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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前让我抱抱你-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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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回到寝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我到校外的小餐馆炒了个菜,三口两口扒完,又赶紧去洗衣服。
搓衣服时我的眼皮直打架,我恨不得立刻美美得睡上一觉。果然,等我把一切弄完,头一挨上枕头就睡着了。上班真是又累又乏味。
尽管在这样一个狗屁的文化公司做事,又是各干个的活儿拿自己的工资,各种勾心斗角、人事纠纷却源源不断。也许窝里斗从来就是中国人的通病。这两天还不太热,我坐在办公室里享受着空调自然十分惬意,可姚总存心不让我休息,他让我到会议室里去改稿。会议室有空调却不能开,我就坐在柜机旁边,头上却直冒汗。我十分气闷,有次我也试着把柜机打开,结果秘书小姐马上过来把它关了。
她说:“我现在关还是为你们好,待会老板来关的话,你们准会挨骂。”她说的是实话,我们老板的确是这么个小气鬼。有天,天阴沉沉的,在会议室改稿的我们为了不损坏自己的眼睛只好把灯打开。岂知,孙老板一下子窜了出来,他指桑骂槐,大声叫嚷:“现在的学生是越读越自私了,根本就不为你着想。大白天的开个灯,电费不是钱?”姚总把他劝了进去,他还在念叨着:“要是你动了他们的奶酪,他们准会跟你急,可他们就是不会为你着想。”这家伙大概只读过类似《谁动了你的奶酪》这类的畅销书。
姚总说:“该书稿的时间长了,眼睛确实比较容易疲劳。”孙老板又说:“白天,我说的是白天,大晴天也有人开灯。不知道是谁的这么手贱。”其实,并没有谁吃饱了撑着,在能见度良好的情况下开这个灯,姚总说:“那就安盏日光灯,以节省电费。”孙老板讲道:“我这一圈节能灯的功率加在一起还没有一盏日光灯的功率大。”姚总讲:“灯既然安了,就是用的,要不然花那么多装修费干什么呢?”孙老板忙岔开话题,他又开始念叨电话费。他要把长途功能全关掉,因为这家伙生怕大家加长他的电费帐单。姚总则说限制支出,要以不影响业务发展为前提。结果最后,除了他和姚总办公室的电话外,所有的长途功能还是都被关掉了。
在他们争论的时候,我旁边的老编辑把灯关了。孙老板的骂声果然小了下去。我却不想因为这把眼睛弄瞎,就走了出来,坐到了窗台边。但光线还是很暗,我胸中一阵气闷。任务多得要命,老板又是这样的不近人情和黑心,我快受不了了。
我差点爆发,不过理智马上劝住了我。我还没领工资,一旦吵架,我什么都拿不到手。为了拍次桌子就走人多不值呀!要翻脸也等拿到工资后嘛!为了分散注意力,我努力想些开心的事,我回想起有次和好友在家乡到皇陵游玩,我俩趴在石栏上聊天,听着石桥下急促的水声,那时天已暗了下来,下面黑黝黝地什么都看不见,我们就那么聊着……
第十三章
等了好久,天真的黑了,办公室里的灯终于可以打开了,机房的灯也打开了,我走进机房继续改稿。同事们都陆续离开了,我却被手头的这部小说稿所吸引。它的题目很诱人且与小说集同名,更让人惊喜的是作者连宣传用的广告词都写好了:
《诺亚方舟》一个讲述大洪水与现代少年的故事,揭示人性的真谛,善良、卑劣、懦弱在此文中尽情展现。一部浪漫主义史诗,一部中国版的《麦田守望者》,敬请读者关注文坛新锐何江波的最新力作《诺亚方舟》方舟……
这部小说开篇的气势就很宏伟:两眼望去,天地间一片苍茫。鄢梦宇坐在翻转的课桌上,以前熟悉的一切都不见了。迪克牛仔的音乐,郑钧的渲泄,还有那烦人的老师,让人依恋也让人讨厌的同学这些都不再重要,一场洪水把这一切都改变了。现在惟一重要的就是保命。
不知怎的,他突然想起以前买过的一张盗版CD,名叫《快乐圣诞》,本以为是范晓萱的专辑,谁知却收录了周慧敏与王菲的几首歌,其中有首歌歌名很好笑,叫做《走在大街上的女子》,是一个不知名的女歌星和陈耀川合唱的。那男的更是无名之辈,两人唱起“走在大街上的女子”,听起来却好像是“走在大街上的驴子”。这让人奇怪,香港和台北的这种繁华都市怎么还会有驴子?该不会在动物园里吧!
远方忽然飘来了个大物件,梦宇跳下水,把它拽了过来,原来这也是张课桌,他把两张课桌绑在一起,这下安全多了。他听见了呼救声,循着声音望去,有个人头在上下浮动,两只手也在拼命挥舞着。梦宇马上朝那里游去,可到了那里人却不见了。莫不是水鬼在招魂吧?不会的,这人一定在附近。梦宇一个猛子扎下去,冒着危险把眼睛睁开。他不是发傻,作为无神论者,他不相信水鬼招魂之类的鬼话,所以他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落水者救起来。终于他找到了那个人,他抓着她的双脚把她提出了水面。从水面上飘荡着的裙摆判断这是个女的,梦宇用手抹了把脸,双腿更加用力的蹬着。
两人终于上了用两张课桌拼成的木筏,梦宇这才发觉她的眉眼好熟悉。原来就是班花黎美茜。黎美茜好半天才缓过劲来。木筏继续向前飘着,前面出现了楼房的房顶。原来这是栋盖在楼房平台上的加建房,这顶部正好可供木筏停泊。梦宇用撑杆加木片做的木桨努力向那儿划去,停在了那里。他首先把木筏绑好,又爬了上去,黎美茜也被他拉上了房顶。尽管是夏天,可一阵风吹过,黎美茜还是下意识的打了个寒颤。鄢梦宇背过身去说:“你把衣服脱下来,等吹干了再换上吧!放心,我不会偷看你的。”黎美茜也知道,以后恐怕连便溺也要在这个房顶上了,想不走光只有靠梦宇的觉悟了,要是他起了什么歪心的话,她是毫无办法的了,她顺从的脱下衣服搭在梦宇递过来的撑杆上衣服飘扬着,像一面旗帜,可惜一时半会怕是没有谁会看见这个求救信号了,也没有什么人会赶过来救他们,因为这个城市已经遭到了灭顶之灾。
一阵风浪打来,梦宇下意识一扭头,看见白花花一片。黎美茜知道全被他看见了,顿时羞红了脸,又不好意思责怪梦宇,毕竟他并非有意偷窥。
看到这里,我觉得眼睛好累,于是便起身休息了一会儿。
第十四章
休息了一会儿,眼睛舒服了少许,我又继续看:以前梦宇就坐在黎美茜的前排,他一直暗恋黎美茜。不过,他却没有胆量和她多说话,准确点说是没有机会搭腔。梦宇的脸皮肤实在太薄,就算他做梦都想和她在一起,可女孩子一个无意的白眼就足够让他冷静下来。黎美茜并非心高气傲,不近人情的姑娘,但女孩子的话题梦宇实在插不上嘴。更大的障碍是,梦宇所在中学的流氓头子也喜欢黎美茜。这小子是郊区菜农的儿子。由于他们那儿还上生产对的建制,当地的孩子都读不进书。风气使然,那些孩子纷纷加入了流氓团伙。
由于他的存在,就没有谁敢染指黎美茜了。加上那流氓从小学就和黎美茜是同学,追求她有些年头了,就更增加了恐怖的气氛,让暗恋黎美茜的男生们知难而退。现在好了,那个小流氓应该葬身鱼腹了。梦宇也终于有机会与自己心爱的人儿在一起了,这真是天赐良机呀!
又一阵更大的风浪打来,连黎美茜挂在杆子上的衣服都全湿了,不知要晾多久才会干。
“梦宇,你说这地基会不会泡酥呀!”黎美茜说话了。
“不会!这房子结实着呢,撑个一年半年的,一点问题没有。我舅舅是搞房屋设计的,这个你放心,我有经验。这房子建在山上,就算碰不上洪水,泥石流什么的还不是常事,地基不结实还得了,你就别杞人忧天了。”梦宇边安慰黎美茜,边设法生了一堆火,又小心翼翼的挪过去给她取暖。这房顶相当潮湿,生火费了梦宇好大劲。
刚才那番话纯粹是给黎美茜宽心,其实这房子撑个把月还没问题,在水里再泡长点就悬了。而且就是因为有该死的泥石流,这房子就更危险了。来一次这玩艺儿,房子的坚固性就差一截,没准地基、墙壁什么的都遭到了破坏,要是那样的话,就只能挨上半个月了。还有就算是这房子足够结实,吃的东西到哪儿去呢?梦宇的肚子已开始“咕、咕”叫了。
鄢梦宇以前经常感到自己生活在心灵的荒漠,痛恨自己永远处于孤独之中,却没有想到肉体的痛苦比精神的痛苦难熬的多,光靠什么精神转移法是难以解决的。现在精神倒是不痛苦了,有美人在旁嘛!可吃的到哪儿去弄呢?难怪鲁迅会说:“有些青年希望全世界的人都死光,只剩一个漂亮姑娘还有一个卖大饼的。”现在梦宇倒是借助洪水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可惜没有大饼,两人都饿得难受。黎美茜没有发什么牢骚,有时女性忍耐力比男性要强得多,看来此言非假。
“美茜,你怎么了?是不是饿得难受?要是不舒服你就说话。衣服快烤干了吧!干了就穿上,屋顶太潮,小心得病!”梦宇嘱咐着黎美茜,他依然背着她。其实,根本没有必要,两个人呆在屋顶上,孤零零的好像在诺亚方舟上的那家人,又有点像创世纪时人类的始祖亚当夏娃。黎美茜没有说话,过了片刻,她才搭腔:“你回过头来吧!我已经穿上衣服了,别那么拘束,好像你是女的似的。”梦宇回过头来,半晌无语。他平时是个话挺多的人,但真的让他和心爱的姑娘呆在一起,任谁都不能再打搅他们的时候,他却没话了。
看到这儿,我肚子实在饿得难受,再看看表已九点钟了。我就把小说稿装进文件袋放到主任桌上,转身走了。出门的时候孙老板在正在看世界杯,看到精彩处,他兴高采烈的鼓掌。我诧异的想:怎么回事,咱老板居然是一球迷。第二天我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作者寄语:我的作品始终都在幻剑首发,起点的朋友可能看我的文章会慢个半拍。让我感到不好意思的是,我无法亲自在起点上发文章,可能是机子的毛病。想多看点,那就多点一下,另外宣传十个朋友看看我的文章。其实您用google或百度是可以搜到我的文章的。
谢谢众多一直支持我的读者,在我的眼里,你们的评论都是精华。)
第十五章
第二天上午,我继续坐在会议室里改稿。我正看得入迷,忽然听见老板大声讲:“韩国队太他妈假了,居然赢了西班牙队。老子一万块钱岂不全泡汤了。”原来这杂种在赌球,我还以为他真的热爱足球呢!他连几毛钱的照明电费都舍不得出,输起从我们工资里克扣的血汗钱来倒一万两万的毫不在乎。不过,爱赌博的人八成都是这付德行。
好在我对他的本性早已看穿了,所以不管他做什么,我都不会再放在心上,这样也好。因为当你不再在乎一个人的时候,他就再也不能伤到你了。所以不对老板抱太大期望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满屋子的人都低头在专注的看稿,只听见秘书敲击键盘的声音。
我又被一篇文章吸引了,故事的男主角还是鄢梦宇,女主角却换了人:
情感DV
人的一生会错过许多东西,感情也是其中之一。梦宇和女友分手的那天是愚人节,所以他一直当是个玩笑。后来,他知道不是。但他还是想强迫自己相信。如果可能,他愿意骗自己一辈子。
鄢梦宇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行走,只想消耗掉多余的热量和肚中的食物。他从家里走到大桥中央,又从大桥中上再走回来。过交警大队时,他看见一个白皙的姑娘在穿羊肉串,他知道自己又被锁定了。这姑娘的面孔他再熟悉不过了,因为她长得极像自己的初恋情人黄晋洁。从初一开始,他就开始暗恋晋洁。那时,对于他的爱晋洁已经知晓,可是梦宇是个羞涩的人,或者干脆点讲是个胆小鬼。不管他承不承认,这就是事实。
梦宇并不笨,可是不太安分,经常打架,又经常挨揍。揍他的多是小流氓,对于他们的拳脚,倘若不是愤怒至极点,他是不会也不敢还手的。而那些与梦宇实力相当的对手则经常被梦宇饱以拳脚,当然对手也会拼命与他打斗。
说梦宇胆小最主要是因为他对于爱情,特别是他爱得越深的人,他就越没有勇气说出口。许多姻缘就这样错过了,有时对方也爱着梦宇,可因为梦宇不肯把话挑明,这些姑娘最终还是到了别人怀中。
好在目光遮掩不了爱意,不管眼神怎样躲闪,晋洁还是明白了梦宇的心意。姑娘的名字虽一开始就深深刻在了梦宇的心里,可起初的美貌的她却从未对梦宇有过特殊的感觉。她甚至觉得梦宇有时像个小丑,因为梦宇总是和他最好的朋友郭志勇打架再和好,然后有开始动手。
不过,黄晋洁明白梦宇是一颗蒙上了尘土的珍珠。她也知道他心地十分善良,只是嘴上不能把关。直到梦宇因为小流氓的骚扰和逼迫留了级,她才明白自己是爱他的。但这种爱不是恋人之间的那种,而是女性本能的温柔,就像姐姐爱弟弟似的。不管弟弟多么不争气,多么让人遗憾,姐姐还是会爱他。当弟弟受了委屈的时候尤其如此。所以,每次当晋洁与梦宇碰面时,她总是关切的望着他。她害怕哪一天梦宇会从自己的世界里彻底消失。因此,她觉得哪怕和他多相处一天也是好的,可是这已经不可能了。因为,升学这柄利剑已悬在了他们头上……
※※※
我刚看到这里,傅娟就喊我吃饭了,石艳丽、刘希林和黄丽也和我们坐一桌。傅娟像有什么话对我说的,但见人多嘴杂,就只好不讲了。我也深知有些同事就是爱在背后偷偷捅刀的那种人,而且要把你捅死才满意,所以也只好不问。
第十六章
我们这桌的各位关系还还算融洽,隔壁那桌却不得不防备。
毕慧伦、田艳、饶琼平日虽笑着和我们打招呼,但其实和我们不大对劲。所以,傅娟趁另外几个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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