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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妳同在-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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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女才子
英韵能与岑岚认识完全是靠了可森的关系,想起母亲,她就不能不想到曾经给予自己极大帮助的母亲的继子。
可森一向在女孩们中间颇得青睐,他不仅漂亮,还郁静、温和,素养良好的他待人总是彬彬有礼。但他从不故意地去诱惑异性,相反他倒有些无谓、随意,好象爱情不是他的渴求物,他对女孩子其实根本就不动心。这种既不盛气凌人、又冷冰冰的张弛有度的作派使得女孩们求慕也难、舍弃更难。
可森在英韵和梦卿面前自然更为谨慎,对这组女生中的双子星座,他把他的雄性魅力发挥到了极致。梦卿多少还跟可森玩点男女间健康的情感游戏,但游戏过后,被套牢的不是梦卿,而是围缠她的男子。至于英韵,可森觉得她是个根本不懂得去捕捉男人的小孩,不知是没兴趣,还是另有什么怀抱,英韵抵御男人的力量非同一般。
可森从送戏票开始打开与英韵、梦卿的友谊通道,《罗尔尼》让才思敏捷的英韵在《戏剧》上露了一手,可森的办公室主任让他抓住英韵,可森即向英韵约稿。
英韵犹豫不决,她心里惦记着已译过数稿的《永恒的天使》,但她只给梦卿看过,却不敢给可森看。梦卿的E语也不错,她和英韵两人,一个读原文,一个念译稿,反复修改,终于在大一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了这项艰苦的工作。
《永恒的天使》放在可森办公桌上时,英韵已回海城过年了。等她度完大学里的第一个寒假,再回到圣大玉楼,可森和国语系主任朱丹来到七室。
年仅三旬的青年诗人朱丹,因为长诗《月神》在文坛赢得地位。英韵面对这个圣大才子社的社长、著名的诗人,红着脸却说不出话。
可森说,“英韵,你的译作和评论,我和朱先生都看过了,朱先生认为你的风格跟他的很象。”
朱丹诗人气性难抑,“激情,就是诗,就是天才。柯英韵,你已走到我涉足过的地方,再发展,你还可以达到我未及之处。”
“朱先生最喜欢这种风格的悲剧,他是对着原文读译稿的,他说你该读西语系……”
朱丹一挥手,“这没什么,你读国语是不费力气的,更多的精力可花在评论,甚至创作上。”
英韵被他们吹捧得面红耳赤,“朱先生,谢谢你,我今后还得努力。”
朱丹扶了一下他的眼镜,“这样吧,柯英韵,我先让你的译作刊登在《才子》上,不过我必须声明,我们《才子》是仅在校内发行的非赢利性、纯学术刊物,我们不付稿酬……”
梦卿听到朱大才子说出如此呆气的话,忍不住笑了,英韵也是又高兴又尴尬,她现在图的不是钱,而是名。朱丹这才注意到英韵身边的这位美女生,他一时楞了楞。
英韵知道朱丹是个纯粹的书呆子,这种人心地最干净,她真诚地,“我知道,《才子》是校刊,我不要钱。”
“能登上《才子》,本身就是荣誉,英韵,祝贺你。”梦卿开心地,“我为你加油!”
可森笑道,“我这儿还有更好的消息。”
梦卿忙问,“什么?”
“圣大戏剧社——四季,接受了朱先生的推荐,他们准备在校庆九十七周年之际,把英韵翻译的W的悲剧《永恒的天使》搬上圣大的舞台。”
梦卿雀跃了,“英韵,你真的成功了!”
谁知可森脸色一变,“哎!梦卿,你也有一份……”
英韵插进来,“严先生,我翻译时,梦卿帮我一起整理……”
梦卿赶紧推脱,“哪儿的事?整个剧本都是你的心血,我不过提点建议。”
可森不置可否地一笑,“梦卿你,四季社准备让你扮演凯瑟琳公主。”
“啊?”梦卿大吃一惊,“凭什么?”她脸也红了。
“他们喜慕你的美貌,这个角色非你莫属。”可森向朱丹闪闪眼,“他们会来找你的,朱丹咱们走。”
可森把英韵翻译W的悲剧与被朱丹赏识的事告诉了岑岚,岑岚立即阅读了英韵刊登在《才子》上的译作,读完后,她整个人都呆了。这是女儿在呼叫!她拿着《才子》的手哆嗦着,“我全看到了,英韵,都怪妈妈不好……”
岑岚向英韵发出邀请,可森开心地来到七室,谁料英韵一听,抑郁立刻罩上脸。梦卿不知英韵怎么回事,英韵淡淡地,“谢谢夫人的好意,不过,我不喜欢上有钱人家去,很拘谨的。抱歉了,我喜欢自由。”
可森无奈地回复给岑岚,岑岚一惊,当年小珂跟自己热恋却绝不踏进岑家门,英韵和她父亲一样犟。她苦笑了,“孩子,如果你现在知道,我是你亲生的妈妈,你会怎么样啊?”
可森倒很欣赏英韵这种不慕权贵的尊傲姿态,因为这世上趋炎附势的人太多,看来英韵是宁折不弯腰的另类。他自己就因为姓严,与豪富的岑家始终保持他认为该保持的距离。
事实上,英韵很仰慕岑夫人,但她绝对没有想到她会是自己的妈妈,她的美丽高贵的母亲怎么会是别人的继母?她如果真的与岑夫人来往,就会常常引起自己的思母情绪,夫人再好也不是她的妈妈呀!这不是在活活折磨她吗?
梦卿觉得英韵的做法不可思议,“你太绝情了吧!夫人是好心……”
英韵却说,“梦卿,我们是平民,他们是上层。”
“可森待我们不是很好?他也是上层。”
“可森毕竟是刚从学校里出来的学生,那些大人,太复杂了,我不想烦心。”英韵实在是有苦难言。
梦卿说,“我抗议!本小姐不同意你的做法。”
英韵自知理亏,她赶紧转移话题,“别向我抗议了,四季社还在等你回音呢!”
“你可以拒绝岑夫人,我为什么不可以拒绝四季社?那么悲惨的角色让我演,我还怕倒霉呢!”
英韵想的确,梦卿一个天真无忧的女儿家演惨遭蹂躏的皇家公主,也太可怜了。梦卿见英韵半天没吭声,心想,“这家伙对我还有点真心。”
梦卿的拒意最后还是被可森扭转过来了。他请英韵、梦卿一起去戏剧院的后台参观。可森笑对梦卿,“你看这些演员,长相出挑,经过上帝选拔,他们不是生活的普通材料,而是用来演绎某种天意,你也是!你必须顺从天意。”
梦卿终于参演了。她经常到圣大大礼堂排练,朱丹、可森在一边指导,英韵觉得演戏真的是假戏真演的不以为然。一到后台便什么都不存在了。她因此不去观看排练。
六月六日,圣大校庆,晚上,英韵愉快地和才子社的同仁一起坐在大礼堂的前排座位上。她的左右是朱丹、可森。出身书香门第的朱丹目光忧思地看着台上,他偶尔瞥英韵一眼,他有些嫉妒英韵与可森的友好关系,他不善于讨女孩子的欢心,因为太古板。
可森一直和颜悦色,他觉得骄傲的英韵至少对他还算“温顺”,看得出他对她不无影响力,他轻轻地提醒英韵,“别太投入,否则,感情会不够用。”
舞台上,古代E国,女王西比亚披着战袍,率领她的将士同R帝国侵略军拼命厮杀。侵略者败退。E国举国欢庆,女王年少的女儿——美丽的凯瑟琳公主承欢膝下,她的兄弟们则个个勇武刚强。
R帝国突然派来使者讲和,女王考虑再三应允了。两国战火平息。
奸猾的使者让他的手下悄悄诱拐了天真的公主,并且立即潜逃回R帝国。
一封逼降信送达女王手中,如果女王再战,敌军将把年仅十六的凯瑟琳公主蹂躏至死。女王痛不欲生,公主的兄弟们争着去替代妹妹做人质。
敌军下了最后通牒,要么称臣,要么“让女儿的遗体送给女王作慈悲的圣礼”。
女王最终选择了国家,她依然率领儿子、军民拼死抵抗。
E国又胜利了,凯瑟琳公主——一具破衣烂衫、血肉模糊的遗体送还到呆滞的女王手中,女王把自己的王位传给长子,她绝望地跪在公主身边发誓:“狂虐的R帝国,我西比亚女王要在凯瑟林公主的坟上,祭上你们全体暴徒的头颅!”
学生演员谢幕后,热烈的掌声依然不息,此时,英韵被可森拉上舞台。
“让年轻的大一新生——柯英韵小姐,为这幕精彩悲剧的成功演出说些感想。”他别有意味地看看英韵,“只说一句!”他竖起食指。
英韵握了一下传声筒,对着台下数百名圣大的师生,“我很感谢老师与同学来看《永恒的天使》,只可惜它是我翻译的,不是我创作的。”
朱丹奔上台,一把抓住话筒,激动地,“我要告诉大家,从今天开始,柯英韵就是我们
才子社的成员了。她的才学你们已从刚才演出的戏剧中领略到了。我很高兴,我们圣大诞生了一位女才子,我希望,也愿意大力扶助柯英韵,三年以后,她就是我们圣大又一颗璀璨的明星。“
双六之夜,是英韵初尝成功喜悦的夜晚。
回到七室,她看着已洗尽戏妆的梦卿,“梦卿,今天的演出没有伤着你吧?”
梦卿靠近她,“没呀,英韵。”
英韵有点忧伤,“刚才看你在台上演公主,心里总不是个味儿。”
梦卿却爽朗一笑,“那是演戏呀!诶,英韵,你知道,我刚才被女王抱着时是怎么想的?”
英韵晓得女王的扮演者是西语系高年级的一个秀丽女生,“唐姐?我只看见舞台灯光都照在她泪水四溢的脸上,她演得很逼真。不过,我最担心的是你,特别演到你被R国士兵强行捋掠、践踏,我真觉得惨不忍睹。”英韵头低下来。
梦卿笑出声,“你真是多虑!扮演士兵的男生对我可温和了,倒是唐姐,她的怀抱,过于年轻,哪有妈妈的那般富于包容的慈力?唐小姐呀,毕竟是假的吗!”
梦卿笑得搂住了英韵,英韵却说,“还假的呢?我在台下看得可是有点心疼了。”
“心疼了?”她的手抚上英韵的脸,“那剧里的每一段台词、每一个字可都是你译写的?”
英韵无奈地看着梦卿,“我不愿你遭受任何委屈,哪怕是假的!”
梦卿真的有些难过了,“我知道。”她轻轻地吻了英韵的额头,“抱抱我。”
英韵慢慢地搂住梦卿,“这下放心了吧?我不会那么容易就消失的。”
暑假了,才子社的同仁带着英韵与梦卿来到圣京南郊的琴南河。这儿是著名的避暑胜地,圣京城里的富豪们无不在此建筑别墅,英韵观赏着富人们的各式宅邸,心想不知哪幢房子是妈妈家的。
可森在河滩边租了个摊位,一柄巨型太阳伞,一只大圆桌,几个折叠椅。巴克斯一到金色的沙滩,就兴高采烈地准备下河去游泳,白朗抬了抬金丝边眼镜,“别这么急着扑腾,咱们得跟那条美人鱼一起下去。”
英韵见他们没安好心,“梦卿,你别游了。”
梦卿是个见了水就要嬉戏的女孩,“没事,他们占不了我便宜。”
可森身边站着漂亮的明玫,他大方地介绍,“我的女朋友——马明玫。”
梦卿眼前一亮,有着象牙般白色肌肤的明玫,娇媚傲气,她虽说只是二流大学的毕业生,但珠宝商千金的高贵出身、出众的相貌依然使她在上层社会美名远扬。明玫看着她们,“早听说二位了,欢迎呵!”她暗想,一个是女才子,挺傲气的,看上去就不好惹;另一个是校花,美得煞人,不过人倒蛮温和的。明玫很清楚她们跟自己不是一路人。她不太理会英韵梦卿,“可森,我们什么时候下水?”
“我不下水,巴克斯,白朗,梦卿去的。”
“可森。”朱丹来了,他穿件灰衬衫,戴根红领带,“你们都下去吧,我到望岩上去,英韵你来,我有话跟你说。”
可森说,“我不下去,等会儿,我妈要来。”
明玫不悦,“妈要来,我怎么不知道?”
可森没在意,“梦卿,你跟明玫一起去游吧。”
巴克斯笑嘻嘻地,“还有我呢,小姐们,咱们一起到水里比试比试。”
明玫给了他一句,“长脚蜘蛛,离我们远点。”
白朗冷不防拍了她的肩膀,“蜘蛛跑了,还有我这头白脸狼呢。”
明玫没好气地“你们两个蠢才子,只会寻我们开心。”她去拉梦卿的手,“裴小姐,你去游泳,那柯……”
可森说,“你们去吧,英韵这儿有我呢。”
明玫听了,脸色不大好看,她看看一边不吭声的英韵,这位圣大优秀生人倒长得不赖,白衬衣一尘不染,蓝色的长裤纹丝不乱。“柯小姐,你为什么不游泳?”
“对不起,马小姐,我不会游泳。”英韵谦和地。
“是吗?那我少陪了。”明玫一笑,“原来这个圣大的女才子是个能文不能武的书呆子。”
梦卿离去时,英韵朝她笑笑,明玫觉得这种笑,英韵不会给予其他任何人,她敏感到英韵与梦卿的关系非同一般。
英韵随着朱丹登上望岩,一俯身她就能看见不远处,巨伞下,独自坐在圆台边的可森, 太阳底下,孤零一人,仪态却是挺拔匀美,一派太阳王子的引人风姿。
朱丹默默看着层层起涌的琴南河,“英韵,今天是六月十一号,十年前的今天,黄昏,我唯一的姐姐就从这个地方下去了。”
英韵吃惊地看着朱丹,“为什么?”
“她在圣大毕业前夕离世,没给我们留下一个字。一个秀美、聪明、鲜活的造物,同这永恒的自然长久地融合了。我从她的死中领悟出我一直探索的美学意境,虽然,我万分痛惜,但她让我写出了《月神》。”
英韵默默地听着,她没想到朱丹会向她这么掏心。
“从来,这个世界完美的事物不能久存,当我悟得这个美学的最高原则后,我就完全赞同我姐姐的选择了。每年的今天,我都要来此地纪念她,我美丽、纯洁的姐姐,是她使我成为一个诗人。”
朱丹深深地呼吸,“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朱先生,你姐姐一定喜欢徐飞尘的《海韵》。”
朱丹欣喜地,“对。“
“死与美的关系是审美学上的极境,它令人惊叹。美如果是一种宗教,它就必须由死来作证。”
朱丹忍不住亲和地,“对,对,好英韵。”
“自然之美,无不向人提示它的死亡的极致意念,比如这层层翻卷的琴南河,它的沁人心脾的明澄颜色和花边式的白色海沫,能够吸引人的心灵去与之融合,……死到了这种境界,就升成为超然之愿想而让凡俗望之莫及了。”
“遇到你这样的女孩子,真是太好了。我和可森都没有看错人。”
“朱先生,说了半天,你姐姐叫什么名字?”
“她叫朱赤。”
“朱赤,你们家……”
“都是红色的。”朱丹与英韵一起笑,“太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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