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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宠--名医庶女-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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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才的心痛,真的让他感到了恐慌和绝望,一种莫名又真实的感受,笑笑,一定是出事了!

陶刚见他一脸颓然,不免安慰道:“这些只是王爷的臆测,您只是太担心王妃了,与其这样耗费心神,不如想想怎样具体实施计划!”

闻言,李熙浑身一震,强迫自己精神起来,望住陶刚道:“你说得对,我要尽快救她出来,只是,我现在就要出发,连日赶往京城!”之前,为了掩人耳目,他们这伙人都是夜里赶路,白天休息。

笑笑,这一定是我的错觉,你一定不要有事,你一定不会有事

常笑以为自己就这么消失了,谁想,她再次睁开了眼睛。

她仍旧躺在宫殿里,白蓉跪坐在她身边哭泣,瑞王站在一旁,神色悲悯。

常笑有瞬间的恍惚,难道,她还没死么?

很快,她发现了异常,身体轻盈了许多,好似随时都能飘起来似地,身上的疼痛也消失了。

这种感觉很奇怪,她似乎与外界彻底隔绝了,剥夺了知觉,只剩下一个单独的意识。

又见白蓉明明看着自己,却一点也没有发现自己的异常,常笑恍然。

她已经死了,醒来的是她的灵魂。

常笑后知后觉地坐起身子,回过头,果真看见了自己的尸体,面色惨白,毫无生气,自己的灵魂还有一半沉在身体里,透明得几乎要看不见。

常笑站了起来,见白蓉还在哭,想安慰她。

只是,当她的手穿过白蓉的肩膀,对方却无知无觉的时候,常笑才想起自己是个灵魂。

常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死后,都如她一般,以这样的方式存在着,不过,这种不为人所知,又无力改变现实的状态,却让她很无力。

常笑心中很复杂,她虽然可以在死后得知现实中的情况,却只能被迫做一个旁观者,也不知道这样的自己能存在多久。

不一会儿,闻香提着一个小药箱过来了,白蓉止住了眼泪,样子有点呆。

瑞王鼓励了她几句,便转身走向了侧殿,这样的场面,不适合他观看。

闻香打来了热水,白蓉褪去了常笑衣服,露出她白皙又鼓圆的肚皮,颤抖地举起了刀子

整个过程是血腥而惊险的,纵使常笑已经变成了灵魂,看见自己的身体被开膛破肚,心中还是有些悚然,尤其是,在白蓉并不怎么娴熟的操作之下。

但当她的目光转到白蓉的身上,又释然了。

白蓉的脸色,居然比她这个死人还要惨白,眼睛眨都不眨,嘴唇一直在颤抖,但她手上的刀,却拿的稳稳地。

这个年纪不到二十岁的女孩子,明明紧张得不得了,却强迫自己镇定,她将这次手术,看得比自己还要重要,因为这承载了常笑最后的祈愿。

闻香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血腥的场面,瞥了一眼,便不敢再看,整个身子都在发抖。

孩子从里面取出来时,虽然气息微弱,却没有大碍,白蓉剪断了脐带,捧着血淋淋的婴孩儿,强忍的眼泪刷的一下又落了下来。

是个男孩子呢!

就连一直害怕的闻香,见了孩子,也欢喜地跑过来,和白蓉一起,小心翼翼地给孩子清洗身体。

期间,原本在沉睡的孩子突然醒了,哇得一声哭了出来。

响亮的哭声,却让闻香和白蓉都笑哭了。这个孩子,很健康呢,即使遭受了这么多磨难,仍旧顽强地活了下来。

将孩子包裹在柔软的绸缎里,白蓉抱着孩子,笨拙地哄着。

很快,孩子不哭了。

常笑在一旁看着,心里一片柔软,她多么想上前抱抱他呀,可是,她是个灵魂,触摸不了他,也不知道自己身上的阴气会不会影响到他。

最终,常笑只靠近了几步,不远不近地看着宝宝。

刚出生的孩子,巴掌大的小脸上镶嵌着小小的五官,脆弱又惹人心怜。

常笑竟从那张皱巴巴小脸上,看出了几分李熙的影子,心里觉得好欢喜。

白蓉将宝宝交给闻香,自己则细心地给常笑缝好了伤口,又擦干了她身上的血迹,换上了一套干净的衣服。

常笑被放置在榻上,整整齐齐的,看起来,就像是睡着了。

直到一切收拾妥当,瑞王才从里面走出来,知道孩子平安出生,还是个男孩儿,瑞王也很高兴,还亲自抱了抱,说长的像他那个侄子,可爱又乖巧。

白蓉接过孩子,自豪地笑了,“这是姐姐的儿子,也是我的干儿子,当然乖啦!”

瑞王有些诧异,随即笑道:“你一个小丫头都做人干娘了,可惜我年近而立,膝下却无一子,若是李姑娘在时,我来宫里看看她就好了,说不定,也能混个干爹当当,可惜”

听瑞王说起常笑,白蓉又红了眼睛,哽咽道:“姐姐人这么好,你要是跟她说了,她一定同意,多个人疼孩子也没什么不好。”似突然想到什么,白蓉看向榻上的常笑,“是了,李姐姐不就在这里,你要是真有心,就去跟她说,认了这孩子做干儿子!”

瑞王本也就随意一说,见白蓉这么说了,顿时陷入了沉思。

白蓉见他不说话,以为他不愿意,不免撅了嘴,道:“原来,你也就嘴上说的好听!”

闻言,瑞王二话不说就走到常笑的身体旁,郑重其事道:“既然要认你的孩子做干儿子,那我也称你一声笑笑吧!蓉儿说你一定会同意的,我知你的性子,也该同意,日后,这孩子,我李谨就罩着了!”说罢,又走到白蓉面前,伸手去抱孩子,“来,把儿子给我抱抱!”

白蓉见他理直气壮的样子,不知怎的,心里就有点堵,这个瑞王,刚才还一副沉稳大度的样子,此刻怎么有点说风就是雨啊!

心里这样想,白蓉还是将孩子递给了瑞王。

常笑在一旁看着,突然觉得,白蓉和瑞王十分登对,若当初白蓉遇见的是瑞王,是不是就会快乐很多呢?瑞王家里虽然有几个姬妾,也喜欢逗留烟花之地,却从未动情。这样的人,若是动了情,只怕也是极其专一的吧!

只是,这世上没有如果,正如,她曾不止一次想,当初如果不在青楼里多管闲事,就不会招惹到李铮这个煞神一样,事实上,她终究是招惹了,为他所累,因他而死。

接下来,白蓉和瑞王又讨论了孩子的去处和常笑的身后事。

常笑觉得自己既然死了,这副身子,倒是没什么打紧的,只是白蓉不这么想,她求瑞王将常笑的尸体送到李熙的手上。

白蓉说,常笑不喜欢这个深宫,一定很想回到心爱之人的身边。

这句话,倒是说到常笑心坎里去了,她确实想回到李熙的身边。

而李熙,迟早会知道自己身死的消息,她想象不到,他会难过成什么样子,若是将自己的尸体葬在他能看见的地方,他或许会好受一点吧!

瑞王既然成了孩子的干爹,这事也就不好推脱,到了现在,常笑方才明白白蓉让瑞王当孩子干爹的原因,只怕也是为了这事。

只是,瑞王有个疑惑,“李熙如今还在边陲,就算我们将笑笑运往豫州,也要十天半个月,等送到李熙手里,只怕笑笑的尸身已经腐烂了!”

好不容易看到心爱之人,对方却成了一具尸体,而且还腐烂得面目全非,那时候的李熙,只怕更加难过吧!还不如看不见呢!

白蓉不以为然,而是走到常笑身边,从她脖子里拎出了一颗暗红色的珠子,眼神诧异而叹息,“我没想到,哥哥居然将复生珠都给了李姐姐!这复生珠虽然是我们白家的传家之宝,却没有什么用处,传言是说能起死回生,但我们白家,持有这颗珠子数百年,什么法子都试过了,也没有出现什么死而复生的奇迹。只发现这珠子有个特别的用处,那便是能保持尸体不腐。虽然我不知道复生珠为何变得暗淡无光,不过,温养尸体,还是可以的吧!”说罢,白蓉用剪刀将串珠的绳子剪断,复又捏住了常笑的下巴,将珠子放进她的口里。

瑞王听得一愣一愣的,想不到世间还有这样的东西,不过,死而复生,毕竟是传说中的事情,他听听就算了,反倒是这保尸的用处,让他十分重视。

这样一来,便能将常笑完整地送到李熙手上了。

至于孩子,白蓉也有想法。

孩子还这么小,不宜奔波,真正要送到李熙的手上,只怕也不容易,她冒不起这个险。所以,白蓉决定通知自己的哥哥,让白蔹将孩子带走。

白蔹医术高明,武功高超,保护一个孩子,绰绰有余,更重要的是,别人很难想到他身上去。

听到这份上,常笑这才发现,白蓉比她想象的还要坚强,还要聪明。

常笑真的很感激白蓉,无论是身前还是身后,这个女孩都为她做的太多了,若有机会,自己一定要好好地报答她。

正文  第157章 死讯

接下来,白蓉吩咐闻香将殿里收拾干净,瑞王出宫安排去了,孩子一直被白蓉抱在怀里,短时间内,她不打算出去了。把孩子抱出去,容易泄露行踪,还不如在东宫安全,除了太后,应该没什么人回来。

反正常笑去世了,以她和常笑的关系,就算留下来守灵,也没人会怀疑。她只要在太后来的时候,让孩子昏睡,便行了。直到,瑞王通知白蔹,来将孩子抱走。

常笑见白蓉都安排妥帖了,心里稍稍安心,她相信,白蓉能将这事做好。事实上,就算真的发生什么事,她也做不了什么。

她现在,忽然想去看李熙,这种感觉很强烈,强烈到,让她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往外飘。

即使是死了,她也想回到心爱之人的身边,不仅是身体,还有灵魂,身体是死的,灵魂却是活的,她想看看他过的怎么样。

常笑的魂魄出了宫殿,穿过了花园,通过了宫门。

生前可望而不可即的自由,在此刻变得如此简单,心随意动,轻如薄纸的灵魂便能去往自己想去的地方。

民间传说,灵魂只有在夜晚出没,似乎是害怕白天。

但是现在天还没有黑,常笑暴露在天空之下,也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不知道所有的灵魂,都不惧白天,还是自己这个异世的灵魂太过独特。

但是,她也感觉到了,处在阴暗的地方比直接站在空地里,要舒服一些,过分明亮的光线,让她觉得刺眼。这种感觉,就像是一向不吃辣的人突然吃了重口味的辣椒,虽然不至于对身体造成损害,总归是不适应,也不舒服的。

今日恰巧是阴天,相信若是大阳天,她肯定更不舒服。

总归是魂魄,失去了阳气,更喜欢阴气重的夜晚。

常笑认准了方向,尽量选择阴暗的地方行走。

过往的行人都视她为无物,常笑也没有看见别的魂魄。

大抵是有了目标,一心一意地想着自己的爱人,她只身一魂,匆匆赶路,竟也不觉得孤单。

魂魄本就比常人走的快些,到了夜晚,常笑的身体越发轻盈,行走速度比常人快上几倍,这让她有些微的雀跃,可以快点见到阿熙了呢!

半夜的时候,有一匹快马从常笑身后飞骑而过,掀起的尘土险些淹没了她几近透明的身躯,好在她并非活人,那尘土倒也呛不着她,常笑只望着那匹渐行渐远的快马,微微愣了一下神。

从京城方向而来,快马加鞭,着装简练,神情肃穆严谨,怎么有点像信差?

鬼使神差地,常笑不免加快了速度往前飘去,有点想追上去的意思。

事实证明,魂魄真是个奇妙的东西,之前就觉得速度不慢,此刻卯足了力气前行,竟也可以这样快速,只是这脚力似乎比起那千里良驹还差了一些,竟迟迟不见那匹送信的快马。

天亮的时候,常笑路过一间荒野客栈。

这恰巧是一个大晴天,太阳很早就出来了,照到常笑的身上,很不舒服,这种感觉,有点像中暑。

常笑明白,这个白天可能不适合赶路了,否则,她不知道自己的魂魄会不会昏倒在路上,如果,灵魂也能昏倒的话。

于是,常笑飘进了客栈里。

所幸,这间客栈开在荒野,本就是为了方便路人,此时又是淡季,商贸往来倒是稀少,客人也就不多,客厅里,也有两三个客人在吃饭,一眼往柜台上望去,留着不少空房。

常笑从侧门飘进了后院,路过马厩,竟发现白天那匹快马正在一个马槽里吃着干草,常笑愣了一下,轻轻笑了,眼睛随意往楼上一扫,心里想着,不知道那送信的人,住在哪间,又是给何人送信呢!

不过,就算真的是什么重要信件,她也不打算多管闲事,因为,管不了,何必徒增烦恼,只是生前谨慎的习惯,让她在发现这人的时候,习惯性地多想了点。

常笑找了一间偏僻的空房,缩在背光的角落里。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常笑屋子的窗户,正好对着马厩的位置,从窗口往下看,甚至还能看到那匹在嚼草的骏马。

灵魂无所谓疲惫,只是在阳光下呆久了会觉得有点累而已,但一回到阴暗的角落,很快又恢复过来了。

直到正午时分,常笑在屋子里,忽然听到马厩的方向传来了一阵马蹄声,然后就是人的脚步声,看样子,人还不少,听脚步却错落有致,显然是受过训练,极懂规矩的。

也许是因为好奇,常笑便幽幽地飘到了窗口的位置,随意地往下瞟了一眼。

也就是这一眼,让她瞬间瞪大了眼睛,她看到了一个了不得的人。

那个在人群之中,指挥着众人的年轻男子,是陶刚吧!

常笑又仔细看了看,是的,的确是陶刚!

如果陶刚在这里的话,那么,阿熙会不会也

常笑心中难以制止地激动起来,见陶刚往回走,常笑也往门外飘去。

一路从廊上飞飘而过,直到了楼梯口,飞遁地身形猛然停住,常笑低头往下看去,双眼瞬间就湿润了。

那被簇拥在人群之中的,不是李熙,又是谁?

他穿着一件深色的常服,看起来风尘仆仆,似赶了好长的路,样子是易了容的,但那熟悉的身形,深邃的眼睛,常笑又怎会认不出来。

常笑站在原地,看着他一点点走近,浑身因激动得颤抖,却怎么也迈不开脚步。

直到他擦过她的身体,直往左侧的回廊,常笑才直愣愣的转头,望着那挺拔俊秀的背影,脸上露出一抹苦笑。

是啊,她怎么忘了,自己已经是个死人了,只剩一个灵魂,活人是看不到她的。

他,也看不到她,擦肩而过,形同陌路,不过如此。

不过,见那抹身影,即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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