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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妖孽(林小山)-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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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火光,林龙细细打量着这间房子,只见四根柱子将整个房子撑住,房子内有火灶、干柴、桌子,还有一张床。

当林龙的双眼看向那张床的时候,“啊!”的一声,整个人瞬间一抖,身子立即呆在原地一动不动,双眼傻傻的瞪着那张床。

只见那张床上面,一个看似四十岁左右的老者,一脸精瘦,披肩散发,此时正坐在床上,靠着墙壁,双眼正恶狠狠的盯着林龙。

“厄……我……我是进来避雨的,呐,我有钱,给你!”林龙立即掏出三颗金珠,走到那老者的床边,将三颗金珠递给老者。

老者双眼一亮,双手迅速的接过三颗金珠,将其中一颗放进嘴巴咬了一口,发现是真货,眼神立即眉开眼笑起来。

“小兄弟,所谓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既然外面下大雨,正好,老头我正愁睡不着呢,厄……有吃得吗?”

林龙看着床上的老头一脸的兴奋开心,知道这事已经搞定,连忙答道:“有啊,我的包囊里面还有一点干肉和馒头,老伯,下来吧!”

说完,林龙走到篝火边,将包囊里面所有吃得东西都拿出来,看了正蹲在篝火边烤火的猴子金眼一眼,丢了一块肉干过去。

猴子金眼接过肉干,“吱吱”叫了几声,便送到嘴边啃了起来。

而这时,床上面的老者也走了下来,林龙却是发现老者走路的时候一拐一拐的,只见老者走到房子角落边,提起一个坛子就走了过来,一边一瘸一拐的走来,一边哈哈笑道:“有肉没酒,咽不下喉,有肉有酒,天长地久。”

老者一瘸一拐的走到了篝火边席地而坐,问道:“小伙子叫什么名字?”

林龙将肉干递了过去,笑道:“林龙,老伯您呢?”

“我叫李瘸,你可以叫我老李、李伯都可以,在我这个破房子里,林龙你随便一点。”叫李瘸的老者接过肉干哈哈笑道。

“将衣服脱了吧,这里没娘们!”李瘸看着一身湿漉漉的林龙,倒了一碗酒,一饮而尽,然后快活的说道。

林龙从皮制的包囊里面拿出一套干净的衣服,换上之后,也坐在篝火边,抓起一个冷冰冰的馒头就啃了起来。

“那边有火灶,馒头冷吃会生病!”篝火边,正在喝酒的李瘸指了指角落里的火灶,说道。

“哦!”又冷又硬的馒头,林龙确实是吃不下去,便起身向火灶走去。

火灶上有锅炉,油盐等等,林龙点着火灶下面的柴火,‘霹雳拍啦’的一阵喧嚣之后,一大盘热气腾腾的馒头和一大盘煮好的肉干被端到了篝火边。

“恩,手艺不错!”李瘸夸了一声,拿起筷子不客气的夹了一块煮熟的牛肉放进嘴巴,嚼了几下,又往口中倒了一大口酒。

“吱吱吱吱……!”猴子金眼巴巴的看着那盘热气腾腾的牛肉,口水都流出来,滴落到地面。

“呐!”林龙找了一张盘子,分了一小半牛肉到盘子里递给猴子金眼,金眼立刻棒起一盘牛肉放在自己面前兴奋的享受着。

“好可爱的猴子!”李瘸说着,拿了个碗倒满酒,递给林龙:“今晚你我有缘,难得老头子我今日心情甚好,就陪老头子我喝两杯。”

林龙也不客气,接过碗一口渴了下去。

一股辣辣的味道被灌了下去,林龙哈了一声,赞道:“好酒!”说完哈哈笑起来。

“好,我就喜欢爽快的汉子,来!我们再喝!”李瘸再次倒满酒,二人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酒过三旬,林龙与李瘸聊得甚欢,一老一小就在这雷电轰鸣,暴雨交加的夜里,聊天畅饮。没多久,李瘸与林龙竟然称兄道弟起来。

李瘸一个瘸子,每天过着不为人知的艰苦生活,这天倒是让他撞了狗屎运,竟然遇到贵人,还轻松的得到三颗金珠!这可是三颗金珠啊!要知道,这三颗金珠,够他下半年花天酒地了,他心里岂有不高兴的理由?

而且,眼前的这个少年,竟然随手拿出三颗金珠,而且丝毫不感觉到心疼,十有八九是那种大家族,大少爷。要是他李瘸这辈子能结交这么一个富家子弟,那他下半生就风光无限好了。

“贤弟,你我今晚有缘,大哥实在没有什么礼物送给贤弟,这是大哥收藏二十多年的传家之宝,贤弟不要见笑,还请收下!”李瘸说着,从大拇指中取出一颗黑不溜秋的戒指递给林龙。

“大哥,这……!”林龙装着不好意思的模样。

“哎,贤弟你就别看不起大哥了,大哥现在是穷了点,可好歹曾经也是大名鼎鼎的山盗啊。”李瘸吹嘘说道。

“哦,什么是山盗?”林龙疑惑的问道。

“嘿嘿,果然是富家大少爷,连山盗都不知道。”李瘸心里嘿嘿一笑,解释说道:“你大哥我当年可是大名鼎鼎的山盗大王,这枚戒指就是你大哥当年斩杀一名‘人灵’境界的高手得到的,这可是宝贝啊,就连宝刀宝剑都切不开这戒指一分一毫。”李瘸自豪的说起了当年的往事。

“人灵境界?很厉害吗?”林龙迫不及待的追问道。

“真是小白啊!”李瘸乐此不疲的介绍道:“人灵境界,其实是一个实力的分级,三大门派定制的等级分别为:蜕变、人灵、法圣、飞仙四大境界,可惜你大哥只达到人灵境界……”

其实李瘸又说谎了,他哪是什么人灵境界,根本就只是蜕变境界第一重而已。

“蜕变、人灵、法圣、飞仙,大哥是人灵境界就这么厉害了,那飞仙境界……?”林龙心里乐滋滋的想着,暗道总算又知道了一点关于强者的东西了,心里更是激动的兴奋异常。

其实,李瘸他当年是不是山盗大王,林龙哪里知道?完全凭他说自己是什么就是什么,就算他说自己当年是通天门门主,林龙都不会怀疑,小白就是小白。

“既然这戒指是大哥收藏的至宝,那小弟只好笑纳了。”林龙接过戒指,发现自己的手指太小戴不进去,连忙找了一根绳子,将戒指绑住,戴在了脖子上面。

林龙却不知道,这枚普普通通,在李瘸眼里什么用都没有的戒指,竟然改变了林龙的一生,让他踏上了一个别人只能仰望的顶峰!!!

此时的李瘸心里却是在大笑,其实这哪是什么宝贝,乃是他二十年前从一个小混混手里夺来的,后来拿到当铺里面去当金珠,可是……当铺的老板瞧了好半天,也瞧不出这戒指到底是什么材料做的,最后无奈的摇头,还告诉李瘸这枚戒指一钱不值。

李瘸当时跑了几家当铺,最后都失望无比,最后李瘸甚至用刀割破自己的手指,滴了一滴鲜血到戒指上面,看看是不是传说中的‘空间戒指’?欲要滴血认主!可是,李瘸仍旧失望了,最后甚至拿刀砍,拿剑劈,但都伤不了这枚戒指一分一毫,最后最后,李瘸只能无奈的戴在自己的大拇指上面,当做饰品,没想到今天却派上了用场。

林龙却是高兴得看着自己脖子上的戒指,这是他长这么大来第一次获得戒指,虽然他可以选择在大街上面买,但是这人送的就是不一样!特别是,这还是他的大哥送的,他大哥李瘸当年可是大名鼎鼎的山盗大王啊!虽然林龙不知道山盗大王利不厉害,但是听着名字倒是挺吓人的,所以林龙心里不由十分的高兴。

本来他今天心情就一点都不好,被大雨淋了个落汤鸡,但是现在有酒有肉,又有一个伴陪他聊天,还送他戒指,心里自然高兴起来。至于那三颗金珠,他从来就没在乎过,身外之物而已。

“大哥,没想到大哥当年竟然大名响铛铛,不知道大哥能不能给小弟说说大哥当年的故事?”林龙试探着问道。

“哈哈哈,当年你大哥一把斩马刀雄霸天下,斩人无数……!”红着一张老脸的李瘸口沫横飞,滔滔不绝。

林龙也听得入迷,一老一小一边喝酒,一边吹牛,林龙隐隐约约,忽然觉得自己回到了千果山的日子……

也许是他喝多了吧!

第二天一早,林龙醒来后发现自己脑袋晕呼呼的,随便冲洗了一番之后,打开木门走了出去,暴雨已经停了,整个大地被大雨洗了一遍,散发出泥土的芳香,林龙感到神清气爽,心旷神怡。

太阳出山之后,李瘸才伸着懒腰爬起床,一见到林龙一身都打扮好,准备离开的模样,头脑也清醒了几分。

“大哥,我这里还有三颗金珠八颗银珠,钱多了对我没用,大哥你拿去买酒喝,待得小弟他日闯出大名,再回来与大哥畅饮。”林龙拿出三颗金珠八颗银珠放在了桌子上。其实他怀里还有十颗金珠,十颗金珠对于他来说已经够花了,而且自己的这位大哥也穷得可伶,连一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

“贤弟……你……你真是我李瘸的好贤弟!大哥这辈子有你这样的兄弟就算死了也暝目了。”李瘸泪水都出来了。

就在李瘸称兄喊弟的陪送下,林龙带着金眼,带上自己的包囊,在李瘸的欢送下,骑着黑马上了古道,双脚一夹,快速的奔向远处。

林龙走后,李瘸呆呆的站在原地,许久才叹道:“心地多好的一个少年啊!可惜就要死了,通天山脉,可不是哪个人都是可以闯的。”

在昨天,林龙就已经告诉李瘸自己要去闯通天山脉,当时的李瘸也劝说了很久,可是林龙岂是能随便放弃的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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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林龙之死

林龙离开李瘸的住处,骑马奔驰了半天,终于来到了南天城。

南天城,通天山脉山脚最大的城池,也是整个凡尘大陆最南边的唯一一座大城,也就是说人类到达南天城之后,就不可以再往南走了,至于南天城的南方是什么没有人知道,传说是一些妖魔鬼怪居住的放纵之地。

林龙牵马走进南天城,发现这座城市比万花城大了足足三倍,心里不由骇然。

南天城可是高级城池,占地面积方圆三、四十里,一眼望不到边,就算从城北走到城南也最少需要一天,南天城里面不许骑马,这是每座城池的规定。

而南天城的建筑更是宏伟壮阔,气势磅礴,一座接着一座的高楼,城堡,花园,简直是城中有城,一层包着一层,最高的建筑甚至达到百米高。

一条清澈碧绿的河流围绕着整个南天城,河流的支脉就像蛛网一样,折叠交错,四通八达,跟南天城的大街一样,遍布整个城池各处。

林龙牵着黑马走到城池中央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林龙也找了一家不错的酒楼住了下来。

夜晚。

住在酒楼六楼的林龙走到窗户边,俯瞰着大半个南天城。此时的夜晚,整个南天城灯火辉煌,人群晃动,林龙放眼望去,远处的几条主道就像几条火龙,婉转盘踞在南天城之内。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夜市,林龙心里不由一阵激动,感慨万千。

林龙并没有急着前往通天山脉,从地图上看,从南天城通往通天山脉山脚足有十天的路程,而且路上山盗、妖魔、凶鬼隐藏其中,十分的凶险。

林龙在南天城住了十天,每天都是练习《流星轨迹》和练习《魔鹤掌》,待得将身上的十颗金珠花的七七八八之后,林龙才离开南天城,迈向改变自己命运的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一走出南天城南城门,林龙就看到南方远处的天边,一座墙壁似的大山脉耸立着,山脉直插入云,见不到顶峰之景,仿佛是连着天的一般。远远望去,整座山脉就像是一条天然的走廊,正横着挡在了南方天边,似乎正是这一条‘走廊’隔绝了那些妖魔鬼怪,挡住了那些妖魔鬼怪。

前往通天山脉的途中,林龙运气着实也太好了,自从走出南天城,一连七天他都没有碰到任何危险,别说妖魔鬼怪了,就连个山盗和野兽都没见到。

这天晚边。

太阳刚刚落山,林龙骑着黑马缓慢的行走在一条小道上面。小道两边,都是一些奇形怪状的大树和荆棘,那最大的古树竟然连四个大人围抱都抱不过,还有那奇怪的花藤,延绵百米,足有水缸粗大,从远处看过去还以为是一条巨型花蛇,好不吓人。

而林龙的前方头顶,是一座无边无际,直插云霄,仿佛与天相连的大山脉。林龙打开地图,地图上画着的通天山脉,上面还有介绍写道:通天山脉海拔一万二千三百米之高,宽万里,长三十万六千里,从西南角直接贯穿整个东南角,直至东南角与黄龙河相接。

林龙不仅吃了一惊,心里激动想道:“千果山才千米高,这通天山脉竟然有万米之高!而且,长达三十六万里!!!”

此时的林龙,就仿佛被一堵绿墙挡住,心里闷闷的一点都不舒服。仿佛只有将眼前的山脉踩在脚下,心情才会舒畅。

“嘎!嘎!嘎!”

远处树林里面,绿色的大鸟嘎嘎的叫了几声,纷纷飞出,林龙听到后心里不由一寒,“我今晚来到这片密集的树林里,总觉得怪怪的?”

“恩,听说通天山脉的山脚密林有凶鬼……?难不成,今夜便能撞上?”林龙看着密密麻麻,荆棘密布的树林,“这还没到通天山脉山脚,就已经这么吓人,若是到了山脚那不是更加恐怖?”

说不害怕,那是假的!想想,孤森野林的,一个从未出过远门的少年单枪匹马的行走其中,心里自然生起恐惧。

“我看……我还是回头吧!”林龙停了下来,心里竟然生出一丝退却的念头。

“不,绝对不能退缩,我还要成为通天门的记名弟子,给爷爷一个惊喜!”另外一个念头同样在他心里徘徊。

最后,林龙突然想到了万花城,味香饭馆,“你出生卑贱,永远都只是小二哥……”

“不,我不要做个懦弱之人,男子汉就要顶天立地,就算拼了这条命,我也在所不惜。总有一天,我林龙的大名一定会排在《凡尘奇侠榜》之中!”林龙最后把心一横,“驾!”的一声,朝着远处飞驰而去。

可是,空有一股男子气概,一腔热血是没用的,凡尘大陆上不知道多少少年就是因为像林龙这样凭着一腔热血,最后丢掉性命。

不信,就看下面!

林龙骑马没跑多远,就来到一颗巨大的古树旁边,只见那颗古树的树身上面,一条水缸粗大的青色蔓藤缠绕着古树,一直延伸至树顶,从远处看到还以为是一条青色巨蛇缠着古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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