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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地下城之武僧-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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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帕小心翼翼捧着半个蛋壳走出去,还顺手抓了几个牡蛎,可能是怕雏龙随时会醒过来吃东西吧。



老头一挥袖,熊熊燃烧着的炉火顿时被带起的强风卷灭,“从今天开始,你将负重加到一千二百磅,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没有多少了,驻营之前我希望你能够达到使用次元门的实力。这次出征,如果没有逃跑的能力估计你们就死定了。”



阿尔丰斯深吸了口气,将负重调节到三百磅的位置,“会遇到神?”这个重量他连脚都抬不起来,身体也是勉强能保持直立。



“敌人没有什么好畏惧的,你需要注意的是来自内部的黑手,教庭和东征军团里有很多人已经到达人类能力的极致,离成为半神只是一步之遥,如果你引起他们的注意,必定会后患无穷,这些人都在拼命提升自己的实力,以冲破人神之间的限制获得神格,像你这样的人就是最好的提升猎物,记住,无论任何形式的挑战都要忍下来,如果一定要出手,记得将现场收拾干净,绝不能留下半点痕迹。”道格拉斯发出最严厉的警告后,盘腿坐到木桩上闭起了双眼。



“我记得你说过有个好消息,和我们有关系吗?”



“你们所救的那一批女孩中有一个是精灵族重要人物的女儿,奴隶劫掠队还真没眼光,这样的人都当成平常奴隶卖出去,那个精灵贵族对我派去的人许诺了点好处,可能会对你们有帮助。”道格拉斯也没有直接说明,一句话含糊带过。



阿尔丰斯慢慢挪动着身体,摸到木桩的另一边坐了上去。两个月,剩下的时间确实很短,实力才是安身立命的唯一保证。他决意在这片大陆上轰轰烈烈做出一番事业,既作为武僧入世的修行,也是对自身价值的一种肯定,而最好的切入点就是依靠像凯瑟琳这样的名门望族和道格拉斯这样的地下势力帮助自己将缺少的人脉关系填补上去,单靠个人的努力一辈子也别指望能真正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事。做这么多事情都是为了拉上凯瑟琳的关系,这种行为是不是太过阴险了点?阿尔丰斯笑着摇了摇头,往上爬就得这样,自己现在无权无势,只能抑着别人的鼻息过活,连位尊名重的米歇尔都不见得是什么快乐的人,最好就是建立自己的国家,这才是人类在这个世界上的奋斗目标。靠奈落的力量倒是可以在一天之内达到目标,但这个过程中显得太过轻松,跟个傀儡也没多大区别,只有积累丰富的人生经验才能进一步跨越自我。



田地被分成十部分,每天用一顷来做试验。让阿尔丰斯感到不解的是黑龙的法术完全可以让大片大片的植物快速生长,但到了收获的时候却发现大部分都是空壳,仔细一想才明白这是因为缺少授粉的昆虫,帝国的南部地区即使气候温暖,昆虫也要按照正常的生理规则渡过冬天,不可能在这个时间出来乱跑,这个季节也没有明显的强风经过,小麦疏植的情况下风授粉也不在现实的考虑之内。



农夫们聚集在一起看着阿尔丰斯弄出来的奇景,围在田地边上指指点点,冬天能够长出大片的庄稼已经超出了正常人的想像。



第三天早上,阿尔丰斯正和几个农夫在第二块田里查看着刚长成的庄稼,这两天的收获虽然只是一小袋小麦,但这种方法已经被证明是可行的,只要解决了授粉的问题就行。



“你说用什么动物来进行授粉最适当?”阿尔丰斯虚心的向身边的一个农夫讨教。



“当然是蝴蝶了,可它们要到春天才能大量出现。”农夫反复的看着手里的植株,好像在检验它的真实性。



“蜜蜂也可以,但在这个季度它们也不会外出活动。”谈到自己的本行,另外一个农民也马上进行了补充。



“大个头的熊蜂怎么样?”阿尔丰斯背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又壮又耐寒,在森林里到处都可以找到。”布兰克微笑着站在田边,刚才他太入神了,根本没有留意布兰克什么时候过来的。



“老朋友,见到你真高兴。洛卡呢?”阿尔丰斯放下手里的工作,走到布兰克身边,两人先在空中击了一掌,紧紧的拥抱在一起。



“他和奥帕在看那只小鳄鱼,明天他们两个会再去一趟沼泽,拿回我们急需的物品。”布兰克指着那两大片开始枯萎的麦田,拍了一下阿尔丰斯的肩膀,“真有你的,虽然破坏了植物的生长规律,但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用不着去找其他徳鲁伊,这种情况下他们不会提供任何帮助,因为你违反了自然规则。”



“我和你一起去弄它几窝熊蜂回来,今天还没有使用法术,天黑之前应该还能赶得及。”



两人骑在马上边走边谈,布兰克和洛卡在阿尔丰斯离开后,也没再遇到什么危险,只是顺着原路出了沼泽回到蒙利埃。



“我知道你不会任何法术,能够将这种普通的法术使用到这种程度,我只在沼泽里看过一次,你究竟把那头黑龙怎么样了?”布兰克直奔主题,反正旁边一个人都没有。



“它的灵魂在里面,我答应过它,只要肯帮助我们,绝不会为难那只小鳄鱼。”阿尔丰斯拿出囚龙棒交给布兰克。那只雏龙虽然还没有睁开眼,每天却能够吃下十只牡蛎,说是鳄鱼也不过份。



“神器吗?”



“不,半成品,离神器还差上个十万八千里。”



“哪个该死的家伙搞出来的杰作?”布兰克大声笑着将棒交回去,“小心了,就算是半成品也会有很多人争着抢的。再破的神器终究还是神器。”



“想抢?得问过我才行。”碎壳不满的哼了一声,这个半成品神器再怎么说也是经过他才落到阿尔丰斯手上。



“你真的打算搞这种快速生长的小麦?”看到阿尔丰斯肯定的点头之后,布兰克继续说道:“即使能够解决眼前的问题,以后我们也得想其它办法,一旦失去龙的力量,这种速成小麦品种也不会太持久,最终还是要回到正常的生长规律上去。”



“我真正的想法是培养出一种生长周期短结穗快的小麦,这个品种不依赖任何法术,通过十多代的快速生长在植物身上烙下速成的印记,从而成为一种真正能够供应市场需求的商品。你还记得吗?我们在马萨雷登岸的时候,那里的面包价格是两个银币一磅,比蒙利埃要贵上一倍,要是能在那里卖上十几二十天,那么我们的军用资金就有着落了。”阿尔丰斯觉得前途一片光明。



“就算你成功了,你以为那些人会给钱吗?他们全是一毛不文的穷光蛋,巴不得马上跑到圣城那边大抢特抢。最多也只能给你开张白条结帐,而且这种方式并不能算是抢,奥古斯都已经默许了这种行为。”布兰克摇着头苦笑起来,他认为阿尔丰斯的想法太过简单。



“没有明文规定就行,他们可以明抢,我们就有理由拒绝。”阿尔丰斯不由得笑了笑。他的坐骑好像发生了点问题,越走越慢,逐渐和布兰克拉开了距离,突然一声悲鸣,前蹄失足跪下来,格格声中脊柱已经被阿尔丰斯现在的体重压断,他出来的时候因为兴奋也没有想到这点。



“我还是不去了,你自己去吧,这几天身体有点毛病,不适合快速移动。”阿尔丰斯捋起衣袖,露出了遮盖着的重力环,从前晚增加负重到现在,手腕脚腕已经结了一层厚厚的痂,皮肤生了又破破了再生,已经不知道多少次了。这是为速成而付出的代价,幸好他还能承受得起,换作别人这辈子都别想以正常的样子走路。“现在这几个家伙再加上身体的重量足有一千三百五十磅,到哪都是个累赘。”



经过两个魔法时的痛苦徒步旅行,阿尔丰斯终于回到僧院门口。奥帕正从里面急匆匆的跑出来,提起一桶水又跌跌撞撞的冲了进去,它临时住的小房子里传来洛卡和凯瑟琳的欢呼声。



第六卷 王室成员 第二十四章 凯瑟琳的杂牌军



“什么事让你们高兴成这样子?”阿尔丰斯推开房门看到他们三个正围在一张桌子上,桌面铺了一条黑色的毛巾,凯瑟琳正在用手帕帮雏龙擦拭着眼睛。小龙的眼睛处睁开了一条小缝,见到光马上转过了头,好像非常害怕光线的直射。



“给它取了名字吗?”阿尔丰斯关上房门,好让光线不能直射入房间,他用手指轻轻摸着雏龙的头顶,小家伙对这种抚摸很是享受,把只有尺来长的小身体整个摊开,舒服的趴到毛巾上让他摸个够。



“还没有,商量出了几个名字都不太好听。”凯瑟琳笑着回应,毕竟她还是个女孩子,对这种小生物非常喜爱。



“叫瘟疫吧,这名字听上去顺耳。”阿尔丰斯也是说着好玩,没想到雏龙听到这个名字马上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朝他的手心一阵乱舔,好像它很喜欢这个名字。



“这么可爱的小生命,竟然叫这种名字,听上去令人毛骨竦然。”凯瑟琳撇撇嘴,她不喜欢这个名字。



“叫什么都没有关系,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能够代表它就足够了。”阿尔丰斯用手指点了点瘟疫的头,“我知道你也喜欢的,不是吗?”



瘟疫的喉头咕咕叫了两声,好像认同了阿尔丰斯的话。



阿尔丰斯仔细的看着手心里一根金黄色的麦穗,颗粒很饱满,和正常生长的农作物没有不同。几百只肥肥大大的熊蜂在田间“嗡嗡”的飞来飞去,七八度的气温没有影响它们的工作。只要能够有维持整个家族生活下去的花粉它们就得不知疲倦的操劳下去。



这是在第三块田里结出的作物,在这块田里昨晚和今天一共使用了两次植物滋生,一次是促进麦子的生长,晚间由熊蜂进行授粉作业,一次是让农作物结穗,三个魔法时后成熟的麦穗已经进入收割期。



试验在第四日上午获得了成功。杜基信徒宣称上帝在七日之内创造了这个世界,阿尔丰斯只用四天就创造出了一个奇迹,他的想法,龙的能力,布兰克对动物熟练的操控,这是试验能够成功的三大要素。虽然只是小小一顷地里的收获,但带来的震撼绝对无可比拟,有了粮食,人就能活下去,填饱肚子是人生存下去最基本的原动力。



“恭喜,你的第一步构想已经变为事实,接下来是进行第二步了吧。大概需要多少时间培育出可以大面积栽培的速长物种?”看着收获来的小麦布兰克的脸上充满了自信,他微笑着向阿尔丰斯说道,“连我也等不及了。”



“十天之后我会告诉你答案,实验已经成功,道格拉斯定下的期限也不再成为束缚。这一批种子是第一代,当第六代培植出来的时候可不知道会出现什么状况,不过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它们不需要法术的帮助也会比普通农作物的周期要快,”阿尔丰斯的神情凝重起来,“现在就要开始筹备销售粮食的事项,这几天我要一直守在这里观察情况,你能不能去办这件事?马萨雷的面包店都在困境中挣扎了,就以凯瑟琳的名义出高价将维持不下去的店铺购买下来,相信以她的身份和信誉很多老板都会自动转让,而且更重要的是她并不是骑士和真正有头衔的贵族阶层,就算有人眼红也没有具体的把柄,我们自己去卖面包。装备的款子暂时也不用那么急着要,可以在交付的时候一次付清,那些在龙穴带出来的钱用作面包店的周转活动资金,如果不够用,再将十几件珠宝低价售出套现,情况越乱对我们越好,浑水摸鱼就要趁现在的机会。”



“万一你的种子计划在后面的阶段失败呢?又或者不像你想象中的那么顺利,那样的话我们可以说是没有任何军用资金了。”布兰克有点担忧。



“那样就只能去走大举借钱这条路,年息三到五分,用买来的面包店作为抵押,如果到时没有相应的信用做保证,说不定我会去做一些并不愿意做的事情。”阿尔丰斯无奈的笑笑,如果真的行不通,那就只好用别人的人头来进行支付,和现在干的事情相比,道格拉斯更愿意他去做赏金杀手。



“好吧,这些人里也只有我能暂时缓出手来做这件事,而且在马萨雷我还有一些朋友,他们可以帮上点忙,北方地区的麦子虽然只能一年一收,但因为生长周期长,所产出的面粉质量很高,而且现在是冬季,领地内的气温和北方种植小麦时的气温差不多,这个想法可能会对栽培……”



“真是美妙的主意,混种栽培,我们会得到更多的粮食。”



“两地的麦种对地域和气候的适应能力不尽相同,混合起来种植虽然在理论上有大面积快速高产的可能,但也有可能杂交品种会出现致命性缺陷,导致颗粒无收,在这点上一定要谨慎,以前我也听说过有人在不断尝试,但总是以失败告终。”



“知道了,你要记得在收购店铺的同时,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将熟练的面包工人留下来,给他们最高的薪水,最好的待遇。只有粮食却弄不出面包的话我们将会在这个环节上损失一大笔钱。”



拉下来的几天时间阿尔丰斯一直都在田里守着,并且在农夫的口里套到了不少种植经验,这些连符号都不认识一个的人们能够养家糊口靠的全是脚下的土地,他们对土地的熟悉程度是居住在城市里的人想象不到的,将十顷地分成十块试验也是得自他们的建议,使用过的土地在短期内重复使用的话只能造成大量的肥料流失,最后导致土地变得贫瘠而不能再用于耕种作业,而这些简单的种植常识,是那些在城里啃着新鲜面包的人不会也不可能去关心的事,在他们眼里根本就不值得费脑子思考。



阿尔丰斯以前虽然居住的也是城市,但痛苦的少年时代让他知道每一粒粮食的珍贵和不易,马萨雷就像一片长满密密麻麻农作物的田地,送走了一茬又一茬的十字军,这块地里的肥料已经耗费殆尽,急需养分的补充。现在的自己就是为土地提供养分的农夫,肥料越是缺乏,所获得的利益就越大。他将农业知识归类商业范畴之内,只要有头脑,手头拥有一定的启动资金,就算粪尿都可以变成口袋里的收益。



所有的事情都有着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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