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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难养-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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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人难养
  作者:商素

  第一章 危险的穿越

  唐多令睁开眼,发现眼前不是他所以为的充满白颜色和消毒水味的医院,而是躺满死尸的荒郊野外,还站着的人又都手握刀剑,打得叮当作响。他忙闭上眼,这个时候还是死人安全些。
  “快追!别让他们跑了!”
  唐多令一直闭着眼,直到那些活着的人都跑远了,才再次睁开眼,仔细观察四周。地上躺着的死人有的与他衣着相仿,有的不同,看来是分属于双方。他不知道自己属于被追的一方还是追人的一方,可他知道他必须离开此地,离开这场莫明其妙的战斗。
  唐多令一边小心地走动,一边细想之前发生的一切,而后想起昏睡中似乎听到有人说错勾了他的魂,但原身已坏,只能另为他寻找合适的躯壳。
  “他奶奶的,这是哪个浑蛋神仙干的好事!”唐多令瞅着身上的古装骂道,现代中国有十三亿人口,难道就找不到一个合适的,非要将他丢到这愚昧落后的年代来?
  他既不是妄想做红颜祸水的花痴女,也不是妄想坐拥三千佳丽的猥琐男,他只是一个容易知足的小小公务员,就希望工作几年,凭资历熬成个小科员,和女友娟子结婚,生个大胖小子,再让他重复老子平淡却又顺利的一生。
  不料半月前意外突起,娟子认识了一个除了钱比他多别的都不如他的半老徐男,便狠心抛弃了他。他也没想过要为此殉情自杀,只是某晚喝多了酒,于大雨中坐在江边哀悼他逝去的爱情,忽被一道闪电打中
  “那个浑蛋神仙说我的原身已坏,也不知是坏成什么样子,有没有掉到江里,娟子知道了大概还以为我是为她而死,这也太窝囊了!回不去也就罢了,要是能回去我这脸还能往哪里搁啊。”
  唐多令边骂边走,冷不妨一把剑架在了他的脖子上,幸好他脚步收的快,否则就又要死一次了。
  大树背后绕出一个人来,唐多令一看眼睛就直了。这是个男人,一个很好看的男人,年约二十出头,面如冠玉,唇红齿白,握着长剑的手也是宛如玉笋,又穿着一件极为拉风的白色长袍,更显得丰姿美秀。
  “咦?是你?你刚才不是死了吗?”那美男子脸上露出讶异的神色,而后突然一笑,“好啊,原来你是诈死,想以此逃出生天。呵呵,看不出来你这人面相老实,却是如此狡猾。”
  “呃,我”唐多令不知该说什么,他对自己现在这个身子的过去一无所知,也认不得眼前的美男子是什么人,更让他心惊的是,这男子的笑容极美,却带着一丝危险。
  美男子啧啧几声,“居然丝毫未伤,看来本阁主平时小看你了。”
  唐多令真的很冤枉,他也不知为什么这个人都被人杀死了还会丝毫未伤,唯一的解释就是那个浑蛋神仙为了弥补他的损失动了手脚。想到这里他不免又骂了一句“他奶奶的”,那个浑蛋神仙为什么不让他穿到这个美男身上,凭着这身躯壳定能在这个世界无往不利。
  美男子见唐多令老盯着自己看,又突然一笑,竟显得有些妩媚,身子还往前凑近了些,低声说道:“都这个时候了你还敢不老实,不怕我挖了你的眼睛?”
  这男子挨近时,唐多令闻到一阵清爽的味道,心神有些激荡,就像第一次抱着娟子的感觉,于是没有留意他话里的威胁,甚至有些纳闷,这男子分明是被追捕的一方,怎么还能如此干净清爽。
  “啊!”脖颈上传来的疼痛提醒唐多令,他的小命还在别人的手里。“呃,这位公子,不、不是我不老实,而是因为我刚才醒来时发现自己失忆了,我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也不知道是来这里干什么。”
  “失忆?”那男子又凑近几分,唐多令看着他如玉一般光滑亮洁的肌肤,忍不住咽了口唾沫,然后又忍不住暗骂自己:“怎么连见个男人都会动色心?不对,这一定是原来主人的毛病!”
  “嗯,果然有些古怪。”那男子皱起好看的眉头,“看到我居然一丝惧意都没有,难道真的失忆了?”
  “嘿嘿,公子真会开玩笑,您简直就是天上仙人下凡,看了只会让人想膜拜,怎么可能让人害怕呢?”唐多令发挥在办公室拍主任马屁的本事,其实心里一直在打寒颤,主任虽操控着他的薪水和晋升,却也不可能拿凶器架在他的脖子上。
  “哼,天上仙人?看来你不是失忆也是脑子有问题了。”
  “呸!你的脑子才有问题!”唐多令心中暗骂,脸上还是挂着近乎痴傻的笑容。
  “呵呵,公子,您看这剑”唐多令轻轻用手拨长剑,想把自己的脖子解放出来。
  “什么公子?我是阁主!还是你想和那些叛徒一个下场?”美男子的脸色有些阴沉。
  “呃,阁主,您看我真的没有恶意,是不是能把这剑放下了。”只要他肯把剑放下,别说阁主,叫他总统都可以。
  就在此时,耳边依稀传来人声,美男子脸色一变,“这些猪狗不如的东西,居然还没有离开。”他看了唐多令一眼,冷笑道:“我会把剑放下,因为你要留在这里抵挡他们。”
  “凭什么要我留下?”唐多令大怒。
  “就凭你是本阁主的暗卫,为我而死是你的宿命。你别想趁着失忆把自己置身事外,他们都认识你,你刚才还杀了他们不少人,他们不会放过你的。”美男子笑了起来,笑得非常让人讨厌。
  “喂,你”没等唐多令把话说出来,美男子把剑一收,身子一转,很快便消失在丛林里。“你好歹把剑给我留下啊!”
  唐多令气急败坏,从第一眼所看到的惨状判断,即使他愿意出卖这个所谓的阁主,只怕也保不住性命。他急中生智,把脖颈被划破时流出的血沾了些在手上,然后抹在脸上,再迅速地往地上一趴,闭目装死。
  唐多令刚刚布置好现场,追兵就赶到了。
  “咦?明明听到有声音,怎么又不见人影了?”
  “是那人的暗卫。”说话的人在唐多令身上狠狠踢了一脚,痛得他险些叫出声来。希望这里面不会有伍子胥式的喜欢虐尸的人。
  “暗卫死在这里,只怕他也没能逃远,快搜!”随着这人的下令,四周都传来钻林子和跑动的声音。
  “你说阁主是不是真的中毒失去了内力。”踢“尸体”的家伙小声问道。
  “什么阁主?你还叫他阁主?”先前那人突然愤怒地叫了起来。
  “哦,我说错了,是花相容这个贱人。你说花相容这个贱人是不是真的丧失了内力,会不会已经恢复了,怎么这么久都抓不到他?”
  “哼,怎么可能?要是他已经恢复了,还会甘心做缩头乌龟?依他的性子,早就出来把我们都杀了。”
  “那是,那是。”这人的口气说不出是高兴还是紧张。
  “不过这家伙诡计多端,如果不想以后生变,最好今天能抓住他并杀了他。”这人说话时带着一丝狠绝,又流露出一丝胆怯。
  “是啊,是啊。你看我们是不是也去找找。”
  “嗯,他不会回这里了,我俩分头找。”
  唐多令很聪明,他没有马上动弹,而是过了一会儿,确定不会有人再回来,才悄悄站起身来,轻轻地从另外一个方向没入丛林。这些人的目标是那个美男子,最好让他们找到他,这样他自己就安全了。
  “哼,什么阁主,原来是前任阁主,众叛亲离、无家可归的丧家犬,都已经泥菩萨过河了还敢来要挟我。呸!要是再让我碰上,非把那张小白脸打得鼻青脸肿。”
  说这句话的时候,唐多令正蹲在小溪边洗脸。从溪水里可以看出,他现在这张脸的长相实在是普通。以前的唐多令虽不是英俊美男,却也称得上清秀少年,现在可好,只能用路人甲来形容。
  男人不怕长的丑,就怕长的普通,因为长的丑还可以说成是有个性、有味道,拍电影也能做男主;长的普通,就只能充当背景演员,连做男配的可能性都没有。想到这里,唐多令更加怨恨那个俊美而又狡猾的白衣男子。
  洗完脸,唐多令又把鞋袜除去,把疲惫的双脚放进溪水。这身体的相貌虽不如他的原身,这身子骨却是比前好多了,在山里奔跑了一天一夜,也没有进食,居然还没有晕倒。
  双脚泡在清凉的溪水里真是舒服,唐多令忍不住长吐了一口气。这里的天气有些炎热,又是跑了一夜,身上粘粘的,如果能在这溪水里全身泡一泡,那是何等的享受?
  他在这山里分不清东西南北,也不知道是否跑出了危险境地,但既然从昨到今都没有再遇上追兵,也许已经安全了。唐多令给自己打了一剂强心针,脱下衣服,跳进了水中。
  “妹妹你坐船头啊,哥哥在岸上走,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虽然没有泡沫丰富的沐浴露,但纯净可比农夫山泉的天然水源浑洒在身上,让唐多令喜不自禁地唱起歌来。
  “真看不出来,你的身子倒比你的脸耐看的多。”一个恶魔般的声音在岸边响起。

  第二章 恶男花相容

  唐多令转回身,站在岸边用戏谑的眼神看着他的,正是昨天在山里要挟过他的白衣美男花相容,只是那件白衣已不如昨天洁净,但整个人看起来还是玉树临风一般。
  唐多令见他身边没有长剑或是别的武器,便大起胆子说道:“原来阁主大人也逃出来了,恭喜啊恭喜。”
  “哼,那些狗贼怎么可能困住我,我倒是奇怪你是怎么逃出来的?难道说你也投靠了那个贱人?”
  唐多令气得牙痒痒,看来昨天花相容把他留下来断后并没有安好心,是存心让他送死,又想起昨天那些追兵提起此人的口吻都是又恨又惧,说明他本来就是个刻薄狠毒的老板,也难怪会被人背叛。
  “他们都知道我是阁主大人的暗卫,怎么可能让我投靠?我昨天能逃出来完全是因为我这个人生的聪明。”唐多令昂起了头,能一日从那帮恶徒手中逃出两次,这的确证明了他的智慧。
  “哦,是吗?”花相容说完便一言不发地看着水中的唐多令。
  唐多令本觉得双方都是男人,就算赤逞相见也没什么不妥。可渐渐地,在那双漂亮的凤目的注视下,他竟然不自在起来,双手慢慢遮住跨下。
  “这溪水非常清凉,阁主若是想下来洗洗,敬请自便。”
  花相容眯起了凤眼,“你在邀请我与你共浴?”
  唐多令上大学时也曾与几十号男生一起共浴过,可直觉告诉他,和这个美男共浴是件很危险的事。
  “如果阁主介意,我这就起身让你。”他一边向岸边走去,一边暗想:“等他下了水,我就把他的衣服全带走,让他在这深山老林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啊!你干什么?”唐多令停住了脚步,他看见花相容把他的衣裤全部抓了起来。
  “哼,你以为我看不出你的打算?你想趁我脱衣下水时逃跑。”
  唐多令一惊,难道此人会读心术?“你别胡思乱想,我、我怎么会干这种事?”他却不知,自己心中越慌,脸上的表情越不自然。
  花相容瞅着他冷笑道:“你虽称我阁主,却没有丝毫敬重之意,张口便我、我、我,哪还当自己是个卑贱的下人?你说你失了忆,我看你分明是觉得我已失势,想趁机背叛我,独立门户。”
  唐多令听他这话顿时火冒三丈,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卑贱的下人,花相容也的确已经失势,而且还因为中毒失去了内力,连昔日的下属都打不过,自己又何必对他客气?
  他双手插腰,骂道:“花相容,不管你信不信我失忆,你都别再指望我继续当你的下人。我因为你的缘故被那些人追杀,当然也就不可能出卖你去投靠他们,但我也不会再听命于你。反正你也没事,不如我们好说好散,就此分道扬镳、各奔东西。”
  “哼,好一个分道扬镳、各奔东西,就怕我答应了,你却不肯答应。”花相容继续冷笑道。
  “我怎么会不肯答应?”唐多令心中暗笑,花相容一定想破脑袋也想不到,他已经不是那个愚忠的暗卫了。
  花相容看了他一会儿,见他所言不假,便又眯起了眼,“这次我倒真的相信你失忆了。”
  “唔?什么意思?”
  “你且看看你右手臂是不是有个红点。”
  唐多令抬起右手,果然看到在手腕下方三寸的地方有一颗黄豆大小的红点,既不像是红痣,也不像是胎记,倒像是后来弄上去的。他知道古代女子会在手上种守宫砂以示贞节,可种在男人手上的又算是什么?
  “这是什么东西?”他心里已知不好。
  “呵呵,这是一个标记,表示你体内有两同心。”
  “两同心?这又是什、什么东西?”这么恶心的名字听起来就不怀好意。
  “两同心,顾名思义便是两者同心。这其实是种奇毒,中毒的人平时没有什么异样,但每隔一年必须服一次解药,逾期便会毒发身亡。所以,中毒的人必须和施毒的人同心,若有叛意就只能等死。”花相容用极其温柔地声音解说着,像是在与情人讲解心心相映的意义。
  唐多令的脸刹时就白了。“我不信。你如果真有这样的好东西,为什么不给所有人都服下,这样不就没人敢背叛你了?”
  “哼,暗卫是贴身保护阁主的人,所服的毒药都是由每一任阁主自行调制,次次不同,和其他人所服也不同,解药也只有阁主才知。所以,即使那个贱人偷学了《万毒圣经》也没用,他能解其他人的毒却解不了你们的毒,就只能把你们也一并杀了。呵呵,除了跟着我,你以为你还能有别的出路吗?”
  唐多令这才明白这具身体的前主人为什么一定要舍生护主,原以为他是出于愚忠,却原来是出于无奈。
  “你、你想我跟着你干什么?”唐多令是个善良的人,偶尔也算得上勇敢,但他还是觉得生命比自由可贵,面对死亡威胁也只能低下高贵的头颅。
  花相容鄙视地哼了一声,“就凭你刚才的狂妄,让你毒发身亡也不为过,只不过本阁主现在正是用人之际,便暂且留你一条狗命。你跟着我自然还是要保护我的安全,贴身小厮做的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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