拒。

    星钻耀晴空,广寒洒月影。

    银辉胜霜雪,荧火赶流星。

    寒星闪飞絮,翠雨映光华。

    妙舞起烟云,玉指拈千尘。

    青丝随风扬,秋波层层浪。

    霓裳抖翩翩,嫦娥落九天。

    展现在鬼冢眼前的便是这如梦似幻遗世凡尘飘然若仙的景象,陶醉!怔怔出神。

    “喂,喂……”丁宁他发呆,在肩头轻拍一下,思绪回转,尴尬地笑笑。

    丁宁抖抖手中的袋子,说:“捉够了,我们回去吧。”

    鬼冢疑惑地问:“你捉这些荧火虫做什么?”

    她巧笑嫣然,眸波一转,调皮地回答:“不告诉你。”脸一仰,俏皮地跑开了。

    鬼冢淡然一笑,似乎已了然于胸,随后跟了上去。

    两人回到云刀门时已是拂晓时分,众人各自忙碌:弟子们起床梳洗,照例到演武场练功;奴仆们烧水做饭打扫庭院。丁宁打了个哈欠,回房睡觉去了。鬼冢依依不舍目送着她离去的背影,失魂落魄。傻傻发呆。

    “啪!”马鞭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落在鬼冢的背上,发出清脆的响声。管家富伯是个白胖子,脸上的横肉闪着油腻腻的光泽,说起话来颤巍巍乱抖,凶神恶煞骂道:“一大早就偷懒,水没挑、柴没劈、马也没喂,你是不是不想活了?”鞭子如暴风骤雨般抽在鬼冢的背上、肩上、脸上,划出一道道绚烂的血痕,新伤旧痛一起涌上心头。待富伯发泄完怒火,又喝斥道:“还不快去干活。”

    鬼冢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应声而去。

正文 梦幻江湖 第十二章 报复

    红日西坠,大地一片金黄。

    “当当当……”清脆的叩门声将睡意艨胧的丁宁唤醒,揉着惺忪睡眼含含糊糊地问了句:“谁呀?”

    “丁姑娘,是我。”门外传来云奇的声音。

    “哦。”丁宁应了一声,边揉着眼睛边打开房门。云奇一见她。俊俏的脸立即羞得通红,慌忙转过身子背对着她,把要说的话都给忘了。丁宁好生奇怪,低头打量自己,不觉也羞红了脸,原来她只穿了一件宽松的吊带睡裙,将脖颈肩膀手臂大腿袒露无余。夕阳余辉洒在她如玉的肌肤上,更凭添几分娇媚。丁宁下意识地捂了捂领口。见云奇目不斜视一副正人君子单纯大男孩的模样;顿觉好笑;更想戏弄他。这本是人的本性:一个男人若遇到一个很漂亮又柔弱又害羞的女孩儿,总会想逗逗她,女孩儿越是害羞越是可爱;若遇到一个丑八怪,扭捏作态,只会令人作呕。这个道理用在女人身上也适合。

    于是,丁宁一转身绕到云奇面前问:“云大哥,我的睡裙好看吗?”说着在他面前展示地转了个圈。裙子随风飘扬,她那双笔直的玉腿更是光彩照人。

    云奇慌忙捂住眼睛,那一刹那的光彩竞在脑海中乍现,光洁如雪的肌肤,动感玲珑的曲线,淡淡的女儿香,无不冲刺着他的灵魂。他是一个男人,也是一个正人君子,深知非礼勿看的道德规范,吞吞吐吐地说:“吃——吃饭了。”狼狈地仓皇遁走,慌乱中撞到围廊,摔得“噼里啪啦”,逗得丁宁笑弯了腰。

    她回到房间,关好门,刚要换衣服,“当当当”又有人敲门,丁宁不加思索打开房门,是鬼冢。见丁宁这一身穿着上一眼、下一眼、左一眼、右一眼,瞧了个遍,最后目光色迷迷地停留在脖颈以下凸起的胸部上,少女浑圆尖挺的Ru房透过如蚕丝般透明的睡衣独具诱惑。他还做了个擦鼻血和口水的动作,连连赞叹道:“好看!真好看……”

    丁宁慌忙捂住胸口,脸羞得像大红布似的。嗔道:“色狼!”回手把门关上。

    鬼冢说:“开个玩笑嘛,别生气了。”丁宁不理他,又敲了几下门,说:“别这么小器嘛,喂,吃饭了。”

    丁宁怒冲冲打开房门,谁知鬼冢又快速地往她胸口瞄了两眼,像占了好大便宜似的“呦呼!呦呼!”欢呼雀跃着逃之夭夭。

    丁宁怒骂道:“混蛋!!!”

    吃罢晚饭,丁宁倒头又睡,这一觉直睡到夜半三更。云刀门一片静寂,隐约可听见弟子们熟睡的鼾声和昆虫鸣叫的声音。她可是精力充沛,跳下床,对镜理红妆。先在脸上贴了张面膜,女人贴面膜是为了更好的保养肌肤,但若在三更半夜被人看见这样一张煞白的只露三个窟窿的脸,那可是够吓人的;再将荧光粉涂抹在面膜上,白里透着绿光,就不是吓人而是恐怖了;然后抹上鲜红色的唇膏,又故意将嘴的轮廓括大,犹如一张血盆大口;把头发披散开,将一缕挡在面前,白绿色光从发隙间透出,便变作狰狞;最后将白色床单披在身上,用几支别针固定,就成了一条长裙,盖住脚面直拖到地上。她在镜前转了个圈,自己都觉得毛骨悚然。尔后一蹦一跳地出了门。

    宁静的夜,阴沉的天,乌云密布,无星无月,白影浮动,飘飘忽忽,再配上刚下载的《聊斋》的配乐,阴森!恐怖!丁宁不禁打了个寒噤,一脚踩在白床单上,绊个跟头,摔了个狗啃屎。她“哎哟哎哟”怪叫,与这鬼声鬼气一点儿都不协调。爬起来,跌跌撞撞地飘进清芳园。颤巍巍地鬼叫道:“毛——芳——毛——芳……”

    云烟是个很美的姑娘,芙蓉如面柳如眉,眼带桃花樱唇含笑,个子不高却娇小玲珑,前突后翘凹凸有致,论美貌比起“赛娥皇”毛芳还要略胜一筹。或许是女人的妒忌心作怪,毛芳一直不太喜欢她,只让她做一些洗衣打扫等粗活。云烟很懂得分寸,不施粉黛,不戴珠翠,不穿罗裙。尽管如此仍掩示不住她的美,一种与生俱来朴素自然的美。四年前,她被卖到云刀门做丫鬟,一直尽职尽责,把分内事打理得井井有条。

    云烟柔弱楚楚可怜,给人一种想保护的冲动。她胆子很小,睡觉又很轻,每次毛芳夜里有个大事小情她总是第一时间跑到近前。她就是这样一个尽心尽力的丫鬟。

    丁宁的鬼叫声惊醒了云烟。揉着惺忪睡眼打开窗子一望,顿时吓得魂不附体,失声惊呼:“鬼呀!!!”连忙推醒身边的另一个丫鬟飞絮。

    飞絮是个很普通的女孩,不但样貌普通,头脑更是普通。每天穿红挂绿,花枝招展,环翠叮当,再怎么打扮也不过是丑人多作怪。毛芳反而喜欢把她带在身边。没有丑就显不出美,没有笨哪里有聪明?

    飞絮懒洋洋地说:“三更半夜不睡觉,叫我干什么?”

    “有鬼!有鬼!”云烟吓得脸色惨白瑟瑟发抖。

    “哪里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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