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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一笑思倾国-第1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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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对不起。”自知理亏,淼夕赶紧和她道歉,“我没注意到有这东西在地上,抱歉,我会赔偿你的损失。”
都怨珑把她气糊涂了,不过话又说回来,有哪个人视力好得能注意到地上一块小小无色的隐形眼镜吗?
“不用了,是我自己不小心把隐形眼镜掉在地上的。”那个女孩边轻声叹气边抬头看向淼夕,两人顿时呆住了。
好。。。好厚!
淼夕把女孩归入“三厚”人士,首先是她厚厚的镜片角度刚好反光,淼夕几乎看不见她的眼睛,其次是她厚厚的嘴唇,如两片香肠粘在嘴的位置,让人想忽视都不行,再次就是她脸上厚厚的雀斑,完全覆盖了她的脸,不管从正面侧面都只能看到一片通红。
“你。。。你是。。。学生吗?”呼,差点把心里话“你是人吗”说溜口。
“。。。是,我是S大的,姐姐你好漂亮哦。”
“谢谢你的夸奖。”我相信世界上绝大多数女人比起你来都可称之为美人。
要淼夕寐着良心夸奖眼前的女孩,估计她一定会憋成内出血,严重贫血的她可经不起这样的折腾,于是她赶紧转移话题。
“你一定很珍惜这副眼镜吧。”
女孩的表情立刻低落,她看着手上的碎片好久才回答:“是的,我本想换上这副眼镜之后和我喜欢的一个男生表白,因为他说他不喜欢四眼妹。。。”
“呃。。。你先起来吧,这样坐在地上不好。。。我刚来这里,不知道隐形眼镜是什么价格,这样吧,我这里还有一点钱,不知道够不够再做一副眼镜,你先拿去,不够的话再来找我,对了,我弟弟刚好和你同所大学,他叫罗珑,是法律系的。”
可想而知,当淼夕知道珑读法律系的时候是多么惊讶的表情,那妖怪才是最枉顾人命,没有半点法律道德可言!
淼夕从口袋里翻出珑给她买午饭材料和新衣服的钱塞进女孩手里,那个老妖怪,咬了她之后就把钱塞给她,然后自己跑去玩了,想起珑临走时又回过头来说的那句“看你昨天打人的狠样就知道遇到你的色狼是最不幸的”,死老妖怪,真不是人!
“谢。。。谢谢。。。”女孩感激地对淼夕投去感谢的目光。
“不客气。”估计你就算换了隐形眼镜也一定会被拒绝,到时候可别把罪归给我,只能怪基因不公平,上帝是残忍的。
和女孩问了路况之后,淼夕目送她离开,倒不是说她不想有个人给她带路,也不是她大方肯花钱了,谁见过铁公鸡能拔出毛的?只是淼夕这些年来接触的都是高层人员,社会阶层高了就有择偶权,正正相加不得负,生的孩子自然是男的俊女的俏,久而久之淼夕的眼也养刁了,突然出个这么霹雳的女孩在眼前,淼夕视觉造成的心理压力实在太大。
身上的钱没了,午饭和衣服都没着落了,淼夕想到饕餮贪吃的表情,他中午回家没看到饭菜的话,说不定就把她给吃了。。。
淼夕一摸脖子,不行,还得自救!
她突然看见路边的一家古董店,眼睛为之一亮,有了!以前在那边的世界收集了不少东西,拿到这边算是古董了吧。
淼夕三步并两步走过去。
古董店的布置也古朴,松木雕花门上横着漆金招牌,虽然是中午,店里却非常沉暗,古铜香熏炉里飘出冉冉香烟弥漫在屋里,木质墙壁上挂着几副字画,红木柜子上摆放着各种陶瓷或金属的器皿,店铺角落里还有沉香木制的桌椅供客人休息,柜台边坐着个身穿绣有白牡丹的红旗袍,头发用一根镶有玻璃珠大小珍珠的簪子绾起。
一切一切无不透露复古的味道,这家古色古香的店开在现代的街道上,虽然是小区的小路,可和周围现代化的建筑相比较后,无论怎么看都只有“不协调”三个字能形容。
不过这和她没关系,她只要钱!
“小姐,请问我有什么能为你服务?”女招待面带笑容。
“我想请问一下,你们这里收古董吗?”
“这个要老板才能做主,您请坐,我去请老板出来。”
淼夕在椅子上坐下,接过女招待递过来的水,对她道了声谢。
不一会一个中年男人从里屋走出来。
“小姐,我姓邓,是这家店的老板,请问你要卖古董吗?”
邓老板原本平淡的表情在看到淼夕脖子上珑给的项链之后变得激动不已,淼夕一点也不怀疑他下一秒会扑到她身上抢项链,当然,真要发生那样的事,她一定一脚踹死他。
“咳,是我,我姓罗。”淼夕拿出刚才从手镯里挑选的蝶纹金步摇,“这个可以吗?”
邓老板再次两眼放光,他取出一条手帕小心翼翼接过步摇,接过女招待递过来的小镜筒仔细观察,口中啧啧称奇:“做工非常细致,小指粗一半不到的簪身上刻了九种全然不同的凤蝶,每种蝶两两成双,比翼齐飞在九种牡丹上,凤蝶配牡丹,姿态各异,神韵不同,妙不可言啊,应该是出自名家,而且保存得相当完整,没有受到一点损伤,仿佛近期才做好的新品,如果不是这种雕制方法早已失传,现代人无从模仿,我也不敢相信这是古董,但也因为如此,年代考证上。。。”
当然新了,那是几年前唐瑞送的嘛,雕制方法这个世界是否存在过还有待考证呢。
淼夕喝了一口茶说,说出早已想好的释词:“邓老板,这是我家传之宝,据说是唐代杨贵妃所戴,在安史之乱时被我在宫里做事的先祖拾得,我们历代继承人一直将它仔细保存着,但因为我现在经济上有点困难,今天中午必须酬到一笔钱,才不得不把它拿出来卖,如果老板觉得为难,我可以到其他店铺去问问。”
淼夕作势要拿回步摇,邓老板如她所料地把步摇紧攒在手里,赔笑说:“罗小姐,有话好商量,这样吧,这个数小姐觉得怎么样?”
看邓老板伸出五个手指头,淼夕装模作样苦恼地想了一下,说:“老板,这也太低了,不如我们讨个吉利,这样吧。”
淼夕伸出三个手指头,这下轮到邓老板皱眉了,他看看淼夕,又看看手里的金步摇,终于一咬牙。
“我也不好拒绝罗小姐这样美人的请求,就卖小姐一个面子,成交!”
办理完手续,邓老板赶紧把金步摇收起来,淼夕则拿到一张八万元的支票,看老板的模样那支步摇应该能卖更好的价格,她有点懊悔把价格开低了,虽说她压根没出一分成本钱。
邓老板收好步摇后见淼夕喝完最后一口水正要离开,他忙走到淼夕面前问:“罗小姐,不介意地话请问我可以看看你脖子上的那条项链吗?它似乎是相当古老的东西。”
“抱歉,这条项链是我一个朋友送的贵重物品,我不卖的,我还要赶时间,就不打扰老板做生意了。”
邓老板遗憾地看了一眼淼夕脖子上的项链。
“罗小姐请慢走,如果你什么时候改变主意的话请一定要回来。”
淼夕笑笑,珑的东西她怎么敢卖,又不是嫌命长。


第二百零一话 我们都害怕寂寞
更新时间2007…4…25 22:39:00  字数:3181

 在迷N次路,问了N+1个人之后,淼夕终于拖着大包小包回到家门口,可见她还是很有路痴天分的。
眼下的问题是,貌似珑走之前没有把钥匙给她。。。
不过淼夕还是很快就进了屋里,她在想当初发明穿墙术的修真者想必就是患有健忘症,经常忘带钥匙,直到穿墙术问世,他终于解决携带钥匙出门的烦恼,并且将之推荐给广大不爱随身带钥匙的同好,于是穿墙术终于在各位不爱带钥匙的懒人相互推荐下发展成一项必修的基本法术。
淼夕把装着衣服首饰化妆品的包包丢进房间后,赶紧将买好的菜拿进厨房,云里雾里开始做饭炒菜,好几年没进过现代厨房,淼夕都忘了煤气炉怎么开,电饭锅怎么用,微波炉该按什么。。。
折腾了近半个小时,淼夕被浓烟呛得眼泪直流,菜被她糟蹋了一半,食物却一点进展也没有,厨房就剩下她的咳嗽声最响亮。
“从老远就闻到烟味,我还以为你要把我家烧了。”珑讥讽的声音从淼夕身后传来。
淼夕把肺里的空气都咳光了,无力反驳,只好忍着气,心里顿时涌起一阵委屈,忘了怎么用这些东西又不是她愿意的,只是太久没用了嘛,难得她好不容易才回到地球来,为什么一来就遇到这么多麻烦的事,现在还被一只饕餮当成备用粮食,还要打工赚钱给他逍遥,他不高兴就用咬的威胁她,她怎么就这么倒霉,她只想自己当一只与世无争的米虫而已,这么疑点小小的愿望也不行吗?
吸吸鼻子,淼夕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可是眼眶却不听使唤地渐渐湿润了,伴随着她的咳嗽,越来越多的眼泪流了出来,仿佛要把她这么多年的委屈都变成脸颊上的泪滴。
一手拿条湿毛巾捂住淼夕口鼻,珑打开抽油烟机和抽风机,抱着淼夕快步走出厨房,手帕弄湿了,他用自己的衣袖给淼夕擦眼泪和脸上的油烟。
珑边擦边念:“笨丫头,昨天觉得你挺聪明的,怎么连做个饭都不会,要不是我及时回来,你就呛死在厨房了。”
淼夕听了哭得更凶:“我是不会做啊,我多久没有用厨房的东西了你知道吗?不,你不知道,你根本不知道突然被人带到另一个世界,举目无亲、身无分文地被抛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连身体都不是自己的,什么都没有地面对世界,那种孤独几乎让我发疯,我好不容易回来,可为什么我要附在这个身体上,为什么我要承担这朵花的命运,我是人,我是人呀!我不是花!呜!我也不是他们要找的那个她,我是淼夕啊,不是夕,不是他们等待的冰巫,不要再让我成为任何人的替身!我只是我自己呀。。。”
珑环过淼夕肩膀的手紧了紧,他低头舔去淼夕脸上的眼泪,咸咸的,带了点苦,和她的血同一味道,美味的让他的舌头都麻痹掉,他从中尝出了和自己一样的孤独和绝望。
“我懂,我懂你的孤独,因为我也和你有一样的孤单,直到遇见你之前我还在这样的孤单中受煎熬,如今你的孤单就在我心中,你不要再去想了,谁也不能再牵制你,我会把他们加诸你身上的束缚都取掉,从今往后你可以做回你自己,你是我的淼夕,待在我身边吧,我会给你你想要的一切。”
珑的吻雨点般落到淼夕脸上,吻过她的眉心、脸颊,然后落到她被自己咬得鲜红的嘴唇上,他用舌尖舔去淼夕唇上的血痕,轻轻划过她咬得充血的下唇,辗转反复,然后慢慢滑如她的口中,与她纠缠,他们相互吮吸着对方的味道,彼此双唇摩擦,柔软得抚慰着对方,仿佛就此缠绵到无涯时间的尽头。。。
当珑的吻落到她脖子上的时候,淼夕还是摇头推开了珑。
珑神色一黯:“为什么,因为我是妖?”
“不,我的孤单只有我自己才能体会,自由是我唯一的理想,你给不了,也给不起,但是我仍然感谢你,是你让我能正视自己的心。”淼夕坐起身整理好自己的衣服。
珑将她抱到自己的膝盖上,把头靠在她的胸前,呼吸她的味道,一只手攀上她的脖子,在刚才停下的地方抚摸着,这里刚好是他咬过两次的地方吧,若他没有咬她,是否她就能答应自己呢?
淼夕捧着珑的脸,手指缓缓划过他脸部的曲线感受他的温度,完美得无与伦比的脸上染上激动的红晕,无数晶莹的流光在墨黑的眼睛中闪耀,使他看起来更加神采奕奕,淼夕从不知道黑与白可以印衬得如此明显,璀璨夺目。
“有人告诉过你吗,你的眼睛真美,比那个世界的夜空还美,地球上有太多的霓虹灯,把星星的光芒都掩盖了,将夜幕染成灰蒙蒙一片,直到在那个世界抬头仰望,我才看清夜原来的颜色,美得我差点掉下眼泪,可是后来发生了很多事,我没有机会再回顾夜空,只能在睡梦中找到它留在心里的残影。”
珑垂下眼睑,手按在淼夕的双手上紧握:“你是第一个称赞我眼睛的人,一直以来无论神人妖兽都惧怕我的眼睛,因为它会吞噬灵魂,你是第一个看过我真实的眼睛后还能活下来的。”
“真实的眼睛?”
“唉,任何生命都以我为恶,因为我会吞噬灵魂,不是生命,是灵魂,它们是生命思维存在的基础,他们却不知这是我的使命,创造是神妙的,有生即有灭,如虫吃树,鸟吃虫,人吃鸟一般,我的存在就为了吃掉灵魂,使混沌创造的灵魂不会有多余,可他们也因此害怕我,将我驱逐。。。如你见过的那样,我真实的眼睛一旦打开就会吞噬掉所见的灵魂,为了不把世界吞食殆尽,我就将它封印起来,若非如此,昨日我又怎会那般狼狈。”
珑将头深埋进淼夕的胸前,模糊的说:“我怕,怕世界消失之后,只剩下我一个,什么都没有,心也空荡荡的,好孤独。。。”
淼夕抱住珑,手轻轻抚摸着珑的头发,她不理解珑说的那样会是什么景色,可她知道那必定是把心淹没的空无。
一个人听不到声音,碰不到任何物品,不出三天就会发疯,被天界放逐的茫茫岁月,珑想必试过各种方法排遣孤寂,世间生命太短暂,无法陪伴他的永恒,眼看着一个个给过自己快乐的生命转眼间在自己面前消逝,那种感觉比什么都痛苦,尝遍辛酸孤独之后,最终他能做的只有履行吞在的职责——吞噬,吞噬目所能及的一切,然后再被更深的孤独给吞没。
在长久的寂寞侵蚀下,他也疯狂了吗?如果不是疯狂,又怎么会放下妖王的尊严和人类生活在一起,又怎么会在一个被当成食物的女人胸前这般无言地沉默,比哭泣更深沉,更让人感到无助,不设防备。。。
一滴温热的泪滴到珑的脸上,珑身躯轻颤一下,把淼夕抱得更紧:“你怎么哭了,难受吗?看到我这样无能,像个废物一样,连你也要讨厌我了吗?”
淼夕摇头,把自己的脸靠在珑头上:“想哭。。。你不能哭,所以我替你哭。。。”
“笨丫头。。。我不要你哭,你哭的样子很难看,你应该笑,连我的份也一起幸福。。。”
他们都是害怕孤单的人,借着彼此微薄的温暖寻求一刻的放纵,只有相互拥抱,才能感觉到彼此的存在,得到一息的安心,不想再一次体会孤单,从此就再也。。。放不开了。。。
“淼夕,如果。。。我不吃你的话,你会陪着我吗?不嫌弃我,不离开我,陪着我。”
淼夕复杂地看了看珑,一笑:“老头子,你早上不是才说过对小鬼没兴趣的吗?”
珑眼珠一转:“你刚刚说你只是淼夕,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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