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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大巫-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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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

钱虎气乐了,说:“你以为孩儿参是萝卜呢,弄点肥料、撒泡尿上去就能够长得大一点?你去给我种一根试试!”

古安双手抖得厉害,不久前自己还和包方洋洋得意讹来5000块,却没有想到竟然是这么一回事!

“认得那个人不?”

古安一听就明白钱虎的意思,苦笑了一下说:“那些人是外乡人,而且我们是在汽车站那卖掉的,这还是十几个小时前的事情,现在哪还能够找得到人?”

“妈的!”

钱虎骂了一句,心有不甘却想不到别的办法。

与此同时,罗山镇的某处小参园,临时架起来的高瓦白炽灯把不大的一处小坡照得像白天一般,关飞弯着身子跟在庄水身后——庄水是镇子上的老采参客,德高望重,今年已经80岁,但年轻的时候翻山越岭,东三省都趟过十来回,传说之中家里还藏着一根超过两百年的老山参,现在在罗山镇中也有七个参园。

“就是这里?”

庄水伸出手里的拐杖,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处平坡。

“是的,去年春的时候我在这里撒下了不少参苗,所以那根孩儿参就在这里挖出来的时候我也没有想太多,只以为是种出来的东西。”

关飞心里极为苦涩,人参是自己挖出来的但却认为是“萝卜”——如果不是钱虎还有庄水找过来,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呢。

“糊涂!这些年来你听哪一家参园种出过这样大的孩儿参?”

拐杖重重地敲在地上,庄水老脸紧紧地崩了起来。

“庄老我”

头飞恨不得挖个洞钻下去,几百上千万的东西就这样从自己眼前飞走了。

“哼!”

庄水怒哼了一声,往前走去,人参有扎窝的可能,既然这里挖出了老山参,说不定还有别的,但是让他失望的是不管怎么找也没有找到野生的参苗——人工种植的倒是不少。

“好地方啊,真的想不到罗山镇还有这样的一处好地方,我们之前竟然都不知道,你小子也是运气啊。”

眼前的这一片小坡不到200平方,阴凉而湿润,三分之一的地上还长着几株老松树和阔叶防风林,这样的地方落在庄水这样的老参客眼里自然看得出来正是适合人参生长的地方。

“这片地方没有人要,我才能够租得下来,谁知道”

罗山镇能够种人参的好地方早就被瓜分掉,剩下的都是些不要的边角地,一年前关飞咬咬牙借了十万块把参园开了起来,谁能够想得到没有人要的地方会藏着一条参王呢?!

“唉,这也是命!”

庄水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

自己爷爷临终前说过一件事情,说有一年上山采参时看到一个身穿红肚兜、头扎冲天小辫的娃娃满山跑——这娃娃事实上是千年参王所化,成了精的存在。

这或许是传说,但代代相传下来的这个故事至少说明罗山镇是有老山参的。现在倒好,没想到好不容易出现了却被当成萝卜卖掉了!

“关飞,这样吧,我们打个商量,你的参园我来投资,每年给你十万,条件就是这一处地方种下去的参不能采,50或者100年后,这里的参就是了不得的东西,如果挖了,就由我们两家共同拥有。”

参王既然已经被挖走了,再多感叹也没有用,现在最富贵的就是参王曾经生长过的地方,刚才庄水已经发现这里种下的参苗长得比别的地方更好!

“行!”

关飞没有考虑马上就答应下来,这对自己来说是好事,没有理由拒绝。

罗山镇发生的这些事情,罗天一无所知,此时他已经和方茹等人坐上了回广海市的飞机。

“难道这九天玄火令还会吸灵气之类?”

罗天闭着双眼,看似在睡觉,但事实却不是,他正在“打量”印堂处的九天玄火令。

通体漆黑的九天玄火令悬浮着,一动也不动,似乎一点变化也没有,但罗天总觉得不是这样——他总觉得从人参上吸了灵气之后,九天玄火令就发生了变化,但郁闷的是不管他怎么样研究,就是看不出来变化在哪里。

研究了老半天,罗天最后还是摇了摇头放弃了,这莫名其妙出现在自己印堂的九天玄火令充满了神秘,不知道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命运。

似乎散发着一丝金光,但却很淡,淡到让人觉得这是不是错觉。

第八章同学(求收藏)

广海市位于华夏东南沿海,是四大城市之一,面积近2000平方公里,作为最早对外开放的城市,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同时也是信息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浦南国际机场位于广海市南岸入海地带,占地超过40平方公里,距市中心约50公里,是国内最大的机场之一,常年飞机起降次数超过30万架次,旅客超过4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超过300万吨。

这样的地方24小时都是灯火通明,人来人往、车辆不停,热闹非凡。

罗天和方茹等人走出机场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

看着眼前的繁华,罗天有一种仿若隔世的感觉——三个多月的野外考察让他对眼前的一切都相当的陌生。

“罗天,一起走吧。”

把行李都装上广海大学派来的大巴,方茹回身招呼罗天一起上车。方茹是广海大学的教授,早就上机之前就已经联系好学校派车来接,至于江铁生一下飞机就被送向医院作进一步的检查。

犹豫了一下,罗天点了点头:“行,一起走。”

一个小时之后,大巴慢慢地在广海大学的校门停了下来。

考古队的成员主要是广海大学的,小部分是别的研究单位的,所以到了这里之后大家陆陆续续各自离开。

“罗天,你晚上住哪?要不我在学校的招待所给你开个房间?”

方茹手里拖着一个行李箱,现在时间已经不早了,大件的行李干脆留在车上,明天再处理了。

摇了摇头,罗天说:“不用了,我自己找个地方就行了。”

“那行,回头给我打电话,把这一次的费用结算一下。”

因为江铁生的病这一次考古不得已的情况之下结束,罗天的保镖任务也已经完成,剩下的一半的费用自然要结算。

“好!”

看着背个军绿色的筒包消失在人群中的罗天,方茹摇了摇头,她觉得这个比自己年轻的男人浑身充满了神秘,特种部队出来的人能打不奇怪,但能把江铁生救回来就很奇怪了,突发性心脏病可不是普通的感冒发烧!

“改天得要好好地研究一下这个男人。”

出了一会神,方茹拉着行李箱往学校里走去,现在最重要的事情还是回去泡个热水澡,再好好地睡一觉。

罗天并没有走远,离开广海大学的校门后马上就往右拐,走五分钟左右的地方眼前出现一条小街——广海前街,长约五百米,街的两侧全是一间间小吃店,因为东西价格适中又好吃,所以慢慢地就成为广海大学学生喝酒吃宵夜的地方。

晚上十点多接近十一点正是食街最热闹的时候,一个个烤架摆在店前,火碳通红,肥美的牛羊肉、爽脆嫩辣的鸡脆骨只要叫得出名字的在这里都能够找得到。

狠狠地吸了一口气,罗天觉得自己的肚子更加饿了,大步走到一张空桌前,罗天大声叫道:“老板,五十串羊肉,三瓶啤酒!”

罗天确实有一点饿了,东西上来之后大口地吃喝了起来!

罗天吃得很快,风卷残云一般,十分钟不到就把所有的东西都扫得一干二净。

“呃~~~”

打了一个饱嗝,罗天吐出一口酒气,拍了拍肚子,相当的满足。

“罗天?”

罗天抬起头来,马上就愣了一下,向自己走来的是卓奇,自己曾经的同学。

“哈!罗天,果然是你,虽然咱们有六年没有见了,我一眼就认出你来了。”

今天是周末,但工作上的事情很多,好不容易忙完,卓奇就相关来食街找点东西吃,却没有想到碰上了罗天。

笑着站了起来,罗天说:“卓奇,坐,一起喝两杯怎么样?”

卓奇一屁股坐了下来,毫不客气捏起桌子上的羊肉串送进嘴里,一边吃一边说:“罗天,你这几年到哪去了?还在部队?”

当年罗天可是广海大学的风云人物,高考省状元,党员,再加上打得一手好篮球,如果不是半年之后就当兵,恐怕那一届的所有人都生活在他的“阴影”之下。

“呵,退了,不在部队了。”

“啊?!那为什么不回来学校?咱们学校不少去当兵的退伍后都回来学校继续读书的。”

卓奇瞪大双眼,相当惊讶。据他所知,为了鼓励大学兵去当兵,广海大学会为每一位去参军的学生保留学籍,从部队退伍之后,整个学校不管是哪个专业都可以任意重新选择。

罗天离开部队后很显然没有回广海大学完成自己的学业。

当年被开除军籍和学籍的事情做得不地道,那个师长和学校的相关人员也没有大张旗鼓,所以知道的人不多。

摇了摇头,罗天说:“不想回,算了,不说这件事情了。对了,你过得怎么样?我记得我们这一届应该是毕业了吧?”

卓奇点了点头,说:“是的,都毕业两年了,时间过得真快啊!毕业之后我留校了,现在在学校里当辅导员,怎么说呢,很好算不上,但还可以吧。”

广海大学是一流的大学,一个本科生能够留校绝非简单的事情。

罗天笑了一下,说:

“看来混得相当不错嘛。”

一边说着,罗天拿起酒瓶和卓奇碰了一下。

“呵,算是过得去吧,正在读研究生,在职的,然后再读个博士,然后当个教授,估计这辈子就差不多了。”

卓奇心里有一点得意,罗天看来混得不怎么样——当年的风云人物看来是比不上自己了。

“嗯,我觉得这样不错,知识分子的地位高,收入还不差,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好的了。”

放下手里的酒瓶子,卓奇想了一下之后说,“对了,今天晚上有一个同学聚会,你也去吧。”

“不了。”

当年在学校里呆的时间不多,罗天和同一班的同学并不是特别熟悉,聚会什么的没有特别的意义。

“罗天,这个你得听我说,咱们这一届的毕业也两年了,有些人混得不错,老实说我看你现在过得也不怎么样,大家一起坐一下,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工作机会。”

“这个”

“走了,婆婆妈妈什么呢。”

罗天最后还是和卓奇一起去参加同学聚会,他现在根本不需要同学帮忙,但卓奇非得要拉着自己去,而且又是为自己好,盛情难却之下只能“恭敬不如从命”。

第一卷初露峥嵘 第九章爱情油(求收藏)

酒吧是一个城市时尚文化标志,作为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广海市的酒吧集中在三个地方,分别是后海、华新城和第六大街,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第六大街,这里建筑走的是欧美风的路子,充满浓厚的贵族风范,从类型上来说则有主题Disco酒吧、咖啡厅、主题音乐、西餐酒吧、文化酒吧等,夜幕降临后这里往往成为大部分人享受情调休闲必然的选择。

红蚂蚁酒吧是第六大街众多酒吧里的一个,虽然不大但是名气却不小,原因是这里的调酒相当不错,所以每天都会挤满人——晚一点来根本没有位子。

今天晚上每一个想进红蚂蚁酒吧打发时间的人都会感到失望,因为他们一到酒吧就发现门口的地方摆着一个告示牌:

今天晚上本酒吧暂不对外营业。

“把整个酒吧都包下来了?”

罗天看到告示牌的时候愣了一下,刚才从卓奇的口里已经知道红蚂蚁酒吧就是今天晚上聚会的地方。

“简良还记得吧?今天晚上这个场子就是他弄的,我们可没有这本事。”

罗天点了点头,说:“简放华是他的老子?广海市的副市长?”

“没有错!红蚂蚁酒吧这样的地方不是有钱就能够搞掂的,我们快一点进去吧,估计我们是最后到的了。”

随着卓奇走进酒吧,罗天马上就看到正对着酒吧大门的是一个实木椭圆形吧台,吧台之后是高大的酒柜,插满的酒和摆放着酒杯,吧台的周围是一张张实木小圆桌和椅子。大门右对面的角落里摆着一张美式桌球,至于左对面则是飞镖——这两个地方也是人最多的地方。

整个酒吧用的是暗黄的色调,特意调节出来的灯光一亮让人感觉似乎进入了一个古典而暧昧的世界中一般。

“罗天,你找地方坐一下,我先去和同学打个招呼。”

看着说完这一句话就不管自己的卓奇,罗天不由得摇了摇头,往人最少的一个角落走去。

坐下来后,罗天更加觉得格格不入——酒吧里足有三四十人,应该都是自己的同学,但大多数自己只依稀有一点印象,熟悉的一个也没有!

“算了,坐一会就走。”

罗天觉得这样的地方自己根本不应该来。

“你是罗天?”

扭头看去,罗天发现自己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一个人,准确来说是个美女。

一头黑发盘了起来,露出俏如秋月一般的脸,眉如柳叶,睫毛长如蝶尾,亮晶晶的大眼涂着淡淡的眼影凭空增添了几分妩媚。

鼻子挺直如悬胆,嘴唇说话的时候微张的时候露出细小的贝齿,吊带的小衫带着束腰的设计,同时勾勒出高耸的胸和纤细的腰,淡蓝发白的牛仔裤加上黑色的高跟鞋凸显了修长曼妙的身材——这样的一个女人不管在什么地方都能够马上吸引住男人的目光。

“上官月,我没有记错吧?”

每一个大学都有一个校花排行榜,广海大学也不例外,当年刚进大学的时候上官月马上就挤进十大校花之列,作为一名“牲口”,罗天怎么能忘记得了?

上官月在罗天的对面坐了下来,笑着说:“好几年没见了,过得怎么样?”

眼前的罗天当年在学校里也是一号风云人物,当兵后就无声无息,上官月没有想到今天晚上竟然能够在这里遇到。

摊了一下手,罗天说:“混日子呗,现在给人当保镖,上官小姐你需要贴身保镖不?我可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哟,这不是罗天么?今天到底是刮过什么风啊,怎么把罗天你这尊大佛给刮来了。”

随着这一句话,一个人在上官月身边坐了下来,正是简良,一身名牌就不说了,手里还捧着一盏烛光,十足的多情公子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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