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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朝奇事 作者_多云(正文完结+番外3-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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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是个儿子。”衡锦笑了,看着大腹便便的唐怡,他第一次觉得在这世上,除了自己的娘亲,还有值得尊敬的女子。
  
  唐怡抽出手帕频频拭汗,明霄也觉惊疑,他将虫虫儿交给李氏,跟着衡锦唐怡一起走入偏厅,愁眉正在忙碌收拾,天宝躺在床榻上安然沉睡,身上已换上了新的纱袍。
  
  “我婆母已将孩子的衣服准备到了三岁,我就找了一件给天宝换上了。”唐怡说着自己先笑了,大家看着依然处于麻醉之中的天宝,本还担忧,此时细看他身上的小袍子又都忍不住笑了,那是一件大红色的纱袍,好像喜服一般,此时穿在天宝的身上,更衬得他肤色奶白,卷发乌黑。
  
  衡锦快步走上前,俯身撩起红色纱袍,见天宝的右下腹上缠裹着纱布绷带,“什么时候他能醒来?”
  
  “再有半个时辰吧,你们刚好可以用个午午饭,饭后天宝就该醒了。”唐怡及时将已到嘴边的午膳改为午饭,“阿鸾,我已经派人去你府上通知了,你不用担心鱼儿。”唐怡知道明霄不会先行离开,必会等到天宝醒来脱离了危险,“李氏也别抱着虫儿了,将他和天宝放在一起吧,这样孩子可以睡得踏实些。”
  
  李氏抬眸看着明霄,明霄笑着点头,“愁眉和双喜轮流在偏厅看着两个娃娃,李氏赶紧去用饭吧。”
  
  唐怡走到门口拉动金铃,一位婢女走进外厅,“少夫人有何吩咐?”
  
  “你们将午饭就摆在这厅里吧,我陪着萧公子和衡先生一起用饭。”唐怡早已看出这位衡锦非同一般,明霄对他的态度也颇耐人寻味。
  
  衡锦这一上午被天宝折腾得身心俱疲,此时也真的饿了,听到唐怡细心的安排,也就自然地同意了,他好像还从未如此随和过。
  
  不一会儿,饭菜就陆续端进来,摆放在紫檀镶云石圆桌上,样数不多,却非常精致,俱是蜀菜与夏馔相结合的风格。
  
  明霄和唐怡早都习以为常,衡锦却吃得大快朵颐,差点忘了餐桌上的斯文礼节。他获救后的这一年多来几乎天天吃大漠上的腥膻食物,有时甚至必须生食牛羊肉,或是吃梆梆硬难以下咽的肉干度日,此时见了久违的家乡风味,真恨不得将舌头也吃下肚。
  
  唐怡和明霄见他明明意犹未尽,却又尽力维持礼仪,都有点惊异,也有点唏嘘,此人布衣粗袍,气势迫人,却又意外地隐含腼腆紧张,仿佛是被深埋在灵魂夹缝里的一点光明。
  
  “秦夫人也是蜀人吗?”餐毕喝茶时衡锦才开口说话,他依稀记得曾有个人反复叮嘱他:‘——阿衡,食不言,寝不语。’
  
  到底是谁呢?
  
  
作者有话要说:咱们天宝穿上喜服了,嘿嘿嘿~~~

亲们都在过五一节了吧,俺还在劳动,555555,盼望在节日里看文的亲能给俺枝花,慰劳一下俺这个模范吧~~,万谢万谢~~ 

无猜



  
  “秦夫人,衡公子醒了。”
  
  唐怡刚要答话,就见愁眉从偏厅里匆匆走了出来,大家听了他的话都一起站起身向偏厅走去,“衡先生,我是蜀人,老家在蜀中。”唐怡礼貌地回答。
  
  “哦?好地方,山岚峻拔,川流秀美。”衡锦口中称赞,心里微跳,大蜀的山山水水他都了如指掌,记得清清楚楚,为何他唯独忘了他自己?
  
  大家走到床前一看都猛地愣住,随即便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只见天宝小小的胳膊交抱将原本躺在他身边的虫虫儿搂在怀里,他的下颌靠着虫虫儿耳侧,整个小脸儿都埋在虫儿浓密柔滑的发里,听到响动,天宝转过头来,望望围拢在他身前的大人们,稚气的脸上露出一个羞怯的笑,两只小手仍然紧紧地揽着虫儿,
  
  “阿爸弟弟弟阿爸弟弟”天宝喃喃低叫,小手抓着虫儿身上的纱袍,双眼一眨不眨地望着衡锦,神情兴奋,“弟弟阿爸”
  
  ——呃!明霄和唐怡都嗬嗬地笑出来,衡锦则微眯着眼,仔细打量着躺在天宝怀里依然熟睡的小虫儿,衡锦的眼睛看着虫儿,脑中却如旋起风暴,嗡隆隆地不停鸣叫,——弟弟——弟弟——弟弟,风暴的核心传来一声声的呼唤,——是谁在叫?叫的又是谁?
  
  “衡先生,天宝已经排尿了,手术成功,四天后拆线。”唐怡俯身查看了一下临时给天宝裹上的尿布。
  
  衡锦浑身一颤,从恍惚冥想中惊醒过来,一眼就看到唐怡正在给天宝换尿布,不禁皱起了眉头,“小宝都一岁多了,不用那东西了。”
  
  唐怡手下不停地为天宝换好干净的尿布,直起身,“孩子需要卧床到明天早晨,这期间不用尿布怎么行。”
  
  衡锦浓眉拧紧,猛地又想起另一个问题,“拆线?什么拆线?”
  
  明霄看着床上相依相偎的两个宝宝,心里觉得温暖,“天宝的伤口是用特殊的线缝合的,伤口痊愈后要将缝合线拆下来。”
  
  明霄扭头和衡锦解释,一边故作随意地问道:“先生是路过夏阳吧,可有寓所?”
  
  衡锦想到那条船,泊在河堤旁,浸染着绿柳烟气,却散发着说不出的漠上萧瑟,船上的蛇发巫女,倚着船舷,双眼远远的望出去,看到的仍然是铁血狂沙,南方的温柔水乡,暧昧潮湿的空气只令她感觉窒息。
  
  衡锦缓缓摇头,“我们今早才到夏阳,在此也无亲故。”
  
  明霄眼眸一转,“在下离此不远有座宅邸,先生若是不嫌弃,可带着天宝暂居,天宝四天后才能拆线,此时先生也需要有个居处。”
  
  唐怡暗惊,不知明霄指的是哪处府宅,明霄现在来夏阳公干住的是卫太后在此的一座私宅,而南楚在夏阳也有寓宅。
  
  衡锦不置可否地点点头,看着依然紧紧抓着虫儿的天宝,此时,天宝已经咬住了虫儿的小脚丫,像含着蜜糖般将虫虫儿的大脚趾含在口中吸 吮着,虫虫儿本来睡得迷迷糊糊,梦里被人啃得痒酥酥的,受不住,猛地睁开杏眸,咧着小嘴就要哭。
  
  “萧公子古道热肠,衡锦佩服。”衡锦艰难地张嘴,他从不知自己还会对旁人心存感佩,这种想法遥远而陌生。
  
  明霄的注意力完全被床上的两个小娃娃吸引住,此时猛地听到衡锦的谢意,只微笑着随口说道,“有缘千里来相会,你看天宝和虫儿多么友爱。”
  
  ——友爱?本来被天宝啃得睡不好觉,咧嘴要哭的虫儿睁眼一看天宝,慢慢展开一个笑,口水和嬉笑一起涌出唇角,他啊啊呀呀地抓住自己的另一只小脚,学着天宝的样子放进口中,津津有味地啃吮着,天宝见了嗬嗬地乐,松开虫儿的脚丫,一把搂住他的脖颈,将脸埋在虫儿的颈窝里,闷闷的笑声从俩人纠结的发间传了出来,虫儿的发乌黑亮直,天宝的发浓密卷曲,像最黑的夜。虫儿被他笑得浑身痒痒,再加上自己啃脚丫的痒,简直痒不可耐,也松了口咯咯笑了,一边转过身与天宝脸贴着脸。
  
  “呵呵呵当真友爱”衡锦意味十足地笑了,这个小虫儿比日丹可秀美得多,与天宝倒是绝配,只看日后天宝要不要他了。
  
  “双喜,你送衡先生和天宝回寓宅。”明霄听到衡锦的笑声,不知怎的忽觉心里发冷。
  
  唐怡松口气,知道明霄并不打算将这神秘的父子俩带回他现居的老宅,“我给天宝准备了一些清热祛毒的药,暑天吃了正好,都是现成的丸药,酸酸甜甜的,孩子也会喜欢。”
  
  唐怡又向衡锦交代一些需要注意的护理事项,明霄则叮嘱着双喜,大人们都不再关注床上的两个小娃。天宝的小手摩挲着虫儿细嫩的脸颊,一边呢哝地叫:“弟弟阿弟阿弟”
  
  虫儿杏眸弯弯,不停点着头,不知是不是在答应天宝,在他小小小小的记忆中,只有姐姐曾经这样叫他,天宝抓着虫虫的手腕,一下子看到虫虫手腕上戴着的五色长命缕,不禁着迷地伸出手指摸弄,虫儿看看长命缕再看看天宝,有点犹豫不决,
  
  “呀呀啊宝宝宝”
  “呜啊阿弟弟弟呀”两个小娃用自己小小国度的语言进行着交流,然后虫儿就揪住长命缕的活结扯着,只三两下就把长命缕解下来了。
  
  “咦?虫儿是要将长命缕送给天宝吗?”明霄走回床榻,一下子看到虫虫一手抓着长命缕,一手抓着天宝的手腕,拼命地往一起凑着,虫虫听到问话,立刻仰脸儿看着爹爹,笑了,将胖胳膊伸向明霄,“爹爹宝阿宝”
  
  父子俩心有灵犀一点通,明霄接住虫儿手中的长命缕,“好,爹爹替你给天宝戴上,保他一世平安。”
  
  —— 一世平安!保你一世平安!衡锦背对他们而站,明霄和孩子们的对话却一字不漏地传进他的耳中,院子里隐约的蝉鸣渐渐扩大,终于像洪水般将他淹没,——有谁能保谁一世平安呢?他确信自己听到过类似的许诺,他也确信自己曾经这样对谁许诺过,可那个曾经如此盟誓的人并未护他周全,他的胸前留着狰狞的伤疤,在他被人刺杀时,那个曾许诺保他平安的人又在何方?如果他对自己真的如此重要,为何自己竟会忘记了他?
  
  衡锦慢慢地转过身,看着明霄为天宝系上长命缕,他们夏人就是多愁善感,宁肯相信这些个不着边际的盟约,——若是爱他就以命相护,若是恨他就以命相拼,快意恩仇才是真!
  
  “衡锦除了天宝,再无家小,也身无长物,今日萧公子与秦夫人的大恩,衡锦必当回报。”衡锦说得平实之极,甚至有些木讷,好像这是他第一次向人言谢一般。
  
  明霄抬起头,唐怡也停下手中的动作,齐齐望向衡锦,不知为何,衡锦平板的声音仿佛具有魔力,那似乎绝不是一般的诺言!
  
  四天后,热如烧红砖窑的夏阳终于迎来了一场豪雨,雨下得急而透,将一直笼罩在城郭上空的暑气一扫而尽。到了午后,大雨转为蒙蒙细雨,烟纱似的铺展在涞河之上,荡尽浊气的千行翠柳在雨雾微风中婀娜曼舞,更为河景平添了一股婉丽风致。
  
  “萧公子,你今天当真好兴致,竟雨中泛舟。”衡锦站在画舫的轩廊之内,极目远望,望不尽迢迢烟水路。
  
  “呵呵呵”明霄难得的朗笑出声,“今天喜降及时雨,天宝又顺利拆线,当然值得泛舟庆贺。”
  
  这些天,衡锦带着天宝住在明霄在夏阳的寓宅之中,当初明霄眼盲之时曾居于此宅治病疗伤,府中仆佣齐全,屋舍园林精美,明霄每天都带着鱼儿和虫儿过来探访,真的将衡锦父子当贵客般招待,慢慢的,衡锦也放下了戒备,明霄身上有种特别温和动人的气质,常常令人感觉如沐春风,宾至如归。
  
  “萧公子莫非家有良田千顷,因此对降雨格外关切?”衡锦忽地想起明霄曾和他讨论过抗旱之事,“其实只要不是特大旱情,只要挖沟起垄,在低洼处栽种即可,地里的水分自然会从高处流下。”
  
  “——咦?”明霄从椅子上站起身,走到衡锦身边,“难道先生也懂农耕?你所说的保墒之法正是现在各州县推行之法。”明霄越发觉得此人神秘莫测,听其言谈看其举止似乎他都绝非普通市井平民,但偏偏衡锦的身上又带着股说不出的狂野之气,仿佛他那双前一刻抱娃娃的手后一刻就能致人死命。
  
  “我们苗疆地处穷山恶水之间,土地稀缺,不想办法垦荒大家就只有等着饿死,只靠行猎和挖山薯山芋不能过活。”衡锦认定自己是土生土长的苗人,不然他怎么会对苗彝之地如此熟悉。
  
  “先生是苗寨头领吗?”明霄看似随意地问着,心里却有点紧张,自从平定了卫恒残兵后,川蜀西南的少数族裔之地就是一片空白,竟如铁筒一般,针插不进,水泼不入,景生怀疑有些卫恒余孽潜入了苗疆。
  
  “我?头领?”衡锦扬起浓眉,只一边嘴角上挑,异常英俊的脸上露出一抹讪笑,“我可不是什么头领,我早已离开故乡。”讪笑依然挂在脸上,衡锦琥珀色的眼眸中却闪出肃杀之光。
  
  “啊,是了”明霄轻轻颌首,机敏地转过话锋,“衡先生如今在漠上生活,不知云州一切可好?”
  
  衡锦微一沉吟,随即便抬手撑着窗棂,“没什么好不好的,还是老样子吧。”
  
  这句模棱两可的话一下子令明霄哑口无言,明霄心里暗叹,没想到衡先生竟是个打太极的高手,云山雾罩地叫人摸不着头脑。
  
  “萧公子世居夏阳吗?你那宅子当真美仑美奂。”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此时轮到衡锦旁敲侧击,其实衡锦对明霄的来龙去脉并无兴趣,他对自己的过往都没有猜想,既然是死而复生,就重新活过吧,他坚信在这世上除了要杀死他而后快的,再没有人还惦记着他。
  
  “嗯”明霄抿唇微笑,“我家世居临州,夏阳只是旅居之地。”
  
  衡锦也笑了,笑得意味深长,心里暗想:——怪不得前几天谈起南楚伐蜀时萧公子情绪激动,原来他是南楚豪族。
  
  就在这时,一艘小型画舫从他们船前行过,画舫二楼的船窗内依稀站着一个雪藕色的身影,雨雾迷蒙,衡锦只不经意的扫了一眼,并未看清那人的相貌,心里却隐隐然浮起一丝不安。
  
  “鸾生(卫元嘉)——!”身旁的明霄忽然低叫,双眸盯视着与自己的坐船渐渐错身而过的画舫,骤然发现对面那抹雪藕色的身影也将身子探出了窗扇,好似正拼力遥望着自己。
  
  明霄微眯双眼,倏地转身,不欲再看,“衡先生,我们去看看天宝他们吧。”
  
  明霄说着就转身离开轩廊,走进里舱,衡锦不明所以地顿了一下,随即也跟着走了进去,才掀起珠帘,就听到舱内传出孩子们啊啊呀呀的笑闹,不知怎的,这种稚嫩而又明亮的童声令烟雨迷茫的天地也一下子变得浩广。
  
  “衡先生,你独自抚养天宝实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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