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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预言师-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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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于帅哥这个词,但实际上他不只有表明上看起来那么简单,拣狠的说,他是黑社会的,而且是头头一类人物,振臂一呼,在h市不管有多少小鬼都得老老实实躺下!

第二根烟抽完后,陈决终于没有再点第三根,而是坐起身喝口水,看眼窗外黑洞洞的天色,继续说道,其实我不太喜欢王天宇,那个男人太阴、也太狠,你说他商人嘴脸吧,不对,他属于那种适合赚黑钱的人,就是说你让他开个大妓院或者带领一大班杀手杀人越货,他肯定能做的很好。这样的男人你知道的,不对我胃口……陈决似乎沉浸在了自己的思维中,也不理春水,自顾自的说起来。这一说,就是半个小时,期间甚至说到了王天宇对杨牧的觊觎。说到这的时候,陈决是面带微笑的,偶尔还会哈哈大笑两声,一点不顾周边住户。也幸好房子的隔音效果好,要是搁一般普通小区,那笑声绝对会引来某些大妈们的怒吼。

当他说到杨牧的时候,春水显然有些惆怅的轻叹了一声。但他没有注意到春水的表情,依然故我的说小杨真是个好女人,跟我口味一样。哈哈,可怜王天宇一片痴心,可是咱们小杨看都不看他一眼。眼巴巴的看着美女,却没福气享受,太解气了。

“杨牧一心都在你身上,当然对别的男人没兴趣了。”春水终于说话,一脸的哀怨凄婉,当得起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闺怨啊。

陈决愣了愣,似乎这才回过神,想起自己不是一个人在自言自语。有点尴尬的又点上一根烟,在春水耳边亲一口,说吃醋了啊?

春水言不由衷的摇摇头,回答说还好。陈决挠挠头,说吃醋还有还好这种说法吗?吃就吃、不吃就不吃,还好是什么意思呢?

“没良心的。”春水概括道。

时间已经是凌晨两点了,可是两个人却一点都不困。陈决不困是因为在春水家,珠玉在怀,如何能视而不见的睡觉?而春水不困是因为说到了杨牧,那个她自知比不上的女人,恐怕会是她最强大的情敌。

情敌见面,分外眼红。情敌若没见面,那么也是在准备着眼红。

陈决总归不是傻子,虽说对于吃醋这个词没多少理解,但看春水一副哀怨到让人想死的表情,还是忍不住拥紧她的肩膀,说别多想,我不是在这吗,至少今晚我是属于你的。顿了顿,他长叹一声又道,说实话,小杨以后前途无量,非我能比的,只不过现在她没有野心,一旦她有了野心,自己出去干,我敢说不出十年,就能拼出一番天下,像咱们恒远这种级别的。

春水眼中出现一种迷雾般的光彩,沉吟了几分钟,忽然说道:“你喜欢她吗?”

“她是个好朋友,好知己,我的所有想法她基本上都知道。”陈决没有直接回答,把春水拥的更紧了。

嗯,唉……春水叹口气,苦笑。

唱首歌给我听吧,要古风的,温柔的……陈决将头枕在她的胸口,喃喃道。

凌晨三点。

陈决躺在春水怀里睡着了,安静的睡着,平稳的呼吸。春水还在轻声唱歌,古曲古词,此刻她就唐朝教坊中的歌女,唱着文人雅士们所做的词。诗人的诗会在千年前击中歌女的心,正如同此时此刻击中春水的心……

妾本深宫伎,层城闭九重。

君王欢爱尽,歌舞为谁容。

唱到这首诗,春水忽然泪流满面,像个弃妇一般,默默无言的落着无声的泪,为的是身边这个也许会负心的男人。不过她很快就停止落泪,想了首温暖的流行歌曲唱起来。她没有自己想象的坚强,但也没有想象中那样脆弱,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这样。面对一件事的时候,很多情况下我们并不知道自己内心的真正想法。好比我爱着一个人,而这个人将要离开或者抛弃我,我以为我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或者我会觉得自己根本无所谓,没什么大不了的。但真正到了爱人抛弃我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我没有那么舍不得她,也没有那么不在乎她。我很伤心,但没伤心到要死不活的地步。只是有些伤心,偶尔想起你的时候会落泪,但更多的是我清楚人生还得继续,生活得充满斗志的继续下去。

第一百五十四章 愚公移山

英国牛津郡。

美好的人生必须配上美好的伴侣才是真正的完美。一身绝对英伦式的着装,使得这位本来就美艳不可方物的女人更多了几分诱惑力。华夏女人本就多妖娆,再加上这种日不落帝国厚重的贵族气质,完美的中西合璧,按常理来说,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可以不爱上这个女人。

此刻的她拎着一款普普通通的包,不是名牌,只是小地方的小牌子。这种包自然是值不了几个钱的,不过如果大家都把身上的牌子扯掉的话,那么她手上的这个包非但不逊色,反而漂亮的很。这个包啊,就跟女人一样,加个名牌貌似是值钱了许多,但事实并不是,拿掉名牌,把村姑装也能穿出优雅气质的女人,才是真正值钱的女人。

用雀跃来形容此时的这个女人很恰当,拎着包,一步三跳的在大街上走着,阳光无比的气息染上了经过她身边的每个人,男人女人、老人小孩,无一例外。

不是第一次来牛津郡了,但她还是像第一次那样,觉得这个精致的小镇里,任何地方任何东西都很新奇、很有意思。

蹦跳了二十分钟左右,正好来到一家星巴克门口。女人想想,还是走了进去。

坐下,喝咖啡。

老爸想女儿是多么天经地义的事啊,可她每次接到老爸打来的电话,总是会高兴好长时间。因为她知道老爸不是一般男人,位居龙椅,而又不是个愿意做甩手掌柜的男人,手头上的事情太多了。所以每当老爸打来一通慰问电话,还在上大学的她都会屁颠屁颠的高兴好几天。

全世界最疼自己的永远是老爸,其他男人的疼爱都是假的,都是有目的性的。

她就是梁德清的女儿,梁婉菲。在美国念大学,抽空出来旅游旅游。对这个牛津郡她可是情有独钟,所以来了一次又一次,高兴的时候来这、不高兴的时候也会来这。好像宿命中她跟牛津郡是不能分离的情人似得。

不过老爸有时候也好烦人的,每个月打那么多钱过来,根本花不完用不掉,还得担心怕人抢,最可恶的是还派了一个臭男人来保护自己。保护什么啊,姑奶奶我用得着谁保护啊,最最可恶的是那个臭男人还一点性格没有,逆来顺受的,除了视线不离开自己之外,叫他做什么都愿意。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一丁点意思都没有,就跟块木头一样。

这不,正想着这个臭男人,他就说曹操曹操到的出现了。男人长着普普通通一副皮囊,不惊艳更不磕碜,就一最普通的长相,搁到人潮里估计得用显微镜才能找出来。不过武力值是一等,这点大小姐自然是不知道的,因为在他跟着大小姐的这几年中,没有出手过一次。

对,一次也没有。也就是说梁婉菲在国外的这几年,没有一次需要出手打架的时候。普通孩子在国外的话,难免会受到些欺负什么的,大部分人也都忍了,不忍也没办法,强龙也难压地头蛇,何况普普通通的虫。而有些门道的各种二代们碰上事的可能就更大了,因为二代们很少有低调的,一不低调、二再装b,难免就遇上些磕磕碰碰,打打杀杀的情形就比较多。

梁婉菲正是一个标准的超级富二代,家财万贯,权势不说滔天,搬到h市之外的地方横着走基本上没问题。H市太多藏龙卧虎,什么人都不敢说在这可以横着走。令人惊讶的是,梁婉菲大小姐遇事从来不需要武力来解决,臭男人自然到现在都没有用武之地。整天没事做的他有时候会得个空去除暴安良一下,比如说遇到劫匪,比如说遇到抢银行的,直接三两下办完,然后没等警察来就默默的潇洒的离去。他这是为了防止自己武力值下降,俗话说的好,拳不离手曲不离口,他深刻贯彻着这一原则,从不懈怠。

喝着咖啡的梁婉菲原先一看到这个臭男人就心里犯堵,经过时间的打磨,现在她要好多了,起码可以对他视而不见,不再像从前那样歇斯底里有要杀了他的感觉。她已经习惯被这个臭男人跟在屁股后面了,习惯源于无奈,她无法改变,所以必须习惯,也只能习惯。

至今这个臭男人叫什么名字她都不知道,她也不想知道。老爸倒是跟她说过他的名字,可她哪能记住,她唯一可以记住的就是臭男人这个名字。这三个字,成烙印了,永不磨灭了。

想着老爸,不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呢?有没有把她找个后妈的提议放在心上呢?百分之九十没有,身边那么多崇拜他的女人,可至今都没有续弦,足以证明老爸是个多么固执的男人,多么长情的人了。唉,大小姐长叹一声,思量着怎么给老爸找个老婆,找个什么样的…其实她觉得不需要多么优秀的女人,只要能照顾老爸,陪老爸聊聊天,最重要一点是不觊觎老爸的钱财,能让老爸解解闷也就行了。

什么金融帝国,什么荣辱兴衰,在她眼里都不重要,如同街边的一粒微尘。一家人其乐融融不难,但也不简单,小说中的yy只能偶一为之的想想,搬到现实,可就太不现实了。哪能有那么多牛哄哄的金融帝王、官场高手啊。

喝完咖啡,她又跑到牛津大学的某图书馆逛了一圈,找到几部拉丁文语的书籍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她对语言学很感兴趣,爱这个专业,学的自然也就是这个专业了,她很庆幸自己有个很通情达理的老爹。从来不逼着她去学这学那,工商管理这个富二代都必须学的专业她压根碰都不需要碰,老爹从小到大都让她自己做决定。但,老爹也不是盲目的一味纵容她,老爹会把供她选择的一切选项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告诉她,甚至以自己的角度去思考、告诉她选了这个可能是什么后果。在这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她,想不聪明,很难。再加上自己的努力,她已经比很多同龄人成熟太多了,但奇怪的是她的成熟却从来不流于表面,表面上她是阳光纯洁的,足以感染任何一个与她交会过的人。女神什么的,用来形容她或许再适合不过了。

………………

灭言总部。

‘灭言’五大长老的会议已经进行了一个小时,之前都在讨论关于打击‘铜市’的计划。到目前为止,计划正在一步步施行,‘铜市’那边措手不及的同时也做了相应的对抗,己方耗费了很大精力,但没动根本;对方却已动了根本。想要扳倒一棵大树,首先得晃动它,让它晃得晃着根基就离土了,最后致命一击推倒。

一气呵成不容易,循序渐进最合适。不过拔掉‘铜市’还是需要时间的,覆灭‘铜市’的王牌军不是目的,只是消灭‘铜市’路上的一条必经之路。

虽然‘天命’龙椅上帝王的公主,梁婉菲正在‘灭言’眼皮子底下旅游。但‘灭言’现在无暇去顾她,或者说暂时还不敢动她。她可是梁德清的女儿,抓她做赌注很简单,但不现实。再有耐力和城府的男人,在自己女儿被对手捉去的情况下,也会发狂的。梁德清一发狂就是‘天命’发狂,‘天命’一发狂那就很棘手了。

‘灭言’不怕‘天命’,但现在还不是和‘天命’闹翻的时候。目前他们得集中精力去对付‘铜市’,之前的明修栈道暗渡陈仓让整个异能界都以为他们将要和‘天命’一战。然后他们却出人意料的忽然对‘铜市’下手。

让敌人猝不及防,‘灭言’做到了,所以他们也成功了,至少成功了三分之一。上次那个陈决,只不过是个小插曲。没发现多大异能,退一步说,即便真是个预言系的开山人物苗子,那又如何?异能界和普通人的世界一样,技术性人才从来不缺,缺的只是领导型人才。

懂得运筹帷幄才是王道。

例子,梁德清。

除了身具异能探测器一般的能力之外,什么异能都没有,照样把‘天命’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组织发展成异能界五座大山之一,隐然有第一异能组织的气魄。

团体和团体间比拼的还就是运筹力。团体就跟人一样,有脑子有眼睛鼻子胳膊大腿……每一个部件之间协调的运作了,这个团体就能够活起来。哪个最协调,哪个就能够在战争中赢的胜利。

染指刀光剑影的江湖,不如踏入胭脂红袖的江湖!前者俗气,后者游戏。

史密斯长老的女儿,中文名叫李文静的萝莉此刻正在古堡的一楼认真背书,没几天就要中文考试了,她准备考个满分,让老师们张大嘴抽个几天筋,不然不知道我李文静小朋友的厉害。中文不是谁都可以学好的,而我李文静,一定要做那个鸡丛中的凤凰,一鸣惊人、精卫填海、愚公移山……好吧,她发现自己又用错成语了,撅起小嘴郁闷了好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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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五章 当年的渔翁

中文真的非常不好学,李文静深知此理。同样的读音却是不一样的写法,同样的写法又是不一样的读音,就算是同一个词,放在不同地方意思又不一样……各种不一样和一样,太伤脑筋了。不过可能是由于父母都喜欢,所以自己受熏陶的也就跟着喜欢了。

古堡一楼的会客厅里,李文静毕竟只是个孩子,因为自己又乱用成语的事情只郁闷了一小会儿就好了,就又阳光普照了。摇头晃脑的背着中文。她的目标是拿满分,最不济也得拿个A,让老师们和爸爸妈妈都大吃一惊,最重要的还是可以去中国旅游了。啊,想想就兴奋,古老而又神秘的东方巨龙,一定非常值得一看,还有那个好帅的陈决哥哥,好喜欢他啊。

爸爸曾经说过中国是一条时而沉睡时而清醒的巨龙,最不缺人才,但也最缺人才,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中国五千年文化积淀之下,能人太多了。而所有中国人想要成功,都得先过被打压这一关。被舆论、被政策打压,冲破樊笼是每一个中国人都想的,但也是最难的。这些话她当然不太明白,不过她认为爸爸说的话肯定是正确的,是毋庸置疑的。

李文静背了一个小时的书,爸爸史密斯随着几位叔叔下来了。她虽然是史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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