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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兵-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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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上有着刀疤的黑衣人,脸上没有半点表情,他握着的刀指着就在三步外的高长恭,可是心思却全在冲身旁走过的李昂身上,这个男人给他的压迫感一点都不下于面前的高长恭。

看着戒备的疤脸黑衣人,高长恭不屑地笑了起来,“蠢材,与其担心他会出手,还不如担心你自己。”说话间,他已闪电般跨步而出,手里的长刀带起了恐怖的啸声,气势惊人。

狼狈地格挡住这一刀,疤脸黑衣人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才站起身来,而这时李昂已离得他远了,不过高长恭仍是在他三步之外,冷冷地盯着他,举着的刀锋散发着令人心寒的冷芒。

看着起身的疤脸黑衣人,高长恭眼里锐意更甚,手里的刀锋再次撕裂了夜空,他的快刀施展了出来,只逼得那本以为还能与他一战的疤脸黑衣汉子手忙脚乱地格挡起来。

李昂走到了早就被高长恭派出的军王队士兵身边,“怎么样,有没有听到过马蹄声?”

“大约在前方四百步的地方停下来,马匹数量估计在十匹左右。”看着询问的李昂,那些一直待命的军王队士兵答道。

“跟我走。”李昂静静道,说着走入了前方的黑暗中,就像他猜测的一样,那些人果然很小心,居然停在那么远的地方。

军王队地士兵稍稍愣了愣,不过最后他们还是跟着李昂一起往前去了。毕竟高长恭下达命令的时候说过,日后他不在地时候。李昂可以指挥他们。

大约前行了两百多步的时候,李昂朝身后的军王队士兵打出了散开的手势,让他们跟在身后五十步月的阵形围向前方。走进离军王队士兵所报的马蹄声一百步之内时,李昂笑了起来,他找到了那些人藏身的地方。他弓起了腰,像一头潜行的猫一样走向了左前方。

看着李昂忽地弓腰猫行,那些军王队的士兵们也收摄了声息,跟着他向左前方包围了过去。

透过草丛,李昂已经可以看到就在不远处的人影,他从腰里摸出了那枚拾起的烟花,放在了脚下的地上,接着放出了烟花,在响起的烟花声里,他迅速地离开了原地。

烟花再次照亮了天空。那些牵着马的人影都是猛地看向了不远处烟花响起的地方,接着破空声响起。他们在一直持弩警戒地两人射空了手里的弩。

“哎!我还以为你们看到这么漂亮地烟花会很开心!”李昂用一种戏谑的语气说着,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看着那抽弩对向他的人,他摇起了头,“你不该用这玩意儿指着我。”就在他说话的时候,潜伏在黑暗中的军王队士兵们射出了手里地弩矢。他们用的弩不但可以连发,而且力道强劲,准头惊人,远胜大秦骑兵所使用的连弩。

刹那间,那些人中有三人一头栽倒在了地上,他们或许武功很好,可是在近距离的强弩下,武功就算再好也只有饮恨的份。

看着那些及时躲在了马匹后面的几人,李昂拔出了腰里的黑色巨剑,这些人的身手大出他的意料之外。毕竟能在军王队的突然袭击里,做出如此迅速地反应。可见他们绝不是普通人。

“尽量抓活口。”随着一声高喝,李昂已是挥剑疾进,劈斩向前方的马匹,他绝不会给这些人逃走地机会。

嘶鸣声里,李昂的黑色巨间,连续斩断了数匹马的马脚,接着凶狠地攻向了那些和军队对士兵死战的黑衣人,他的剑术最近在想通了一些关键的地方后,比起过去,在刚猛凌厉中又添了几分巧妙的变化,更叫人防不胜防,难以招架。

和高长恭交手的疤脸黑衣人身上已被割开了数十道血口,虽说割得都不深,可是那么多伤口流出的血,足以让一个大汉昏厥过去,可是疤脸汉子仍是面无表情地支持着,好像那些刀伤对他没有半点影响。

高长恭看着还没有倒下的疤脸黑衣人,眼里越发地凝重,这样漠视生死的武士,除了大秦军中几支绝对精锐的部队以外,他还真没在其他地方见过,心里不由对拥有这样武士的那个幕后指使者更加的心悸。

高长恭握紧了手里的刀,他决定这次一定要击倒这个疤脸黑衣汉子,生擒住他,从他嘴里撬出他想知道的东西。仿佛看穿了高长恭心里所想一般,那脸色发白的疤脸黑衣汉子朝他咧开了嘴,眼里满是嘲笑,就在高长恭挥刀的瞬间,他倒转了手里的刀锋,刺进了自己的胸膛。

锋利的刀锋贯穿了心脏,看着进步到身前,一脸惊愕的高长恭,疤脸黑衣汉子猛地拔出了刀锋,血从胸膛的刀口处喷涌了出来,“你才是蠢材!”说完这最后五个字,疤脸黑衣汉子倒在了地上,脸上带着嘲弄的笑,他是真正的死士,绝不会让自己活着落在敌人的手里。

高长恭看向仆倒在脚步的尸体,脸上的表情凝滞住了,最后他将长刀还入了刀鞘,接着看向了漆黑的前方,他似乎可以看到李昂和他一样,两手空空的回来。

李昂的表情和高长恭变得一样了,当最后一个黑衣人在他面前死掉,他心里也沉重了起来,死士,这些黑衣人全都是死士,从始至终他们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只是死战到底,甚至自己动手了结自己,以免落入他们的手中。

能有这样死士的势力,绝对简单不了!这就是李昂全部的念头,现在他不由怀疑在大秦,是否有宗室的人想要染指皇权,现在的皇帝就只有太子一个儿子,一旦太子死了,那么皇帝就只有从其他宗室子弟里挑选,换句话说,刺杀太子的事件里,谁最有希望成为下任皇帝,谁就最可疑,可是事情会那么简单吗?李昂不敢肯定,毕竟宗室的力量很强大,强大到可以和皇帝分庭抗礼的地步,当年的太祖皇帝为了掣肘皇权,不让大秦变成皇帝一言就可以决定的国家,扶植世家和宗室,可谓是煞费苦心,甚至不惜为此打倒了当时鼓吹君权天授的儒家。

当李昂带着军王队回到高长恭那里时,两人看着都是两手空空的彼此,一同苦笑了起来。

“他们身上没有任何可疑的东西,用的兵器也很干净,没有任何的印记,就连那些违禁的弩弓,也看不出任何不妥的地方来。”随着这些黑衣死士的死亡,李昂他们的线索又断了,在见识过这些死士之后,那些开口的俘虏,在他眼中已经变得可有可无起来,他们知道的东西太少,毫无价值。

“我现在觉得,幕后的人未必会派人来灭口。”李昂看向了高长恭,声音低沉。

“若真是这样的话,那这个幕后的人未免太可怕了。”高长恭一脸的凝重,接着看向了自己手上的那三名俘虏道,“这三个人你带走,我想我和军王队还是继续隐在暗处比较好。”

“这样也好。”李昂点了点头,朝高长恭道,“必要时,直接调兵护送太子回去,这次的事情,我想已经不是我们能接下的了。”

“我知道了,我会派人去联络我们在米国的人,一切以太子的安全最为优先。”高长恭让手下将三名俘虏交给李昂后,沉声答道。

黎明前,李昂带着三名俘虏回了自己的营地,死士的事情,他没有瞒曹安民,而且他也不觉得自己能瞒下来,若是曹安民因此而决定直接取消米国之行的话,那就最好不过了。

正传 第二百章 扑朔迷离

今天去了拆迁办,下午才回来,只码了一章,明天补发句牢骚,这年头拆迁办简直就是开发商的人,把老百姓当傻子!)

米国,大秦在河中的六诸侯国之一,其王室源自大秦西征时投诚的萨罗玛泰人,这是是一个讲究武勇的民族,是传说中的女战士阿玛松人的后代,她们遵循善战的传统和古老的习俗,她们中的处女必须杀死一个敌方的男子后才能成婚,一百五十年前,这个式微的民族中的大多数女人找了英勇善战的大秦士兵做丈夫,包括她们当时的女王。

“西征之后,大秦最后有十万士兵住在了河中,他们为大秦在河中的统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看着已在不远处的米国王都,曹安民看向身旁的李昂说道,“现在的河中六诸侯国的王室,他们的血统里,属于一百五十年前祖先的那部分已经很淡,他们一直都在以汉人自居。”

昂并没有回应曹安民的话,一百五十年的渗透,灌输,控制,河中六诸侯国内真正掌握权力的全是汉人血统的贵族,作为秘密部队的指挥官,在接下河中的任务前,他曾调阅过大量白虎节堂过去在河中实施过的计划文书,可以说在那一百五十年里,死在大秦秘密部队手中的河中人数不胜数,所有被认为有背叛大秦倾向的王室成员和贵族世家都会被无情地除掉。

在大秦有能力在河中建立起有效的行政管理前,六诸侯国只能掌握在‘自己人’手里。这就是白虎节堂一直所秉承地理念,直到现在也没有改变过。尽管儒家有着‘蛮夷入华夏则为华夏。’的观念。可是对大秦地权力阶层来讲,他们可以接纳蛮夷成为大秦的子民,可是却绝不会委以重任。

李昂对此并不做置评,他现在所在的世界,汉人在在秦汉统一之后,虽曾经经历过东汉末年的战乱。可是最后大秦重新统一了天下,并没有五胡乱华的事情发生,所以对大多数的汉人世家贵族来讲,他们对于血统有着一种偏执,在大秦地势力范围之内,即使已经归化极深的‘汉人’依然无法得获大权,他们最多只是成为一些小吏捕快之类的职务。

他们直到数代之后,在不断的通婚中,外表接近汉人时,才不会被大秦的世家贵族所提防。他们中杰出的人才才得以接触到权力。不过那个时候,他们已经和真正的汉人没什么两样。只是在一些小地方稍稍有些异样而已。

“在历史的长河中,有不少蛮夷归于虚无。”看着米国王都清一色的汉式建筑,曹安民感慨着,“他们的文化,建筑,语言全都消失了。取而代之是我们大秦地文明。”

“这是一种取代,而非破坏,落后的终将消亡。”想到大秦国内某些人发出地声音,曹安民不由眼里露出了不屑,“那些叫嚣大秦在破坏‘他们’文化的人,甚至连儒家的人都不如。”

“这个世上总有些莫名其妙的人,他们只看得到别人的苦难,却对自己人视而不见。”李昂想到了自己过去那个文化被西方入侵取代的国家,声音里充满着嘲讽,“那些人应该被冠以叛徒之名。押上断头台,他们背叛了自己地国家和人民。”

“不。这些人从来都成不了大气候,就让他们叫嚣也无妨,反正他们除了叫嚣,也就没别的本事了。”曹安民看向身旁的李昂,笑了笑,作为未来的皇帝,除了杀伐果决,他也有着身为君主必须具备的宽容,尤其是对待那些跳梁小丑,若是和他们太过计较,反而会失了身份。

就在两人说话间,他们看到了前方城门处迎接的米国队伍,这次他们的米国之行,是以探视米国国主的名义而来,尽管李昂是不折不扣的军职,可是在给米国的诏书里,他有着礼部侍郎地头衔。

米国人迎接的队伍很盛大,毕竟这次来地大秦使节是礼部侍郎,日后有可能成为尚书,进入内阁,对于米国来讲,是值得下本钱的人,毕竟朝中有人好办事。

看着迎接的队伍,曹安民皱起了眉头,他不是个喜欢排场的人,眼前的米国迎接队伍让他觉得他们实在过于奢侈,那些鎏金濯银的盛装骑士,铺长的红地毯,夹道洒落的花瓣都让他有些难以接受。

“您现在的身份可是大秦的使节,看到这样的场面,第一印象应该觉得米国对大秦很忠诚吧?”看着身旁的曹安民,李昂忽地笑了起来,身为太子的身份,让曹安民和他们看事情的角度截然不同,显而易见,他身旁的曹安民并不喜欢面前这样的场面。

“恭迎帝朝天使。”随着一声浑厚的喊声,迎接的人群跪倒了,而这时李昂和曹安民还有身后的人都下了马,他们在此前早已换洗过身上的衣服,李昂现在穿得就是一身黑色的锦缎华服,脸上挂着当初训练出来的温和笑容,走向了主持迎接式的米国大王子,米云。

“王子不必多礼,本使此次是代表陛下和帝朝前来探望国主,一切从简就好,不必如此!”李昂扶起了面前一脸精悍的大王子,笑着道。

说话间,李昂带着曹安民等人进了城,一路上他始终笑语吟吟,倒是让旁人看不出他的心思来。米云虽然身为米国的大王子,可是他的母亲并非是米国的贵族世家出身,所以他在诸王子是势力最小的一个,不过也正因为如此,他不像其他王子醉心大秦的典章文化,而是更倾向于武事多一些,自身的武艺也算高强,他可以感觉身旁的李昂的可怕,这位大秦的使节总是给他一种对着藏在鞘中的剑一样。

在李昂用着官面话敷衍着随行地米国人的时候,曹安都将注意力放在了城中地百姓身上。这是他第一次到另外一个国家的都城,尽管这只是一个诸侯小国的国都。可是给他的感觉还是很不一样。

米国的大街修缮得很整齐,一应是仿照大秦的城市建造,那些路旁地百姓都穿着汉服的人还会讲些土语。让曹安民最为在意的便是他们的生活状况,从大多数百姓饥黄的脸上,他觉得现在的米国的王干得很糟糕。这让他很不满,大秦需要的是一个富庶的河中,而不是一个连诸侯国都百姓都面黄肌瘦的地方。

“曹都尉,你带队伍去驿馆,我去见国主殿下。”李昂看向了曹安民,说完便和身旁地米国人直接往王宫去了。曹安民并没有为李昂看似无礼的举动在意,他现在只是李昂麾下地一名随员。

人群中,高长恭看着曹安民所往的方向,压低了头上戴的斗笠,带着部下跟了上去。自从那天晚上李昂回去以后。一切都似乎恢复了宁静,再也没有任何可疑的人出现。而那些俘虏也像是被他们的指使者遗忘了一样,可越是这样,高长恭就越是担心,因为一切都太平静了,他十分不明白皇帝为什么要让太子置身险地,要知道皇帝的子嗣就只有那么一位。若是有个万一地话,大秦绝对会因为皇位而产生动荡,这对国家来讲,绝非什么好事,而且太子若是真有什么事情的话,他就只有自尽以谢罪。

“去通知赵将军了吗?”人群中,高长恭快步走着,看向了身旁的部下,在进城之前,他已经派了士兵拿他的军王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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