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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一笑思倾国-第1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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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天长地久太寂寞,他的心太小、爱太重,被他所爱的女人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永远不用雇私家侦探担心他出轨,相对的,被他爱的女人也非常不幸,随时要担心他会不会爱得太深,爱到想把她融进他的身体,爱得把她吃掉。
不懂,冷漠的珑、戒备的珑、孤独的珑、悲伤的珑、贪心的珑、温柔的珑、无赖的珑、深情的珑。。。她不懂哪一个才是真实的珑,或许哪一个都是他,或许哪一个都不是他,他是最强的妖王,却像个等待别人分给他一点关注的孩子,尽管如此,他依然是妖王,谁才能入驻他心中那片净土?
等吧,既然她已经拒绝了阿修罗王和玄王的呼唤,既然她和珑的项链订下血契,那就和他一起等吧,等六千年后,他的决定。。。
前世已成过往云烟,今世今生,她,还能去爱吗?
可为什么她还会由随时将要离开珑的感觉?灵力越强,第六感越准确,珑也有这样的感觉吗?是否还有他们没注意到的事情悄悄在发生呢?
淼夕脑子里像塞进一团乱麻,剪不断,理还乱,她很想对着窗户大叫几声,不过如果她那样做,估计过不了十分钟就有精神病院的救护车在好心邻居的电话催促下赶过来了,大清早鬼叫,古代还能说是被鬼附身,请个黄大仙贴几张符灌上碗符水,把人弄得上吐下泻,想疯也没精力,现代不兴那套,精神病院的医生是很有责任感的,他们会是很患者一起疯的好伙伴,很多时候,那里的医生很容易和患者交换身份,相互体验对方的生活环境,促进彼此了解交流。
这时门铃像催魂铃一样响了,差点没把淼夕想做鬼的魂吓散,老实人啊,果然做不得亏心事,这不,吓到了吧。(汐:哪里有老实人?哪个不要活滴老实人混到偶书里来了?)
珑的开门声过后,淼夕一如预料地听见水流声,感慨现代的中国人啊,实在太浪费水资源了,非洲多少国家还因为缺水死人的,就算自己产水多也不能随便炫耀嘛,大家可别因为珑做得一手好菜就以为他会包揽家事,其实会做菜是因为他自己贪吃嘴又刁,他从来都不负责卫生打扫,他本来打算把淼夕找来当清洁工,没想到淼夕是条比猪更懒的米虫,可怜那些游荡的孤魂野鬼,又要被珑拖来搞卫生,然后顺口就成了珑的点心,惨绝“鬼”寰。
淼夕在心里替那几个敲门后制造污水的来客祈祷,但愿他们祖宗有积德,给他们求了守护神,保佑今天那些预备当珑点心的可怜鬼的亲戚晚上不会去找他们托梦玩鬼压床。
一会之后,淼夕又听见女孩的声音在和珑说话,不过珑在人前通常是装成知书达理、智商高情商低的三好学生,除淼夕外对谁都冷着一张脸摆妖王的尊贵架子,偏偏那些人就喜欢拿热脸贴冷屁股,隔三岔五来敲他家的门,N次打扰他“用餐”,于是珑的脸更冷了,要不是碍于不想给淼夕留下坏印象,珑哪会跟他们废话,通通吃掉!
那些女孩说来说去,话题又扯到淼夕身上,这是她们和珑相处多日后的心得,只有说到淼夕,珑的脸色才会稍微温和。
可惜今天情势不对,想到淼夕刚才奇怪的表现,珑的脸更添苦恼,人类生病都去医院,可没听过妖怪会生病,要送她去医院看看吗?虽然淼夕曾经是人类,但她现在身体是花妖,给她输人类的血会不会有不良反应啊?
淼夕深吸了几口气,从门背上站起身体,整理好衣服后走了出去,正好看见珑站在大门前,几个女孩想对他动手脚,都被他巧妙地躲了过去。
哈,报应来了吧,叫你平日老对我乱摸,现在你被别人碰的滋味怎么样,不过那几个女孩长得挺可爱的,老妖怪也没吃多少亏嘛。
“珑,是你的同学吗?”淼夕注意到几个女孩手里都拿着一两本书。
一个女孩越过珑对淼夕招手:“罗姐姐,你的眼睛好了吗,我是罗珑同学的班长张嘉嘉呀,经常来看你的那个,你还记得我的声音吗?”
淼夕认得这把声音,就是他找珑找得最勤奋,好几次从珑的嘴里帮她保住宝贵的鲜血,淼夕倒是奇怪珑居然被打扰那么多次,还能忍着没把她吃掉,老妖怪耐心很好嘛。
殊不只珑早就想把老是打扰他进餐的张嘉嘉啃得骨头都不剩,只是为了怕淼夕眼睛看不见的时候无聊,才留下张嘉嘉来陪她聊天的。
“我记得你,多谢你这几天来陪我,不然我真不知道那样的日子该怎么过。”淼夕回她一个微笑,多得有这女孩她才没被珑吸成不缠绷带的木乃伊——人干。
“珑,你的同学专程来找你,你怎么不请几位同学进来坐坐呢?”
珑听了淼夕的话,不情不愿地让出门,没给几个女孩好脸色,他走过去扶住淼夕:“你怎么出来了,不是在睡觉吗?这里的事我来处理就好,你身体不舒服就不要逞强。”
终于能运用眼睛的淼夕好不客气给珑一个大白眼:“我的身体很好,你不也说我才刚睡醒,白天睡觉对身体不好的吗?”
珑委屈地注视淼夕:“可是你现在身体不好,刚才还贫血发烧呢,需要多休息呀。”
淼夕懒得看他装可怜,决心要暂时冷冻他,她走到椅子边挨着张嘉嘉坐下,拉起张嘉嘉的手和她说话。
“张妹妹,你今天怎么来得那么早,不用去上课吗?”
“不是的,今天早上有课,可是我想罗姐姐眼睛今天也该好了,所以过来看看。”张嘉嘉跟淼夕说话,目光却瞟向珑,可惜珑对淼夕以外的女孩都采取冷冻态度,他现在眼睛里只有淼夕一人。
淼夕想了想,说:“对了,时间也过了一个月了,珑请了一个月的假,再在家里待下去不好,珑,你今天就和张妹妹一起去上课吧,不用担心我,中午我会‘自己找吃的’。”
听懂淼夕的画外音是警告他自己去学校找灵魂吃,不许咬她,还叫一个女孩缠住他,珑更加哀怨了,不过考虑到淼夕现在是病人,情绪不稳定,他不想再令淼夕生气。
珑乖乖走回房间,换上校服,整理好课本之后走出来,鼻梁上还戴上不知什么时候买的眼镜,真像一个勤奋刻苦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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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话 习惯是种非常可怕的东西
更新时间2007…5…10 14:03:00  字数:3103

 习惯是种非常可怕的东西!
淼夕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都是珑不好啦,要不是他这一个月压着她晚上睡觉,她至于像现在这样见光困,偏偏睡不着,少了饕餮牌人型抱枕,再软的枕头靠着都不舒服,这是种变相的精神折磨!
惨了呀,她真的越来越习惯那个老妖怪粘在她身边了!
睡不着,就想想东西,可怜她沦落到白天睡觉要数绵羊的地步,换了从前,她白天张着眼睛也能睡死下去。
“一只小绵羊,两只小绵羊。。。九百九十九只小饕餮,一千只小饕餮。。。九千九百九十八只珑,九千九百九十九只珑。。。啊!我到底在数什么啊!”
淼夕气得从床上跳起来,数绵羊怎么数成珑了?
一定是因为珑是饕餮的错!
饕餮和绵羊不都有两只角,只不过饕餮是肉食灵兽,绵羊是吃素的;饕餮比较凶,绵羊很温顺。。。饕餮很体贴,绵羊不懂事;饕餮很漂亮,绵羊都是一团乱麻。。。
啊!她要疯了!珑是饕餮又怎么样,她喜欢绵羊多一点,那个老妖怪有什么好,每天都咬她的脖子吸她的血,尽找机会占她便宜,她还是他预定有六千年保鲜期的储备零食。。。他很温柔,也手艺很好,脸也很好看。。。他今天早上还和那么多女孩一起走,把她丢在家里,是她叫珑走的。。。那又怎么样,那个笨蛋就不知道她自己在家会无聊,会想他的吗?
好吧,她承认她是在意珑了,就许珑霸道,不许她想人呀!她就是想珑又怎么样,那个没良心的老家伙又不会知道,还说什么就只在乎她一个,今天早上跟那些女孩走的时候很快乐嘛,哼!
讨厌讨厌!她决定了,一定要讨厌珑,叫那老妖怪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害她都无聊到胡思乱想了!
不管了,说什么她呆在家里才安全,把灵力封印解开她到哪里都安全,老妖怪不就是怕她逃跑吗?她就出门怎么了,她就不高兴珑把她关在家里自己就跑到外面花天酒地,谁知道他在学校会不会有女朋友,没准还不止一个,她管那满嘴大话的老妖怪去死!
越想越不甘心,淼夕一把脱下睡衣,套上外套,妆怎么化来着?头发要怎么弄?以前都是珑帮她化妆梳头的。。。
不行!不能再倚靠那只老妖怪了!她要独立。。。可是独立好辛苦的说,还是米虫日子轻松点,把珑叫回来帮她梳头发。。。
算了,不就是头发吗,她自己也能。。。能让它飘着,现在人人都把头发拉直,她干嘛还要把头发盘上去,太辛苦了,她天生丽质,不化妆也一样很好看,她就爱素面朝天怎么了,谁有意见?化妆品都含有化学物质,会损害皮肤,珑给她的化妆品貌似是灵草做的,有护肤作用。。。谁要用那个老妖怪的东西,现在提倡节约,何必浪费时间给自己的脸弄得花花绿绿的,时间就是金钱,节省时间也是节省了金钱,我们应该贯彻党的政策!(汐:全素歪理,偷懒还那么多借口,偶都鄙视!)
没有珑的巧手打扮,淼夕照着镜子总觉得哪里不对,她还是太倚靠珑了,坏现象,但也说明她在米虫协会混到更高的位置了。
淼夕把皮包一拿,带上珑给的白金卡,她要出去混日子!
可是该去那里呢?
淼夕从一个摊位走过另一个摊位,却一件东西也没买,因为她悲哀地发现一件事实,小地摊没有刷卡机,珑又没给她现金,她只好边走边看,目标——大商场!
然而,淼夕忽略了自身因素,在夕大仙人的谆谆教导下,加上长久的学习实践,爱财早已从习惯上升为本能,但是大商场都是明码标价,而且比小地摊贵,现在这张白金卡是她的不是珑的,她。。。舍不得花!
世界上就是有这么一种人,当一笔钱属于别人的时候,她会花得毫无顾忌,怎么撒怎么愉快,担当那笔钱变成自己的事,他又一毛也舍不得给乞丐,美其名曰:“乞丐有手有脚,能够在太阳下一蹲就是一天,足见他们比少林寺方丈要身强力壮得多,自己能挣钱,我们把钱给他们是助长他们的懒散和堕落。”
很巧,淼夕就是以这种心态对着货架上的物品观望又观望,想拿又不想花钱,内心挣扎不断,钱再多她也不嫌多,哪怕珑的白金卡里足足有一千万美金,她就是一个子都不想出。
于是淼夕就在商场里和售货员耗上了,任售货员磨破嘴皮和她介绍,淼夕心里始终重复着六个字,想买,不想花钱,想买,不想花钱。。。
“那些东西我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插了进来。
淼夕迅速回头,是阿修罗王!他怎么会在这里出现,难道他发现什么了?
阿修罗王露出她所熟悉的似笑非笑的表情,让人看不透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罗小姐,我们又见面了。”他的目光落到淼夕脖子上项链的三滴水状宝石上,“看来他很在意罗小姐。”
淼夕顺着他的目光握住项链,深怕他会看出什么,阿修罗王特地来找她,要是知道是她主动拒绝他的呼唤,淼夕可不想把以前在阿修罗道的遭遇再变本加厉体验一番。
尽管她的心快从嗓眼跳出来了,淼夕依然不动声色地皱眉,问:“尊驾是哪位?”
阿修罗王表情不变,笑道:“罗小姐还记得一个月前在街上,你差点被两个女生挤到公路上,刚好我在那里路过接住了你,后来你以为我是你认识的人,特地从餐馆跑出来找我,又差点冲到公路上去,刚好被我看见。”
“啊,是你!”淼夕装做吃惊地捂住嘴巴,“真是抱歉了,我不知道,我这人一向不会认人的,冒犯阁下了。”
喵的,你化成灰老娘也知道你是谁,我还知道就是你每天半夜三更扰人清梦,后来连白天也吵个不停,害我几乎被你叫成失眠加神经质,要不是因为你多事,我何必和珑签订不平等条约,亏死了!
阿修罗王的表情稍有动摇,但很快就掩饰下去了:“你们果然很像,她也不会记人。”
“她?”淼夕心里又打起鼓来,“冰巫吗?”
“你知道?”阿修罗王一挑眉。
“呃,听珑说过点。”
“冰巫。。。洛夕儿。。。”阿修罗王眼神复杂地看向淼夕,“太像了。。。不介意的话,我请你吃顿饭吧。”
淼夕想了想,同意了,阿修罗王似乎有所怀疑,越躲反而越引他注意,不如装做什么也不知道。
于是,淼夕和阿修罗王来到商场二楼的餐厅,她奇怪地看着阿修罗王手上的大包小包,难道这个男人有购物的习惯?
注意到他的目光,阿修罗王回她一个笑容:“那些东西就当成见面礼送你,你应该很想买吧,我在后面看了你很久,难道妖王没给你钱吗?他对你不好?”
“不是的,珑对我很好,只是我不想花钱,太浪费了。。。”
“是吗,你的神态和她真的很像,她也是这样,从不浪费一点东西,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还斥责我太浪费了,身上不该戴那么多首饰,那时她的眼睛看不见任何东西,只有用法术透过周围动物的眼睛去看东西,就和那天看到的你一样,眼睛上蒙着一层纱布,很柔弱,却倔强,像你这样。。。”
阿修罗王对淼夕伸出手,淼夕慌乱不已,连忙装着往后靠去,躲开他的手。
“你说笑了,我怎么会像冰巫阁下,她早消失,在千万年前的战役中,不是吗?”
一抹悲哀闪过阿修罗王金黄的眼睛,千万年前她多次欺骗了他,到最后,她依然对他编织谎言,可。。。每次想到她,他的心都是那么痛,她走了,借他的手,却留给他一个不可能实现的诺言,可笑他依然守着誓言等待她的转生,淡紫的颜色淡漠得伤人,她的谎言到今日依然如烙印般深驻在他心中——
“喂,修罗,如果下辈子我还记得你,我就爱你吧。”
为了这句话,他甘心待在阿修罗道,千万年如一日地等待着她的转生,然后再一次被欺骗,她爱的始终不是他,为什么到现在,他仍然追逐她虚无缥缈的灵魂,只为一个不可能实现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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